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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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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1-2023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项目技术参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为确保参数设置的规范合理,提高招标文件制作效率,保证采购的顺利开展,现就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1-2023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项目技术参数制作前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参数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如限制性品牌、型号);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意见参考说明

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将为中心更好地制作招标文件提供更全面、综合的参考,中心不作回复。

三、意见提交说明

相关意见及建议应于2021年08月27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密封后送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三> 窗口。外地可传真送达,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08748432@QQ.com。书面意见格式上必须有建议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联系电话等信息。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女士联系电话(兼传真):0576-88685121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信大楼斜对面)三楼受理<三> 窗口

邮编:318000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8月24日


附件信息:

  •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1-2023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项目参数.doc

    93.6 KB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 1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 号

数量

单位

进场时间

服务期

交付地点

1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1-2023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

具体服务需求

1

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人员到岗入驻

3年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位于台州市白云山南路900号,占地约5亩,共5层,建筑面积4508 m2。设客房、食堂、餐厅、门岗,以及办公区域等场所。

1.食堂概况。本食堂为单位内部食堂,位于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一楼,厨房面积约为200 m2,餐厅位于二楼面积约为200 m2。约30-160人就餐。

2.办公、客房概况。一、二、三、四、五楼分别为办公区域、住宿区域(客房)。共有办公用房28间(其中办公室8间、指挥室7间),会议室1间,活动室1间,以及客房74间。其中一楼办公用房17间、健身房1间;二楼办公室3间、指挥室6间、客房6间;三楼客房24间;四楼会议室1间、客房24间;五楼客房20间。

3.门岗概况。大门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管理方式。委托服务管理,即: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保安和服务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

5.用餐时间与人数。开餐时间为办案期间每天早、中、晚餐,早餐开餐时间为7:00至9:00,中晚餐以下班时间为准,开餐40分钟后收餐;就餐人数约30-16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用餐时间供应商按照全年无休考虑。

(二)项目具体需求

1.供应商要以“采购人满意”“就餐人员满意”“住宿人员满意”为目标,要在“管理制度化、服务精细化、制作标准化”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应涵盖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管理、成本管理、请销假制度等。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制度资料,并作为资信技术标一项评分依据。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于每周三前制订好下一周食谱,并提前一天安排第二天具体菜单,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食谱的制订应按照应时、应地、应人的原则,倡导少油、少糖、少盐的健康理念,做到一周不重样,每月有创新,具体要求如下:

(1)早餐标准。早餐主要有:肉包、馒头、菜包、汤面、水饺、炒面等主食不少于8种,花色点心2道以上,西式点心1种,白粥、花色粥至少2种以上,粗粮、蔬菜均2种以上,每天保证豆浆、水煮蛋或茶叶蛋的供应。

(2)中、晚餐标准:海鲜、肉类、搭配荤菜、小炒、煲类和营养汤,每餐至少保障10个以上菜品,荤素搭配。一周内做到荤菜、酱菜、素菜、汤不重复,不断改良菜品、不定期推出新菜,以满足不同用餐人员口味需求。

3.食材、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并提供。

4.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餐饮炊具、办公客房等设备设施,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如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遗失,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5.供应商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四”卫生制度和《台州市餐饮服务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供应商要落实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组织除“四害”,保持“四害”密度少于食品卫生部门规定的要求。采购人也定期组织进行监检查,对供应商没有达到要求的分别进行口头警示、书面警示和诫勉约谈。

6.供应商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如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现象,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供应商应落实专人对餐厅、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和设备设施的清洗保养。

8.供应商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供应商应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卫生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供应商员工应统一着装上岗,上岗时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等,如不按规定着装,将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约谈;供应商员工如发生偷盗行为的,视情采取扣款处罚、辞退、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供应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采购人将厨房实行全程监控录像,确保饮食安全。

10.供应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1.供应商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燃气费,但必须做到开源节流,杜绝浪费。

12.供应商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

13.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以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4.供应商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且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保证全员在岗,如因员工辞职,请假等原因出现缺勤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缺勤天数和人数,从下一月的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供应商员工请销假的,应办理书面手续,并及时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每月填制《人员进出情况表》,并报采购人备案。

15.供应商负责办公区域、客房、楼道、大堂、大院日常卫生清洁,以及房间、卫生间物品和床上用品的摆放,保证房间、卫生间清洁卫生、物品归位。客房所需水电、空调、电视、网络服务,以及非一次性牙膏、牙刷、毛巾、拖鞋、纸巾等各类用品由采购人提供。床上用品原则上每周清洗一次,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如有入住,时间延后),清洗费用由供采购人承担。供应商保洁服务人员要能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具备较好的保密意识、卫生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16.供应商负责大门口门岗安保工作,门岗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装统一,仪表端庄,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并严格执行中心出入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17.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18.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保密要求,坚决不允许将工作中的人和事带出工作场所之外。

(三)人员配置要求

1.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方案由供应商提供,其中岗位人员有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早餐师),以及食堂和客房服务员、保安等(不少于14名),岗位人员由供应商具体安排,人员清单报采购人审阅。项目经理必须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厨师长需精通台州本地菜系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岗位按具体情况安排,但男性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所有人员都要有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新晋人员要有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岗前培训。如有超出日常的接待量,人手不足可提前开出审批单向中心申请增加服务人员,费用则根据市场价另外结算。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的相关从业经历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资信技术标的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评分依据。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承诺确保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和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如以上4个岗位人员因某些原因和投标文件所述不相符需作人员调整的话,须事先经得采购人同意,未经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私自对以上4个岗位人员作调整,并和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每人次扣款20000元作为处罚,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自身或其法定代表人需拥有实体餐饮店,并提供实体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为供应商自身拥有的,则还需提供实体餐饮店与供应商的直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合同期为三年(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合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管理服务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价格因素和跨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

