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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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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招标详情

石棉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08-20 17:46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石棉县教育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石棉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采购人于2021年8月9日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采购人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石棉县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棉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50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报告:详见附件。

请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23日至25日),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棉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9049477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庆

联系电话:13881004555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 附件
2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是 (二)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三)需求调查对象 供应商 1、供应商 2、供应商 3、供应商 4 (四)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供应商 1 成立于 2020 年 05 月 13 日成立,公司现有人员 35 人,主营业务经 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农业观光;餐饮管理服务;销售农副产品、 肉、禽、蛋、水产品、水果、蔬菜;销售及网上销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商 2 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成立,公司员工 7 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 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供应商 3 是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员工 11 名, 专业从事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各大院校、商超的生鲜食材配送等业 务。公司在雅安市大兴川西国际农博城设置前置仓库、分拣仓库对货物进行 有效管理及分配。 3 供应商 4 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成立,现有员工 15 人。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农副 产品、食品、水果、蔬菜、鲜肉、粮油、日用品批发零售(含冷冻冷藏食品)。 2.市场供给情况 供应商 1 目前在成都市范围内配送多家中小学,主要是棕北中学,四川省成都 市第十二中学,光华中学等本地中小学,长期合作配送业务,保障学校食堂配送食 材安全。 供应商 2 目前配送范围:石棉县、泸定县各商铺、超市、餐饮店。 供应商 3 开发、稳定了永辉超市(160 家)、新希望鲜生活超市(200 家)、 WOWO 超市(300 家)、家乐福超市等各大超市的上下游长期合作关系。 供应商 4 现在主要是做食品、鲜肉、粮油、冷冻冷藏食品,主要供应各大工地、 商超、餐馆等。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供应商 1:目前在成都市范围内配送多家中小学,主要是棕北中学,四川省成 都市第十二中学,光华中学等本地中小学,长期合作配送业务,保障学校食堂配送 食材安全。 供应商 2:未参与过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类型政府采购项目 供应商 3:参与过成都博骏学校、雅安天力学校、四川农业大学采购项目。 供应商 4:没有参与过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类型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相关情况 供应商 1 目前在成都市范围内配送多家中小学,主要是棕北中学,四川省成都 市第十二中学,光华中学等本地中小学,长期合作配送业务,保障学校食堂配送食 材安全。 对学校食材配送的理解及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学校食堂 食材统一配送一方面可以加强石棉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 品原料采购管理;另外一方面可以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 4 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我公司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拥有专业的配送团队,完善的食材 配送方案,全面的食材供货货源,能够从源头把控食材安全,为学校食堂配送放心、 优质的食材。 供应商 2 对学校食材配送的理解及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 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一方面可以加强石棉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 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另外一方面可以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我公司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拥有专业的配送团队,完 善的食材配送方案,全面的食材供货货源,能够从源头把控食材安全,为学校食堂 配送放心、优质的食材。 供应商 3 对学校食材配送的理解及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 担负食品安全责任,体现国企担当,社会责任,安全快捷提供无污染、无公害、安 全、优质食品; 追求有质量、有道德、有责任的增长,与客户、社会、自然和谐共 赢。采购优质产品,严格质量把控,冷链运输,及时送达。雅安市雅优选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针对石棉县以往学校食材配送的建议及意见:普遍没有使用生鲜类专业 配送车送货。尤其在相对较热天气中食物存在路程中变质风险。因生鲜保质期较短, 容易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加大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 部分离城区较远学校实行一周一送,并在此运行过程中食材没有使用任何保鲜 措施。 由于每个学校都用不同供货商,导致菜品普遍存在价格偏高的现象,同类产品 在不同时期价格基本不变,不符合市场规律。产品等级是否符合同等价格质量的货 品,没有统一收货标准。普遍学校学生餐没有达到营养餐标准,存在营养不均衡, 过于单一的现象。 供应商 4 对学校食材配送的理解及针对学校食材配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学校 食材配送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是各级党委、政府着力解决的民生 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 会的稳定和谐,影响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美满。保障学生 5 的身体健康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方案; 专业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对等的计划收集、配送、结算人员分工明 确; 配送车辆的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化。 二、需求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数 量 1 大米(优质粳米) 25 千克/袋 需大米约 499000 千克(以配送 的实际数 量为准) 2 菜籽油 5L/桶 需 菜 籽 油 约 202300 L(以 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3 面粉 25 千克/袋 需面粉约 165000 千克(以配送的 实际数 量为准) 4 肉类 体型猪边口肉、牛肉、鸡、鸭、鹅、兔等 肉类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5 禽蛋类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6 干杂日杂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 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和《中共雅安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生猪屠宰 等服务业入库和学校食堂原材料净菜配送推进情况的报告》(雅委目标绩效办〔2020〕 10 号)要求,确保石棉县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拟为石棉县教 育局管辖范围内部分学校采购大米和菜籽油等大宗食材。结合各校的需求情况,经 测算,石棉县 2021-2022 学年全县公立学校食堂供餐学生人数约为 18100 人(其 6 中寄宿生约 9200 人),供餐天数约为 190 天(以实际供餐天数为准),具体供应 数量以学校实际需求量为准。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 预 算: 2500 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数 量 单价最高限价 (2020—2021 学年度) 备 注 1 大米(优质粳米) 25 千克/袋 需大米约 499000 千 克(以配送的实际数 量为准) 6.80(元/千克) 2 菜籽油 5L/桶 需 菜 籽 油 约 202300 L(以配送的 实际数量为准) 18.00(元/L) 3 面粉 25 千克/袋 需面粉约 165000 千克 (以配送的实际数 量为准) 6.10(元/千克) 4 肉类 体型猪边口肉、 牛肉、鸡、鸭、 鹅、兔等肉类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以石棉县农业农村局发 布的价格为基准价 不参与报价 5 禽蛋类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随市场价,以同种规格 蛋类均价为基准价 不参与报价 6 干杂日杂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随市场价 不参与报价 (四)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大米(粳米):(提供样品) (1)袋装,非转基因; (2)★一级大米符合国家等级标准(GBT1354-2018); (3)★粮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15-2016); 7 (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7); (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9); (6)★脂肪酸值(mg/100)≤25,其中铬、镉、无机砷、黄曲霉毒素 B1 限量标准符合 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7)★包装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标签标识应符 合 GB7718-2011 的规定。