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10820042
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9600
最高限价(元):6996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96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接近采购预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②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兴雁路与南雁大街交叉路口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969830
质疑联系人:13958969830
质疑联系方式:1395896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定稿08.20.doc
698.2K
-
政采融资附件.rar
32.4K
平 阳 县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MJCG210820042
采 购 人: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958969830
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二零二一年八月 |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线上电子招投标)
公告日期:2021年8月23日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10820042
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99600
最高限价(元):6996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9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接近采购预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②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兴雁路与南雁大街交叉路口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969830
质疑联系人: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95896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1 |
采购编号 |
MJCG210820042 |
2 |
采购内容 |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供应商资格 |
按采购公告要求 |
6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7 |
投标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8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
7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
8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9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
10 |
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王女士收 联系电话:13567716938(本号码仅做收件使用,项目咨询请拨打0577-63639288))(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1017874347@qq.com))。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提供磋商保证金 |
13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与磋商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31日上午 09:00 |
14 |
磋商地点 |
代理机构于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不需要现场参与); |
15 |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
16 |
投诉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7 |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
18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9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如线上解密失败,会在开启备份响应文件时与授权代表联系索取密码。)(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20 |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21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
22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等网站,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23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17874347@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
24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5 |
免则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26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27 |
备注 |
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采购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28 |
特别说明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 |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附:质疑函范本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 |
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 |
用餐人数 |
每人1年用餐餐数 |
1年总额 (万元) |
备注 |
|
早餐 |
6 |
100 |
300 |
18 |
本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折扣率不能超过10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每餐菜品配置品种至少3荤3素、一种水果加一咸汤。 每人每月按25天25餐计,人均每年用餐数300次。 |
||
中餐或晚餐 |
13 |
100 |
300 |
39 |
|||
2 |
人员配置 |
岗位 |
人数 |
该岗位人均每月工资 (元/月/人) |
1年总额 (万元) |
1名厨师及2名服务员的工资已包含在预算金额中且均为固定报价,不计入下浮,供应商不得更改此项报价,后期厨师岗位工资按照5000元/月,服务员岗位工资按照2900元/月/人进行支付。 |
|
厨师 |
1名 |
5000元/月 |
6万元 |
||||
服务员 |
2名 |
2900元/月/人 |
6.96万元 |
||||
合计 |
69.96万元 |
▲1.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制作菜品所需的食材、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后期中标折扣率不予调整,本次招标的用餐人数暂定早餐100人、中餐或晚餐100人,每人1年用餐数暂定早餐300次、中餐或晚餐合计300次。
▲2.后期按照每月实际就餐人数*实际用餐餐数*该餐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3.人员工资按照厨师岗位工资按照5000元/月,服务员岗位工资按照2900元/月/人进行支付。
▲4.如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并包含国家规定的员工年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方不另外增加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三、食品分类目录
1、蔬菜类:当天采摘当季蔬菜。
2、肉食(当天屠宰):
1)猪肉(新鲜猪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三层肉、猪蹄等。
2)其他肉类:牛肉、羊肉、鸡鸭、鸽子等。
3、蛋:鸡蛋、鸭蛋、咸鸭蛋、鸽子蛋等。
4、淡水鱼类:鲢鱼、鳙鱼、草鱼、鲤鱼、鲫鱼等。
5、海鲜类:禁渔期外的时间段必须以鲜活小海鲜(小黄鱼、贝壳类)为主,冷冻为辅。
6、酱菜:榨菜、什锦菜等。
四、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猪肉、牛肉、羊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供应商配合采购方购置);
3.蛋、蔬菜、鱼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五、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价始终不予调整,本次招标的用餐人数及用餐餐数均为暂定数量,按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及实际用餐数量结算当月服务费用。
2.供应商每周须提供下一周新鲜食品(蔬菜、肉食、蛋、鱼、酱菜)详细清单,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通知供应商。
3.大米、大豆油、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调味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购置,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4、除一名厨师、两名服务员外,各食堂厨房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负责配置管理,人员工资由采购方承担。配置具体人员与人数须由采购方审核同意。
5、采购方每月对供应商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每次根据采购人的抽查与意见反馈表的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反馈意见结果通知供应商。
6、▲考核方法
6.1每月一次,具体考核方法详见《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6.2考核分数计算如下(保留小数点一位):
总分比例:80%(考评组分数)+20%(采购方职工满意度)
1)月考核分数在90(含)分以上,费用按当月实际结算金额全额支付;
2)月考核分数在80分(含)~89分,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500元;
3)月考核分数在70分(含)~79分的,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
4)月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2000元。
6.3.▲采购方按照每个月对中标方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合同期内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
六、餐饮服务要求
1、菜谱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要科学合理,营养要均衡。每天中餐务必提供8个以上品种的菜品供采购人选择(3荤3素1水果1汤),早餐6个以上品种(如面点、蛋、稀饭等),其中三天内每天的中餐的菜品不可重复。
2、配餐标准:中餐为两荤两素配水果及汤,且提供足量的米饭。
3、设备工具配备要求:
1)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水、电、液化气及场地。
2)采购人免费提供现有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厨具予供应商使用;设备不足供应商自行考虑配置,不另外加调整费用(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设备配备情况)。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厨具的完好性。
6、质量监督: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质量由采购人监督,如发现问题向中标供应商反映。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饭菜。
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就餐人员享用;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吃饱为止。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派发冷荤凉菜食品(指热菜、米饭)。
3)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如果在用餐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供应商追加赔偿。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业务,更不能在单位内搞不法经营,不得对外经营。
5)中标供应商入驻采购人食堂后,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6)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7、保险理赔: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
七、商务条款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接近采购预算,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投标报价:本项目采购折扣率报价。报价应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配备及服务费用,以及制作菜品所需的食材、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后期中标折扣率不予调整,本次招标的用餐人数暂定早餐100人、中餐或晚餐100人,每人1年用餐数暂定早餐300次、中餐或晚餐合计300次。后期每月餐费按照每月实际就餐人数*每月实际用餐餐数*该餐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人员工资按照厨师岗位工资按照5000元/月,服务员岗位工资按照2900元/月/人进行支付。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
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15日前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发票,核对无误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上月服务费。(扣除预付款和根据《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扣除相应处罚款项后支付)
3.待服务期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附件1:《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参考)
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考核,本考核采用 100 分制(按以下考核评分标准在 100 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以采购人发文为准)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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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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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产菜品品种达不到要求,即早点不少于 6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8 个品种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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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未列的菜品加工问题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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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管理 |
1、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服务礼仪不到位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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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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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等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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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餐桌调味品、包箱台布、打饭台等物件摆放未统一标准,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求定期更换、清理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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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当班时行为不规范,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 追逐打闹,勾肩搭背,串岗或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调班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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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通行工具要在指定地点入库、有序停放,发现乱停放、不入库,影响周围环境,就餐人员遗失在餐厅的物品,未妥善保管;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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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管及员工的职责、操作流程、设备操作规范、制度等要上墙,严格按照职责、制度规定办事, 如发现制度不上墙,职责不分明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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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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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及时反映或隐瞒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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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未列的服务和管理方面问题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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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100-考核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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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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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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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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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金额(元) |
附件2:《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各位员工:您好!为了完善单位食堂管理,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此表为不记名打分表,希望大家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详细的填写,谢谢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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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对下述问题,请在框内打“√” |
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不好 |
差 |
对应问题简述 |
对应每一项的分数: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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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状况 |
饭菜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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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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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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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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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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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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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质量 |
饭菜口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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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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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新鲜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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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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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保温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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