2.在投标报价中,承包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中标价即为全年合同价)

3.供应商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4.供应商需服从业主单位管理,工作人员聘任、离职和请假,需向业主单位报人员进出表和请销假单,工作人员聘用需经过业主单位确定,未经过培训和无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不得上岗使用。

5.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合同履约保证金扣款情形:如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或不落实采购人的合理工作要求和安排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300元,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管理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和进驻时间准时到位,如出现人员不到位的情况,每人次扣款100元,如无故私自推迟进时间,采购人按每推迟一天扣款1000元进行处罚,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做好完整的检查记录、留样记录等各种台账,如采购人检查发现有不完善或无台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处以的扣款。上述扣款处罚均不需中标人签字,直接由采购人出具文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采购人将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定期对中标单位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和满意度等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后,采购人及时将结果告知中标人,对其中提出的问题,中标人需及时落实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中标人应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每年不少于4次。如中标单位连续2次在采购人组织的或中标人组织的测评中,测评满意度均未超过70%的,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将定期对供应商在响应程度、服务满意度、人事管理、服务质量、菜肴品质、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成本核算、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评分结果视扣分情况作相应的处罚。(详见附件)

7.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人员的固定加班费、岗位补助、考核费、体检费、住宿费等其他一切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全部纳入招标总额内。(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全部产生费用的因素)

9.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排人员到采购人食堂学习、考察和培训等;擅自调动本项目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擅自安排人员到本项目食堂免费用餐。

10.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和相关规定,或因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监督造成双方矛盾激化,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具体解除合同时间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不得私自带团队撤离,如私自带团队撤离,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二十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并追究相关责任。

因服务场所的特殊性,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由采购人确定撤离时间,不得私自带团队撤离,如私自带团队撤离,影响食堂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二十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延长服务期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折算成按天支付。


附件

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督促供应商做好做实做细相关,确保后勤保障运行安全、高效、优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员组成

主要由分管领导、中心管理人员、就餐人员共同组成。

二、考核范围

1.日常工作考核:包括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后勤管理等(见表一)。

2.食堂满意度调查:包括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份量等(见表二)。

三、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管理考核评分,考核组到现场实地检查,并对照《考核管理评分细则》量化打分;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堂满意度调查,全体就餐员工填写《食堂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进行打分。

2.不定期考核:根据就餐员工意见,由中心负责牵头,抽调相关人员,随时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在日常检查考核中,第一次检查结果在75分以下,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批评教育;两次季度检查考核65分以下,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分别300元,并限期整改。

2.在满意度调查测评中,按以下规定进行操作:

(1)当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警告约谈,并限期整改;

(2)当满意度调查低于65分,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处罚,分别处罚金额200元,并责令所提意见限期整改;

(3)当两次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中心将加大对厨师长处罚的力度,处罚金额500元,并限期整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2021年 月 日


表一

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021年第 季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

25分

打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菜肴咸淡不均,口味不适宜;

3.饭菜发现异物、杂物;

4.供应隔夜或变味的饭菜。

发现一次或有人投诉(经核实属实)扣1分

15

菜谱

1.菜谱每日上墙或通过其他渠道公示;

2.实际饭菜是否跟菜谱吻合。

发现一次或有人投诉(经核实属实)扣1分

10

服务

质量

25分

仪容仪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治,手、腕部不允许佩戴手饰,不留长指甲,双手干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5.保洁、保安人员着工作服,文明礼貌。

15

服务

态度

1.服务人员要表情大方,文明服务;

2.送餐时,餐梯、餐车保持干净整洁,并配上规定的餐具。

3.服务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聊天;

10

卫生

标准

30分

卫生

标准

30分

食品制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滞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工加工;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5.加工熟食佩上干净手套。

存在交叉感染的或无明显区分标志扣2分;生熟食品未分开,食品存放无分类扣3分

6

厨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油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烧菜灶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无残留米饭、汤汁痕迹;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5.操作台、灶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8.每餐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做到标识清楚。

有一项不清洁扣0.5分;无消毒扣1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扣1分

6

餐厅

1.餐厅地面每次餐后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食物残渣。

发现一次扣0.5分

6

库房

1.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

2.所有食物上架,禁示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风,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6

办公客房

1.办公、客房、楼道、大堂、公共区域地面保持清洁,无各类垃圾;

2.客房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梳妆台和马桶擦洗工具分开。

6

门岗

1.门卫房间整洁,报刊、包裹分发及时;

2.大门口和停车区域无乱停乱放现象。

6

后勤

管理

20分

后勤

管理

20分

1.项目经理总负责,实现厨师长负责制,做到责任落实,分工明确,有条有理;

2.厨房相关制度规范上墙、标识规范清晰;

3.原材料进货做好签字,上下班做好工作交接,做到一日事一日毕;

4.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车间及原料仓库;

5.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6.定期开展灭四害行动,保障安全卫生;

7.定期做好员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培训,做好安全巡查,杜绝安全隐患;

8.保安对大门进出人员、车辆登记详细清楚,没有安全隐患;

9.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和食堂账目。

发现食堂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扣0.5分;发现门岗私自将未经允许人员和车辆进出一次扣1分。

20

合计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名):


表二

食堂满意度调查测评表

(2021年第 季度)

菜肴质量30分

服务质量30分

卫生质量30分

饭菜份量10分

满意

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30-25

24-20

19分

以下

30-25

24-20

19

以下

30-25

24-20

19分

以下

10-7

7-5

4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合计

您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日期: 调查人员(签名):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合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2.服务时间及地点:同前面“磋商项目一览表”内所填的相关内容。

4.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合同后的7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存续期内不计息,合同期满扣除相应罚款(如有)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