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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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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23 17:38

项目概况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11202100068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80000.00
最高限价(元) 138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合法参与本次谈判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知书自2021年8月 24日至2021年8月3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知书的电子版同样有效。
售价: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石笋村一组
联系方式: 15282102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联系方式: 17882582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柯主任
电话: 15282102307

1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 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 配送服务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SCYT磋 2021- 005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共同编制 2021年 8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无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二)总 则 ..........................................................................................................................................................12 (三)磋商采购文件 ..............................................................................................................................................13 (四)响应文件 ......................................................................................................................................................15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16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6 (七)采购纪律要求 ..............................................................................................................................................18 (八)质疑和投诉 ..................................................................................................................................................18 (九)其他 ..............................................................................................................................................................19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20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1 (一)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21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2 一、应当提供的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二、 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项目服务内容及参数要求 ........................................................................24 3.履约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27 验收标准 ..................................................................................................................................................................27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约定的标 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 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7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 ..................................................................................................................................................27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28 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28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9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0 (一)响应文件须知 ..............................................................................................................................................30 (二) 响应文件的组成(各包相同) ..................................................................................................................31 (三)响应文件格式 ..............................................................................................................................................32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32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3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33 3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35 格式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6 响 应 文 件 ......................................................................................................................................................36 格式 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7 响 应 文 件 ......................................................................................................................................................37 格式 3 响应函 .........................................................................................................................................................38 格式 4 承诺函 .........................................................................................................................................................39 格式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40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1 格式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2 格式 8 报价一览表 .................................................................................................................................................43 分项明细报价表 ......................................................................................................................................................45 格式 10 技术偏离表 ...............................................................................................................................................46 格式 11商务偏离表 ................................................................................................................................................47 格式 12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48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9 格式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0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55 (一)总则 ..............................................................................................................................................................55 (二)评审方法 ......................................................................................................................................................55 (三)磋商及评定程序 ..........................................................................................................................................55 (四)评审标准 ......................................................................................................................................................60 (五)项目终止 ......................................................................................................................................................62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七)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3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3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65 (双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65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69 第十四章 “政采贷”业务……………………………………………………………………………………………70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 2021.9—2022.7学 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YT磋 2021-005号。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 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38 万元(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三)采购项目简介: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 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申请人合法参与本次谈判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谈判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5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25 号)的要求,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知书自 2021年 8月 24日至 2021年 8月 30日 09:00-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知书的电子 版同样有效。 纸质文件获取方式: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 890号商铺 217号(内江市东兴区万达 中心写字楼 B区 17楼 1710-1712号)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 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电子版文件获取方式: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方式: 17882582062。供应商需提前致电联系, 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扫描件至我公司邮箱:283917333@qq.com。备注:发送报名资料需附上营 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报名费转账凭证(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书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竞争性通知 书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3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 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9月 3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 890号商铺 217号(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 心写字楼 B区 17楼 1710-1712号)。 