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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启阳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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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4日13时22分
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启阳小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临沂启阳小学)
联系方式:0539-7302657(临沂启阳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县(区)应用科学城A座号
联系方式:1876494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10200048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7.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31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1年8月25日 至 2021年8月2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6日14时0分至2021年9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6494060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临沂启阳小学食堂招标文件(1).zip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临沂启阳小学食堂招标文件(1).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102000489 项目名称: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采 购 人:临沂启阳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年08月 目 录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 总 则 3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16 六 确定成交 21 第2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1 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4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9 一、项目概述 39 二、货物明细 39 三、货物明细 41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42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一、封面格式 45 二、报价一览表 45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46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50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3.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7 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 货物,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1.7综合评分法(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9 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册 第2章 采购邀请 第3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 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6.1 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 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8 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 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 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 8.4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 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 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 10.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申 请 办 理 实 名 认 证 证 书 的 方 式 详 见 临 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 证书办理”栏目。 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供应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 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废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因供应商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 10.6.1 商务部分 10.6.2资信部分 10.6.2.1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0.6.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0.6.3 技术部分 10.6.3.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0.6.3.2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0.6.3.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6.3.4 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10.6.3.5 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0.6.3.6 如果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所投货物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而采取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6.3.7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投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 “正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0.6.4.2.2 “负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 10.6.4.2.3 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0.6.5.1 本次磋商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或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0.6.5.2 质保期大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所投情况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10.7 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7.2.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7.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7.2.3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7.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7.4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10.7.5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11.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11.4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6 若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未体现“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字样,供应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报价。 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均有二次报价机会,各供应商应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应超过最高限价,且第二次报价不应超过第一次报价。 11.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磋商保证金 12.1 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磋商保证金。 12.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电子标 14.1.1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1.2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4.2.1 按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四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2.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4.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电子标 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15.1.2 磋商会议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提前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签到完成后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30 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视为响应文件未送达。 (3)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采购人进行解密。 (4)采购人进行响应文件导入。 (5)系统将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 (6)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7)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 (8)各供应商退出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在采购业务栏点击在线报价菜单,对应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 (9)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 (10) 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 技术服务电话:0539-8770063交易中心电话:0539-8770087 877006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1.3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交一正三副纸质版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版响应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响应文件一致。 