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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第二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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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8月24日 08:5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隆德县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 隆德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08: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军
项目联系电话 0954-6016222
采购单位 隆德县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隆德县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军0954-601622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9B-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龙兵0954-2027280
附件:
附件1 隆德县二中询价招标文件(1).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TZC-2021-01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德县第二中学

地址:隆德县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李军0954-6016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9B-106

联系方式:李龙兵0954-2027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 话: 0954-6016222

固原市政府采购

询价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LTZC-2021-016号

采购单位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

采购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C-2021-016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80168.80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168.8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名 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采购(一标段)

米、面、油、

鸡蛋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

117820.00

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采购(二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

86520.00

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采购(三标段)

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

129494.00

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采购(四标段)

辅料、粉条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

46334.8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 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5)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6)健康体检合格证;(7)开户银行许可证;(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车辆行驶证;(9)二、三标段(蔬菜、肉)供应商必须提供本企业权属的箱式冷藏车行驶证或合格证);(10)二标段(肉)供应商需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

注:米、面、油、辅料、粉条等在一年内的价格相对稳定,中标价为一次性定价。鸡蛋、蔬菜、肉的价格由于受季节等因素影响较大,本次鸡蛋、蔬菜、肉价格由隆德县发改局和隆德县市场监管部门每期发布的监测价为主,每半个月调整一次。企业以监测价标准下浮百分比报价(中标后价格与甲方自行约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8232021825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9B-106

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      

地址:隆德县            

联系方式:0954-6016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龙兵 0954-2027280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9B-106


代理机构: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8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采购2021-2022学年所需米面油、肉、鸡蛋、蔬菜、辅料、粉条等食材

2

采购人:隆德县第二中学

地 址:隆德县

电 话:0954-6016222

3

代理机构: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龙兵 0954-2027280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9B-106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5)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6)健康体检合格证;(7)开户银行许可证;(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车辆行驶证;(9)二、三标段(蔬菜、肉)供应商必须提供本企业权属的箱式冷藏车行驶证或合格证);(10)二标段(肉)供应商需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10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标段:117820.00元;

二标段:86520.00元

三标段:129494.00元

四标段:46334.80元

11

保证金:

一标段:2000元;

二标段:1000.00元

三标段:2000.00元

四标段:800.00元

缴纳时间: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非现金方式提交(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3、投标人可以采用下列中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1)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支票、汇票、本票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6、未按上述各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电子担保保函业务技术咨询: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2-6888 网址:www.guaranty.com.cn

(2)宁夏石嘴山银行固原支行

客服电话:0954-7221565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将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14

询价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历日)

15

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单独分开包装,对包封的封口处牢固粘接加贴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有“正本”、“副本”标记。

16

询价时间: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     

询价地点:宁夏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7

信用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如潜在供应商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供应商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

19

采购人是否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否)

20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自然(日历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1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决定

收取形式:转账;

收取时间:成交公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

2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是、否)

23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4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虚假声明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对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

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②投标报价中未对大型、中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分类的。

③唱标过程有投标人对某家投标企业自报企业类型提出异议的,经评委认定情况属实的;

④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加分的评审说明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在综合评分时,分别按每项0.2分加分,最高加3分。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最新一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的通知”,提供注明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加分说明: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是、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电子响应文件U盘存储的Word版文件,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且保证可以正常打开;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询价小组的组成:专家评委3及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评委从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邀请。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询价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询价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

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

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二)询价文件

4.询价通知书构成

4.1 询价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询价通知书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

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

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

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

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

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

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询价通知书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

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

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

例外。

10.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

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

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询价时判定其响应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

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询价通知书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

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

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

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

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

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2.响应保证金

隆德县二中询价招标文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