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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公寓管理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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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编号:购管备[2020]296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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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购管备[2020]2964号
合同名称: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 购管备[2020]2964号
项目名称: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 晋阳公寓管理处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山西丽华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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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 录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购管备【2020】2964号

采购人:晋阳公寓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 年 五 月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购管备【2020】2964号

项目名称: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采 购 人 : 晋阳公寓管理处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 章)

采购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 章)

二〇二〇 年 五 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 -

正 文 - 5 -

一、总则 - 5 -

二、磋商文件 - 6 -

三、响应文件 - 7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11 -

五、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 12 -

六、磋商程序 - 12 -

七、签订合同 - 15 -

八、保密和披露 - 16 -

九、询问和质疑 - 16 -

十、违约处罚 - 17 -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 19 -

一、评审原则 - 19 -

二、评审方法 - 19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23 -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 27 -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0 -

一、磋商函(格式) - 31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33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34 -

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35 -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 36 -

六、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格式) - 45 -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 46 -

八、报价一览表(格式) - 47 -

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48 -

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 - 49 -

十一、服务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 50 -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51 -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52 -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晋阳公寓管理处的委托,现就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 购管备【2020】2964号

二、项目名称: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餐厅采购、加工、制作、服务、餐厨具维修及补充、服务场所的保洁等各项保障工作。具体报价范围、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一年;

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达到该行业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6、预算金额:980000元。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5、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2018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均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0年05月14日至2020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 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20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 分

2、磋商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太原市新岛科技园D座一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阳公寓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西寨北街一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1-3919197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开发区新岛科技园D座4层403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0351-279967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晋阳公寓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391919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开发区新岛科技园D座4层403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51-2799676

电子邮箱:3497054244@qq.com

3

项目名称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

4

采购内容

及需求

包括餐厅采购、加工、制作、服务、餐厨具维修及补充、服务场所的保洁等各项保障工作,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5

采购预算

980000元

6

响应文件的

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7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学府支行

银行帐号:485060100100188714

响应文件中必须附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注: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

8

磋商小组人数

共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专家2人

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文件1份(U盘)

10

响应文件

的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交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版随副本一同密封包装。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 :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高新开发区新岛科技园D座一层会议室

12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 :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高新开发区新岛科技园D座一层会议室

13

最后报价的提交

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1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服务类”100%计取。

17

本采购项目相关政策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要求:

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正 文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任务、承诺和义务。

2.2“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本文为晋阳公寓管理处 。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2.5 “天”指日历日。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若供应商为企业,则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

3.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胶印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政策性要求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可以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1.1商务部分:

*(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

*(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A、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 B、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C、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D、2019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2018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E、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F、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G、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H、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截图;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I、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8.1.2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服务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1.3政策性要求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响应文件格式’)。

8.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了提倡节能环保,要求响应文件进行双面打印)。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印装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第六部分未提供的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定。

8.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该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之一进行交纳:

单位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学府支行

帐 号: 485060100100188714

(3)响应文件中必须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4报价

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供应商因履行本项目职责以及为采购人办理其他事务支出的调查费、交通费、食宿费、招待费、文印费、税费等必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元)。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若低于成本进行恶性报价 ,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报价。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最低报价不能成为成交的保证。

8.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8.6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可能按无效响应处理。

8.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0.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0.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0.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的全名。

10.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10.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交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版随副本一同密封包装。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3.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14.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及其有关事项

14.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2供应商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4.3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宣读。

14.4唱标时,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的内容、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5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六、磋商程序

15.组建磋商小组

15.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5.2磋商小组由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

15.3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16.符合性审核

16.1开启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响应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报价的;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而采取联合体的;

E、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F、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内容、承诺等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修正。

(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6.2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磋商的澄清

17.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

17.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磋商

18.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8.2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

(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商务、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

(3)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服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3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磋商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最后报价

19.1各供应商在磋商后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

19.2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9.3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20.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2.评审过程保密

开始评审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未成交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作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4.采购项目废标

2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2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24.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委托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4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竞争性磋商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内容和各项技术、采购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以下各项因素:

最后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排名前3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满分100分,其中最后报价1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70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与报价得分分值相加的和,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分内容与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标 准

1

磋商函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4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纳税凭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8

社保凭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9

财务状况文件

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2018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11

特殊资质要求

12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 制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装订等。

13

信用记录查询

查 询

渠 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 询

时 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审查资料的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不需密封,自行携带)。