15.2 非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5.2.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 15.2.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5.2.3 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响应文件截止 16.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6.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6.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6.4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电子标 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 17.1.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中进行撤回。 17.1.3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1.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7.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7.2.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17.2.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 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1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电子标 18.1.1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8.1.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18.1.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2 非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8.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8.2.2 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19. 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19.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19.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9.4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0.资格审查 20.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2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要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0.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截屏、查询网页页面打印等可实现留存的方式;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20.2.2 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 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经磋商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3 响应文件的澄清 21.3.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4 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无效响应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3)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 (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9)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12)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磋商 2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23.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 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比较和评价 2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 %(一般6-10%,百分比由采购人自定)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 24.4 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 %(一般5-10%,百分比由采购人自定)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者给予不超过 分(一般为≤5分,加分由采购人自定)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 25. 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保密要求 26.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成交 27.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直接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直接确定。 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32.1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2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32.3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32.4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3.2.2 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7.质疑与接收 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只能对其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5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七十三条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8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9 接收方式:加盖公章的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dsyjsgl@163.com,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邮寄至代理机构。 地址:临沂市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6室; 收件人:孙延宏;电话:18764940601。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 成交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38.2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8.3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磋商文件解释权 39.1 本次磋商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39.2 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册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102000489 项目名称: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采购人:临沂启阳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年07月 目 录 第2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3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2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启阳小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6室 联系方式:1876494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10200048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 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7.在中国山东政府 采 购 网 (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信 息 平 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31 日17时30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系统自动生成。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6日14时00分至2021年09月 6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6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延宏 联系方式:1876494060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网站上发布。 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临沂启阳小学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                          1.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6室 联系人:孙延宏 电话:18764940601 邮箱:sdsyjsgl@163.com      1.3.4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 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7.在中国山东政府 采 购 网 (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信 息 平 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1.3.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按分包及设备实际情况自行描述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 1.4.7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2 本分包最高限价:399710.00元; 本项目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必须不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5.6 是否现场踏勘:(是 □ 否?)