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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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洪采磋2021(25)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3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及公寓楼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洪采磋2021(25)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及公寓楼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洪洞县重八席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汾市洪洞县虹通大道与朝阳街东北角交汇处 成交金额:陆拾万伍仟壹佰捌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水英 李为琴 胡万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洪洞县支四街与文东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357-6221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洪洞县朝阳街1号 联系方式:0357-6221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753706185
评审专家名单:张水英 李为琴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8月23日 |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 洪采磋2021(25)号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及公寓楼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8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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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程序
评定和成交标准
草案
第九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及公寓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洪洞县朝阳街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洪采磋2021(25)号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及公寓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 618680.7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618680.70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 1 包:
2、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中共洪洞县委党校
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方式约定
3、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1#、2#、3#公寓楼区域内日常卫生清洁与维护;举办培训班期间(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青干班、读书班、党员进党校及县委、政府临时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等)学员的用餐、住宿及教职工用餐等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任务书》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任务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洪洞县朝阳街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洪洞县朝阳街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洪洞县朝阳街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3、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办人身份证;5、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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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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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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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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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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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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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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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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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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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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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除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处需手写,其余所有信息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打印提交。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洪洞县委员会党校
地 址:洪洞县支四街与文东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357-6221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洪洞县朝阳街1号
联系方式:0357-6221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75370618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3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618680.70元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618680.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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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5 |
服务地点 |
中共洪洞县委党校 |
6 |
磋商 保证金 |
人民币10000元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第9.3条) |
7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 |
8 |
响应文件 份数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报价一览表1份 以上2项内容分别装订、密封于一袋内递交 |
9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授权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八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响应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内的完税证明,如无需缴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8、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9、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截图,截图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时段为领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回单; 11、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联合磋商协议书(若有)。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10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一览表;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5、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1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话) |
1、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12 |
现场勘查 (或标前答疑会) |
无 |
13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本项目第七部分中的合同草案。 |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磋商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磋商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磋商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磋商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磋商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 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磋商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部分 附件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集采机构拆封响应文件后,对磋商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磋商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磋商人。
7.4 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发出通知。
四、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人承担。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响应文件的份数、报价一览表的份数按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提交。
本次磋商,磋商人应按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和序号10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按照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若有的话)。
9.2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人承担。
9.3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建议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5111010300003991260
行 号:320177609001
9.3.1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3.2供应商必须通过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9.3.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未按标段逐级交纳保证金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9.3.4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或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磋商无效。
9.3.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集采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3.7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对已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3.8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磋商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9.4 磋商报价
9.4.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磋商人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人自行承担。
9.4.2 磋商人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磋商人必须整包进行响应,不得拆包分项响应。
9.4.4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
9.4.5 磋商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 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磋商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响应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磋商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磋商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人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磋商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磋商人公章。
1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人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磋商人须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及磋商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人全称、地址,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人公章。
13.2 如果磋商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磋商处理。集采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人的响应文件。
14.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磋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
15.2 磋商人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集采机构,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磋商人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磋商人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人授权代表签署后书面递交集采机构。
15.4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唱标
16. 唱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集采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唱标活动,邀请磋商人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唱标活动。
16.2 参加磋商的磋商人代表在磋商人签到表上签到,磋商人代表在签到前应向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磋商人已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以上资料,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人的响应文件。
16.3磋商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唱标。
16.4 唱标时由两名以上磋商人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
16.5 采购人代表将当众宣读磋商人名称、报价价格和集采机构认为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磋商人的报价或认为应唱出的事项未唱出或唱出有误,应在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集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6 集采机构将按规定编制唱标记录,由参加唱标的磋商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磋商人未参加唱标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六、磋商程序
17. 项目组织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磋商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后合格磋商人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19、 成立磋商小组
19.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磋商小组会负责磋商人的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磋商、评审事务,出具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9.3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磋商工作。
20.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 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磋商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磋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磋商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磋商人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人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人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
21.5 如果多个磋商人所投的整包货物、工程或服务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一家磋商人计算磋商人数量。
21.6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 磋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磋商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磋商
2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3.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23.3 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3.5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3.6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使每个磋商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人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由磋商人代表签字确认。
23.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3.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3.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3.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3.9 磋商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3.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3.13条要求进行审查。