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石笋村一组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柯曾学 联系电话:1528210230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 890 号商铺 217 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曾濒漪 联系电话:17882582062 传 真:0832-2223502 电子邮件: 283917333@qq.com 7 第 2章 磋商须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公告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38 万元(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38 万元(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 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 情形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此项不适用)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员。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应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原件。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 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 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磋商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3、若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均按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处理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扣分)。 7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策体现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本次磋商产品型 号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但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申请人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包括提供磋商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等),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磋商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 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内型号(磋商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申请人须在磋 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8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10 磋商情况公告 磋商情况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11 开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2307485109100062856 12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1)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 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方缴纳20000.00元(大写:贰万 整)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若无违规 行为,采购方全额返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14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曾濒漪 联系电话:17882582062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6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曾濒漪 联系电话:17882582062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 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曾濒漪 联系电话:17882582062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邮政编码: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东兴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邮编:641100 19 申请人对磋商文件等提出 质疑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2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结果网上公示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亿拓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内 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区17楼1710-1712号)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曾濒漪 联系电话:17882582062 21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2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磋商文件规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 23 磋商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申请磋商;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申请磋商。 24 分包履约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5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9月3日14时 30 分 27 磋商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28 备选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 离超预算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方 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 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9 签字盖章 申请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0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2 份,用于唱标的“报价一览表”l份及相对应的电 子文档 1份(U盘)磋商响应文件的。(除报价一览表外,以上资料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同递交)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报价一览表” 相对应的电子文档 1份(U盘)分别装 订。 32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及磋商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 注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及相对应的电子文档 1份(U 盘) 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 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人 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报价一览表” 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申请人印章)。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2021年 9月 3 日 14时 30分前不准开启的 字样 33 递交响应文件 及磋商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 890号商铺 217号。参加开标现场会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 明,并不得迟到。 3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东兴区财政局备案。 12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5 特别提醒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 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 件中完全粘贴磋商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可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要求, 并按磋商文件格式制作,以免贻误! 2、磋商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上 发布。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36 政采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 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 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详见文末。 13 (二)总 则 2.1适用范围 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2.2 有关定义 2.2.1 “采购人”和“甲方”系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2.4 “供应商”系指已报名参加磋商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 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3.3 向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 2.4 磋商采购费用(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执行,按成交金额的 1.5%收取,共计 14600 元整,由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 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2.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 14 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 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产品品目数量超过 50%皆为同一品牌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 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 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磋商采购文件 3.1 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3.1.1磋商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 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章 附 件。 3.1.2 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 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 则进行处理。 3.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3.2.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 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 3.2.3 任何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4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磋 商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 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九章内容) 4.2 磋商采购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2.1 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时,必须提交所响应包件相对应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 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将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已 缴纳的凭据。 4.2.2 磋商采购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 磋商保证金,凭成交通知书和有效采购合同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 还。 4.2.3 未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 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并交纳足额成交服 务费后的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 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 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 证金时限之内。); 4.2.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6)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3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4.3.1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17 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3.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 件。 4.3.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 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 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一章内容。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6.1签订合同 6.1.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6.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6.1.