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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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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18:1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8:11
评审专家名单 贾勇、李民、施从峰、杨光明、杨荣华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彬宇、王丹、刘阳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1651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机场西一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老师/0871-6709400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彬宇、王丹、刘阳/0871-6531651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pdf

一、项目编号:H53A00921001341(招标文件编号:H53A00921001341)

二、项目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中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机场航材库 1幢 2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南中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地点为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一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勇、李民、施从峰、杨光明、杨荣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机场西一路

联系方式:余老师/0871-6709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王彬宇、王丹、刘阳/0871-6531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宇、王丹、刘阳

电 话: 0871-65316512

1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53A00921001341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4 五、公告期限 ................................................................................................................................................................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一、总 则 ................................................................................................................................................................... 12 二、招标文件 .............................................................................................................................................................. 14 三、投标文件 .............................................................................................................................................................. 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4 五、开标与评标 .......................................................................................................................................................... 17 六、中标结果 .............................................................................................................................................................. 18 七、其他事项 .............................................................................................................................................................. 19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 20 合同条款前附表 ........................................................................................................................................................... 2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 30 二、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材料 .............................................................................................................................. 31 三、资格审查格式: .................................................................................................................................................. 32 四、技术标格式: ...................................................................................................................................................... 37 五、商务标格式 .......................................................................................................................................................... 39 第五章 项目需求 ....................................................................................................................................................... 54 第六章 资格评审标准 ............................................................................................................................................... 58 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59 评标办法前附表 .......................................................................................................................................................... 59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 - :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53A00921001341 项目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17.5 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217.5 万元/年 采购需求:1、生鲜蔬菜副食品定点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为提供我站每日食堂伙食保障所需蔬菜 类、水果类、肉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咸菜类、调料类、早点主食、粮油等食堂原 材料的配送服务;2、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农副食品标准及规定,并满足采购方要求;具 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 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在预算保 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 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第三年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备注:评标前由招标人及 代理机构核查)。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 23:59 至 2021- -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昆明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 地点: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 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 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 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 的唯一途径。 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网上 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 :30(北京时间,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 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街 1号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 2楼 指定开标厅(现场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H53A00921001341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 - 09:30 1.本项目预算为 217.5万元/年。 5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开标: 2.2.1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网 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 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 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操作指南详见“昆明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 知》附件。 2.2.2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街 1号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 2楼指定开标厅)),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 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 复。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 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4、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5、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2019】2号)及昆政通【2020】9号执行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机场西一路 联系方式:0871-67094000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1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宇、王丹、刘阳 电 话:0871-65316512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 号 项目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H53A00921001341 3.1 招标范围 1、生鲜蔬菜副食品定点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为提供我站每日食堂伙 食保障所需蔬菜类、水果类、肉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咸 菜类、调料类、早点主食、粮油等食堂原材料的配送服务。2、提 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农副食品标准及规定,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3.