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标 准

1

实质上响应

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

重大偏离

(主要技术、商务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报价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而采取联合体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内容、承诺等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

重大偏离修正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修正

3

无效响应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4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

(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

其他

未发现属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第20项的规定)。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报价得分最后保留两位数。注: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另:依据财库【2011】181号在本项目中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10分

商务部分

业绩

(12分)

供应商近三年每承接过1项同类型服务项目的得2分,最高得分12分。

注:(1)近三年指合同签订之日从2017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2)同类型服务项目指餐饮服务业绩。(项目执行者仅限于供应商自身,即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3)业绩以响应文件中所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完整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20分

综合实力(6分)

近三年获得过烹饪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奖项,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其余不得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拥有“四星级饭店”荣誉的加1.5分,“五星级饭店”的加3分,其余不加分

响应文件

响应程度

(2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顺序内容编制响应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对响应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C、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30分)

A、总体方案:项目服务定位和目标,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各专项服务的实施和安排;(0~15分)

B、菜谱设计: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设计方案,在荤素搭配、菜品种类、营养均衡等方面打分;(0~5分)

C、服务方式及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科学创新,合理可行;(0~5分)

D、应急预案及紧急事件处理措施。(0~5分)

70分

管理制度及服务保障措施(10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如下评审: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作业流程是否完善,是否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服务质量检验验收方法和标准,是否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诉处理及整改方案等。(0~10分)

拟投入项目人员

(10分)

A、拟投入项目人员是否齐备、合理,满足采购人要求;(0~5分)

B、拟投入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健康证等是否齐全。(0~5分)

服务承诺(10分)

为做好本项目餐饮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做出的各项服务承诺(0~10分)

陈述及答辩

(10分)

供应商代表就服务方案进行简述和答辩(0~10分)

答辩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应急预案、风险防控、服务承诺等。

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晋阳公寓管理处餐饮服务采购范围包括餐厅采购、加工、制作、服务、餐厨具维修及补充、服务场所的保洁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标准

供应商工作人员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和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干部集中住宅区餐饮服务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和标准,提供标准化、制度化、优质化的餐饮服务,保障公寓餐饮工作健康、安全、高质、有序开展。

(一)工作人员标准

供应商驻寓人员要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在采购人的管理指导下,开展相关餐饮服务;供应商住寓人员数量需满足餐饮服务需要;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在内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明上岗,人证合一,上岗前,供应商需按照五星级酒店服务标准,对工作人员就接待礼仪、穿着打扮、服务用语、餐间服务等基本素质进行培训,不得与就餐领导及其他人员其发生争执,确保餐饮服务热情周到、专业优质;供应商驻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餐厅、厨房等服务场所配备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对场所内的设施设备、餐饮餐具进行检查、维修、补充、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餐厅服务标准

供应商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的制度及标准,成文上墙;驻寓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菜品功能、特色,于每周一前向采购人提供本周干部餐厅和员工餐厅菜单,不得随意变更;供应菜品要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干净卫生、保质保量,及时吸纳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意见建议;服务形式要按照流程和标准,严格执行,不遗不漏;工作场地卫生及相关布草要及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餐具要洗净消毒,密闭存放。

(三)厨房服务标准

供应商负责餐饮食材的采购、保管、清洗、制作、加工直至形成成品等工作;负责场所内卫生保洁工作;要确保食品质量、严把进货渠道,严控加工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要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和创新开拓精神,加工食品质量达到或超过五星级标准;应结合节假日及特殊需求,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地方菜、养生菜。

3、服务安全措施

供应商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义务,严格制定食品、消防等安全管理办法。供应商驻寓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视检查等制度,细化和明确各岗位职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采购人;采购人适时对餐厅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食品安全措施

供应商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个人卫生、餐厅卫生、厨房卫生、操作卫生、洗涤卫生等方面的管控。特别是采购食材、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需到证件齐全、有固定场所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留存好采购合同或协议,保证所供原料安全。供应商驻寓人员应保存好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做好入库记录,妥善保存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无生产合格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变质变霉的食物。原料存贮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贮存。有明确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应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保存条件、保质期不明确的及开封后的,应根据食品品种、加工制作方式、包装形式等针对性的确定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并应建立严格的记录制度,保证不存放和使用超期食品或原料,防止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留样要按照有关要求,样本放凉后,冷藏上锁,在柜内保存48小时以上,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食品添加剂要专人专柜专秤专用台账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使用、登记、管理。

