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第一学生食堂(含教师服务部)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2021200。
2、标的名称: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第一学生食堂(含教师服务部)。
3、标的简介: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地处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309号,2015年投入使用,目前在东海校区学生有3100余人,高中生900人,初中生2200人(其中住宿生760余人),教师250余人,不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周边小区分布较多的餐饮店。东海校区现配备第一学生食堂和第二学生食堂,两个学生食堂共414张餐桌,1656个餐位,两个学生食堂分别配备教师服务部,本次标的为第一学生食堂。。
4、标的面积:2298㎡(详见平面图)。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24100元/月。
7、租赁期:5年(含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8、装修期: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9、租金支付方式:每学年(10个月)为一个计付周期,每一个计付周期开始的五日内付清。
10、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5%(定比)。
11、租赁用途:经营餐饮、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仅为学校师生提供服务,不得销售三无食品、三高(高糖高盐高脂)食品及中学生违禁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100000元。
13、交易保证金:30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2928
15、公告时间:2021-08-20 至 2021-09-02。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1-09-02 17:00:00。
(1)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2021-08-20至2021-09-02(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159278798;
18、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1-08-20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1-09-03 10:00:00,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3)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5)消防验收情况:合格;
(6)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8月30日。
(7)学校不实行封闭式管理,为降低竞租人的投资风险,竞租人办理报名手续前应亲临食堂进行实地勘察和判断。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截止公告日起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含)以上且成立年限5周年(2016年7月31日前注册)以上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公司注册资金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在公告日起后变更的不计入符合条件范围),竞租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网页下载页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加盖公章并注明网址。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者“单位食堂”之一,且经营项目须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竞租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食品经营许可证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3)竞租人须通过以下认证:
①竞租人须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②竞租人须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③竞租人须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④竞租人须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⑤竞租人须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⑥竞租人须获得SA8000企业社会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注:竞租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网页下载页加盖公章并注明网址,没有提供或认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视为无效认证。
(4)竞租人经营的学校食堂须具有“明厨亮灶”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竞租人须提供相应“明厨亮灶”或“食品安全”创建结果通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5)竞租人近5年(截止日期2021年7月)具有服务公办一级达标中学食堂的运营经验,且经营的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A级,竞租人须提供对社会公开招标(或采购)的一级达标中学食堂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和《业绩清单》(格式自拟)。
(6)竞租人及其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未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
(7)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
(8)竞租人须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①项目成交后为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第一学生食堂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赔额达到1000万以上。
②承诺在项目成交后签合同前在泉州地区设有1000㎡以上食材配送点。提供食材配送点及农残检测现场照片,配送点租赁合同复印件,招标人对食材配送点有质疑的,竞租方需配合到现场核实。
③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以自有资金对食堂(包含厨房、餐厅)厨房、餐厅及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和维护,对有问题设施设备更换,更换购置设施设备须书面报学校审批后实施。承租期间涉及食堂修缮和设施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④承租期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如有提升装修改造、购置设备等,承诺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食堂平面规划图、效果图、施工图及设备清单做出相应的提升改造,提升改造所需的主要材料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施工,提升改造必须符合消防及食药监局的要求,装修施工及设备设施添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耽误委托方正常的教学进程,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须提供样品并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采购,在装修期间受委托方的监督或委托方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⑤标的开业后承租方派驻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第一食堂的管理团队严格按照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基本要求》第一点总体要求中第二条的配置要求配足餐厅经理、厨师长、厨师人员、专职营养师和食品安全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⑥竞租人承租后企业团队应配备公共营养师为“注册营养技师”或“食品助理工程师”。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及人社官网查询结果页截图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公共营养师中国营养学会颁发的注册营养技师证书复印件、官网http://www.crdietitian.org/prove/查询结果页截图加盖公章及该营养师连续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或提供该公共营养师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批准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政府网址、政府公文文件加盖公章及该人员连续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承租满一年由招租方核查,不符合者,招租方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且对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无需予以赔偿或补偿。
⑦承诺在项目成交后签合同前在泉州市设立或有分支机构,成立管理团队。签合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⑧合同签订时竞租人需按报名材料交验原件,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陆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详见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基本要求》。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若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网页下载页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加盖公章并注明网址(截止公告日起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以上且成立年限5周年(2016年7月31日前注册)以上;公司注册资金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在公告日起后变更的不计入符合条件范围);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者“单位食堂”之一,且经营项目须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若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6)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7)意向竞租人须通过认证的相关材料:
①意向竞租人须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②意向竞租人须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③意向竞租人须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④意向竞租人须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⑤意向竞租人须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⑥意向竞租人须获得SA8000企业社会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管理、中央厨房之一);
注:意向竞租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网页下载页加盖公章并注明网址,没有提供或认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视为无效认证;
(8)意向竞租人经营的学校食堂须具有“明厨亮灶”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相关材料(竞租人须提供相应“明厨亮灶”或“食品安全”创建结果通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9)意向竞租人近5年(截止日期2021年7月)具有服务公办一级达标中学食堂的运营经验,且经营的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A级的相关材料【竞租人须提供对社会公开招标(或采购)的一级达标中学食堂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和《业绩清单》(格式自拟)、相应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A级的相关材料】;
(10)意向竞租人及其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未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
(11)意向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的相关材料(提供查询页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
(12)意向竞租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①项目成交后为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第一学生食堂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赔额达到1000万以上;
②承诺在项目成交后签合同前在泉州地区设有1000㎡以上食材配送点。提供食材配送点及农残检测现场照片,配送点租赁合同复印件,招标人对食材配送点有质疑的,竞租方需配合到现场核实;
③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以自有资金对食堂(包含厨房、餐厅)厨房、餐厅及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和维护,对有问题设施设备更换,更换购置设施设备须书面报学校审批后实施。承租期间涉及食堂修缮和设施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④承租期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如有提升装修改造、购置设备等,承诺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食堂平面规划图、效果图、施工图及设备清单做出相应的提升改造,提升改造所需的主要材料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施工,提升改造必须符合消防及食药监局的要求,装修施工及设备设施添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耽误委托方正常的教学进程,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须提供样品并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采购,在装修期间受委托方的监督或委托方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⑤标的开业后承租方派驻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第一食堂的管理团队严格按照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基本要求》第一点总体要求中第二条的配置要求配足餐厅经理、厨师长、厨师人员、专职营养师和食品安全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⑥承诺承租后企业团队应配备公共营养师为“注册营养技师”或“食品助理工程师”。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及人社官网查询结果页截图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公共营养师中国营养学会颁发的注册营养技师证书复印件、官网http://www.crdietitian.org/prove/查询结果页截图加盖公章及该营养师连续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或提供该公共营养师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批准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政府网址、政府公文文件加盖公章及该人员连续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承租满一年由招租方核查,不符合者,招租方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且对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无需予以赔偿或补偿;
⑦承诺在项目成交后签合同前在泉州市设立或有分支机构,成立管理团队。签合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⑧合同签订时竞租人需按报名材料交验原件,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本中心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8、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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