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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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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5:58

一、项目编号:SXGLZF2021-028号

二、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铜川金福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鸿基路秦岭小区南门

成交 金额 : 1,234,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单.......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董建勋、刘玉喜 刘乐陶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6,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经办

联系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电话:0919-41851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兆麟

电话:0919-2182986

传真:0919-218298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

联系方式:0919-2182986

十、附件:

上传--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3日

封 面

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

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XGLZF2021-028号)

采购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盖章)

代理机构: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 间: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TOC \o "1-1" \h \u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和标准 16

第四部分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24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七部分 响应承诺书 49

第八部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 50

第九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6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20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LZF2021-028号

2、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26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1 08:00:00 至 2022-08-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3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20 15:00:00

地点:铜川市王益区寓园宾馆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人: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经办

电话:0919-41851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兆麟

电 话:0919-2182986

传 真:0919-218298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说明

1.1

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GLZF2021-28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26.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2

采购人: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 (1)发布磋商公告

□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 家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2.2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

3.1

成交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磋商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1)报价货币:人民币;

4.1

注: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零元整(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可自主选择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户名::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账 号: 2602010829200102156

5.1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 90日历天。

6.1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7.1

密封袋(箱)上须标注:

(l)采购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4)在 20**年*月**日**:00(填写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7.2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

□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样品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样品需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内容。

(2)其他要求:*******

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 - 14:30: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铜川市寓园宾馆六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密封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9.1

磋商小组由3 人组成。

10.1

□本项目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万元,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缴纳。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11.1

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

12.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采购单位: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单位: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5、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内容为: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阅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均以包为单位进行。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截图);

以上(1)-(7)条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各供应商应请将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与响应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封面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磋商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过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资质文件。复印件附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磋商报价

(1)磋商总报价=(每月服务费+每月管理费用+每月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维保费用)×服务期限。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项目报价、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签章”指签字并盖章;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响应文件封装: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正本及电子版单独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注明“正本”;两个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注明“副本”。标袋接缝处及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手持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注: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数量、装订方式、密封等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评审与磋商

1、评审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一)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截图);

备注:

(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二)符合性审查

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全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唯一,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响应文件关键内容

关键内容未出现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完整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内容未出现漏项且数量与要求相符。

响应性审查

服务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

磋商有效期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合同条款

响应磋商文件合同条款未出现负偏离且响应的内容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注明未通过原因并告知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三)投标无效情形的认定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但不限于),按投标无效处理:

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报名登记表中的名称不符;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3、响应文件中出现备选方案或响应文件中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4、磋商报价超过了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

7、响应文件拆封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份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9、响应文件中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10、未响应合同条款或响应的合同条款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1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四)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首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磋商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六)最终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最终报价应按首次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七)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评审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评审报告。

(3)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对通过审查的,被认为其投标文件完整、合格,投标有效,可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3)供应商及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B、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C、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D、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签署盖章,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F、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G、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I、供应商前期参与了本次项目方案设计的;

J、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K、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L、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与要求不符的;

M、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N、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

O、供应商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表(总计100分)

评标内容

评分原则、标准

得分

价格部分

磋商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并计算。

计算方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计算得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满分10分

商务响应

业绩: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以响应文件中所附有效的合作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及所提供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原件备查),每份计1分,计满分5分。

满分 5分

服务

方案

1.项目整体设想及规划:通过对本项目服务对象,周边环境及项目特点分析,制定适合的服务理念及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计1-10分 。

2.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应围绕日常管理,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编制),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计1-10分 。

3.服务承诺:食品安全承诺、消防安全承诺、食堂环境卫生承诺、依法用工承诺、厨房设备安全运行承诺、菜品保障承诺,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计1-10分 。

4.应急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是否合理、切实可行,包括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计1-10分。

满分40分

管理

制度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完善程度进行自主赋分,包括: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分;

2.餐厅经营管理制度1-4分;

3.质量与服务管理制度1-4分;

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4分,

5.食材储存管理制度1-4分;

