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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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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15:2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开福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5: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贝
项目联系电话 15116441116
采购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北正街六堆子巷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笙 0731-8484440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贝 15116441116
附件:
附件1 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docx
附件2 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Y2021-090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方式:投标人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在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报名.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北正街六堆子巷13号

联系方式:谢笙 0731-84844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综合农场分场1栋

联系方式:李贝 1511644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贝

电 话: 15116441116

标的说明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

%1、 项目基本概况:

1、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四部委《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三部委《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 45 号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9〕74号)的精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 服务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2、 定点供应商数量及定点服务期限:

3、 定点供应商数量:本次共招标入围20家供应商。

4、 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20家时,按15+(N-2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至选取出前20名为止);当有效供应商数量10≤N<20家时,按8+(N-1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5≤N<10家,则N-2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5家,则作流标处理。

5、 本次采购食品范围:蔬菜、豆制品类

三、质量及相关要求:

(一)蔬菜类

1、感官要求:

(1)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配送时应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的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1) 豆制品类

1、具体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三)、总体要求:

1、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产品要求的质量要求进行供货,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2、如出现入围供应商退出影响到整体配送服务质量或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学校(幼儿园)配送需求需要递补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本次招标未入围供应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 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及服务要求:

1、区属所有开办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自营、托管)在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定服务单位。如出现入围供应商无被选择情况或单个供应商被选择提供配送服务总量超出其配送能力情况的,由采购人进行统筹。提供配送服务前,入围供应商应与服务单位签订配送合同,明确配送品类。

2、入围供应商必须将所供应食品食材原料每周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签订合同后,除学校(幼儿园)、入围供应商和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约定的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4、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入围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完成退换,或者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5、入围供应商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负责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7、学校(幼儿园)严格核价制度、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入围供应商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单据、证明材料等。

8、入围供应商不得提供国家禁止食用的原材料或食材,比如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五、食品采购及验收要求

1、学校(幼儿园)每天对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幼儿园)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入围供应商按合同为学校(幼儿园)采购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都必须向学校(幼儿园)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采购清单(品种、数量、价格)和其他票证。

3、各学校(幼儿园)与入围供应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入围供应商每月应能提供3至5个品牌品种,供学校(幼儿园)预先选择。

4、各学校(幼儿园)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园)食堂下周所需的大宗食品原料的数量向入围供应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入围供应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幼儿园)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大宗食品原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料分别在与学校(幼儿园)约定的时间前送到行管学校(幼儿园)。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幼儿园)实际需求批量采购,但必须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 权益保护:

1、采购人在定点服务期间内不得向入围供应商以外的其它供应商购买服务。采购人应当维护入围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2、入围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本项目的服务。

3、入围供应商配送的商品,必须是经过国家食品安全部门检测合格的品牌,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不能为转基因产品或采用转基因原材料,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所有预包装产品必选是具有正规商标品牌的市场流通产品。

七、更换和退出机制:

1、通过弄虚作假中标的供应商,经核实后立即作退出处理。

2、在统一组织抽检中出现供应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不达标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作退出处理。

3、入围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作退出处理:

3.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3.2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因配送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

3.3因入围供应商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为题的;

3.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3.5出现以次充好情况并核实的;

3.6入围供应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4、入围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能达到学校(幼儿园)及监管单位的要求,作更换或退出处理:

4.1单个学校(幼儿园)收货单位,入围供应商出现3次及以上质量问题时,学校(幼儿园)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交说明,主管部门视情况对供应商作更换或退出处理;

4.2因入围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

4.3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预警水平;

4.4入围供应商不允许因为价格或其它原因出现不能满足采购人采购订单要求情况,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否则主管部门视情况对供应商作更换或退出处理。

4.5入围供应商一个单位出现2次及以上不能1小时内完成退换货情况,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交说明,主管部门视情况对供应商作更换或退出处理。

4.6入围供应商出现不能按约定时间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位的,视情况后果对供应商作更换或退出处理。

4.7入围供应商出现违反合同条款规定或不执行合同相关条款情况,视情节严重作出更换或退出处理。在学校(幼儿园)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入围供应商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幼儿园)供应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正常运转,但货款可暂时不予以结算。

5、退出供应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所有区属学校、幼儿园(含自营、托管)今后均不得再次选择。

6、退出供应商各学校(幼儿园)可与其终止供货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没收质保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各学校(幼儿园)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应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所有区属学校、幼儿园(含自营、托管)今后均不得再次选择。

7、如发生供应商退出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本次招标未入围供应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核办法

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入围供应商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若扣分累计达到20分的,进行提醒警告,并有权减少供货量;若扣分累计达到40分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供货,直至取消入围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2、考核标准: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周的市场平均单价10%(含)以内扣1分,10%(不含)至20%(不含)扣2分,20%(含)以上扣 3 分;供应食材未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的每次扣2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2分;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每次扣2分;未按约定时间要求供货的扣1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学校(幼儿园)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扣4分;如供应物资经相关行政主管权威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扣20分/次,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入围供应商须承担一切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其服务资格。

3、实施考核办法:每学期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供货商履约情况考核,由学校(幼儿园)提供考核情况和佐证材料,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入围供应商通报。

九、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地点及质保金要求:

1.1服务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1.3质保金要求:每家入围供应商在与学校签订配送协议前,须按区教育后勤中心要求缴纳质保金10万元至区教育后勤中心指定账户。质保金在配送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质保金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使用学校(幼儿园)的要求提供食品供应,并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缴纳的质保金进行扣除。

2、定价方式

2.1协议期内售价折扣固定不作调整。以下价格已包含包装、税费、运输、检测、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2.2★投标折扣必须≤大型超市(如步步高、麦德龙、沃尔玛等连锁超市)同类商品价格的9折。超过9折的投标折扣作无效投标处理。

2.3结算价=当期零售价*投标折扣,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且经使用方验收合格的食品数量)为准。

2.4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供货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产品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储藏、验收、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采购产品等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货商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结算与付款:

3.1结算方式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号前对完帐,7号前完成上个月的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顺延。

3.2付款方式:

(1)入围供应商必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入围供应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采购人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根据财务制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入围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入围供应商不得接受现金支付。

4、本次项目的实施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指导,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对开福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采购食品供应商进行全权管理,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入围资格。因安全问题终止资格的单位,进入开福区学生食品供应商备案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备案。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和说明,入围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严格满足上述的项目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合同法律责任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