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踏勘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答疑会:(是□ 否? ) 答疑会描述: 8.7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 ) 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包 兼投不兼中描述: 9.3 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 ? 否□ ) 10.6.5 质保期:至少三年。 11.1 报价要求:人民币完税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只要投报了一个 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 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 11.9 样品演示 是□ 否? 演示内容: 12 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3.1 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14.1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中“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gpt/010001/jymoreInfo.html)进行在线签到,项目名称:临沂启阳小学食堂配备项目; 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最终报价,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请耐心等候开标结束前切勿退出系统以免错过最终报价时间。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因实行不见面开标,所以不需提供原件,但是资格证明材料需扫描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8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32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34.1 本项目有预付款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18764940601 通讯地址:临沂市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6室 38.1 成交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支付形式:以电汇、现金或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38.2 公证费/见证费:如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无 (根据货物特点,提出相应货物资格证书) 2 1、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2、提供供应商 一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3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合同条款 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供货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货款的90%,剩余10%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给付。 2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3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1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99710.00元。 2、本项目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必须不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货物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参数 图样 单位 数量 1 电磁大锅灶 1350*1250*800 1、采用技术先进领先的进口 IGBT; 2、全铜条模块搭桥式软件芯片机芯;3、线盘火力均匀;4、三重立体防辐射外壳屏蔽设计;5、满足IP44 防护等级;6、超静音工作环境;7、加热点集中,灶面周围不发热,不会升高室温;8、有过热保护,防止烧干锅;9、全 304 不锈钢外壳面板厚 1.5mm,侧板厚 1.2mm,面板为一次性折弯无焊接,更能防水防污垢。10、配 D1000 冲压大锅,430不锈铁板材 3mm 厚。11、功率:30KW/380V,节能型能耗15-18度电/ 小时,烧一锅水约 16 分钟。 台 6 2 电夹层汤锅 400L 不锈钢 400L,大锅直径 1080MM,内锅壁厚 4MM,夹套壁厚 4MM,材质为优质不锈钢,自动温控,手摇可倾式,功率 24KW,内加国标 350#导热油 85KG。 台 2 3 油烟机 15000*1400*500 1. 选用1.0mm304不锈钢板,烟道与排烟罩连接设置风压调节板。 2. 加强撑采用不锈钢板t=2.0mm制作; 3. 排油槽不滴油、集油盒不堵塞; 4. 虑油板料2.0mm304不锈钢拉丝板; 5. 烟罩灯采用防爆防潮灯耐高温,采用节能荧光管灯,统一的电力接口; 6. 所有零件易清洗、擦拭方便; 7. 排烟罩安装要现场通体焊接,整体吊装。吊装接驳到位。 8. 排烟罩表面无焊痕,规范吊装。吊杆要用不锈钢装饰。 m? 21 4 风柜机 11kw 采用1.2钢板制作,电机功率11KW,电压380V,内置电机,外形转子,消音板外壳,连体式叶轮,风量28000/n,。 套 1 5 油烟净化器 32000立方米 采用机械分离及静电吸附双重方式;2、风量:32000立方每小时,净化率》95%;3、功率:1800W/220v. 台 1 6 轴流风机 500CM 纯铜电机,直径50CM轴流风机。 台 11 7 不锈钢烟管 600*700 不锈钢材质壁厚1.0MM,外形尺寸:600*700. 米 4 8 弯头 600*700 不锈钢材质壁厚1.0MM,直径600*700,九十度弯头。 个 2 9 锥形接头 连接油烟机及油烟净化器部件,不锈钢材质壁厚1.0MM。 个 2 10 电蒸饭车 32盘 板材:采用 304 不锈钢板,外层0.8mm,内层钢板及托盘架 1.0mm 不锈钢板材,柜体骨架 50*50*500 角铁,防锈处理,蒸饭盒 0.8mm 不锈钢板,蒸箱门采用聚脂发泡填充,密度到位,在顶部开 2 个分气孔,手柄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螺丝、铆钉采用不锈钢材料;电量:24KW/380V;自动定时控制,缺水断电保护装置。 台 3 11 电烤箱 三层六盘 规格型号:三层六盘(标准盘600*400) 采用远红外线名厂电热管、双玻璃透视窗、电子自动控温仪,具有定时,超高温报警装置,功率:18KW。不变形。温度范围:0-300℃。 台 2 12 抽油烟机 10000*1200*500 1. 选用1.0mm304不锈钢板,烟道与排烟罩连接设置风压调节板。 2. 加强撑采用不锈钢板t=2.0mm制作; 3. 排油槽不滴油、集油盒不堵塞; 4. 虑油板料2.0mm304不锈钢拉丝板; 5. 烟罩灯采用防爆防潮灯耐高温,采用节能荧光管灯,统一的电力接口; 6. 所有零件易清洗、擦拭方便; 7. 排烟罩安装要现场通体焊接,整体吊装。吊装接驳到位。 8. 排烟罩表面无焊痕,规范吊装。吊杆要用不锈钢装饰。 m? 12 13 烟管 500*500 不锈钢材质壁厚1.0MM 节 4 14 风柜机 7.5KW 采用1.2钢板制作,电机功率7.5KW,电压380V,内置电机,外形转子,消音板外壳,连体式叶轮,风量22000/n,。 台 1 15 数控式切菜机 801 切片厚度:1-10MM可调;切条尺寸::5-10MM;也才部切割长度:1-30MM可调;生产能力:大于1000KG每小时;功率:1.5KW,外形尺寸:1400*730*1270MM,程序输入数字化控制。 台 1 16 绞肉机 QJR-400 工作效率:400㎏/h(片)200㎏/h(丝)100㎏/h(馅),切片厚度:4mm,电压:220V。双电机控制,功率:1.5kw*2. 台 1 17 土豆去皮机 TP450 整机采用USU304不锈钢,(功率1.5KW),产量400KG\H,双重V形带转动,不锈钢转动轴,可拆卸凸轮式压力锁定落地门,缝合不锈钢构造。 台 1 18 长龙链式洗碗机 7200*850*1850 全自动多功能长龙洗碗机(带除渣、浸泡、双喷双淋、双烘干功能,进口配置2000MM浸泡池。外形尺寸:7200*850*1850mm;板材:304不锈钢,配用电压:380V,功率:115KW。 台 1 19 洗碗机排气罩 7200*1200*500 1. 选用2.0mm304不锈钢板,烟道与排烟罩连接设置风压调节板。 2. 加强撑采用不锈钢板t=2.0mm制作; 3. 排油槽不滴油、集油盒不堵塞; 4. 虑油板料2.0mm304不锈钢拉丝板; 5. 烟罩采用10MM防爆防潮耐高温机玻璃; 6. 所有零件易清洗、擦拭方便; 7. 排烟罩安装要现场通体焊接,整体吊装。吊装接驳到位。 8. 排烟罩表面无焊痕,规范吊装。吊杆要用不锈钢装饰。 套 1 20 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 720L 型号:720L,220V 电压,功率:4400W; 双门全封闭不锈钢外壳,150 度高温带热风循环,附带臭氧紫外线杀毒。 台 5 22 厨房专用电梯 500公斤 全自动不锈钢曳引式传菜电梯,三站三停,自动平层,数字显示,三层安全防护,载重量500公斤。(含不锈钢电梯门外装饰) 台 1 23 厨房油水分离器 2000公斤 不锈钢制作,容量 2吨;长1.5米宽1.5米高1.0米;不锈钢壁厚1.2MM,油水自动分层,油污自动储存。 台 1 25 合计 元 新建厨房输电线路配置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电缆线 3*4?+1 米 200 含辅料 2 电缆线 3*6?+1 米 200 含辅料 3 电缆线 3*10?+1 米 100 含辅料 4 电缆线 3*50?+2 米 100 含辅料 5 电缆线 3*70?+2 米 30 含辅料 6 空气开关 250A 个 5 7 配电盘 套 7 含辅料 空气开关 250A 个 5 断路器 63A-4P 个 21 断路器 100A-4P 个 1 空气开关 100A 个 2 断路器 32A-3P 个 10 配电箱 明装48路 个 7 8 桥架 5*10 米 50 含辅料 9 桥架 5*15 米 30 含辅料 10 穿线管 DN20 米 200 合计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的方式进行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格、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评审 方式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 准 资格 评审 1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 营业执照等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7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信用记录 9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0 其他内容 符合 性评 审 1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明细表(含偏离) 5 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 6 未按规定提供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7 “项目说明”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 8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9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10 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文件协议书的 11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2 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15 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评分细则 项 目 说 明 报 价 得 分 总报价得分 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所有入围投标人中最低的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入围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部分(70分) 产品技术 响应情况 (25分) 产品技术经济指标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0分,在此 基础上产品技术经济指标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具有优越的配套性和兼容性,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在满足每项正偏离加1分,最多得25分;针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参数偏离但能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具体偏离项数将以技术及商务偏离表为准,供应商必须对所 投产品如实描述,若供应商未填写偏离表或对正负偏离未进行标注的,此评分项得0 分。 