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年;在预算保障 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 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年 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第三年是否继 续签订合同。 服务地点: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1 ★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7月(含0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视实际情况提供(扫描 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7月(含0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视实际情况提供(扫描 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若 无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表,则直接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 明;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8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是?否 9.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1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 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 纳或提交至项目专项账户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 871907326010906 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金色维也纳 18 号 邮编: 652004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0871-65886764 保证金缴纳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432024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 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 用数字证书(CA)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 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 标段投标。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 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在昆明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2.1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 关内容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 系统(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9 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 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 2、本项目实行智能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方式: (1)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 系统 https://www.kmggzy.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 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 系统”中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 知》附件的要求,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进行网上解密投标文 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010-86483801,QQ:4009618998。 (2)现场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昆明 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 1号综合服务楼 2楼指定开标室), 进行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现场光盘递交,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1 份)密封在密封袋 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并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光 盘)完好无损。 23.1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 要求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光盘,不要对电子 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 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 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 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 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 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23.2 光盘投标文件的密 封 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鲜章)。 23.3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 文件外密封袋上写 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不得开启。 24.1 现场递交及网上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 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昆明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 24.2 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地点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 1号综合服务楼 2楼(昆 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21.3 投标文件的退还 不予退还 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昆明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 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 1 号综合服务楼 2 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3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 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同时,对网上递交加 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提供现场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 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 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2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31.1 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 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的标准计算, 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支票、银行电汇或汇票。 ④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11 3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1、现场投标人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仅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导入。 2、中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 事宜: 2.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 2.3、现场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 12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2 一、总 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 2.1财政资金。 2.2本项目预算为¥217.5 万元/年 3. 招标范围 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应符合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 “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4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开始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投标人进行信 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并作为存档资 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4.1-4.4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 投标费用 13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 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 件。 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 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4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 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 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 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 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 15 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 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其 它证明资料为原件扫描件。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以市场平均价下浮率进行报价,应含各类生鲜蔬菜及副食品物资的采购、检测、退货、 税金、配送、运输、人工、加工、以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发生的额外保障、应急配送等涉 及本次采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下浮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据实结算, 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15.3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详细报价以附件为准。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 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5.4报价将作为日后支付货款的重要依据,投标人若出现以低价谋取中标,又不能按质按量 提供产品,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15.5本项目采购结算的方式为月结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产品会因季节变化和市场因 素影响出现价格波动情况,因此每月由招标人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根据招标人调查的市场价 与乙方的原料、食材报价进行核实,如双方均无异议,确定双方认定的本月份市场供货价, 双方认定的本月份市场供货价将作为当月计算下浮率的基准价,供应商依据该基准价×(1- 结算下浮率)后的价格才能作为该月的实际供货价格。 16. 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16 件。 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8.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8.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分包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0.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1.