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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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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7:07

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HJRZ-2021048

    二、项目名称: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投标人名称:黑河市宝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包投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公园路体校院内

    第一包中标金额:289,317.00元

  • 主要标的信息

  • 单位:元

    第一包: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1

    大米(长粒香米)

    38600

    1.98

    2

    高筋特精面粉

    8300

    1.72

    3

    馒头粉

    6800

    1.62

    4

    发达拉面粉

    13500

    1.44

    5

    发达特一面粉

    500

    1.42

    6

    五得利面粉

    1500

    1.64

    7

    五得利强筋雪晶

    9250

    1.82

    8

    豆油(三级;非转基因桶装)

    1600

    8.5

    9

    色拉油(一级;非转基因桶装)

    12400

    8.5

    10

    黑米

    200

    2.4

    11

    八宝米

    150

    3.4

    12

    玉米面

    50

    1.88

    13

    红小豆

    50

    6.8

    14

    大黄米

    50

    4.4

    15

    燕麦片

    20

    2.5

    16

    江米

    200

    2.4

    17

    黑米面

    30

    2.6

    18

    糯米粉

    200

    3.00

    19

    小米

    1100

    3.8

    20

    黄豆

    7900

    2.8

  • 评审专家名单:

  •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翟雪

    市城投公司

    高级经济师

    2

    孟怡

    爱辉区住建局

    高级会计师

    3

    赫英侯

    爱辉区财政局

    高级工程师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代理服务金额:一包5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中下载。

    投标人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质疑:

    1、评审过程的合法性;

    2、评审结果的合法性;

    3、评标委员会的合法性。

    在此,谨向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黑河学院

    地 址: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456-6842236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联系方式:0456-777770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456-6842236