满分20分

项目

人员

配备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的餐饮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交流工作能力,提供简历、有效的健康证等证明材料,根据响应程度计1-5分。

2.拟派餐饮主要管理人员:

拟派餐饮主要管理人员中(厨师长等相关人员)具备多年的工作经验,要求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提供简历、资格证书、有效的健康证等证明材料,根据响应程度计1-5分。

3.服务主要人员配备:人员配备的合理性,提供5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及健康证。根据响应程度计1-5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满分15分

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承诺

在食堂管理运营期间作出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及承诺,且有保障措施的,服务体系健全得0-10分。

满分

10分

注:其他事项说明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2)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报告。

四、合理范围的确定

为合理控制本项目价格,并保证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双方利益,凡供应商的所报价格在采购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126.00万元)以下范围内属于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报价将按无效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如发现供应商所报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各供应商的所报总价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如偏离平均值10%即认定为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则按无效报价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

五、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单位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七.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按照如下计价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结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

设备(服务)成交价

100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采购代理费

1.5%

1.1%

0.8%

0.5%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设备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3000-1000)万元×0.5%=1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10=19.9万元

八.其它事项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通知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部分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乙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及其成交总金额。

二、服务地点: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结算单位:

服务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就餐人次、满意度测评、绩效考核据实结算,次月支付餐饮公司承包费。每月和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情况进行补贴,全年不超过126.00万元。

乙方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违例按合同内要求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当月服务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员和员工),乙方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经理必须服从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即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人员素质、年龄结构、人员比例、流失率是否符合要求)。

配合协作:工作响应(在服务职责范围内对甲方所整改问题及要求的响应要速度时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临时增加服务力量能力。

十、乙方承担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所有费用。乙方的上岗人员自行负责食宿问题。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六、其它(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合同仅供参考


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铜川市印台区2021年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外包服务年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12个月)。

三、服务地点

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四、服务费用

费用含税价为:每月10.5万元,全年126万元。期中:劳务服务费每月7万元,全年84万元;管理费每月1万元(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全年12万元;原材料、设备维保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每月2.5万元,全年30万元。(以招标价为准)

五、服务成果验收

项目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六、付款方式

服务费及管理费由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月结算。在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费用,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五、质量保证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采购的食材安全,进货渠道正规(开始运营后,成交方必须提供所采购食材渠道正规的有效的索凭索证,产品生产合格证,以供采购人随时检验)。原材料(米、面、油、干菜等)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次充好,降低标准。

六、服务内容明细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并承担监督考核责任,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进行考核监督;

2.甲方职工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属甲方。在乙方进入时要进行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并无安全隐患,设备清单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于乙方进驻工作现场时由双方派人进行清点交接,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开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等制度。甲方须不定期检查乙方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甲方尊重乙方劳动和管理方式,除甲方领导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后厨工作现场。

5.厨房操作间、食堂如因甲方线路、燃气等管道出现问题发生火灾、触电等人身伤害安全只顾,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日产工作采取公开测评的方式,按季度进行考评管理,对菜品质量、服务水平等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并书面通报乙方,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积极改正。年度累计三次就餐满意度低于70%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商。

7、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餐厅的管理、卫生、食品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满意度必须达到90%以上。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8、考核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9、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或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工作人员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率100%。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乙方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操作间、餐厅、库房、办公周围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排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及时做好安全整改和灭蝇灭鼠防疫工作,确保食品存储安全;

4.乙方所聘用的餐厅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着工作服上岗,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并在甲方处备案,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

5.乙方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人员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卫生清洁及礼貌礼仪等相关培训;

6.乙方负责支付上岗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7.乙方须对甲方负责,服从配合甲方的质量检查及考核,服从甲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对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意见(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乙方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

8.乙方负责职工食堂各项设备管理及日常就餐所需的原料、物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甲方对所采买的原材料必须监督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做退货处理。

8、乙方负责及时处理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供应商按照现行垃圾分类自行清理,餐厅废水、废气、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9、乙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坚持“定额供餐、明码标价、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合理配餐、体现地方特色和风味,按照菜品成本价收取费用。