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须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 21.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1.3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1.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 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1.5 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 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22.1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 网上上传: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根据拟要投标 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 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23.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23.1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现场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外密封袋上写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截止时间及有关内容 24.1现场递交及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2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25.3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评标 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26.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6.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18 26.4 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 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6.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 20 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 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 27. 中标人的确定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 标人。 27.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7.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和项目编号,中标投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8. 中标通知书 19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29.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30. 履约担保 30.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0.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31. 采购代理服务费 31.1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服务的标准计算,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31.2 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2.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2.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方式:本项目以月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2 2.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 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 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第三年是否继续签订 合同。 2.2 服务地点: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1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22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 户 银行: 账 号: 乙方(投标人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 户 银行: 账 号: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号 邮 编:650106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0871-654548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23 (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方和使用方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方和使用方) 乙方:(服务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出入境 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编号为 号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经过双 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货物内容及价格 1、供货内容:1、生鲜蔬菜副食品定点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为提供我站每日食堂伙食保障 所需蔬菜类、水果类、肉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咸菜类、调料类、早点主食、粮油 等食堂原材料的配送服务;2、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农副食品标准及规定,并满足采购方 要求。 2、中标价格(下浮率): 3、合同预算价:217.5 万元/年 二、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 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 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第三年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本合同期限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签订合同前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3%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 约结束后,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品质均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一次性无息退还。 2、因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种类范围内,甲方有权决定每次食品(原材料)采购金额、 种类及数量。 24 4、合同签订后,甲方所购同一类别食品应从乙方中标食品种类范围内选购。甲方纳入国 家扶贫采购项目的主副食品份额,不在配送范围内,由甲方自行在国家扶贫网进行采购。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超出实际供应产品金额的发票。 6、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 7、双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本合同协议的所有条款。 2、不得提供违反国家质量标准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 格产品。 3、按时向甲方提供所购食品(原材料)的正规税务发票及送货清单。 4、不得拒绝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质量保证 (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 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 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具有合法屠宰加工检验检疫证明,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 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无寄生虫等; (6).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包 装完整; (7).冻品类:无杂质、异味,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 QS标识齐全 清晰;冻禽、冻畜含冰量需小于 6%、冻海产含冰量需小于 10%。 (8).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等。 (9).粮油类:全部应为非转基因产品,食用油应符合 GB1536—2004 中一、四级成品食 用油的相关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不得掺有其他食 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配送产品必须是原产 PET 桶装成品一、四级食 用油,不得分装、散装。 25 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的单一地方、单品种的油菜籽进行加工制作。 (10).奶制品类: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齐全。 (11).禽蛋类:蛋体无破损、异味等。 五、配送要求 (一)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 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 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 20时前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 9时 00分前送达招标人指定 位置,早点类要求在每天 7时 00分前送达招标人指定位置。 2、特殊(应急)采购任务一般情况需在 3个小时送达,紧急情况需在 60分钟内送达招标 人指定位置。 3、配送地点: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代购招标人所需的其他餐饮相关物资,一般性物资,10天内采购到位;急需物资 按管理部门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 5、投标人需制定适应公安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 3小时内按 150人 2天膳食 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二)、考核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人在合同期内进行实时考核,考核采用 100 分制,投 标人初始得分为 100 分) (1). 配送的货物出现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2分;出现以次 充好、夹带等情况每个单品一次扣 2分;出现货品质量不符合标书、合同约定要求等问题的, 每个单品一次扣 1分。 (2).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 品一次扣 0.5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并做退货处 理。 (3). 预包装食品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 生产许可证号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 1分。 (4).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2%,整件类蔬菜上 下浮动不得超过 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 0.5 分(特殊情况商请 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26 (5).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蔬菜类、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 9时 00分前送 达,早点类需当日早上 7时 00分前送达,延时送达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 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视情况一次扣 1-3分。每个单品每延误一天扣 0.2分(不可 抗力延误的除外)。 (6). 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每次扣 1 分;迟到 30分钟 以上每次扣 2分;延时送达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 等情况)视情况一次扣 3 分。 (7). 因漏送货、退换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延迟送 达 60分钟以上 90分钟以内(以约定收货时间为准)每次扣 0.5分;延迟送达 90分钟以上每 次扣 1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视情况 一次扣 1-3分。 (8). 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头 10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 天扣 0.2分,以此类推,最多扣 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0.1 分。 (9). 甲方要求代购物资的,一般性物资,10天内采购到位,急需物资按管理部门要 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 0.2分,最多扣 5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 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管理部门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 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 0.2分。大型商超以外代购 物资,所报价格不得虚高(偏离市场价 10%以上),虚假报价一经查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 3 分。 (10).顺利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 1分;完成综合(大型)保障任务每次加 2分; 推荐新食材被采用,每个单品加 0.5分,最多加 2分。 (11).合同期限内(一年)得分低于 8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元。 (12).合同期限内(一年)得分低于 7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万元,取消中标人续签 合同资格。 (13).合同期限内(一年)得分低于 60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合同期限内如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 立即终止合同协议,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投标人责任; 2、投标人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7 3、结合新冠病毒疫情形势,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六、货物验收 1、投标人应保证配送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 2、投标人每次随供货提供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采购方有权退货或要求配送方按要求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根据情节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相关处罚并计入当期供应商信誉考核。 八、货款支付 1.履行配送服务时具体采购的每项产品为全费单价,即包含产品的价格、检测费、退货 费、税金、配送费、运输费、人工费、加工费、以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发生的额外保障费、 应急配送费等全部费用。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产品会因季节变化和市场因素影响出现价 格波动情况,因此每月由招标人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根据招标人调查的市场价与乙方的原料、 食材报价进行核实,如双方均无异议,确定双方认定的本月份市场供货价,双方认定的本月 份市场供货价将作为当月计算下浮率的基准价,供应商依据该基准价×(1-结算下浮率)后 的价格才能作为该月的实际供货价格。 当月货款经双方核对无误后,采购方于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的 10个工作日内通过 银行转账一次性结清货款,如遇节假日时间相应顺延。 3.中标人对个别结算价格有异议的(当月定价品种总数的 10%以内),由双方共同进行 市场调查对价格复核。 4.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商定其他市场询价作依据按合同确定结 算价。 九、违约责任 1.在供货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没有遵守服务承诺,有如下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 乙方的供货资格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委托第三方产 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并按《民法典》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协议供应甲方食品的; 3.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 3次以上的; 4.经甲方核实,乙方恶意抬高价格,并未按供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的; 5.甲方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以次充好或缺斤少两的; 28 6.甲方在食用乙方配送的主副食品后,发生经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界定为食品中毒的事件, 并由此引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8.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肉类、禽类副食品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的; 9.甲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有过期、变质或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的主副食品; 10.乙方以任何形式与甲方所属人员发生的债务问题。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凡因该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昆明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甲方需求配送任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人); 2.乙方不得泄漏甲方需求以外的任何甲方事项,包括甲方人员数量、职务名称、行动任务、 装备等事项。若发生泄密情况,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甲方不承担、不处理任何形式的乙方与甲方所属人员发生的债务纠纷。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2、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服务承诺 备注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1 二、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材料 (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2 三、资格审查格式: 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 1、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3、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缴纳凭证或承诺函;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3 格式 2: 财务状况文件 (格式自拟) 34 格式 3: 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35 格式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36 格式 5: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如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37 四、技术标格式: 格式 1: 技术文件 (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及对应评标办法进行编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 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3、食品卫生的承诺及保障措施; 4、食品安全保障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38 格式 2: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39 五、商务标格式 格式 1: 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参加 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投标报价为 ,服务地点为: ,服务期限 为 。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 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 15 条规定的投 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 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 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40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 41 格式 2: 开标(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生鲜蔬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服务承诺 备注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2 格式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五章“合同格式”中要求的商务条件 (包括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后续服务及质量保证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 表格。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 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 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 A 项,签字盖章即可。若 有偏离,则勾选 B 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5、填表示例:(不允许偏离)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 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 43 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44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5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 司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委 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附: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详 细 地 址 : 电 话 :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出具此委托书。 2、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46 格式 6: 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 企业电话: 通讯地址: 公司简介: 经营范围: 公司拥有资质证书: 47 格式 7: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合同价格 备注 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可扩展。 2、须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48 格式 8: 服务团队 (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及对应评标办法进行编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49 格式 9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50 格式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单 位 名 称 ) 的 ( 项 目 名 称 )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2.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 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51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 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 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 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中所列“其他未列明行业。” 