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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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备注: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未提供本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性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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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
投标单位(A包):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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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成交)信息: | ||||||||||||||||||||||||||||||||||||||||||||||||||||||||||||||||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辰悦路26号601房 中标(成交)金额: 152.88000000(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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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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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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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 号)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计:壹万玖仟贰佰叁拾元肆角(¥19230.4元)。 九、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21日至 2021年08月2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现场提交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国税地税联合办公楼(旭丰楼B座)8楼804室。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同裕路167 号 联系方式:张工0755-89661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 号旭丰楼B 座8 楼 网站:http://ps.szzfcg.cn 联系方式:0755-89354133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5-89354133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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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8月20日 |
食堂外包服务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PSJY2021170878 |
项目名称: |
食堂外包服务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 交易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投标无效。) |
2 |
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资格性检查中存在缺漏或内容不符的情况 |
2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投标方案 |
4 |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
5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6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7 |
《商务需求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表格备注要求填写 |
8 |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报材料、品牌、型号 |
9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10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1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12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3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26.4中所列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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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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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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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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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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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 |
1.评审标准: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2)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20分; (3)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4)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0分; (5)通过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20分。 以上五项可累计计分,满分100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难以判断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判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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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荣誉情况 |
15 |
1.评审标准: (一)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或餐饮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非竞赛类奖项、称号的: a.国家级的,每个得50分; b.省级的,每个得30分; C.市级的,每个得20分; d.区级的,每个得10分; 获得以上奖项或荣誉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0分。 (二)投标人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餐饮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竞赛类奖项,并承诺派相关获奖人员提供服务的: a.一等奖或金奖的,得50分; b.二等奖或银奖的,得20分; c.三等奖或铜奖的,得10分; 获得以上奖项或荣誉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0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提供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无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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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突发应急能力 |
5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针对本食堂外包服务提供应急预案的,得30分; (2)投标人成员拥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培训颁发的“初级救护员”或以上证书(为预防食堂用餐人员发生滑倒等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每名10分,最高不超过70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突发应急方案及救护员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证书在公开官网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提供颁发部门或机构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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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业绩 |
10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的具有行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且服务期限不少于半年的业绩,每提供1个上述服务项目业绩的,得 10分;最高得分100分。 2.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作为得分依据(通过以上资料均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另外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续签合同视为履约验收合格,但不得作为多个业绩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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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密承诺 |
5 |
1.评审内容:此项目非保密项目,但投标人须遵守采购方安全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函,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方信息、数据和设备安全。 2.评审标准:提供保密承诺函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得100分,少一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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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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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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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实施方案 |
4 |
1.评审内容: 考察针对本项目的:(1)整体管理设想;(2)整体运作规划;(3)组织机构;(4)服务团队配置;(5)人员培训计划;(6)管理措施。 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6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5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中,得5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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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2 |
1.评审内容: (1)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和重点难点分析;(2)应对措施;(3)合理化建议。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2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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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
4 |
1.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1)服务管理总体目标;(2)服务管理负责制度;(3)服务标准设定;(4)服务人员设置与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食堂菜品质量保障制度。 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5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4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中,得5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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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限一人) |
10 |
1.评审内容: 要求提供拟安排员工为公司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进行评分: (1)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 (2)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得20分 (3)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20分,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10分;此评分项最高20分 (4)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质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20分,中级以下(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的得10分;此评分项最高20分 (5)曾担任过行政机关、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服务期限不少于半年的业绩,每提供1个担任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得10分;最高得30分。 (6)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外,且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3)提供职称及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职称或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 (4)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补缴不予计算,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5)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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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1.评审内容: 要求提供拟安排员工为公司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进行评分: (1)1名或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高级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5分,其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五级及以上)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2)1名或以上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高级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5分,其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五级及以上)的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3)1名或以上具有营养师管理资质的公共营养师,高级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公共营养师”或以上证书)得25分,中级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4)1名或以上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5分,中级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同一个人获得多个证书不可以重复得分,此项最高得100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须提供职称或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 (4)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近6个月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补缴不予计算,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提供以上承诺及社保证明材料,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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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 服务承诺 |
3 |