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 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4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 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 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 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5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8 6.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6.2.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 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 6.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6.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4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6.5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5.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 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5.2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成交人未能履 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6.5.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6.6 履行合同 19 6.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6.7验收 6.7.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 求、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 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8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20 8.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 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 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8.2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 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 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8.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 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 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21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 商不少于 3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22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申请人合法参与本次磋商的证明材料; 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 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 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 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3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内部 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②新成立不足 1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承诺函; ③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 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申请人 2020年 6月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 书面承诺函; 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24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申请人合法参与本次谈判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申请人自愿以外,不能 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 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 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25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项目服务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永东小学、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太华小学、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永西小学针对食堂所需免费 午餐食材、物品进行的采购和配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内江市东兴 区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堂所需免费午餐食材种类及数量进行采购、配送,成交供应 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类别主要分 为肉类、蔬菜类、大米、食用油类、副食干杂类等。其中农副产品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预留部分比例用于购买国家“832”等平台产品。具体价格由采购人与成交供 应商共同决定。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就餐人数:1213人;(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455人;内江市东 兴区永兴镇永东小学:515人;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太华小学:68人;内江市东 兴区永兴镇永西小学:175人)(按实际人数结算) 2、食材配送数量标准:午餐按 1213人食材配送;(按实际人数结算) 3、食材价格标准:午餐 6.00元/人; 4、基本原则:依据国民膳食标准,结合经费情况,合理协调学生口味,科学 26 健康,节俭适当配置食材; 4.1午餐主食:米饭; 副食:二荤一素一汤;可根据采购人需求添加其它佐餐酱菜或咸菜; 4.2可根据采购人临时需求,配送采购人临时增加的食材。 (2) 服务要求 1、肉类 序号 类别 质量要求 说 明 1 猪肉类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 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 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 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 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 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 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 红,有光泽。 成交供应商配送猪肉 时提供当批次猪肉的《生 猪定点屠宰证》、《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定 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验讫印章。 2 牛肉、羊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成交供应商食品配送 27 肉等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 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 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 发黏。 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3 其他肉类 (鸡、鸭、 鹅、兔、 鸡蛋、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 求; (3)新鲜、去内脏。 成交供应商食品配送 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注:以上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不能提供冷冻货品。 2、蔬菜类 2.1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2.1.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 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农药残留须符合国 家标准。 2.1.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 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 28 2.1.3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 腐烂现象,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 2.1.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 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2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3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3、大米、食用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 (4)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 (5)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包装规格: 25KG/袋(二级以上)。 2 食用油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标准;澄清、 透明;无气味、口感好。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 (3)包装规格:5L/桶; (4)非转基因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提供承诺函) 3 面条、汤 圆、饺子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 29 等 4、副食干货类 4.1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包装密封完好,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4.2必须明确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 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 4.3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 5、配送服务要求 5.1配送方式:每周按采购人要求配送三次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食品配送清单》进行配送。送货 时间按照合同约定。 5.3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要求;根据配送食品应采用厢 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肉类必须用冷藏车运输;运输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 5.4食品配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 要求。 5.5项目配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行业要求,食品配送确定专人联 络且该联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配送联络人员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另相关人员 与设备须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所有配送食品在配送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查验。 30 5.7若在食品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拒收后成交供应商 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货现场; 若食品再次配送经采购人验收 发现仍存在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货 现场,同时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 5.8配送的食品由采购人根据《食品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 方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5.9成交供应商须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5.10其他要求: 5.10.1保证在市场各种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 时满足采购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5.10.2因采购人临时所须的配送需求,成交供应商承诺在 2小时内完成采购 配送。 6、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6.1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 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6.2食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 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最新要求、食品生产的特殊要 求。 6.3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 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 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31 6.4成交供应商须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或 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 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品 安全检查中,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 购人被通报或处罚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 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7、特别说明:以上为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人预估所需产品,具体供货以中 标后采购人的要求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 食材产品的安全标准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新的 更高标准或要求,则按其执行。