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CZC2021-6018H
二、项目名称: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1 | 批 | 投标总报价:1266369(元) | 晋城市玉刚商贸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水陆院市场内一巷127-129号 | 91140500MA0GUWGR5G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培智教室演示系统 | 希沃 | 12 | 36050 | FV75EB |
2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培智教室推拉黑板 | 蓝贝思特 | 12 | 1550 | LB03 |
3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培智教室书写绿板 | 蓝贝思特 | 12 | 750 | PR37-20 |
4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科劲 | 48 | 300 | 1.2*0.4m |
5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科劲 | 96 | 350 | 480mm*480mm*820mm |
6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科劲 | 30 | 330 | 550mm*380mm*1100mm |
7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小丽 | 1100 | 71 | 定制 |
8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四层货架 | 华谊兄弟 | 1 | 3280 | 180mm0*500mm*1550mm |
9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四层货架 | 华谊兄弟 | 8 | 1980 | 1500mm*500mm*1550mm |
10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电饼铛 | 美的 | 1 | 2980 | MC-JK30Q4-400 5KW/380V |
11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电炸锅 | 惠而浦 | 1 | 2980 | WF-CP031X |
12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和面机 | 邦盾 | 1 | 5080 | 50kg |
13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压面机 | 华顺 | 1 | 4880 | 125型 |
14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三星水池 | 华谊兄弟 | 4 | 1780 | 1800mm*700mm*800mm |
15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全自动开水器 | 荣事达 | 1 | 2300 | 12KW/380V |
16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消毒柜 | 至善电器 | 2 | 2100 | 1000-A |
17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五格售饭车 | 华谊兄弟 | 2 | 3580 | 1800mm*700mm*800mm |
18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保洁柜 | 华谊兄弟 | 2 | 2480 | 1200mm*500mm*1800mm |
19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蒸饭车 | 美厨 | 1 | 4580 | 24盘 |
20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燃气双炒单温灶 | 华谊兄弟 | 1 | 5800 | ZCTG1-32(12T) |
21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冷冻工作台 | 爱德信 | 1 | 3680 | 1800mm*800mm*800mm |
22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保鲜工作台 | 爱德信 | 1 | 3680 | 1800mm*800mm*800mm |
23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燃气大锅灶 | 华谊兄弟 | 2 | 5680 | DZTG800/33-A (12T) |
24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台面立架 | 华谊兄弟 | 4 | 880 | 1800mm*300mm*550mm |
25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饸饹机 | 镭鸣 | 1 | 2500 | 100型 |
26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多功能收餐车 | 华谊兄弟 | 2 | 3500 | 1200mm*600mm*900mm |
27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不锈钢排烟罩 | 昊润 | 14.3 | 1980 | 11000mm*1300mm |
28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不锈钢集烟箱 | 昊润 | 30.8 | 450 | 700mm*700mm |
29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不锈钢装饰板 | 昊润 | 16.5 | 450 | 定制 |
30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不锈钢烟管 | 昊润 | 60 | 400 | 600mm*600mm |
31 |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 静音排烟风柜 | 昊润 | 1 | 20800 | 18KW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文平,原国强,李月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地 址:山西省高平市南城办梨园村
项目联系人:贺琼
联系方式:0356-526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联系方式:0356-888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宏涛
电 话:0356-8880602
2021年08月08日 2021年08月20日附件信息: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doc
884.0K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项目编号:HCZC2021-6018H
采 购 人: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八月
※ 温 馨 提 示 ※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
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
一、供应商应当认真研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开标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四、供应商要严格按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2项“保证金交纳”的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未按要求交纳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
六、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
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
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
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