1.评审内容: 提供承诺函,承诺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并积极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若出现服务期满,但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保质保量按采购人要求按原合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证明文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完全承诺以上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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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约承诺 |
3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具体岗位及要求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承诺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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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网点 |
4 |
1、评审内容: (1)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设有服务网点的得100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30分。其他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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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诚信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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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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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诚信评价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一、投标函 ? 二、承诺函 ? (一)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 ?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 务 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1年)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关键信息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预算金额 |
1,560,600.00元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履约担保金额 |
以双方订立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为准,向采购单位缴纳。 |
投标文件的投递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非评定分离)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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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 交易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投标无效。) |
2 |
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 |
符合性检查表 |
|
1 |
资格性检查中存在缺漏或内容不符的情况 |
2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投标方案 |
4 |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
5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6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7 |
《商务需求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表格备注要求填写 |
8 |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报材料、品牌、型号 |
9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10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1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12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3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26.4中所列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再次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二、评标信息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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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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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可享受对其投标报价扣除 6%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中第二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最新规定为准。 |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
||||
二、商务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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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
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 |
1. 评审标准: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2)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20分; (3)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4)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0分; (5)通过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20分。 以上五项可累计计分,满分100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难以判断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判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
2 |
企业荣誉情况 |
15 |
1.评审标准: (一)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或餐饮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非竞赛类奖项、称号的: a.国家级的,每个得50分; b.省级的,每个得30分; C.市级的,每个得20分; d.区级的,每个得10分; 获得以上奖项或荣誉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0分。 (二)投标人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餐饮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竞赛类奖项,并承诺派相关获奖人员提供服务的: a.一等奖或金奖的,得50分; b.二等奖或银奖的,得20分; c.三等奖或铜奖的,得10分; 获得以上奖项或荣誉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0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提供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无效证书。 |
专家打分 |
|
3 |
突发应急能力 |
5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针对本食堂外包服务提供应急预案的,得30分; (2)投标人成员拥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培训颁发的“初级救护员”或以上证书(为预防食堂用餐人员发生滑倒等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每名10分,最高不超过70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突发应急方案及救护员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证书在公开官网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提供颁发部门或机构的证明材料。 |
专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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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业绩 |
10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的具有行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且服务期限不少于半年的业绩,每提供1个上述服务项目业绩的,得 10分;最高得分100分。 2.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作为得分依据(通过以上资料均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另外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续签合同视为履约验收合格,但不得作为多个业绩计算得分。 |
专家打分 |
|
5 |
保密承诺 |
5 |
1.评审内容:此项目非保密项目,但投标人须遵守采购方安全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函,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方信息、数据和设备安全。 2.评审标准:提供保密承诺函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得100分,少一项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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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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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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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实施方案 |
4 |
1.评审内容: 考察针对本项目的:(1)整体管理设想;(2)整体运作规划;(3)组织机构;(4)服务团队配置;(5)人员培训计划;(6)管理措施。 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6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5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中,得5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专家打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2 |
1.评审内容: (1)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和重点难点分析;(2)应对措施;(3)合理化建议。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2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专家打分 |
|
3 |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
4 |
1.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1)服务管理总体目标;(2)服务管理负责制度;(3)服务标准设定;(4)服务人员设置与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食堂菜品质量保障制度。 2.评审标准: (1)方案中体现上诉5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4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方案中任意体现上述3点因素分析的,评价为中,得5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专家打分 |
|
4 |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限一人) |
10 |
1.评审内容: 要求提供拟安排员工为公司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进行评分: (1)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 (2)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得20分 (3)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20分,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10分;此评分项最高20分 (4)具有相关职业认证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质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20分,中级以下(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的得10分;此评分项最高20分 (5)曾担任过行政机关、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服务期限不少于半年的业绩,每提供1个担任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得10分;最高得30分。 (6)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外,且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3)提供职称及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职称或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 (4)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补缴不予计算,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5)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
5 |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1.评审内容: 要求提供拟安排员工为公司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进行评分: (1)1名或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高级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5分,其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五级及以上)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2)1名或以上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高级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5分,其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五级及以上)的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3)1名或以上具有营养师管理资质的公共营养师,高级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公共营养师”或以上证书)得25分,中级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4)1名或以上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5分,中级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5分。此评分项最高25分。 同一个人获得多个证书不可以重复得分,此项最高得100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自有正式员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须提供职称或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等)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须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作为得分依据。 (4)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近6个月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补缴不予计算,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提供以上承诺及社保证明材料,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
6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 服务承诺 |
3 |
1.评审内容: 提供承诺函,承诺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并积极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若出现服务期满,但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保质保量按采购人要求按原合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证明文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完全承诺以上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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