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23日 16:3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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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开福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16: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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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梓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42002953 |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六堆子巷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老师,0731-848444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梓威,0731-88259518 | ||
附件: | |||
附件1 | 生鲜肉类招标文件.docx |
项目概况 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BH-20210029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备食品配送的相关设备,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6)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投标。
(7)2018年至2020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请自行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六堆子巷13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0731-84844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联系方式:唐梓威,0731-8825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梓威
电 话: 13142002953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采购代理编号:ZKBH-20210029
采 购 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二、投标人须知9
(一)总 则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
(五)开 标14
(六)评 标14
第三章 标的说明2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五章 供货合同48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二、采购代理编号:ZKBH-20210029
三、基本情况:
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四部委《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三部委《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 45 号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9〕74号)、长教服字【2020】11号文的精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本项目对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2.入围20家(上限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20家(上限值)单位入围)。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20家时,按15+(N-2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至选取出前20名为止);当有效供应商数量10≤N<20家时,按8+(N-1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5≤N<10家,则N-2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5家,则作流标处理。
3.入围定点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 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发票或银行代缴的电子回单)。
(%1) 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备食品配送的相关设备,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投标。
(7)2018年至2020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投标人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在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疑问及质疑:
1.质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下午17:00前。超过质疑时间质疑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答。
2.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答疑时间: 2021年9月1日下午17:00前。
4.答疑方式:答疑由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并请投标人给予回执。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发布。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六堆子巷13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0731-848444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联系人:唐梓威
电 话:0731-8825951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1、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2 |
1、入围定点供应商数量入围20家(上限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20家(上限值)单位入围)。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20家时,按15+(N-2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至选取出前20名为止);当有效供应商数量10≤N<20家时,按8+(N-1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5≤N<10家,则N-2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5家,则作流标处理。 2、单个中小学(幼儿园)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中小学(幼儿园)有权书面向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提出更换中标供应商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中标供应商从中标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 3、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有权撤销其中标供应商的采购资格,并从候补的投标供应商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中标供应商。 4、入围定点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
3 |
3.1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发票或银行代缴的电子回单)。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备食品配送的相关设备,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投标。 (7)2018年至2020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 |
4 |
3.2 |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5 |
4 |
1、质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下午17:00前。超过质疑时间质疑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答。 2、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答疑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17:00前。 4、答疑方式:答疑由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并请投标人给予回执。 |
6 |
5.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 |
7 |
6.1 |
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 |
8 |
7.1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个(电子文件内容需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
9 |
8.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9月1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
10 |
8.2 |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6室) |
11 |
9.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2 |
10.1 |
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2000元/家。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定义:
“招标人”指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概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确定项目中标人。
3、合格投标人条件
3.1 合格投标人条件: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且满足以下情形:
(1)企业没有处于被政府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投标人。
4、答疑会
4.1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4.2招标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方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其中任何错误、遗漏、有失精确之处以及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准备和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6、标的要求
详见第三章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标的说明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条款有异议的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1.1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企业概况
6)响应/偏离表
7)项目负责人简历
8)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11.2技术标部分
11.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套(投标文件电子档以U盘的形式递交,所有文档均须装入其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项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本次招标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报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及其它投标人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3 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提供虚假陈述或资料等;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做到:
①在任何重要方面遵守投标文件条款;
②在约定时间内签定合同;
(5)中标人非因招标人原因放弃中标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每套投标文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5.3投标文件应打印,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
15.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5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等,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
16.2内外层密封袋均应标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2021年 月 日 9 时3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6.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文件第16.1、16.2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4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并当面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1、开标
21.1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1.3招标人及纪检监察部门当场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
21.4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当众唱标。
21.5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参加X<5家时则按流标处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6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和投标人等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或者未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和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未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6)提交的文件资料存在虚假、证明材料不足或投标文件的编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六)评 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
23.2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24、资格后审
24.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最终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的合格条件。
24.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的;
(5)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若有效供应商数量<5家,则做流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29.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29.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9.5所有中标候选人依法均不能确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0、评标方法和标准
30.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计分,以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30.2 评标的程序:
30.2.1初步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分程序,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轮的评审。
30.2.2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打分法对所有合格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0.2.3 取值及评分细则
取值: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1 |
价格部分 |
10 |
2 |
技术部分 |
60 |
3 |
商务部分 |
30 |
合计 |
100 |
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0) |
投标报价 |
10 |
1、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折扣)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价格权值 说明:本项目要求报价必须低于大型超市同类食品价格10%以上,折扣率不得高于9折,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比如折扣率为88%,即88折,优惠率为12%; 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 (60) |
投标响应 |
5 |
投标文件中没有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的,计0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有缺漏项或负偏离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整体配送方案 |
1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流程和配送计划、车辆配置、配送时间、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方案等)。 方案最合理、最全面的计15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完善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产品质量保证 |
15 |
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保障涉及的进货渠道及来源、检验检疫、原材料保管、食品卫生防护、食品退换流程等涉及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 方案最合理、最全面的计15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完善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应急预案 |
15 |
根据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包含但不限于:临时调整、现场验收不达标、抽检不合格等)。 方案最合理、最全面的计15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完善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管理制度 |
10 |
根据供应商的经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考核等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 方案最合理、最全面的计10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完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商务部分 (30) |
企业认证 |
5 |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 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 4、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 (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供货能力 |
12 |
1、供应商为直接生产厂家或基地型企业计3分,供应商直接与生产厂家或基地型企业有直接采购协议的计2分。 (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2、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有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人员的,计3分;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的,计2分;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 (提供相关照片、设备发票、检测人员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6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溯源体系:有规范、完善的溯源体系,所配送产品均能确认生产厂家的计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计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用配送车辆的(其中含冷链车辆1台),每提供1台计2分,最多计4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属于本单位或法人的运输车辆行驶证影印件及车辆的彩色照片;冷库产权证明或购置建设发票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
|
经营业绩 |
6 |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同类食材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计2分,满分4分。 2、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其他集体用餐单位食堂同类食材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计1分,满分2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投标文件 编制 |
5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公司荣誉 |
2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计2分,市级荣誉称号的计1分,区级荣誉称号的计0.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合计 |
100 |
30.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0.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序,选取20家(上限值)单位入围。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30.4 确定中标人:
30.4.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起5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4.2入围定点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顺序确定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合同授予
31、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经公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合同的签署
服务合同与实施单位直接签订。
33、腐败和欺诈行为
33.1招标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招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33.2 “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招标人及他人的行为。
33.3“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招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招标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33.4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
33.5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已签署的合同。
33.6如果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招标人的补充文件为准。
35、在评标结束后,如出现入围供应商退出影响到整体配送服务质量或不能满足学校配送需求需要递补供应商的,根据本次招标排名依次递补。
第三章 标的说明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1、 项目基本概况:
1、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四部委《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三部委《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 45 号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9〕74号)、长教服字【2020】11号文的精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服务期限:三年(入围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秋季开学前),合同一年一签。
3、 定点供应商数量及定点服务期限:
4、 定点供应商数量:本次共招标入围20家供应商。
5、 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20家时,按15+(N-2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至选取出前20名为止);当有效供应商数量10≤N<20家时,按8+(N-10)X50%四舍五入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5≤N<10家,则N-2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N<5家,则作流标处理。
6、 本次采购食品范围:生鲜肉类(含家禽、家畜、禽蛋、鲜活水产等)
三、质量及相关要求:
(一)、肉类
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1、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安全卫生要求: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4《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二)、水产类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
2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
|
3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4、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安全卫生要求: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4《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三)、禽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