    [附件下载]
    • 二次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pdf
    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JRZ-2021048 招 标 人 :黑河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定义 (二)合格投标人 (三)委托 (四)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四)投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三)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 (十)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二、评标 三、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三)投标的评价 四、废标处理 五、定标 (一)中标无效 (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二)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签订 (四)合同的履行 (六)资金结算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锦融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 70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RZ-2021048 项目名称: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699846.09 元 最高限价:699846.09 元。其中第一包 341382.3 元、第二包 112896 元、第七包 180499.8 元、第九包 65067.99996 元,每包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小 数点保留后两位即可)。 采购需求:第一包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合计 1 大米(长粒香米) 38600 2.6 斤 100360 2 高筋特精面粉 8300 1.96 斤 16268 3 馒头粉 6800 1.85 斤 12580 4 发达拉面粉 13500 1.94 斤 26190 5 发达特一面粉 500 1.9 斤 950 6 五得利面粉 1500 1.96 斤 2940 7 五得利强筋雪晶 9250 2.04 斤 18870 8 豆油(三级;非转基因桶装) 1600 9.15 升 14640 9 色拉油(一级;非转基因桶装) 12400 9.15 升 113460 10 黑米 200 4.61 斤 922 11 八宝米 150 3.8 斤 570 12 玉米面 50 2.48 斤 124 13 红小豆 50 6.8 斤 340 14 大黄米 50 4.6 斤 230 15 燕麦片 20 2.5 斤 50 22 16 江米 200 3.5 斤 700 17 黑米面 30 4.61 斤 138.3 18 糯米粉 200 3.6 斤 720 19 小米 1100 5.5 斤 6050 20 黄豆 7900 3.2 斤 25280 合计 341382.3 采购需求:第二包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合计 1 鸡蛋 26880 4.2 斤 112896 合计 112896 采购需求:第七包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合计 1 大肠头 333.00 24.00 斤 7992 2 豆腐肠 240.90 6.00 个 1445.4 3 豆腐干 10.00 5.00 只 50 4 豆腐块 643.00 3.50 斤 2250.5 5 豆腐钱 5.00 5.00 个 25 6 肥肠 673.00 24.00 个 16152 7 肺子 83.40 3.00 个 250.2 8 粉肠 248.00 7.00 个 1736 9 干肠 700.00 30.00 斤 21000 10 干豆腐 1016.00 3.20 斤 3251.2 33 11 黑百叶 142.60 24.00 袋 3422.4 12 红肠 198.00 8.00 斤 1584 13 红肠(一等) 13.00 16.00 斤 208 14 鸡手 1205.00 23.00 箱 27715 15 酱牛肉 5.00 50.00 斤 250 16 烤冷面 220.00 12.00 斤 2640 17 烤鸭 91.00 13.00 个 1183 18 口条 9.00 33.00 斤 297 19 腊肠 560.00 13.00 斤 7280 20 里脊肠 3.00 6.00 斤 18 21 凉皮 312.00 3.50 斤 1092 22 毛肚 127.26 5.00 盒 636.3 23 闷子 200.00 5.00 斤 1000 24 面筋 42.40 3.00 斤 127.2 25 面皮 179.00 3.50 斤 626.5 26 牛百叶 2.00 24.00 斤 48 27 牛肚 33.80 26.00 斤 878.8 28 牛蹄筋 119.90 16.00 斤 1918.4 29 藕片 192.60 5.00 斤 963 30 皮冻 4.00 5.00 斤 20 31 肉皮 23.10 7.00 斤 161.7 32 三文治 5.00 4.50 斤 22.5 33 烧鸡 178.00 15.00 斤 2670 44 34 熟牛肉 701.00 50.00 斤 35050 35 松花肠 655.00 2.00 斤 1310 36 松花蛋 47.20 1.50 斤 70.8 37 松花火腿 10.00 6.50 斤 65 38 松花鸡腿 8.00 6.50 斤 52 39 松仁肚 174.15 16.00 斤 2786.4 40 素鸡豆腐 97.40 3.50 斤 340.9 41 素毛肚 56.00 5.00 斤 280 42 头肉 325.00 14.00 斤 4550 43 五香干豆腐 4.00 6.00 斤 24 44 咸菜 6.00 40.00 斤 240 45 咸鸭蛋 55.00 1.10 斤 60.5 46 鸭肠 65.00 10.00 斤 650 47 鸭蛋 60.00 1.10 斤 66 48 盐焗鸡 52.16 16.00 斤 834.56 49 盐水肝 2.00 13.00 斤 26 50 羊血 135.10 5.00 斤 675.5 51 鱿鱼丝 20.00 4.00 斤 80 52 鱼罐头 4.00 8.50 斤 34 53 肘子 342.00 26.00 斤 8892 54 猪肚 57.00 28.00 斤 1596 55 猪耳朵 20.00 24.00 斤 480 56 猪肝 279.50 7.00 斤 1956.5 55 57 猪手 60.00 20.00 斤 1200 58 猪头肉 436.11 14.00 斤 6105.54 59 猪肘子 160.00 26.00 斤 4160 合计 180499.8 采购需求:第九包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合计 1 杏仁 6 42.00 斤 252 2 核桃仁 1 30.00 斤 30 3 豆沙 48 25.00 袋 1200 4 肉松 4 55.00 袋 220 5 火碱 150 4.20 斤 630 6 纯牛奶 4 60.00 箱 240 7 苏打 50 2.00 袋 100 8 面碱 100 1.50 袋 150 9 拉面剂 65 3.00 袋 195 10 安琪酵母 220 16.00 袋 3520 11 泡打粉(无铅 5斤) 350 3.64 袋 1274.99995 12 葡萄干 6 9.33 斤 55.999998 13 蛋挞皮 31 150.00 袋 4650 14 蛋挞液 26 288.00 袋 7488 15 海苔片 1 200.00 包 200 16 起酥油 6 175.00 箱 1050 17 萝卜条 11 43.64 箱 480.000004 18 寿司醋 1 120.00 箱 120 66 19 枣沙 14 50.00 袋 700 20 彩针 3 10.00 斤 30 21 植脂沫 15 420.00 袋 6300 22 豆沙 A 4 53.75 袋 215 23 肉松(小) 108 23.00 袋 2484 24 奶粉 11 1138.64 袋 12525 25 新西兰奶粉 5 1250.00 袋 6250 26 海苔碎 10 18.00 袋 180 27 枣沙 2 52.00 斤 104 28 火碱 50 5.00 斤 250 29 黄油 10 20.00 斤 200 30 番茄酱 1 17.00 桶 17 31 豆腐王(1000g) 11 18.00 袋 198 32 拉面剂(500g) 759 3.00 袋 2277 33 面碱(300g) 8 2.00 袋 16 34 苏打(450g) 745 2.00 袋 1490 35 豆沙(5000g) 1 28.00 袋 28 36 肉松(2500g) 97 62.00 袋 6014 37 杀泡剂(2000g) 10 18.00 袋 180 38 卤水(氯化镁)(50 斤) 30 58.00 袋 1740 39 泡打粉(香甜)(500g) 362 5.00 袋 1810 40 安琪酵母(500g) 12 17.00 袋 204 合计 65067.99996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可多投多中,投标人可以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对单包进行报价,单包不 得拆分,可以成交多包,投标文件按包分别编制。 4、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是 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8、第一包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为授权的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提供“标样”两套;大米 7 斤;豆油 5 升;面粉 20 斤;装入自封袋,标明产品品牌; 9、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养鸡场类企业要求提供政府扶持私营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第七包为定点采购供应,供应商须在持有相关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保证能够满 足“开发票和公对公转账”的结算方式; 11、第九包为食品添加剂专店供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添加剂必须采 取专店供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添加剂专店经营手续及资质材料; 12、接受过相关政策法规,纪律处分的,或者是纪律处理的企业,不得参 报这个本次招标。 13、学校不承诺全年采购以上供货量,此供货量只作为一个参考数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9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 70 号) 方式:购买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 21 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88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 21 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第一包 6800 第二包 2000 第七包 3600 第九包 1300 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请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前到达“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出具的纸 质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响应无 效。 户 名: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黑河支行 账 号:2618 9999 1010 0030 03069 汇款用途:黑河学院餐饮服务中心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二 次的投标保证金 七、文件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中心《质疑文件标准格式》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学院 地 址:学院路 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456-6842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 70 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56-7777706 2021 年 8 月 2 日 9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一、采购需求: 1、交货地点:黑河学院 2、合同履行期限:2年。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4、采购采取“两证一票+”的索证索票模式;即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许可证、合格证”, “一票即为发票”;“+即为:肉类供货单位还需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米面油、食品 添加剂供货单位还需提供批次检验报告”。同时,所有供货商按月开据正规发票,开据 发票纳税人名头与发票专用章名头一致,采取公对公转账的形式结算。供应单位满足以 上条件才有供货资格。 5、在校合作满5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采购。 6、本采购项目分为九包,第一包为大米、面粉、食用油、黄豆及其他杂粮;第二包为蛋 类;第七包为熟食;第九包为食品添加剂专店。