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
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参加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
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
七、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
八、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欢迎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3964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0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26 -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48 -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 51 -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 57 -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 65 -
第九部分 附件 - 101 -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1-6018H
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供应商需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安装和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至验收合格。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四、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西楼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地 址:山西省高平市南城办梨园村学校
联系方式:0356-526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联系方式:0356-888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宏涛
电 话:0356-888060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2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
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CA数字证书加密的.jmbs格式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3 |
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 |
1、供应商代表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1、保证金交纳证明 提供供应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1 |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
1、开标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
4.2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6、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7、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5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注:监狱企业按应交金额的50%提交。 2、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格式见第八部分) (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保函彩色影印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邮寄(邮费自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或现场递交到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递交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单位名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宏涛 靳伟丽 李淑玲 联系电话:0356-6967900 8880602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1室 ★友情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3403452239、15034173522。 说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按响应无效处理。(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供应商须知》9.2项“保证金交纳”规定。) |
6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
9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11 |
样品 |
不需提供样品 需提供样品 培智教室演示系统 1套 样品处置 1)成交单位样品不预退回,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2)未成交单位的样品,评审结束后自行回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样品的保管。 |
1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影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 (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17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
1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
19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2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 |
21 |
其它 |
在现场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组织执行机构,即“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3.6.4 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九部分 附件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4 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jmbs加密格式上传,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交纳的保证金数额和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9.2.1保证金交纳数额与形式
9.2.1.1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注:监狱企业按应交金额的50%提交。
9.2.1.2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格式见第八部分)
(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9.2.1.3保函彩色影印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邮寄(邮费自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或现场递交到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递交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单位名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宏涛 靳伟丽 李淑玲