52 格式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3 格式 12: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54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生鲜蔬菜副食品定点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为提供我站每日食堂伙食保障所需蔬菜类、 水果类、肉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咸菜类、调料类、早点主食、粮油等食堂原 材料的配送服务。 2、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农副食品标准及规定,并满足招标方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 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第三年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4、招标人不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生鲜蔬菜及副食品质量及价格进行考评,如质量 达不到招标人需求或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负任何法律 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 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 20时前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 9时 00分前送达招 标人指定位置,早点类要求在每天 7时 00分前送达招标人指定位置。 2、特殊(应急)采购任务一般情况需在 3个小时送达,紧急情况需在 60分钟内送达 招标人指定位置。 3、配送地点: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免费代购招标人所需的其他餐饮相关物资,一般性物资,10 天内采购到位; 急需物资按管理部门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 5、投标人需制定适应公安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 3小时内按 150人 2 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三、项目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要求 55 (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 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 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具有合法屠宰加工检验检疫证明,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 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无寄生虫等; (6).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包装完整; (7).冻品类:无杂质、异味,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 QS 标 识齐全清晰;冻禽、冻畜含冰量需小于 6%、冻海产含冰量需小于 10%。 (8).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等。 (9).粮油类:全部应为非转基因产品,食用油应符合 GB1536—2004 中一、四级 成品食用油的相关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6、GB2760 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不 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配送产品必须是原产 PET桶 装成品一、四级食用油,不得分装、散装。 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的单一地方、单品种的油菜籽进行加工制作。 (10).奶制品类: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齐全。 (11).禽蛋类:蛋体无破损、异味等。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配送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 2、投标人每次随供货提供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采购方有权退货或要求配送方按要求更换符合质量 标准的货,根据情节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相关处罚并计入当期供应商信誉考核。 (三)付款方式方面的要求 1.履行配送服务时具体采购的每项产品为全费单价,即包含产品的价格、检测费、 退货费、税金、配送费、运输费、人工费、加工费、以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发生的额 外保障费、应急配送费等全部费用。 56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货款经双方核对无误后,采购方于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有 效发票的 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结清货款,如遇节假日时间相应顺延。 3.中标人对个别结算价格有异议的(当月定价品种总数的 10%以内),由双方共同 市场询价对价格复核。 4.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商定其他市场询价作依据按合同确 定结算价。 (五)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如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立即终止 合同协议,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2、投标人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供货商负全部责任。 ★3、结合新冠病毒疫情形势,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六)考核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人在合同期内进行实时考核,考核采用 100分制, 投标人初始得分为 100分) (1). 配送的货物出现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2分;出 现以次充好、夹带等情况每个单品一次扣 2分;出现货品质量不符合标书、合同约定要 求等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1分。 (2).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 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 并做退货处理。 (3). 预包装食品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 志、生产许可证号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 1分。 (4).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2%,整件类蔬 菜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特 殊情况商请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5).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蔬菜类、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 9时 00 分前送达,早点类需当日早上 7时 00分前送达,延时送达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 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视情况一次扣 1-3分。每个单品每延误一 天扣 0.2分(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57 (6). 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每次扣 1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每次扣 2分;延时送达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 延误开餐等情况)视情况一次扣 3分。 (7). 因漏送货、退换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 延迟送达 60分钟以上 90 分钟以内(以约定收货时间为准)每次扣 0.5 分;延迟送达 90分钟以上每次扣 1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 开餐等情况)视情况一次扣 1-3分。 (8). 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头 10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 误一天扣 0.2分,以此类推,最多扣 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 10个工作日 内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0.1分。 (9). 甲方要求代购物资的,一般性物资,10天内采购到位,急需物资按管理部 门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 0.2分,最多扣 5分;特殊保障物 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 0.5分。管理部门提供代购物 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 0.2分。 大型商超以外代购物资,所报价格不得虚高(偏离市场价 10%以上),虚假报价一经查 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 3分。 (10).顺利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 1分;完成综合(大型)保障任务每次加 2分;推荐新食材被采用,每个单品加 0.5分,最多加 2分。 (11).合同期限内得分低于 8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元。 (12).合同期限内得分低于 7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万元,取消中标人续签合同 资格。 (13).合同期限内得分低于 60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注:如在合同期限内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 任,立即终止合同协议,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58 第六章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 评审 程序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资格 评审 标准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 列材料: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扫 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 2020年度(或 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若无法提供 2020年度或 2021年度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则直接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 1.3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评审内容及标准 3.1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准★条款内容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3.2 详细 评审 标准 1)评标总 得分计算 公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3项评 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2)评分因 素得分说 明 投标报价 F1:20分 技术部分 F2:47分 商务部分 F3:33分 3)投标报 价 F1(满分 20 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投标报价)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0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 (1-最大优惠率)/(1-该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20, 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小微企业报价的确定: 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③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 60 利性单位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 6%(工程类的 3%)的扣除。