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包装具有食品生产 SC 标识。 (8)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具有同批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 供承诺函)。 2、菜籽油:(提供样品) (1)物理压榨; (2)非转基因; (3)菜籽油桶装一级纯菜籽油; (4)桶外包装注明“物理压榨、非转基因、一级”字样; (5)★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 GB1536—2004、符合GB2716—2018标准(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符合 GB2760—2014 标准(食品添加剂等); (7)★符合 GB2761-2017 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8)★符合 GB2763-2019 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预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应符合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GB31604.30-2016) ,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 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10)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同批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承诺 函) 3、小麦面粉:(提供样品) (1)★规格:袋装,特制一等面粉,加工精度符合特制一等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 5504-2011 要求, 25 千克/每袋;符合国家小麦粉 GB/T 1355-1986 要求。 (2)★小麦面粉、农残、重金属、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 毒素限量》。 (3)★小麦面粉不得检出过氧化苯甲酸,执行国家标准GB/T 22325-2008。包装袋完好无损,包装上 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特殊标注内容等。 (4)★黄曲霉毒素符合国家标准 GB 5009-22-2016(第三法)要求。 (5)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同批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 承诺函) 8 4、肉蛋类: (1)体型猪边口肉:供应商配送的猪肉为体型猪边口肉(俗称瘦肉型),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送到学校的猪肉符合国家相关检疫标准, 有检疫标记及证明。 (2)鸡、鸭、鹅、兔、牛等生鲜类,需当天宰杀,无病死现象。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3)禽蛋类:蛋壳表面清洁、无破损无裂纹、壳形正常、色泽一致、大小均匀。 5、干杂日杂: (1)预包装:主要包括盐、酱油、醋、豆瓣酱、淀粉、味精等(袋装、瓶装),产品符合符合国家 现行质量标准和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且保质期未过半。 (2)散装:主要包括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 异味。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3)产品质量要求大众化,产品价格适中。 (4)定型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注:(1)★供应商所提供的猪肉不是注水、注胶、病猪、死猪、公猪、种母猪和冻肉。配送时须 提供屠宰经营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皮 上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 (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 (4)★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买项目内的猪肉均应为石棉本地猪肉。 ★(二)配送要求 1、为保证食材新鲜,配送及时,城区学校每天配送一次,乡下学校每周配送不得少于 3 次。 2、每周须按照本片区各校(园)所需食品种类数量统计表,按时把食品送到指定中小学和幼儿园(包 装、运输、装卸、加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指导学校设置符合供货产品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车、(提供购车合同和商业保险证明)、专人 (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鲜肉配送须使用冷藏车 辆,专车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4、中标供应商在配送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与采购人和学校无关。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配送及时、运输安全。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运输过 程中破损及变质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履约能力要求 1、服务能力 (1)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供应商应就拟 投入项目的设施设备提交承诺函。 (2)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根据项目性质要求提供)。 9 2、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对中小学的粮油供应有针对性的分析,包含政策解读、项目背景、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建议意义、项目重点难点、项目方案概要); (2)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 措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等; (3)配送方案:从石棉县的实际情况,配送服务体系、配送人员组织安排、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 供货质量等,配送方案及配送服务体系等有很强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配送人员组织安排到位。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为保障采购产品本地化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在石棉县设立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 或办事处或经营场所。 2、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服务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 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的售后配置,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问题响应时间、 到场解决时间、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应急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4、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服务电话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场提供服务,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 5、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交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等),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 以解决。 6、每次配送到学校的大米、菜籽油必须经双方现场抽样封存 2 份,所需相关设备及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双方各存一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以备查。 7、配送到学校食堂产品有效期(收货日期起至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止的时间段)应超过该产品保质期 的一半以上且产品生产日期距配送到校日期不超过 3 个月。 8、中标人体现完善的配送体系方案,根据学校制定的供货路线图、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 时配送到学校食堂食品库房,并规范堆放。学期结束后,学校所剩余的大米、菜籽油中标人无条件退回。 二、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供货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2 年春季学期行课结束日止。 10 2、履约地点:实施食堂供餐学校库房。 (二)质量保障: 1、中标产品供货时,米、面、油需按技术要求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 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2、供应商所提供米、面、油、干杂、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质保期在 6 个月(含)以上。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送交货物必须与中标保留样品一致,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检测、 利润、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按月转账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基本账户。采购项目中当月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由学校营养餐专管 员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校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当月货物的资金。若在当月验收中,中标方没有 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含售后服务承诺)的,需履行完毕并经学校认可后方能支付。