23.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3.12 经磋商、审查,磋商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3.13 磋商过程中,磋商人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1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 最后报价
24.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4.1.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人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2 磋商人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5.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评价、评分。
26. 评审复核
26.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资格检查认定错误;
B、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C、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D、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E、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6.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 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8. 编写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9. 磋商过程保密
29.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9.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0. 采购项目终止
30.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磋商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终止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
30.2 终止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
30.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六、签订合同
31.成交通知
3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磋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1.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服务费
33. 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34. 保密
磋商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5. 披露
35.1 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5.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人/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6.询问
36.1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6.2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磋商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7.质疑
37.1磋商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7.2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报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附后)。
37.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进行书面答复。
37.4 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37.5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7.7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采购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洪洞县委党校位于东城核心区,支四街与文东北路交汇处,占地面积44.35亩,总建筑面积24850㎡,包括图书教务楼、教学楼和1#、2#、3#学员公寓楼及餐饮服务中心(1#楼6649.81㎡,一至二层为学员餐厅,可容纳600余人同时就餐,三至五层有标间54间,套间6间;2#楼5520.28㎡,共有标间115间,套间2间;3#楼5885.88㎡,共有标间130间)。
为提升党校餐饮住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培训学员生活、学习提供保障,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将餐厅及公寓楼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进行实施。
二、项目预算:
大写:陆拾壹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柒角整(¥:618680.70元)
三、服务内容:
1#、2#、3#公寓楼区域内日常卫生清洁与维护;举办培训班期间(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青干班、读书班、党员进党校及县委、政府临时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等)学员的用餐、住宿及教职工用餐等服务。
四、服务要求:
完全满足党校举办、承办的各类班次学员、县委、政府及相关单位临时召开会议人员的用餐、住宿。
2、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餐厅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
4、宿舍楼卫生整洁、房间物品按要求合理摆放,提供舒适、放心的入住房间,管理好所有房间设施设备,登记好房间入住、离校手续,保证学员入住安全。
5、保持餐厅、公寓楼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做到设备设施完好、干净无尘;洗手间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内光亮、无手印,清洁无尘;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墙身无尘,灯饰光亮、无尘;楼梯及扶手干净无尘;玻璃光亮无印、无污渍。
6、服务方应对全体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定期专业强化培训。所有人员应遵守需方相关规章制度。
7、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成交服务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服务方自行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8、服务方不得将餐厅、公寓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需方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需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9、服务中文明礼貌,不使用粗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接待中彬彬有礼。
五、技术要求:
总厨:技术过硬、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做到加工、储存、出品流程,提供营养平衡食谱,对安全管理厨房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能严格按食品加工规程制作,对原材料不新鲜的及临期食材能做到及时退换,对日常餐厨垃圾处理得当,负责油烟机、消毒记录、留样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炒菜:熟练掌握各菜系特点严格区分炒、爆、溜、炸、煎等烹饪方法保留菜品的独特风味,保证菜肴出品质量及卫生质量。保证设备的清洁及维护工作,有良好的职业情操。
凉菜:掌握各种冷菜及卤制肉食的加工、制作、存放流程。对于冰箱储存食材的温度及存放要求能按标准执行,保持冰箱、冰柜的卫生及食材的新鲜,能有安全操作、留样工作、预防事故和食物中毒的能力。
切配:能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做好每日菜品的切配准备工作,做到生、熟;冷、热分类存放,根据用餐人数合理配餐杜绝浪费。
面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保持面案卫生干净,熟练按规程操作压面机、饸烙机、电饼档、和面机等设备并保持设备卫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符合食用的食品添加剂。
洗碗:能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的流程保证餐具的卫生质量。注重个人卫生,懂消毒程序,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清洗中轻拿、轻放,做好各类餐具、用具、用品的分类存放及保管工作。
公区保洁:熟练掌握卫生清洁流程,保持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及防疫工作。公区卫生间的消毒及日常卫生清理能严格按标准清洁。
房间保洁;掌握铺床技术,对于房间的设施设备能熟练操作,熟知房间打扫标准及流程,规范操作入住、离校登记操作流程,能按要求规范摆放房间内所有物品。对于房间内的通风、消毒、打扫能按要求规范操作,保证学员及工作人员入住安全、放心。
六、服务考核:
1、服务考核工作由党校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负责检查服务质量、上岗情况、服务费用使用、检查记录、档案管理等。
2、考核方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方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拨付有偿服务费用和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八、服务范围:
中共洪洞县委党校。
九、付款方式:
按合同付款方式约定。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人代表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4 |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5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内的完税证明,如无需缴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6 |
良好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记录 |
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7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人填写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8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截图,截图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时间为领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交纳磋商保证金 |
磋商人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回单。 |
10 |
本项目要求的 其他资格条件 |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11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磋商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4、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表中第1、3、4、5、6、9、10项内容,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磋商人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要求 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3 |
服务要求 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4 |
技术要求 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依据响应文件提供的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
5 |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内容 |
对照本部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磋商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磋商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四、成交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人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价格部分(1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
二、商务部分(2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按供应商近三年业绩得分: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 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5分,每存在一项可补正的偏差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三、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1、总体方案:方案清晰、完整、科学,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5-11分、二档10-5分、三档4-1分; 2、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其合理性、科学性,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8分、二档7-4分、三档3-1分; 3、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及控制方法,根据其合理性、科学性,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20-15分、二档14-8分、三档7-1分;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8分、二档7-4分、三档3-1分; 5、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全面、细致、满足用户要求的,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8分、二档7-4分、三档3-1分。 |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条款签订合同时双方另行约定)
需 方:
供 方:
供0方在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中标,经双方磋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4、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局备案。
七、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2、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九、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磋商解决。如磋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二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解决。磋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磋商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三、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磋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磋商人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9、序号10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目 录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磋商人代表的证明………………………………………………………………页码
2、响应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财务会计制度……………………………………………………………………
5、纳税记录…………………………………………………………………………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8、无违法犯罪声明…………………………………………………………………
9、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查询时段为报名时间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
10、磋商保证金转账回单……………………………………………………………
11、特定资格条件……………………………………………………………………
12、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1、报价一览表…………………………………………………………………………页码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5、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磋商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人: (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磋商人住址)的 (磋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磋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磋商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2021年 月 日
附磋商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四)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磋商人全称) 授权 (磋商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磋商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等。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人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人代表姓名:
磋商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磋商人: (盖章)
磋商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2021年 月 日
(五)磋商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磋商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磋商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人: (盖章)
磋商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2021年 月 日
(六)磋商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磋商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人: (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七)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
《联合磋商协议书》
联合磋商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磋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内容而对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集中采购机构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二) 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人名称:
第 包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服务承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 |
说明:磋商人如实填写表格,因成交价可能较本轮报价有变动,除单价和合价外,该表其他内容随成交公告同时公示,总报价公示成交价。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磋商人: (盖章)
磋商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2021年 月 日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人: (盖章)
2021年 月 日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人: (盖章)
2021年 月 日
(五)磋商人基本情况表
磋商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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