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 2、市场基准价确认:每周的星期二/星期三由采购人(2人)与成交供应商 (1人)组成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不少于 3家的内江综合性菜市场或者大型综 合超市的食材食品价格进行询价考察,以当周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各类食品的 市场基准价,并形成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X周主要食材价格结算确认表》。若 当周因市场个别食材价格波动异常(超 30%变动),双方均可提出价格重新核定 需求(不超过 1次/月),并形成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X周某食材价格调动确认 表》。 3、计价方式: 3.1各类食品当周实际支付金额=【各类食品市场基准价×(1-成交供应商最 32 终报价下浮率)】×实际采购数量。 3.2当周食品配送支付的总金额=各类食品当周实际支付金额的总和。 4、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累积赔付额度达 到 200万元(含)以上的实质性要求。 (注:投标人已购买该保险的,则提供保单完整复印件,并承诺在本项目履约 期间不断保,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查验;)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剩余合 同金额按月实际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尽快提供上一月的发票和清单, 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完善审批手续,在东兴区财政局大平台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时 间以东兴区财政局审批后拨付到账为准。 5、服务期限:一年【两个学期,一学期 5个月,按 190天预算(按实际天数 结算),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对原合同续签, 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6、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8、建立成交供应商退出机制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成交供应商 相关责任: (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33 (2)月均得分在 80分以下达 2次及以上; (3)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4)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 (5)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6)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采购文件或合同相关要 求。 (7)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9、其他要求 9.1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有异议,或成交供应商未提供或 提供不全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 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 9.2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配送食材质量、卫生 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 失。 9.3采购人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成 交供应商承担。 9.4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合同 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每天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 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按月出具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每天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 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 9.5采购方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 832平台扶贫产品采购等),成交供应商 34 应无条件配合。 9.6采购人属于教育行业,人数众多,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积 极配合采购人的食堂食材配送工作,不得以此为由影响自身义务。 9.7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食材需求向采购人提出数量、规格、品种上的变动, 采购人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情况变化。 9.8临时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响应采购人临时提出的食材配送要求,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 协商解决临时需求,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借口拒绝对方诉求。 10、质量保证: 10.1供应商所配送食品必须保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达 标,由此造成的行政处罚及安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11、履约保证金: 11.1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方缴纳 20000.00元(大写:贰万整) 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若无违规行为,采购方全 额返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12、在合同履行中,若遇政策性调整或东兴区区政府统一采购学生免费午餐, 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无需赔偿乙方任何损失。(提供承诺函) 1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核实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 (包括在职人员须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的聘用合同、退休证复 印件)的真实性,如查实有虚假,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注:以上打“▲”项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承诺满 足,不满足或有负偏离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5 附件一:验收及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检查结 果 分值 得分 面粉、大米、食 用油、肉等主要食 品原料必须从正规 渠道进货,所购物 品必须有供方的卫 生合格证或销售许 可证。并建有采购 食品台账。 有一项不合 格减 2分。如出 现采购质量问题 根据造成的经济 损失给予相应处 罚。 10 1 食材质量 (30 分) 蔬菜要求新鲜、 洁净无污染。 食材以次充 好、不新鲜或质 量差每次扣 2分。 10 36 有保质期的食材, 出现超过保质期的 食材。 有一项减 1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2分。出现 质量问题每次减 5分并根据造成 的经济损失给予 相应处罚。 5 提供过期、变质 食品;虚报食材重 量、短斤缺两; 有一项减 1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2分。 5 2 配送效率 (15分) 按合同约定时间 送达采购人食堂仓 库,延误配送时间 影响正常使用;非 专车运送。 有一项减 2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4分。 15 3 服务质量 (15分) 有质量问题退货 换货不及时。 有一项减 2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4分。 15 37 无正当理由拒绝 配送采购人指定食 材。 配送车辆进出办 公区域不遵守办公 区域安全规定每次 扣 2分。 配送车辆脏乱, 无当日消毒清洗记 录。4 环境卫生 (15分) 配送场地无明显 垃圾。 有一项减 2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4分。 15 未按合同规定擅 自抬高收费价格。 5 价款结算 (15分) 违规结算非本单 位配送食材的价款。 有一项减 2 分,有人举报一 次减 4分。 15 6 满意度测评 (10 分) 根据职工满意度 测评对我单位膳食 满意度测评结果。 考核时随机 抽取采购人 10 名员工,每有一 人不满意扣除 1 分,扣完为止。 10 38 注:此验收及考核标准按一学期 1次进行验收和考核。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满足采购文件 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39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磋商文件第六章及第十二章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 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 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0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须知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参加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在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3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1.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 1.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41 (二) 响应文件的组成(各包相同)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2.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第五章内容。 2.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供应商简介; 2.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7); 2.2.3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服务 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提供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以及响应产品本身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相关证 明材料(如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环保节能产品优先; (2)售后服务相关资料:磋商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 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 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 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等。 (3)技术偏离表(格式 10); (4)商务偏离表(格式 11);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2) (7)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小微企业认定 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1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 字盖章等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则其响应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 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8)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9)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 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 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42 2.3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格式 8)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9)。本次磋 商报价要求: 2.3.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3.2供应商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 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格式 3.1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十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 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4.1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报价响应文 件(其中报价一览表 1份、分项明细报价表 1份)1份及相对应的电子文档 1份,注明响应文 件编号、包件号(如有分包)、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详见第十章格式 1和格式 2),响应文 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实质性要求) 4.2 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单独提交的 “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4.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 的打印和书写应当清楚工整,不得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情形。任 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实质性要求) 4.4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并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和加盖公章,其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应为鲜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 整、有效。(实质性要求) 4.5 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43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5.1 磋商供应商应将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分别用密封 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响应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 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分包号;若不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拒收其响应文件。 5.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如有分包)及 “资格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字样(详见第十章格式 1和格式 2)。 