(二)消防安全措施

1、供应商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驻寓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服务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要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供应商驻寓人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情况,及时将未熄灭的火柴、烟头熄灭。在清理垃圾过程中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再倒入垃圾筒内。

3、供应商驻寓人员要对各种电器设备进行常态化检查,如发现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马上维修,因设备使用、保养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4、所有出入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供应商驻寓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火灾报警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7、供应商驻寓人员要掌握所在岗位灭火器材和手动报警器的位置,知道最近消防疏散门、通道,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拨打报警专用电话。

8、供应商要定期清洗烟道,及时对烟道油污进行清除。

(三)财产安全措施

供应商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厨房、餐厅及库房贵重物资和其他重要部位的管理与防护,详细划分责任区域,每日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如果发现被盗现象,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并及时报上级进行处理。

(四)操作安全措施

1、餐厅的各种设备均由供应商驻寓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三餐下班前,供应商驻寓人员要逐一检查水、电、气、火等开关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供应商驻寓人员禁止使用湿抹布擦拭电源开关,严禁私自接电源,不准带故障使用设备。

4、供应商驻寓人员掌握厨房、餐厅区域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安放位置与使用方法,经常对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向上级汇报。

5、供应商驻寓人员应制定和遵守厨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及制度操作。

7、供应商驻寓人员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8、供应商驻寓人员要确保餐饮水、电、气安全。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厨房各种电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棚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用水安全:禁止发生浪费水资源,杜绝跑冒滴漏安全隐患发。用气安全:要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的方法。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定期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鼠害咬。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保密安全措施

1、供应商驻寓人员必须政审合格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遵守承诺。

2、供应商驻寓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同事之间通过言语进行信息沟通交流时,须靠近距离、尽量压低讲话音量,做到彼此双方能听清即可;严禁隔空喊话、大声喧哗,防止周围人员听到相关信息,形成安全隐患。

3、供应商驻寓人员服务中使用对讲机时必须佩带耳机,通过对讲机讲话时须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喊叫,且规范用语;讲话时须避开周围人员或周围人多时须有意回避,防止周围人员听到相关信息,造成安全隐患。

4、供应商驻寓人员在与客人交流时,要提高信息保密意识,所交流内容不得外传,避免对客人形成不安全因素。

5、有重要接待时,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在门外等候服务,以防无关人员意外或故意闯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六)人身安全措施

餐厅应确保宾客的人身不受任何伤害。各项设施设备必须安全有效,确保宾客及员工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任何故障,影响使用效果。

1、室外地面应保持整洁,无障碍物、杂物。

2、玻璃门应有明显的标记。

3、室内地面应保持平整,硬质地面应洁净、无水渍和滑腻物。

4、确保家具、顶灯、墙饰等牢固。保证栏杆牢固性、注意台阶。

5、保证各项操作安全。

4、场地设施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目前属于采购人餐厅所有的场地、设施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采购人负责将设施及大型厨房用品等(固定资产)设施配齐维修保养好,上述物品经清点办理《交接清单》后,交供应商管理使用,每年双方不定期按照《交接清单》进行盘点,如有遗失,损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财务资产折旧余额赔偿或供应商采购同样的设备进行赔偿。

2、承包期内,厨房内的设施、用具由供应商负责管理和维修。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 组织的 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价款

本合同服务金额为 元(大写: )。

四、支付结算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五、乙方服务标准

(一)工作人员标准

l、

2、

3、

4、

(二)餐厅服务标准

l、

2、

3、

4、

(三)厨房服务标准

l、

2、

3、

4、

六、服务安全措施

l、

2、

3、

4、

七、场地设施

l、

2、

3、

4、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和操作间的设施设备,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为乙方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场所。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不定时对以上条款情况进行检查。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合同承诺内容,符合合同服务要求。

2、乙方驻寓工作人员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合同规定要求,应立刻撤回。

3、乙方内部员工因履行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等情形,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履行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注:本合同仅为草案,不作为最终合同,需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细化和修改。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列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一、磋商函格式

磋 商 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的 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从事政府采购服务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时,响应将被拒绝。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A、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 B、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C、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D、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8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E、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F、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G、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H、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截图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I、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格式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型项目的详细清单

序号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后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八、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

(单位:元)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服务标准

备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拟任职务

性别

年龄

从业资格证件

联系电话

1

2

3

4

5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