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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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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Y2021-A-145

项目名称: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越城区斗门街道于越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建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408566

质疑联系人:郭建飞

质疑联系方式:13588579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12室

传 真:0575-85111480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晓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7153

质疑联系人:李露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271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斗门食材电子交易公开招标(1).doc

    269K

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JTY2021-A-145

采购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前附表 5

二、采购文件 6

三、投标文件 8

四、开标评标 11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8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8

二、商务要求 18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0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6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 48

一、供应商询问 48

二、供应商质疑 48

三、供应商投诉 49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Y2021-A-

项目名称: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9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2.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于越路7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郭建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579071

质疑联系人:郭建飞

质疑联系方式:13588579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俞晓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5-85127153         

质疑联系人:  张晖     

质疑联系方式: 0575-851114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真:      /     

联系人:季 扬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5221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采购公告补充事项

1、? 采购组织类型:

2、? 采购类别: 货物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

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

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

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供应商入驻:

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浙江省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

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越城区斗门街道2021年度米、粮食、配菜等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3

是否提供样品:

4

是否演示:无

5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6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

7

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方式: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得 分包与转包。

9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80%收费,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9745833939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大云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10

解释: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机构。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效力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2、名词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

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6 “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授权代表应当为投标供应商(包括授权供应商)的在职职工或退休返聘职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

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

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

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3.1采购本国产品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3.2扶持中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3节能环保政策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

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

5、参考品牌

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三、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1投标声明函;

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格式见第六章);需附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2.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1.5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1.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1.5.2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报告;

2.1.5.3依法缴纳税收材料(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1.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1.5.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且逐页盖章(CA签章),2.1.4-2.1.5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

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1项目明细清单;

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

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供货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

2.2.4项目实施方案;

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

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

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

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

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

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3.1开标一览表(必须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注:上述“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要求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有规定的投标人视情签章。

3.?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

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

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

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

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投标客户端。

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

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保密

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

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

四、开标评标

1.开标出席

1.1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

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

2.开标大会程序

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

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

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解密指令发出后1个小时内。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

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2.5评审委员会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发布符合性评审结果。

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

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

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

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

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人视情委派)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

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

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

4.评审

4.1评审程序:

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

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

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

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

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

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

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报价修正规则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6.4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

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

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

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

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

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9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

6.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

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7.定标

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

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

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

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

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

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

2.履约保证金

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2.4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3.合同备案

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

4.履约验收

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履约检查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1、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若中标人的供货要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

二、招标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2、米等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经过SC许可,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蔬菜类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无公害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送货时提交农残自检报告。具体感观要求:①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②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③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4、豆制品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同批次蔬菜、豆制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5、肉类、水产、禽蛋等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中标人必须使用厢式配送车配送,5月1日-10月1日期间必须用冷藏车配送。

7、中标人应固定1~2名送货驾驶员和1~2辆送货车辆,并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无犯罪记录等)交采购人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驾驶员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

8、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9、保质期要求:

①蔬菜、豆制品要求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②肉类要求为24小时内屠宰。

③鱼、虾、海鲜要求鲜活,无死鱼死虾。

④其他所有食材保质期不得超出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一半时间。

11、送货要求:

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6: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送到。

12、若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13、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14、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该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浙江省财政局列入“黑名单”管理。

15、 配送单位配送食品需分类包装,如蔬菜、肉类等分开。每天配送量由业主提前一天确认数量,量按实调整。

三、食品安全要求:

1、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场所内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能发生的刑事责任。

2、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3、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四、货款支付:

有对公账户,能实现非现金交易。一月一结,汇入供应商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配送企业所开票据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相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达到投标承诺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当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采购人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采购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至3000元。(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时除外)

②中标人配送的蔬菜、水产、禽肉类采购渠道不正规;肉类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蔬菜农药残留过高,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调料,经采购人检查发现,第一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第三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

③中标人提供的禽肉类、水产不新鲜,蔬菜枯萎、菜叶破损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不符合采购人需要或缺斤少两(荤菜三两以上,蔬菜半斤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中标人供应的调料非采购人要求品牌,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中标人供应的水产、海鲜应明确种类、大小,如发现产品以劣充优、以小替大、价格虚示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货物结算。

六、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4、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6、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采购人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四)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五)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六)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

1、中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中标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配送品种明细及品质要求:

副食品品种:肉类、禽肉冷冻类、豆制品及禽蛋、水产品、鲜活水产品、大米、蔬菜

(一)肉类:包括各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家农业标准J-NYT 1759-2009猪肉等级规格Ⅰ级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胴体质量等级Ⅰ级,胴体外观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好,肉色鲜红色,光泽好,肌肉质地坚实,纹理致密,脂肪色为白色,光泽好。

②胴体瘦肉率﹥55%。

③猪肉鲜嫩度合适,不能掺杂老猪肉、病猪肉及注水肉。

④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食品安全要求,48小时留样备查。

(二)禽肉冷冻类:包括边鸡、白条鸭、边鸭、边条鹅、边条鸡、鸡腿、鸭腿、各类肉丸等,要求干净、新鲜、无异味。

(三)豆制品及禽蛋:包括各类豆腐制品、鸡蛋、鸭蛋、鹌鹑蛋、松花蛋、咸鸭蛋等。要求:

①豆制品内不能加入添加剂(如保鲜剂、防腐剂、保水剂)。

②随机抽查每500克鲜鸡蛋,个数必须在6-8个。

③所有豆制品送到应保持新鲜、不腐败、不变质。48小时留样备查。

④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⑤豆制品推荐品牌:祖名、鸿光浪花、清美等同于或优于推荐品牌

(四)水产品:包括带鱼、黄鱼、鲳鱼、鸦片鱼头、虾仁等,要求中等大小、无异味。

(五)鲜活水产品:包括花鲢鱼、活鳊鱼、活草鱼、活鲫鱼、虾、蟹等。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具有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六)蔬菜: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菇类、薯芋类、豆苗类、葱姜蒜类。

蔬菜:

①货物应具有该蔬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残留沙土,无枯萎黄叶,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状及机械损伤。

②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每批次均进行农药残留检验,48小时留样备查,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③因蔬菜的季节性特性,采购人具体采购蔬菜的品种按需求进行选择,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采购清单进行供货。

(七)大米、面粉:

米: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具有SC编号;必须是当年或当期新米,米质纯,无杂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无黄粒、霉粒,水分小于14.5%;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面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2005标准,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原料,无发霉、出虫、结块及杂质等、气味纯正;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八、物资验收

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采购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乙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验收工作组织

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完成。

4、主、副食品验收

(一)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中标人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各类物资票证要求参照本指引第四部分)

3)逐一对主、副食品进行验收,送货员、验收人联签。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存在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街道党政办,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①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③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④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6)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

7)验收记录

分别建立肉、蔬菜、副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中标人送货人签名确认。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物资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三)中标人供应情况记录

建立中标人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供应情况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有)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

蔬菜

《营业执照》

(二)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禽畜冻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肉制品

1、《产品检验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蔬菜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1、《产品检验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九、其他

①中标人以绍兴E价通(http://jgjg.sx.gov.cn/)价格为依据(标准价)报下浮率。标准价的具体约定为:以实际供货日的绍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信息公告当日价格(平均价)为标准价,作为今后结算依据。

②若采购的食材在上述公告中没有参考报价的,则由双方询市场价后,由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单价。
注:结算价格以标准价为依据,在标准价的基础上乘以(1-中选下浮率)。例如:某产品中选人下浮率为5%,则结算单价(含税)=标准价(含税)*(1-5%)

③中标单位必须文明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理,与采购人无关。

④本项目不得转包,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区财政局给予责处。

⑤拟配送食品不高于实体超市当日活动价格。

、商务要求

2.1服务期

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付款方式

有对公账户,能实现非现金交易。一月一结,汇入供应商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配送企业所开票据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相一致。

2.3售后服务

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

2.4数量调整

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5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确认书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项目编号为 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单价

总价

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

合 计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

1.质保期:详见采购需求

2.履约保证金玖万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1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有对公账户,能实现非现金交易。一月一结,汇入供应商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配送企业所开票据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相一致。

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

十二、调试和验收

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

十三、货物包装

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特别条款:

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01标商务技术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评分标准

分值

1

本地化服务(3分)

投标人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承诺若中标签订合同后设置办事处,并至少配置驻场配送员一名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2

企业实力

(5分)

投标人基地有200亩以上蔬菜基地得1分,每增加100亩得1分,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3

配送经历

(8分)

提供2018年至今投标人相关配送单位(机关、镇街、学校、国企、酒店)成功案例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4

配送方案及保障(22分)

1.? 根据采购人食堂食品配送的特点、质量、价格品种等方面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酌情给予。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差不得分。

2.? 根据采购人食堂特殊情况或零星食材应急配送要求,投标人必须随时随地做好保障,应急食材必须在半小时内送达到位,食材品质达食堂要求。提供具体承诺条款等。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差不得分。

3.有专门配送车辆和人员,得2分。

投标文件提供具体方案、车辆产权证明、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22

5

服务承诺

(10分)

根据诚信、价格、质量、数量及服从招标管理、提供软件智能下单、在线结算、无忧退换等的应用(类似于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的等应用平台)等的服务承诺,酌情评分。提供具体承诺条款等。

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差不得分。

10

6

安全保障

(4分)

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

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没有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记录的证明,得2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证明复印件。

2

7

企业管理

(16分)

生产经营场地或配送仓库的安全设施、卫生情况等,提供企业管理制度文件、图片等。

优秀得4.1-5分、良好得2.1-4分、一般得0-2分。

5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保鲜冷库、冷冻冷库情况酌情给予。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

《食品配送管理制度》、《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配送工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产品召回制度》等制度齐全,提供制度文件等。

优秀得4.1-5分、良好得2.1-4分、一般得0-2分。

5

投入本项目团队中会计、驾驶员、配送员、检测员等资格证、健康证齐全有效,劳动用工规范,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如会计证、检测员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等)。

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

8

标书质量

(2分)

标书制作目录清晰,条理清楚的优秀得1.1-2分,良好得0-1分。

2

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

01标价格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

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声明函 ……………………………………………………………………(页码)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页码)

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

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

6.2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期) ………………………………………………(页码)

6.3依法缴纳税收材料 ………………………………………………………(页码)

6.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 …………………………………(页码)

6.5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

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

附件3:投标声明函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我方 (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 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若延长投标有效期,需经我方同意。

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实施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2、?  (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

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甲方:… 乙方:…

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和比例分别为:

甲方:… 乙方:…

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姓名)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6: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制作说明:

1.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

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还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及代理方公章的社保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

附件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

制作说明:

1、? 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职工。

3、? 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