5.3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5.4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应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采购文 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 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6.2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 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 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 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6.3 本次政府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 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该 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 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44 7.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 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退还。 7.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 采购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不予退还。 45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 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 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46 格式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47 格式 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报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8 格式 3 响应函 响应函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 理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采购人提 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二、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人民币 XXXX元(大写 XXXX元)的磋商采购 保证金。我方同意本磋商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 要求退还磋商采购保证金: 如果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自愿放弃成 交;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与甲方 签订合同;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虚假材料的;我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 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报价一览表 1份,电子文档 1份。 四、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我方完全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49 格式 4 承诺函 承诺函 致: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公司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XXXXX号)的供应商, 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 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 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 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50 格式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 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1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项目编号: 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 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 期: 52 格式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3 格式 8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 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YT磋 2021-005号 包 号: / 最高限价: 小写: 大写: 第一轮报价: 小写: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 系统集成费用以及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个位数。 4.报价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4 格式 9 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 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YT磋 2021- 005号 包 号: / 最高限价: 小写: 大写: 第一轮报价: 超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终报价: 小写: 大写: 注:关于最终报价表的说明 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 2-3份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 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报价时填写; 4、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5 分项明细报价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2021.9—2022.7学生免费午餐大宗食材采购配 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YT磋 2021-005号 项目包号: /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规格 数量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 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各单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所对应的限价;最终价格有下浮的,各单价应 按下浮比例自动调整。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0年 月 日 56 格式 10 技术偏离表 技术、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 (响应产品实际参数) 偏离说明 注:1、响应文件应答情况不能全部或大面积复制磋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否则将有可 能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2、偏离说明是指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7 格式 11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序号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4. 偏离说明是指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8 格式 12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资格证明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9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60 格式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申请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1 格式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此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磋商前,没 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良好履约,我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2 格式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3 格式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4 格式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5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 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响应供应商。 1.4 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采购文件;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文 件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对于供应商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三)磋商及评定程序 3.1 接收响应文件 66 供应商签到、递交响应文件,并当众接受检查(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是否规范)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3.2 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 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采购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磋商采购文 件的规定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 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组织单位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3.3 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布 评审委员会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应当确定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 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说明原因;评审委员会出具报告后,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和未通 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3.4磋商 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七章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3.4.1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3.4.2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67 3.4.3评审委员会变动磋商采购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 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3.4.4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3.4.5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 料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 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4.6供应商按照本项第 3.4.3目规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本项第 3.4.5 目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4.7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4.8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 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 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6比较与评价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7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68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3.9 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采购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 记录; (6)磋商采购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 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 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响 应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 会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 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69 3.11.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1.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采购文件的范围,不得 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2)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11.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 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 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 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3.12 低于成本价响应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申请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70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 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评审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和企业信用、政 府扶持、磋商申请文件的规范性等。 4.