投标人可以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也可以 对单包进行报价,单包不得拆分,可以成交多包。 备注:采购需求表中数量为参考用量,采购人不承诺全年采购足额用量,报价不得高于 采购控制价,同时配有供货商品低于同类市场价格(含税)比率。 7、学校将1.2.7.9包物品检索了计划用量和市场控制价格,供应商在上报响应文件中 商品的单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所有商品单价与用量相乘得出“总和”,总和低者,确定 相关标段中标供应商。另外,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所供商品低于含税市场零售价 百分比(含税市场零售价的确定为所有报价人中单品最低价格),用于在合作中审验供 货情况。 8、第二包商品,年度价格会有多次浮动,学校将采取“低于含税市场零售价百分比” 的方式确定每标段中标供应商。具体如下: 第二包(鸡蛋):低于本市市场零售价6%以上; 9.市场零售价格定义标准为:黑河市区内农贸市场含税商家和超市;市场零售价格的 确定:根据《黑河学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黑院政发〔2019〕91号) 文件要求,依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后 勤管理处、学生会伙管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组织市场原材料采购价格调研,确定原材料 供货价格。 按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人承诺高于相关规定要求的按投标人承诺执行。 10 最高限价:699846.09 元。其中第一包 341382.3 元、第二包 112896 元、第七包 180499.8 元、第九包 65067.99996 元,每包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小数点保留后两位即可)。 商务条款一览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所在页码 1 投标文件概况 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投标项目是否在经营范围内 3 投标函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投标有效期 60 天 4 开标一览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5 投标单位情况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投标人编制《商务条款偏离表》时可参照本表内容填写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要求。 2、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1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第一包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为授权的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提供“标样”两套;大米 7 斤;豆油 5 升;面粉 20 斤;装入自封袋,标明产品品牌; 5.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养鸡场类企业要求提供政府扶持私营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第七包为定点采购供应,供应商须在持有相关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保证能够满足 “开发票和公对公转账”的结算方式; 7.第九包为食品添加剂专店供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添加剂必须采取 专店供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添加剂专店经营手续及资质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一套,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 人,投标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 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4.★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5.★第一包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为授权的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 11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提供“标样”两套;大米 7斤;豆油 5 升;面粉 20 斤;装入自封袋,标明产品品牌; 6.★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养鸡场类企业要求提供政府扶持私营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第七包为定点采购供应,供应商须在持有相关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保证能够满 足“开发票和公对公转账”的结算方式; 8.★第九包为食品添加剂专店供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添加剂必须采 取专店供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添加剂专店经营手续及资质材料;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应提供以下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2、★开标一览表(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按 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3、★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的内容和承诺 以上为必备条款,任一条不满足则视为投标无效。 五、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1、执行(计价格)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03]857,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一)定义 1、“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2、“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后获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 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 备品备件、工具、设施、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的总称。 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合同中乙方应承担其他义 务的行为。 6、“报价”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运杂费(包括到医院后送到指定 地点的费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医务人员、售后服务费以及其它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委托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不是该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1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格式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 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 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 有效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以下将提起质疑的 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1、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招标公告上网公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起,对招标 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报名通过,并已对质疑项目(包)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单时间为准);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质疑,须递交投标文件,否则 不予受理。 (3)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明确 表达诉求和主张。 (4)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5)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6)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的“质疑文件标准格式”编 制,并提交正本一本(含相应电子文本),副本二本。 2、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黑河学院、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先生 0456-6842236 、王女士 0456-7777706 3、处理程序 按法律法规之规定 4、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 投标保证金,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 种情形之外的 情形)。 14 (5)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 的; (四)投诉 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的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起投诉。 (五)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 和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应标的, 将形成书面报告及查证材料依法处理。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5、投标文件必须胶订成册(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 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6、请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及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投标文件。《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釆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 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 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何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 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5 [2011]59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 《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 〔2015〕295号);《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 函》(财办库[2015]111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 150号)及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份,副本(4)份。若副本和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建议投标文件采用 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1、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服务)从招标人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 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 必须统一。