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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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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24 11:25

一、项目编号
512001202100034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四川益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包: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包:成都晓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包:成都晓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第一包: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香龙山村20组65号;第二包: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环路口万达广场大商业T7、T8、T9幢T(7-9)-9(F)16-25号;第三包: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二段128号;第四包: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二段128号
中标(成交)金额 第一包:下浮率8%;第二包:下浮率6%;第三包:下浮率26%;第四包:下浮率2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工作,节约采购成本,保障机关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 服务要求:按国、省相关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视情况可延期(不超过两个月)。 服务标准:按国、省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黄俊炜(采购人代表)、罗倩伦(采购人代表)、蔡兆学、肖力、王晓军、余勇、王勇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8-2659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8-2620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028-265921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单位: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四川(资阳)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要求……………………43

第七章 评标办法…………………………………………………………4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5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拟对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二、招标项目: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其他。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1包:新鲜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配送服务预算:330万元/年;

第2包:家禽和兔肉类配送服务预算:160万元/年;

第3包:蔬菜类、水果类配送服务预算:160万元/年;

第4包:粮油、调味品、干杂类配送服务预算:150万元/年

(以上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食品经营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3)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参与本项目两个包的投标。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招标公告时间:2021 07 30 日09:00至2021 08 19 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以顺延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并在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理解招标采购文件。若对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不能准确理解的,请根据《投标人须知附表》里的提示及时向采购单位或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澄清或修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相关更正、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注意及时查、了解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询、了解和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八、确认投标资格的方式:以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予以确认。

九、投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 08 19 0930分00秒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08 19 10 0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资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咨询、质疑受理):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26592150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邮编:641300,传真:028-26630927、028-26630937,采购科(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中标通知书发放)028-26630937、028-26206890,投标文件网上编制咨询010-8648380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新鲜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配送服务)采购预算:330万元/年;

第2包(家禽和兔肉类配送服务)采购预算:160万元/年;

第3包(蔬菜类、水果类配送服务)采购预算:160万元/年;

第4包(粮油、调味品、干杂类配送服务)采购预算:150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包下浮率均不得为负数,否则,为无效报价。

第1包:新鲜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配送服务: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第2包:家禽和兔肉类配送服务: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第3包:蔬菜类、水果类配送服务: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第4包:粮油、调味品、干杂类配送服务: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本项目包划分情况:4个包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无。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第一包 40000元人民币;

第二包 20000元人民币;

第三包 20000元人民币;

第四包 20000元人民币。

(最高不超过中标或成交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收款单位: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工行资阳分行。

银行账号:231248810921 9508851。

保证金联系电话:028-26592237。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26592150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06890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商务、服务内容、报价表、评分因素细则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

联系人(采购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26592150

联系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06890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商务、服务内容、报价表、评分因素细则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

联系人(采购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26592150

联系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0689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资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63208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2021年07月30日9:00到2021年08月05日17:00。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

截止时间

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资阳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并按密封要求单独密封。

14.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服务商务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14.2.1资格性响应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

14.2.2服务商务性投标文件:

(1)报价部分。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①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诚信档案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无失信记录的承诺书)。

(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③商务应答表;

④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⑤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⑥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及内容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①服务方案(实施方案);

②服务响应偏离表;

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二份,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服务商务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资格性投标文件、服务商务性投标文件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用于开标唱标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也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06室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26630937。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7.1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项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根据质疑书涉及对象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期必须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

37.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7.3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7.4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商务、服务内容、评分因素细则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若同时涉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可在提出质疑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

37.5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37.6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期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37.7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封面格式(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若有分包):

投标人名称(同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封面格式(二)

服务商务性投标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若有分包):

投标人名称(同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各包投标报价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下浮率分别是:

第1包:新鲜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配送服务,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

第2包:家禽和兔肉类配送服务,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

第3包:蔬菜类、水果类配送服务,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

第4包:粮油、调味品、干杂类配送服务,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

其中投标产品均无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日历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食品经营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3)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参与本项目两个包的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与本次投标中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没有超过15%。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演示的,则我公司对演示内容的功能和效果负责,承诺若我方中标能向提供演示内容的功能和效果的服务,因演示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件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编制日期: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有要求)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编制日期:


投标人诚信档案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无失信记录的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编制日期: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年)

报价(下浮率%)

1

%,大写

2

%,大写

3

… …

注:1.“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2.“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

3. 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 )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4.“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5.所报价格(下浮率)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体现,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检验、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下浮率%)

1

%,大写

2

%,大写

3

总 价(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 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ziyang.gov.cn/ )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或资阳市中心城市郊区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为下浮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包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0号【资采备117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