(三)就餐人数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约600人日常工作就餐需求,以自助餐形式供应,每日三餐(休息日不供应),保证工作人员按时按量用餐,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好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早餐:约260人;午餐:约240人;晚餐:约100人)

(四)配餐品种计划

1、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一日三餐的就餐需求,每周不重样。

其中:

早餐(7:30-8:30)提供:二样主食、四道主菜(一荤三素)、二道小菜、种稀饭,鸡蛋;

午餐(12:00-13:00)提供:六道主菜荤素搭配(两荤四素)、二样主食、二道小吃、一个汤品、一种水果;

晚餐(18:00-19:00)提供四道主菜荤素搭配(两荤两素)、三样主食、二道小吃、二种稀饭。

每周制定菜单,须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执行,菜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周末节假日须安排值班人员,如有重要接待任务,需全员上班。

(五)食品加工场地和食品加工条件的提供

1.食堂加工工作场地、食品加工设备、水、电、天然气由甲方负责提供;如若在甲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食堂全年水、电总费用的10%作为惩罚。

2.承包期内厨房食品加工设备正常维护维修由甲方承担。因食堂外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购置更换。

(六)食堂卫生服务标准

服务区域

服务标准

服务频次

地面、墙面、踢脚线

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应洁净,无杂物、灰尘、印记、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墙面:1次/1月

地面:1次/3小时

踢脚线:1次/1天

门窗、楼梯、垃圾桶

(1)窗台、门框、门套、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缝隙处、玻璃门框四角的结合处、铰链、轴处等部位,无灰尘、印迹、污渍、污垢等;

(2)楼梯扶手栏杆及根部无灰尘、污渍、污垢;

(3)垃圾桶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

(1)1次/1天

(2)1次/2天

(3)1次/1天

公共区域电器、照明、给排水

(1)电器照明保存完好,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漏、滴,每天按要求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单

1次/1天

就餐人员充值资金由乙方负责收取并保存,作为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费用来源,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月采购票据、送货清单,由甲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甲方负责审核就餐卡,由乙方办理。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足额配齐各级厨师、技工、保洁工和普通员工,人数要求不低于18人。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3人,切配2人,凉菜1人,服务员洗碗工8人,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餐饮服务标准及规范。

2、供应商人员在对采购人服务期间,因公、非因公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伤、残、病、亡的,由供应商自行负全责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约定。

3、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协助采购人对先有餐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备案、并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供应商人员须爱惜厨灶、厨具、餐具和各种设施设备,认真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实行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自然耗损除外),凡因违规使用或保养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厨灶、厨具、餐具及其他设设施备故障或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支付费用。凡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做出相应处罚。

4、餐厅低值易耗品在500元以下的由供应商自行购买,500元以上的申报采购人,批准之后由采购人购买。餐具损耗率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确定(损耗率一般为每月按3‰),供应商在使用餐具当中,餐具损耗超出比例后,要对采购人进行书面说面,并作出赔偿。

5、供应商须做到依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餐厅外包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并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对所承包区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等工作。

7、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救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留存备案。

八、已具备的服务工作条件

1、采购人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天然气合理使用费用及正常维修费用,供应商应节约水电和燃气费用,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

2、采购人提供运营服务中厨房、餐厅内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器具、器皿等(以物品移交清单为主),为供应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对资产明细清单进行核查,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再增添设备。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将代为管理使用的采购人资产完好交回,否则供应商应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修理费或赔偿费(自然折旧损耗除外)。


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磋商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按规定装订成册。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注:目录自行编制,目录编制页码。

一、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面技术、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标书(U盘) 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5、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6、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8、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表(格式)

2.1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次磋商报价

(元)

服务期

(年)

备注

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总报价=(每月服务费+每月管理费用+每月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维保费用)*服务期限

2、本表价格应按磋商报价填写,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


2.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明细

合计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按照此表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填加。

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相等,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优惠企业类型是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按实际情况填报。

4、本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附件(2)

序号

名 称

磋商文件

技术需求

响应文件主要

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说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