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授权委托 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密封处要加盖公章。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 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 件 人: 黑河学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2、封口处应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6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撤回。 3、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如投标人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 须知规定被没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黑河市双拥大街 21 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标地点。 2、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3)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存入“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 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 6800 元、第二包 2000 元、第七包 3600 元、第九包 1300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以 转账的方式存入“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 称。 招标人按程序通过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到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帐户(在没有违反 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而被要求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 户 名: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黑河支行 账 号:2618 9999 1010 0030 03069 4、任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清退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 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清退。 (2)投标保证金清退时,招标人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的。 (5)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 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7、对投标保证金的咨询请与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电话:0456-7777706 17 (九)★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1、★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除外),所报价格为(进口产品含外 贸代理费)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或所提供服务的价格。 2、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包中的每一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否则投标无效。 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十一)禁止行为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评标结果产生后放弃中标; 3、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8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 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没有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者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三)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 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制。唱标开始前,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全部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布最高限价。 (六)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合同履行期限。 (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 一览表”的投标无效。 (八)唱标结束后,应打印《开标记录表》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代表进行核对,核 对无误后组织所有投标人代表统一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表” 上签字确认的投标无效。 (九)开标过程全程电子录像、监控。 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委员会应推举一名主任主持现场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 2、本次评标委员会由专家 5 人组成,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从专家库中去掉 应回避对象随机抽取产生。 3、评标委员会应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核评定所有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出 具评审报告和推荐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招标代理机构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9 1、授权委托人身份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照 片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 人,则授权委托人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 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 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资格审查 3.1 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 评标委员会逐个对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原件)进行审 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满足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 3.3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对投标人进行质询并要求投 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3.4 全部报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审查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不进行后续开标程序; 3.5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予退回其投标文件,并由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开标现场未 提供原件或无效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5)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不能被招标人接受的;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10)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施加影响,有碍招标 公平、公正的; (11)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3)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 投标的评价。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 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0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提交。 3、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时应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 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4、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 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6、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 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如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 (三)投标的评价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方法和原则: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资格评审与商务条款评审合格后,响应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才能进行报 价评审,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合理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4、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3) 资格审查合格; (4)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招标人接受。 四、废标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废标后, 招标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五、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将形成书面报告及查证材料依 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1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 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 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2、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ome.jsp) 上公示。 3、如果排在第一位的中标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弃标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将不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由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进行递补;如果由于 中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且质疑或投诉成立,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现场质疑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 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 六、授予合同 (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 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 2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后 1 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 3、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 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由招标人备案。 