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监狱 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1-A262)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聚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村果园路东海涂料厂西侧 | 93120111073111393M | 13820081390 | 235 |
包号 | 货物 |
第1包 |
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天津市西青监狱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1-A262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商务要求 5
二、技术要求 7
三、磋商程序 7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9
五、项目需求书 12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9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监狱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1-A262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西青监狱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23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报告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 供应商 。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李宁
(二)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5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305708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1001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86599692 传真:022-86599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gczxyxgs@sina.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按照预算金额填报),同时填报投标折扣,例如投标折扣为八折,请填写八折。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2.供应商总价报价未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填报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根据天津市西青监狱要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因合同期限内食材配送的品目和准确数量无法提前确定,故供应商的总报价均须按照本项目预算的金额进行统一填报,在服务期限内供货结算价款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供货总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
4.由于合同期限内食材配送的品目和准确数量无法提前确定,供应商须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zgg.tj.gov.cn/)-最新一期的《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蔬菜零售价格监测表》和《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月均价为基础,其他未涉及的以大型超市(如:华润万家、物美)零售价格为基础,填报折扣。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及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折扣。此为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客观要求,请各供应商理解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定期对食材价格进行核价。
5.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6.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二)服务要求
由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交货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每月15日之前结款上个月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汇款信息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
4.磋商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正本送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各供应商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八)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应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始终保持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采购单位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无实质性变动,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无现场二次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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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按照预算金额填报),同时填报投标折扣,例如投标折扣为八折,请填写八折。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折扣报价)×3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 |
3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17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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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1分。 未提供或其他:0分 |
1分 |
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分。 未提供或其他:0分 |
1分 |
3 |
供应商相关业绩 |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业绩、合同清单、供需双方名称及盖章) |
6分 |
4 |
食材生产厂商认证评价 |
供应商所投食材的生产厂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系列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 个证书1分,最高4分。 |
4分 |
5 |
食材检测 报告 |
提供所投各类食材(猪肉类、鸡蛋类、鸡肉类、水果类、蔬菜类)的带有CMA 标识的完整检测报告,1 份检测报告得1 分,最多5分。 |
5分 |
第%1部分 主观分(53分) |
分值 |
||
1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8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8分 |
2 |
人员职责 |
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具备合理性: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5分 |
3 |
整体服务方案评价 |
方案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措、供货规模、订单数据报送服务措施、发票开具等内容。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8分 |
4 |
配送服务方案评价 |
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方案和科学、完整的保障方案,服务内容具体齐全: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6分 |
5 |
货物质量保障管理及保障 措施 |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整,可操作性强: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6分 |
6 |
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 |
提供有效、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的:8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8分 |
7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供应商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实行定期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书面材料,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 供应商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6分 |
8 |
突发事件处理措施 |
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具体实用,切实可行: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6分 |
五、项目需求书
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二、服务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方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 供应商应定期与采购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 供应期内各批次的产品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 每天配送食堂所需食材,送货日早8:00前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5. 合同期内,所需食材日常情况下每天供货一次,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所需货品,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后的1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至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经验收合格签单后交付使用,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供应商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免费更换。
6. 合同期内,当采购人若出现食品、农副产品等用品紧急需要时,供应商要根据应急供应服务承诺来进行应急供货,紧急情况下2个小时内供货(包含夜间情况)。
7.合同期内,如遇到所供商品出现断货无法提供的情况,必须用同品质的商品代替。
8.食材采购定点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
9.其他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三、服务标准
1. 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员工食品安全。
2. 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交接工作无疏漏,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3. 配送食堂所需食材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4. 供应商保证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副食品配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并能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每天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各类食材。
2、供应商所提供食材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
3、食材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供应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供商品的相应证明,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每次采购的果蔬、牛羊肉、大肉类、水产品、蛋、分割鸡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同时须每次按照买方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4、供应商在服务上必须做到日常准时供货、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及时补货,对于不满意的食材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食材及时退回。
6、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向管理人员提供当天的采购明细,并由管理人员核对明细,品种、数量、重量等并验收签字。
7、供应商在送货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食材,不能造成损坏和二次污染,对损坏和污染食材无条件退回,同时要爱护环境卫生,对运输中造成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卸货区干净整洁,否则追缴清理费。
五、食材需求量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