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8年-2020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 1,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注: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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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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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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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