5、验收时按照黑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黑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黑市财发(2020)64 号文件执行 (四)合同的履行 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后履约 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有更、退换,发生费用应从质保金内扣除,质 量保证金清退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返还。 (五)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或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九、代理费 1、代理费执行(计价格)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03]857,发改价格〔2015〕299 号。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23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4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按照招询价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及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3 4 5 6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 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询价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 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 25 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 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 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 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 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 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 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 《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 附件) 26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 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 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 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 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 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 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 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 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 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 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27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2、乙方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 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8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29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0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 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相对应的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31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第 包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投标日期: 32 2.目 录 页码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4.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5.第一包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为授权的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 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提供“标样”两套;大米 7斤; 豆油 5升;面粉 20 斤;装入自封袋,标明产品品牌; 6.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养鸡场类企业要求提供政府扶持私营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第七包为定点采购供应,供应商须在持有相关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保证能够 满足“开发票和公对公转账”的结算方式; 8.第九包为食品添加剂专店供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添加剂必须 采取专店供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添加剂专店经营手续及资质材料; 四、商务应答文件 1、 2、 3、 五、技术应答文件 1、 2、 3、 六、服务的内容和承诺 1、 2、 33 3.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 第 包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我方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技术规格偏离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7.售后服务承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地点 。 3.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天。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 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8.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34 4.开标一览表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单位 总金额 合计(大写): 合计: 35 5.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总产值 万 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2.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 占地 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主要项目 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销售 量 上年销售额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主 要 用 户 名 称 36 6.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条款 对应页码 偏离情况 日 期: 年 月 日 37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授 权委托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招 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委托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8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9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印章 40 10.承诺书 我方承诺: 1、 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次交货任务,未按合 同约定的交货期及时交货或终止交货的,我方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且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和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并自愿接受采购人没收我方已递交的质保金和投标保 证金。 3、 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交货,如提供 虚假证明材料或货物质量标准不达标我方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没收我 方已递交的质保金和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所供商品低于含税市场零售价百分比 %(含税 市场零售价的确定为所有报价人中单品最低价格),用于在合作中审验供货情况。 5、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承担一切价格因素产生的风险。 6、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我方将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的要求,如有违背我方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并 自愿接受采购人没收我方已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注:未提供此承诺书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41 附件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定义 (二)合格投标人 (三)委托 (四)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6、请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及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投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三)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 (十)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二、评标 三、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6、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 (三)投标的评价 四、废标处理 五、定标 (一)中标无效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 (三)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二)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的履行 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附件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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