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 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 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按合 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 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 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 要求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 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1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中标人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缺两(县城内3 小时,县城外一天内补足所差数量)、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2 小时内更换);资料不全,经学校认定后每项 1 次扣除500元--2000 元履约保证金(不 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方必须在 3 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启动退出机制,解除合同, 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 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 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方式:成立验收小组,由业主、供应商、学校代表、监督单位等组成。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 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有短 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1 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 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 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货物存储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项目完成并验 收合格。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 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在 15 日内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12 2、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 对于未按照招标文 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 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采购方将在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期内进行二次的产品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7、★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本项目货物因素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等),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 8、★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 商业责任保险,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 1000 万元。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如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未按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购买的赔偿总金额最低为 1000万元且已生效 的商业责任保险合同原件的,视为违约(提供承诺函)。 9、★大米、菜籽油、面粉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学校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 生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按实结算(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样品要求 (一)样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大米(粳米) 每袋袋装大米包装规格 25kg 1 袋 一级大米 2 菜籽油 每桶桶装菜籽油包装规格 5L 1 桶 一级纯菜籽油 3 面粉 每袋袋装面粉包装规格 25kg 1 袋 特制一等 (二)样品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1)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须按时送达。 (2)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13 2、迟交的样品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三)样品接收 1、接收样品 接受样品地点: 石棉县向阳中街 321 号石棉政务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 权益。 (四)样品要求 1、样品递交数量 (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量的样品作为评标及最终验货的比 对依据。 (2)投标样品的生产、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样品包装 递交投标样品同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上, 未附样 品清单的投标样品将拒绝接收。 3、若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样品不齐全或未提供样品的,样品得分为 0 分。 (五))投标样品退还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 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4 附件:配送学校信息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1 石棉县中学(高中部) 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村 2 石棉县中学(初中部) 石棉县新棉街道青年路 3 石棉县城北中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城北村 4 石棉县七一中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岩子村 5 石棉县民族中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顺河村 6 石棉县新棉小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东风路 7 石棉县希望小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滨河路 8 石棉县联合小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青年路 9 石棉县向阳小学 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村 10 石棉县迎政乡新民小学 石棉县迎政乡新民村 11 石棉县美罗镇第二小学 石棉县美罗镇碾子村 12 石棉县丰乐中心校 石棉县丰乐乡三星村 13 石棉县美罗镇第一小学 石棉县美罗镇方元村 14 石棉县永和小学 石棉县永和乡白马村 15 石棉县回隆镇第一小学 石棉县回隆镇回龙村 16 石棉县回隆镇叶坪小学 石棉县回隆镇叶坪村 17 石棉县回隆镇第二小学 石棉县回隆镇福龙村 18 石棉县栗子坪中心校 石棉县栗子坪乡栗子村 19 石棉县安顺场先锋小学 石棉县安顺场镇松林村 20 石棉县安顺场八一希望小学 石棉县安顺场镇安顺村 21 石棉县蟹螺中心校 石棉县蟹螺乡田坪村 22 石棉县蟹螺乡新乐小学 石棉县蟹螺乡新乐村 23 石棉县新民小学 石棉县新民乡海尔村 24 石棉县王岗坪乡第一小学 石棉县王岗坪乡挖角村 25 石棉县王岗坪乡第二小学 石棉县王岗坪乡爱国村 26 石棉县草科中心校 石棉县草科乡草科村 16 一、合同订立安排 (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2021 年 8 月 20 至 9 月 14 日 (二)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三)委托代理安排 随机选择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 (四)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 预(概)算: 2500 万元 最高限价: 2500 万元 (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包 号 序 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进口 分包 要求 / 1 其他服务 C99 项 1 否 不允许 分包 (六)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17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其他采购方式: 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 □不需要 ?需要,报批安排: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 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 2019 年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提供在工商或行政审批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 ①提供 2020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以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为免 税企业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②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以上①②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 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 19 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竞争范围 ?公开方式 □邀请方式,依据: (九)评审规则 □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 ?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 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总价投标下浮率最高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按照本招标 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 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 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报价。 