联系电话:0356-6967900 8880602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1室
★友情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3403452239、15034173522。
9.2.2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9.2.3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
9.2.4 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
9.2.5 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
9.2.6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或保证方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9.3 磋商报价
9.3.1 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3 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9.3.4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9.3.5 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3.6 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3.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 开标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
12.3 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在线解密的,报价无效。
13.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3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5. 成立磋商小组
15.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5.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6.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7. 响应文件审查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7.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7.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7.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提交的投标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的;
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7.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
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7.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 磋商
18.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
18.3 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8.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18.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8.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18.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18.9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18.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18.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18.12 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13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
18.1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书面说明,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9. 最后报价
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19.2.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2.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20. 综合评审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1. 确认成交供应商
2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1.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2. 评审复核
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 磋商保密
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4.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5. 采购项目终止
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5.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六、签订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6.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7. 服务费
参考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0. 询问
3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0.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1. 质疑
31.1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2 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1.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受理(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综合部 毛先生
联系电话:0356-8880602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教学等配套设施
项目编号:HCZC2021-6018H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内容。 2、交付地点: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3、付款方式: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
三、实质性要求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 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 3、正版软件承诺:(若有的话) 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 |
注:若有以上内容,需按照本文件“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中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提供有效文件。
四、非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3、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 |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3、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采购人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一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质量保证期承诺) 5、质量保证期内,提供5*8小时的电话或微信或QQ服务支持。如果设备和系统发生故障,需在3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简单故障1小时内排除并恢复正常工作;重大故障在12小时内完成调查故障原因并实施故障处理、设备更换、系统修复等工作,保证工作正常。 6、★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7、★质量保证期内无条件提供免费保修(人为因素除外),无法正常使用的,免费提供配件或更换产品或提供同等质量备品、备机。质量保证期后,提供终身服务。 8、★提供免费现场培训。 |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七、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供应商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应是同投标标的物品牌型号一致的技术响应文件;
2、技术响应文件是指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磋商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
八、其他
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采用在线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谈判或磋商、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或CA无法正常使用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技术需求书
说明:
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与要求仅仅是为了准确描述采购单位对所需货物的技术要求,并不对供应商的投标构成品牌限制。
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培智教室演示系统 |
一、整机设计要求: 1. 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一体设计,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连接线。 2. 屏幕尺寸:对角线≥75英寸;显示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 3. 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支持在Windows系统中进行20点或以上触控。 4. 触摸屏具有防遮挡功能,触摸接收器在单点或多点遮挡后仍能正常书写。 5. 触摸框免驱: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8.1、 Windows 10、Linux、Mac OS系统外置电脑操作系统接入时,无需安装触摸框驱动。 6. 触摸屏具有防光干扰功能,在照度100K lux环境下可以正常工作。 7. 整机具备前置按键,方便老师快速开关机、调出中控菜单等操作。 8. 支持自定义开机通道,用户可设置默认通道,开机自动进入无需手动切换。 9. 支持外接信号输入时自动唤醒功能,整机处于关机通电状态,外接电脑显示信号通过HDMI传输线连接至整机时,整机可智能识别外接电脑设备信号输入并自动开机。 10. 整机内置扬声器:≥2*15W:。 ★11. 整机可通过前置物理功能按键一键启用护眼模式。 ★12. 设备支持通过前置物理按键一键启动录屏功能,可将屏幕中显示的课件、音频内容与老师人声同时录制。 13. 智能亮度调节:屏幕亮度可以随环境光的变化而随时进行自动亮度调节。 14. 整机具备全触控功能:在任意通道中可以无需通过物理按键,通过手势可以调出智能互动功能菜单,可实现图像模式、通道切换、频道切换、亮度、音量、对比度调节功能。 15. 整机通过同一电源物理按键完成Android系统和Windows系统的开机、节能熄屏、关机操作。 16. 整机内置无线网络模块,无任何外接、转接天线及网卡可实现正常网络连接。 ★17. 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摄像头,可拍摄≥800万像素的照片,支持二维码扫码识别。 18. 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阵列麦克风,可用于对音频进行采集。 19. 前置1路Type-C接口,支持通过外部线缆,实现外接电脑HDMI信号的接入显示。 ★20. 支持通过前置Type-C接口实现外接电脑的音视频输入,可把外接电脑设备画面投到整机上,同时在整机上操作画面,可实现触摸电脑的操作,无需再连接触控USB线。并可通过外接电脑直接调用整机内置的摄像头,在外接电脑可拍摄教室画面。 二、嵌入式系统参数 ★1. 嵌入式系统版本Android不低于 9.0,内存不低于2GB,存储空间不低于8GB。 2. 整机在任意通道下通过手势识别调出板擦工具擦除批注内容,可根据手与屏幕的接触面积自动调整板擦工具的大小。 3. 在嵌入式安卓操作系统下,能对TV多媒体USB所读取到的文件进行自动归类,可快速分类查找文档、板书、图片、音视频,检索后可直接在界面中打开。 4. 无PC状态下,嵌入式系统内置互动白板支持全局漫游,并能在工具栏中对全局内容进行预览和移动。 5. 嵌入式Android操作系统下可实现windows系统中常用的教学应用功能,如白板书写、WPS软件使用、网页浏览。 三、内置电脑要求 1. 采用抽拉内置式模块化电脑,PC模块可插入整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 2. 采用按压式卡扣方式,无需工具即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 3. 内置电脑采用CPU≥ Intel Core i3,内存≥4G 硬盘≥256G固态 。 4. 电脑上至少具备3个USB3.0 TypeA接口。 5. 输出端口:≥1路HDMI 。 6. 具有标准PC防盗锁孔,确保电脑模块安全防盗。 四、教学白板软件: 1. 备授课一体化,具有备课模式及授课模式,且操作界面根据备课和授课使用场景不同而区别设计,符合用户使用需求。 2. 支持课件云存储,无需使用U盘等存储设备,老师只需联网登录即可获取云课件。 3. 支持用户在软件中打开pptx格式文件,且用户可在软件中自由编辑原文件中的图片、文字、表格等元素,并支持修改原文件中的动画。方便老师利用软件互动功能在原有PPT基础上修改课件。 4. 提供背景模板供老师选择,支持自定义背景。 5. 支持文本输入并可快速设置字体、大小、颜色、粗体、斜体、下划线、上角标、下角标、项目符号,方便指数、化学式等复杂文本的输入。可对文本的对齐、缩进、行高等进行设置。 6. 提供预设艺术字效果供选择,方便对文本进行美化。 7. 支持对话框、五角星、大括号、旗子等特殊图形绘制,同时支持自定义绘制复杂的任意多边形及曲边图形。 8. 支持对图形对象进行颜色、边框、阴影、倒影、透明度等属性设置。 9. 无需借助专业图片处理软件,即可在白板软件中对导入的图片进行快捷抠图、去背景,处理后的图片主体边缘没有明显毛边,可导出保存成PNG格式。 10. 内置专用美术画板工具,提供铅笔、毛笔、油画笔等笔触,具备符合绘画调色教学需求的模拟调色盘,可选择不同颜色混合调色,便于学生理解调色合成过程。 11. 提供3D立体星球模型,包括地球、太阳、火星、水星、木星、金星、土星、海王星、天王星,支持360°自由旋转、缩放展示。 12. 提供立体地球教学工具,清晰展现地球表面的六大板块、降水分布、气温分布、气候分布、人口分布、表层洋流、陆地自然带、海平面等压线等内容,且支持三维、二维切换展示,方便地理学科教学。 13. 支持图表二维及三维展示形式任意切换,且三维图表支持旋转,方便老师多角度展示数据变化。支持图表添加超链接,可连接至课件其他页面、网页、软件自带小工具等地方。满足教师不同场景需求。 14. 提供微课程视频,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少于三个主要学科。提供在线流媒体播放、一键下载至课件两种使用方式,方便老师在备课或课堂中随时插入生动有趣的知识点讲解。 15. 提供思维导图、鱼骨图及组织结构图编辑功能,可轻松增删或拖拽编辑内容节点,并支持在节点上插入图片、音频、视频、网页链接、课件页面链接。支持思维导图逐级、逐个节点展开,并可任意缩放,满足不同演示需求。 16. 