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 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 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 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评审得分: 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Cn)/ NC+(D1+D2+……+Dn)/ ND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 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 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 (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 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 4.4综合评分明细表 4.4.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4.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 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分,直至扣完为止。 71 4.4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号 评分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分 满足本次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下浮率最高的供应商的 报价为磋商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最终有效最高下浮率)÷(1-响应下浮率) ×20%×100。 (共同评分因 素) 2 实施方案 38% 38分 1、管理制度(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①采 购管理制度;②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③内部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 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⑤运输配送管 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 5分;每缺 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缺陷指:方案内容 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扣 0.5分, 扣完为止。 2、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1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 方案 (包括①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流程 ②退换货的送 达时间 ③退换货的质量标准)内容详细、 基本满足采 购人要求的得 6分;每缺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 陷(缺陷指: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 他项目内容)扣 1分,扣完为止。本方案中的每一分项 内容描述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本项目要求的 每一项加 2分,最多加 6分。 3、食材的管理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管理方案(包括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2 ①采购 ;②储存; ③安全配送流程; ④运行记录; ⑤食材留样管理)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 人要求的得 5分; 每缺一项扣 1分,每有一处内容缺 陷(缺陷指: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 他项目内容)扣 0.5分,扣完为止。本方案中的每一分 项内容描述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本项目要求 的每一项加 1分,最多加 5分。 4、食品保障措施(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包括①食 品安全保障措施 ;②食品质量保障措施; ③食品安全 召回措施;④因食品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预 案; ⑤市场食品短缺措施;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 容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6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缺陷指: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 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扣 0.5 分,扣完为 止。 5、应急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车 辆故障;②交通管制;③交通事故;④人员缺岗;⑤应 急服务机构设置 )内容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能充 分体现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应急方案的得 5分,每有一项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缺陷或缺项的扣 1分,扣完为止。 3 人员配置 9% 9分 1、根据供应商拟派入本项目固定的管理人员(男 女不限): ①管理人员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得 1分;不提 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分。 ②管理人员具有 7年以上(含)食材配送管理经验 的得 3分,具有 5年以上(含)食材配送管理经验的得 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鲜 章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3 2分,具有 3年以上(含)食材配送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注:本项要求供应商提供管理人员身份证影印件、 学历证书影印件、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影印件、劳动合同 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管理人员履历表(格式自拟) 。 2、根据供应商拟派入本项目固定的配送服务人员 (男女不限)。每配备 1人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 项最多得 5分。 注:本项要求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人员身份证影印 件、有效的健康证明材料影印件、劳动合同影印件等证 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配送服务人员履历表(格式 自拟)。 4 售后服务 16% 1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②售后服务响应情况 ③售后服务 机构及人员设置 ④售后服务的内容)进行评分:内容 详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分;每缺一项扣 2分, 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 实际需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扣 1分,扣完为止。本 方案中的每一分项在内容描述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采 购需求且优于本项目要求的每一项加 2分,最多加 8分。 (共同类评分 因素) 5 履约能力 12% 12分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固定仓储场所在 1000 平 方米(含)以上的得 3 分;500平方米(含)至 1000 平米的得 2分;50平方米(含)至 500 平米的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注:配备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食品仓储场地租赁合 同复印件;配备场地为自有的须提供自主拥有的产权证 明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鲜章) (共同评分因 素) 74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 24小时自主支配运输车辆; 1台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 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有效期内 的行驶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承诺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到达现场处理, 30分钟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 3分;30分钟(含) 至 1小时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 2分,1小时(含) 至 2小时(含)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 1分;2小 时以上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6 类似业绩 3% 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2018年 1月至今类似业绩(指 食材配送),每提供 1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鲜章。 类似经验是指: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司)、 学校、医院职工食堂或餐饮酒店配送食材服务。如供应 商提供同一单位不同服务期限的合同,按一个项目经验 进行计算。 (共同评分因 素) 7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2%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项目终止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项目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出现影响磋商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5 (4)因重大变故,磋商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6.1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6.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 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 购扶持政策的优先)。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 6.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 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 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采购活动。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3) 项放弃成交的,应当不予退还其磋商采购保证金。 6.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 sichuan.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七)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7.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7.4 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 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 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76 7.5 发现磋商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 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6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 规定。 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 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 修改或细化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 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 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本规程 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8.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 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7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磋商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 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双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采购项目(项目 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 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78 4. 5.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 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 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 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 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 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9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 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80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 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81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参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采购 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2 第十四章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 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 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5.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22.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绵阳市商业银行 1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3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5.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3.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