共同评分因 素 2 技术指标及配置 15% 15 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与招标文件非实质 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每具有一条扣 1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 素 20 3 服务方案20% 20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障制度(包括设计有配送路线、 对配送人员作业时间和纪律要求的管理制度、配送前配送 车辆车况检查作业流程、配送装卸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召 回管理制度、安全查验记录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配 送到各学校时间节点符合学校的备餐要求等)进行综合评 审: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 失扣1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 求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2、对投标产品(包括采购流程、保管流程、配送流程等) 进行综合评审: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 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 项目实际需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包括食品安全保障 措施、食品质量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措施、应急服务 机构设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综 合评审: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每有一 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实 际需求的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 素 4 配送保障 16% 16 分 一、人员配备(7分): 1、拟投入本项目有 31-40 名配送及工作人员的得 3 分; 2、拟投入本项目有 41-50 名配送及工作人员的得 5 分; 3、拟投入本项目有 51-60 名配送及工作人员的得 7 分. 二、车辆配备(9分): 1、拟投入本项目有 4 辆配送车的得 3 分,每增加一辆冷 链车的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注:提供购车合同和商业保险证明。 共同评分因 素 5 企业信誉 6% 6 分 1.供应商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2.供应商具有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得2分; 3.供应商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①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②所有证书 必须在有效期内 共同评分因 素 6 售后服务 4% 4 分 售后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离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21 7 样品 9% 9 分 大米样品:通过对样品的色泽、气味、净度、颗粒饱 满度、等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 0.5 分,差或未 提供不得分; 菜籽油样品:通过对样品的颜色、透明度、气味、沉 淀物等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 0.5 分,差或未 提供不得分; 小麦面粉样品:通过对样品的色泽、气味、杂质、细 度等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 0.5 分,差或未提供 不得分; 注: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与服务具体要求提供同 批次食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 共同评分因 素 二、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合同 ?其他: 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 其他服务项目 (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要求: ?固定单价,要求: □成本补偿,要求: 22 □绩效激励,要求: 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 (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标的名称:石棉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数 量 单价最高限价 (2020—2021 学年度) 备 注 1 大米(优质粳米) 25 千克/袋 需大米约 499000 千 克(以配送的实际数 量为准) 6.80(元/千克) 2 菜籽油 5L/桶 需 菜 籽 油 约 202300 L(以配送的 实际数量为准) 18.00(元/L) 3 面粉 25 千克/袋 需面粉约 165000 千克 (以配送的实际数 量为准) 6.10(元/千克) 4 肉类 体型猪边口肉、 牛肉、鸡、鸭、 鹅、兔等肉类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以石棉县农业农村局发 布的价格为基准价 不参与报价 5 禽蛋类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随市场价,以同种规格 蛋类均价为基准价 不参与报价 6 干杂日杂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量定 随市场价 不参与报价 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约时间(供货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2 年春季学期行课结束 日止。 23 履约地点:实施食堂供餐学校库房。 包装方式: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价款或者报酬: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检测、利润、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 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 1、按月转账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基本账户。采购项目中当月货物经学校验收合 格,由学校营养餐专管员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校向中标人一次性 支付当月货物的资金。若在当月验收中,中标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含 售后服务承诺)的,需履行完毕并经学校认可后方能支付。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 算。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方式:成立验收小组,由业主、供应商、学校代表、监督单位等组成。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 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 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 1 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 24 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 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 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 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货物存储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 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 25 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 合同迟延履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 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 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 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 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 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中标人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缺两(县城内 3 小时,县城外一天内补 足所差数量)、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2 小时内更换);资料不全,经学校认定后每项 1 次扣除 500 元--2000 元履约保证金(不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 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 26 中标方必须在 3 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启动退出机制, 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关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 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 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四)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 石棉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石棉县教育局管辖范围内部分学校 □其他: 1、验收方式:成立验收小组,由业主、供应商、学校代表、监督单位等组成。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 27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 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 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 1 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 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 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 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 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货物存储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PC1 Highlight PC1 High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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