支持创建智能选词填空游戏,填空选项支持并列选项,并列选项支持答案互换,教师可随意编辑填空题题干以及相应的答案选项,将选项拖到对应题干空白处,系统自动判断答案正误,系统需提供不少于10种游戏模板,且模板样式支持自定义修改。 17. 支持绘制立方体、圆柱体等立体几何图形。支持任意调节立体几何图形的尺寸,改变长宽高比例。支持沿任意方向旋转立体几何。支持为长方体6个面分别涂色,并且可通过任意旋转观察涂色与未涂色的表面。 18. 支持多笔同时书写,可自由选择笔颜色及粗细,支持手势擦除。 19. 支持调用板中板辅助教学,可直接批注及加页,不影响课件主画面。 20. 支持白板操作撤销和重做,防止误操作影响教学。 21. 支持在田字格上书写汉字并自动识别为印刷体,可展示该汉字的读音、笔画顺序、笔画数量等。支持用户反馈汉字错误,保证字库正确性。 22. 支持在拼音格中输入拼音字母,可展示该字母的标准四声读音以及笔画。 23. 支持输入英文单词,生成包含释义和读音的单词卡,可插入多个单词卡。 24. 教学软件须为教师提供对应的移动应用平台,实现备授课过程多终端多场景一体化。 25. 移动平台应支持市面上主流移动终端,兼容Android 5.0及以上、iOS 9.0及以上系统版本的移动终端。 26. 移动终端与教学一体机通过网络实现账号数据对接互通、远程管控、移动授课,无需部署任何外接设备。 27. 课件预览保留课件对象拖拽移动、克隆复制、置顶、删除等互动功能,并可通过移动端进行思维导图、课堂互动游戏的触控交互操作,并支持显示课件备注内容。 28. 移动平台可查看教师个人云空间里所有互动课件列表,并可打开互动课件进行预览,预览时支持上下翻页、页面缩略图预览、页面跳转。 29. 移动平台可将教师的课件通过微信、朋友圈、云空间帐号、二维码、公开链接、加密链接等方式进行分享,分享有效期支持教师自定义。 30 在线升级:支持连网自动更新检查及免费在线升级。 设备管理平台: 1. 管理平台采用B/S混合云架构设计,无需本地额外部署服务器等设备即可实现对教学信息化设备运行数据的监测。 2. Windows、Linux、Android、IOS等多种操作系统通过网页浏览器登陆操作,提供多种智能身份识别方式:支持通过账号登录、手机扫码登录等方式,方便用户使用。管理平台提供管理员移动管理平台,免安装并支持Android、IOS等多种移动操作系统,便于远程管理及告警信息通知。 3. 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已连接的交互智能设备状态,支持不少于10台设备的略缩预览以及单设备全屏查看;可远程监控交互智能设备开关机状态、CPU温度、CPU使用率、硬盘空间、硬盘使用状况、内存容量、内存使用率、设备ID等设备数据。 4. 管理平台可对广域网内的交互智能终端进行远程实时控制,能够监控设备当前运行界面,并远程对设备操作界面进行控制。支持实时远程查看学校任意设备的教室画面、设备画面。 5. 管理平台可控制连接广域网的交互智能设备整机关机和重启;可批量设定智能设备开关机的执行时间,并支持自定义日循环执行,预约定时执行。 6. 管理平台可远程对选定的交互智能设备推送动态文字滚动公告,可对公告文字的颜色、粗体以及播放次数、推送时间进行设置。 7. 管理平台可远程开启指定交互智能设备倒计日功能并设定倒计日截止日期,便于重大教学安排的提醒提示。持批量对交互智能设备进行软件远程部署。 8. 管理平台根据设备日常运行状况综合生成设备健康值,可查看设备健康值排名并进行正序、反序排列。 9. 可对运行状态下的交互智能设备进行本地系统启动盘的冻结、解冻(冰点保护)。被冻结后本地系统启动盘的数据及系统更改等均会自动恢复至冻结前状态。 10. 提供教学专用广告屏蔽工具。支持高强度屏蔽拦截,对全部软件应用弹窗进行无差别拦截;支持自定义应用广告弹窗过滤屏蔽,可屏蔽拦截指定应用的弹窗。 11. 管理平台显示设备使用情况数据报表,包括实时在线设备数、今日活跃人数、使用学科数、异常条数、设备使用时段、设备使用时长分布、软件使用次数、用户活跃数、不同学科使用频次占比等,方便管理员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
套 |
12 |
2 |
培智教室推拉黑板 |
1.结构:双层结构,内层为两块固定书写板左右各一块,中间预留放置电子产品空间,外层为两块滑动书写板,开闭自如确保一体机的安全管理,支持电子产品居中放置。 |
套 |
12 |
3 |
培智教室书写绿板 |
1、颜色:墨绿色 尺寸(约):4000mm×1215mm。 |
套 |
12 |
4 |
培智教室扇形桌椅 |
单张尺寸为边长约800mm,扇形6拼接组合桌,组合尺寸(约):直径1600mm*边长800*高750mm材质:桌面为厚度≥25mm优质E1级三聚氰胺板材,优质免漆板材整洁无异味。优质pvc封边条封边处理,厚度≥1.5mm,桌架采用直径≥50mm圆管厚度≥1.2mm,横梁采用≥50*25mm方管,厚度≥1.2mm 整体经酸洗磷化、除油除锈、静电喷涂、高温处理而成。尺寸(约):330*240*450mm凳面为≥16mm教学专用E1级环保生态板,圆角处理,凳架为≥20*20mm方管厚度≥1.2mm,经酸洗磷化、除油除锈、静电喷涂、高温处理而成。带凳盘脚垫:ABS注塑脚垫 |
套 |
30 |
5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三聚氰胺,密度高且均匀,干燥至低于9%的含水率,经防腐蚀,防虫等化学处理。E1级安全环保三聚氰胺板,不变形,并采用全自动高科技封边技术PVC封使封边更加密封,紧密,环保经久耐用。 规格尺寸(约):1.4*0.6m |
张 |
3 |
6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面料一般采用特网网布具有结实耐磨不塌陷的特点,坐垫使用网布加海绵承重性能好。 |
把 |
6 |
7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基材:采用不低于E1级高密度纤维板; 封边用材:胡桃木等实木木皮,封边拼接紧密 规格尺寸(约):1.2*0.4m |
张 |
48 |
8 |
特校培智会议配套设施 |
优质网布料饰面,泡棉采用优质低燃性成型泡棉,表面附一层防老化保护膜,可防氧化,骨架一体成型15mm曲木板。优质五金配件。 |
把 |
96 |
9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铝材:纯铝合金6063-T工业铝型材,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三聚氰胺,密度高且均匀,干燥至低于9%的含水率,经防腐蚀,防虫等化学处理。E1级安全环保三聚氰胺板,不变形,并采用全自动高科技封边技术PVC封使封边更加密封,紧密,环保经久耐用。 规格尺寸(约):1.2*1.2m |
组 |
3 |
10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铝材:纯铝合金6063-T工业铝型材,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三聚氰胺,密度高且均匀,干燥至低于9%的含水率,经防腐蚀,防虫等化学处理。E1级安全环保三聚氰胺板,不变形,并采用全自动高科技封边技术PVC封使封边更加密封,紧密,环保经久耐用。 规格尺寸(约):2.4*1.2m |
组 |
6 |
11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三聚氰胺,密度高且均匀,干燥至低于9%的含水率,经防腐蚀,防虫等化学处理。E1级安全环保三聚氰胺板,不变形,并采用全自动高科技封边技术PVC封使封边更加密封,紧密,环保经久耐用。 规格尺寸(约):5*1.4m |
米 |
5 |
12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面料一般采用特网网布具有结实耐磨不塌陷的特点,坐垫使用网布加海绵承重性能好。 |
把 |
30 |
13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基材:采用不低于E1级高密度纤维板; 饰面采用进口红檀泰柚木或胡桃木皮,纹理清晰,无节疤。木皮经过防虫防蛀防腐处理。基材:采用符合国际环保形密度板,各种物理化学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相关标准,油漆:采用德国环保油漆。底漆为不饱和聚酯漆,面漆为双成份氨酯漆,油漆工艺:底着色漆工艺,经五底三面磨退工艺处理。五金件:中外合资铰链。 规格尺寸(约):1.6*0.8m |
张 |
1 |
14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基材:采用不低于E1级高密度纤维板; 封边用材:胡桃木等实木木皮,封边拼接紧密塌陷的特点 规格尺寸(约):6*2*0.4m |
组 |
1 |
15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优质PU饰面,泡棉采用优质低燃性成型泡棉,表面附一层防老化保护膜,可防氧气化,骨架一体成型≥15mm曲木板。优质五金配件。 |
把 |
1 |
16 |
特校培智办公配套设施 |
采用符合国际的环保型密度板,各种物理化学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相关标准。油漆采用环保油漆。五金件:铰链。 规格尺寸(约):0.8*0.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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