产品性能 配置(10 分) 1、所报产品的整体性能、选材、质量、做工、环保等优于要求得5 分;所报产品的整体性能、选材、质量、做工、环保等符合要求的得3 分;所报产品的整体性能、选材、质量、做工、环保等基本满足的得2 分。 2、所报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先进性高得5 分;所报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先进性较高得3 分;所报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先进性一般得2 分。 备注:若投标人在同一档次且仍有差别,在每档满分基础上每个差别 设计方案 及实施方 案 (15 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源组织方案、交货、安装和调试方案、进度计划、交货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人员安排情况、验收方案等) 1.方案设计先进完整,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全面先进,应用技术支持,科学可行,描述条理清晰,有较高的针对性、人员配备强得15分; 2.方案设计较先进,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较合理,应用技术支持,人员配备较强得10分; 3.方案设计一般,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一般,人员配备不齐全得5分;无描述不得分。 备注:若投标人在同一档次且仍有差别,在每档满分基础上每个差别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企业业绩(10分) 自2018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揽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 分,最高得10 分。(注: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缺一不可。) 售后服务 (10 分)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日常维护、项目交付用户后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措施、备品备件计划,质量保证范围。 1.售后服务计划、定期维修保养计划科学、具体可行,服务内容完整,故障响应速度迅速,人员培训优良的得10 分; 2.售后服务计划、定期维修保养计划可行,服务内容较完整,故障响应速度较快,人员培训一般的得8 分; 3.售后服务计划、定期保养计划基本可行,服务内容基本完整,故障响应速度一般,人员培训差的得5 分; 备注:若投标人在同一档次且仍有差别,在每档满分基础上每个差别扣1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文件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 5 % 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1.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总价 大写: 小写: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 质保期: 供应商名称: 说明: 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提供服务及货物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 三、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说明: 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响应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 1.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 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联合体协议书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10.响应文件书 致: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文件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电子标: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总价 %。 (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9)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11.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1.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提供伴随货物,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文件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3 12.分项报价表(样表) 12.1货物分项报价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强制节能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接受进口 制造商 产地 品牌 型号 单价 合价 小微企业产品 1.1 1.2 1.3 …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填写主要产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须填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 3、如所报产品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应如实、准确填报,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货物明细表(样表) 13.1项目概述(样表) 编号 内容 说明编号 说明 响应内容 1.1 1.2 1.3 … 13.2货物技术明细表(样表) 编号 货物名称 指标项 重要程度 技术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品牌 型号 详细技术指标 偏离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3.1 3.2 3.3 … 13.3服务要求(样表) 编号 服务名称 重要程度 服务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 偏离说明 4.1 4.2 4.3 … 13.4其他要求(样表) 编号 其他要求名称 重要程度 其他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 偏离说明 5.1 5.2 5.3 … 14.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1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本表; 2、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16.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本表; 2、需上传PDF格式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为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型号 产地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说明:如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 18.技术评审文件 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中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 19.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20.案例一览表 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样表) (1) 同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项目单位 名称 项目单位 地址 合同签订 日期 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合同复印件 1 上传 2 上传 3 上传 4 … 上传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 21.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2.临沂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临沂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 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错、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 ?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年??月? 日 23.其他材料 23.1 磋商文件中要求其他材料 23.2 磋商文件未规定的其他格式投标人自拟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冲突)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合 同 (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或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 见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最终报价后的修正的分项报价表、合同服务或货物清单)。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10%)的质量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质保期满年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交付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八、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九、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XXXXXXXXXXXXX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一、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 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磋商文件及询问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二、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见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十三、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如临沂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 甲 方:XXXXXXXXX 乙 方:XXXXXXXXXXXX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最终报价修正后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66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