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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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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政府采购合同202年食材餐厅牛羊肉、猪肉类包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150101-NMXTL-GK-20210010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202年食材餐厅牛羊肉、猪肉类包

三、项目编号

150101-NMXTL-GK-20210010

四、项目名称

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和林格尔新区云鹏西街

联系方式:0471-7251055

供应商(乙方): 呼和浩特市绿洁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38481815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牛羊肉、猪肉类 1(项) 1,860,000.00 1,860,000.00

合同金额: 1,86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8月13日至2022年08月13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货物合同模板(绿洁).pdf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

2021年08月23日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50101-NMXTL-GK-20210010 供方(中标人):呼和浩特市绿洁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 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 为了保护政府采购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号:)中 的各项规定和中标(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组织供需双方签定本合同, 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 2、中标(成交)人提交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 3、在采购活动中,评审小组(评标委员、谈判、询价小组)与中标(成交)人议定 的各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4、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本的规定内容相一致。 三、货物采购的内容、价格等按下表所列提供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品 牌 规格 型号 技术参数、性 能指标和主要 配置 数 量 单 价 合计 金额 备注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金额合计 大写:壹佰捌拾陆万元整 ¥:1860000.00元 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所采购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 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和条件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采购文 件中对合同标的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和条件期限有明确要求及承诺的, 以上述文件为准。如法律规定需经过相应行政机关或第三方验收的,以行政机关或第三方 验收合格为准。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时间、方式按需方指定,地点为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鹏西街)。 六、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供方应向需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具体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七、保修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供方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和承诺承担保修和售后服 务。如上述文件中未约定保修期的,供方应当按货物通常类别承担保修和售后服务。 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验 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经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 用国家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 3、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 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 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4、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 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 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 , 由此引 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 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八、验收 1、验收办法:供方按照需方指定地点送达货物,需方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按采 购文件要求的配置参数标准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达到使用状态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合同价款的,需方无需支付,如果需方已经支付 合同价款的,供方应当全额退还并承担需方的损失。本合同的验收责任人是需方。 2、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检验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产 品提供的技术资料; (2)竞标、谈判或报价时提供的产品的图册、检验证明等; (3)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货物或服务等的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 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九、合理损耗以及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损失:由供方负担;如供方在提供货物、 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非因需方原因造成的,均由供方承担损失。 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指定。 十一、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为月结,供货后于次月月初进行对账,由双方确认 后,供货方开具发票,需方查验无误后付款,据实结算 。 十二、随机备品、配件数量及供应方法: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申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 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科 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供方(盖章):呼和浩特市绿洁配送服务 需方(盖章):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 有限责任公司 市委员会党校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 新城西街统建 14号院 1排 4号商铺 云鹏西街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支行 帐号:15001706635052505446 分项报价明细表 竞标单位名称(供应商盖章): 包号: 整包 单位:人民币元 (法人签字)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3 … 金额总计 大写: ¥: 交货期限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天内交付使用 备注:1、投标人须填报品牌及价格。 2、投标人所报价产品须为原装正品,技术资料齐全。 3、产品顺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顺序填列。 开标一览表 (若已填了分项报价表,则不需要填此表;若货物分项明细太多,可以只填此表) 投标人名称:呼和浩特市绿洁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包号: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2包 项目编号:150101-NMXTL-GK-20210010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壹佰捌拾陆万元整 小写: 1860000.00元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4.《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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