在货物 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型、含微型企业报价计算公式:B小=B*(1-6%),该 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服务方案(满分 19分) 1、服务方案及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描述完整,包含 供货服务方案、应急预案、企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 卫生方案,得 4 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 际使用需求针对性合理,供货渠道正规,配备的配送 设备、交通工具完全满足配送需要,搭配得当、安排 合理的加 5 分;提供的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具有较强 的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到招标人需求且能应对各种突 发事件的加 4 分;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包含食 品存储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且契合本项目的加 2 分; 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方案科学、合理,能够从多方面 考虑预防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的加 4分。 2、未编制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不全、存在缺陷(缺陷 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套用其他项目 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 61 4)技术部 分得分 F2(满分 47 分) 容),本项不得分。 (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 12 分) 1、提供明确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且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3 分;具有明确的货物质量、供货时间 承诺,供货来源明确,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质 量承诺、内容详尽、针对性强的加 5 分;提供明确的 货物质量、供货时间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合理、奖惩 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加 4分; 2、未编制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或服务质量承诺及 保证措施存在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 况不相符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 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分。 (3)食品安全卫生的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 10 分) 1、食品安全卫生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障措施好的, 得 5 分,具有健全完善消毒设施配备使用制度及完善 的每日卫生检查制度,有具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保障措 施的加 5分。 2、未编制食品安全卫生的承诺及保障措施或编制的食 品安全卫生的承诺及保障措施无本项目无关的不得 分。 (4)食品安全保障(满分 6 分) 投标人需提供 2021年 1月 1日至 7月 1日委托政府行 政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主要原材料 (蔬菜类、肉类、水产品)进行检测,其中蔬菜类检 测需包含农药残留物检测、肉类检测需包含重金属、 微生物、生物毒素、含有水分检测、水产品检测需包 含重金属、微生物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每提供上述原材料中每一类的检测报告(须含有 62 CMA 标识)得 2 分,满分为 6 分。 注:需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 明确的,不予认可,中标人原件在合同审核时提供备 查。 5)商务部 分得分 F3 (满分 33 分) (1)企业业绩情况(满分 16分); 投标人应提供 2018 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 有效类似业绩的得 2分,分数加满为止。 类似业绩是指: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为投标人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 书。无证明材料或证明 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 容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视为无效业绩,不予 认可。 (2)履约能力(满分为 17 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5人且具备国家相关 部门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得 5 分,少于 5人的不得分; 注:(注:需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证明资料扫描件、 拟派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无证明材 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 2、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专业 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员(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 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8分。 (注:需提供食品检验员(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 明资料扫描件、拟派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及身份证扫 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 3、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63 1分,最高得 4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6、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或以上)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不明确的,不予认可。 64 1.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 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如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优先推荐小微企业单位;若均为小微企业,按投标报价得分、技 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的优先顺序进行推荐,若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 评分、商务部分评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决定。 2.政府采购政策: 2.1 中小企业 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 65 小企业声明函》。 2.2 监狱企业 2.2.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 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 详见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条款(如所投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不得分)。 3. 评标程序及标准 3.1 符合性评审 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1.2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 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66 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 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 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 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 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 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 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67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 5.评标结果 5.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5.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 人。 5.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 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68 评标办法附件: 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由 投标人通过失信信息材料来源:(1)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2 )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 云 南 ) ” (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4)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 息平台。提供失信信息材料。 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的惩戒标准如下: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 定实施惩戒: (一)记录期限为 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二)记录期限超过 6 个月至 12 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10 分,为其综合评分的 最终得分; (三)记录期限超过 12个月至 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 最终得分; (四)记录期限超过 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 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 (一)记录期限为 6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1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二)记录期限超过 6 个月至 12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20%,为其详细评审的 最终得分; (三)记录期限超过 12 个月至 24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25%,为其详细评审的 最终得分; (四)记录期限超过 24个月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3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69 评标办法附件: 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由投标人通过失信信息材料来源:(1)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 “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4)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失信信息材料。 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的惩戒标准如下: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 定实施惩戒: (一)记录期限为 6 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5 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二)记录期限超过 6 个月至 12 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10 分,为其综合评分的 最终得分; (三)记录期限超过 12 个月至 24 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15 分,为其综合评分 的最终得分; (四)记录期限超过 24 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 20 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 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 (一)记录期限为 6 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1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二)记录期限超过 6 个月至 12 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20%,为其详细评审的 最终得分; (三)记录期限超过 12 个月至 24 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25%,为其详细评审 的最终得分; (四)记录期限超过 24 个月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 3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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