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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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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NBITC-202110886G-BL082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年):680847.6(元)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 导医服务外包 投标人经营医院导医、资料协助整理归档等服务项目工作。负责服务台咨询、秩序维护;协助完成医院各类资料整理归档等。 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平,欧阳泉,金静晓,胡飞琴,董书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柴卫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069806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11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2021年08月02日 2021年08月23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doc

    283.5K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采 购 人: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8月


温馨提醒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3、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1621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416213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416215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2

HYPERLINK \l "_Toc44162153"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样本 21

HYPERLINK \l "_Toc44162154" 第五章 招标容与技术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44162155" 第六章 商务条款 26

HYPERLINK \l "_Toc44162156" 第七章 附件 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1年8月23日10时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23日10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柴卫路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069806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11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真:/

联系人: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的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5.1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包括不仅限于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力成本(人员工资、五险社保、高温费、加班费、奖金、福利、意外伤害保险、服装费、培训费等)、管理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招标人将不予单独支付。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本章第八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组成:

A、第一册:资格文件

A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4、

①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A6、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

B1、投标书;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B5、商务条款响应表;

B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B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C、第三册:报价文件

C1、开标一览表;

C2、分项报价表;

C3、中小企业声明函;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采购编号: NBITC-202110886G-BL082

(3)项目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5)在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修改后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开标

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

(1)宣布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

(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

(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

(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十三、评标

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五、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六、最高限价

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70.00万元/年,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标项一:10500.00元。

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八、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企业/服务承接企业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本项目不适用)

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程序

2.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2.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

2.2.6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2.2.7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三、投标的澄清

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五、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①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资格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提供“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4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5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6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得有所述情形。

7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符合所述要求。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非联合体。

9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70.00万元/年,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开标一览表”。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所述要求。

符合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序号3-序号8、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3:

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一、商务技术部分90分

1

整体服务方案(10分)

1.服务方案策划的思路、针对性、独特超前性;(5分)

2.服务方案是否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定位是否明确。(5分)

2

具体实施方案(25分)

1.导医服务等工作的实施方案;(5分)

2.服务工作具体流程;(5分)

3.安全应急预案;(5分)

4.与使用人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5分)

5.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看法、建议或解决措施。(5分)

3

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16分)

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性,管理构架和各部门职责是否明确;(5分)

2.管理、激励、监督、奖惩等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是否体现高标准、高档次;(6分)

3.科学合理性、实际操作性。(5分)

4

人员配置及管理(26分)

1.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合理、科学;(5分)

2.人员培训有计划、内容、目标,且方式多样性;(6分)

3.人员录用与考核有标准,有奖惩淘汰机制;(5分)

4.人员上岗仪表、行为、态度,标准统一、规范;(5分)

5.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资格、类似项目实施经验:(5分)

a)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得0.5分;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否则不得分;

b)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证得2分;注:提供注册证书、资格证,否则不得分;

c)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医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的截图为准)物业项目经理的得2分。注:提供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企业荣誉(13分)

1.投标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每提供一项有效期内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的截图为准)服务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4

价格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供应商

分值

10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保留二位小数)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1、? 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1? 型号规格:

1.1? 技术参数:

1.1? 数量(单位):

1、?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1、? 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 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1、? 履约保证金

6.1? 履约保证金金额:/

6.1? 履约保证金形式:/

1、? 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1?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1? 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 质保期

8.1? 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1、?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9.1? 交货方式:

9.1? 交货地点:

1、? 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资料表

10.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 

11.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1?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1)?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1?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1?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1?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全部安装完成、验收资料齐全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1?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1?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1?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1?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1?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1?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1?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 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1?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1?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1?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 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

1、? 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1? 其它约定事项:

18.1?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1?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甲已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条款内容可作增减。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经营范围:

投标人经营医院导医、资料协助整理归档等服务项目工作。负责服务台咨询、秩序维护;协助完成医院各类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要求为:

(二)门诊(导医辅助)服务工作内容:

1、门诊导医工作内容:

(1)遵守医院及科室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的工作安排。

(2)熟悉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提前15-30分到岗,穿着整洁,体现良好的职工形象。

(4)前台服务,接待患者有礼貌,仔细倾听交流。

(5)介绍医院流程,协助患者就诊。

(6)维护就诊秩序,及时协助医务人员工作。

(7)发现患者在就诊时发生特殊情况,马上联系、汇报相关人员并做好紧急处理。

2、医技科室导医工作内容:

(1)遵守医院及科室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的工作安排。

(2)熟悉各种检查的名称,检查要求。

(3)严格执行登记程序,不漏登、错登。

(4)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编号后请患者到相应的诊室接受检查。

(5)耐心为各种特殊检查或预约病人解答有关检查准备事宜,不与病人发生任何争执。

(6)接听科室相关电话,保持工作场所干净。

3、超声科辅助岗位工作内容:

(1)遵守医院及科室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的工作安排。

(2)负责来各诊室检查所有病人的登记、计算机书写报告及发送报告,同时负责相关打印材料的领取、保管、更换及检查间仪器的清洁、桌面整洁以及科室所有仪器下班前关闭电源等事宜。

(3)熟悉各种超声检查的名称,检查内容,超声诊断术语、描写及诊断结论,包括相关术语的英文。

(4)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准确选择检查内容后,认真听取检查医生的检查口述及正确认真结合传输存储的超声影像图片书写超声所见、超声结论,请检查医生预览后打印超声诊断图文报告,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5)负责超声仪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立即通知工程师,建立仪器使用档案,记录故障及维护过程。

(6)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齐。

(7)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及需要,认真完成其他任何指派的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工作时间:按医院及科室作息时间,单休,弹性排班,个别岗位会提前半小时到岗。

2、体检要求:按医院要求进行入职体检和每年一次例行体检。

3、人员过渡:与院方共同平稳处理现员工过渡工作,优先录用现员工至外包服务岗位,适当放宽条件。特殊岗位人员调动必须经过院方同意。

4、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按月进行考核,按考核分(百分制)兑现服务费用。

5、所有为医院提供服务的人员工资福利等所有待遇由服务公司承担,服务公司需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下属服务人员提供培训学习并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并提供服务人员的基本福利、社会保险、人事意外险、职业安全等。

三、人员配置要求:

科室

人数

配置要求

导医

10人

女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佳,有责任心。学历:高中及以上,能熟练掌握计算机。

合计

10人

备注:安排1名兼任项目经理,做好与招标方的对接协调工作。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内 容

1

服务期限:一年

2

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合同按月支付服务费,在次月月初考核后支付。

3

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4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第七章 附件

A.资格文件


封面

正(副)本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标 项:(如有多个标项)

(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A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A4、

①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2、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A6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商务和技术文件


封面

正本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

标 项:(如有多个标项)

(商务和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B1投标书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110886G-BL082)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导医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110886G-BL082,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