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1期74号商铺
成交金额:69.23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7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原娅丽、王育梅、李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1.038466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体育路7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55-2032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07室
联系方式:0355-6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6955666
附件信息:
食堂劳务服务111.doc
327.8K
食堂劳务服务
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043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57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
一、总则 - 8 -
二、磋商文件 - 8 -
三、响应文件 - 9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3 -
五、磋商开启仪式 - 13 -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 14 -
七、签订合同 - 17 -
八、保密和披露 - 18 -
九、询问和质疑 - 18 -
十、违约处罚 - 19 -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20 -
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方法 - 22 -
一、评审原则 - 22 -
二、评审方法 - 22 -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 28 -
第五章 合同原则 - 31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45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教学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043
2、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3、预算金额:72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一包,包括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餐饮劳务费相关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8日
2、地点:线上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体育路7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55-2032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07室
联系方式:0355-6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69556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采购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ZFCG-140499-2021-6-000187 |
1.1.2 |
项目编号 |
1404992021CCS000043 |
1.1.3 |
采购单位 |
名 称: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体育路79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355-2032203 |
1.1.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西环路北段进峰实业写字楼318室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5-6955666 |
1.1.5 |
项目名称 |
食堂劳务服务 |
1.3.1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 (此价作为该项目投标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人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 |
偏离 |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2 |
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09时30分 |
3.1.1 |
构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3.1 |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
有效期: 90 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银行保函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1、电汇、支票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递交或现金递交)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 全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57103010300000136333 行 号:402164001007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当是报价人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其余无效。其有效期应当与磋商申请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且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必需得到银行认可。磋商申请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度 |
3.5.4 |
近年业绩的年份要求 |
/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08月至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本附表1.4.1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
4.2.2 |
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地点 |
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
5.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长治市西环路北段进峰实业写字楼318室 |
6.1 |
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方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
7 |
履约担保(如有) |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电子签章”指编制磋商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编辑电子文件)。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方法;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原则;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发布本项目采购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3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按要求加密上传。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保证金凭证;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拟派人员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8.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进行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申请人承担。
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1)、电汇、支票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递交或现金递交)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
全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57103010300000136333
行 号:402164001007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当是报价人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其余无效。其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且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必需得到银行认可。响应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
(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2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12.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点递交。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开启仪式
15.磋商会议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开标时由供应商进行文件解密。
15.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7.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3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报价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全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57103010300000136333
行 号:402164001007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3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3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3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 类 13 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方法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终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响应报价;
服务方案的合理性;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1.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响应性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不得进入打分程序。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身份证明是否属实、是否有有效签字 |
2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3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
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4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
5 |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
是否依法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
7 |
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9 |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
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
2 |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3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注“*”号条款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中注“*”号条款要求 |
4 |
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拟派人员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7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服务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
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服务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
8 |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
2.评审标准表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 |
10 |
业绩(10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报价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或收费标准)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 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报价人自身的合同案例。 |
0-10 |
二、技术服务部分 |
80 |
1、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文化水平、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为3分、2分、1分三个档次给分。 |
0-3 |
2、整体服务方案 综合比较各报价人编制的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管理方案;优良得8-10分、中等得4-7分,一般得0-3分。 (2)对本项目现状分析、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对本项目现状分析、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进行综合评价、目标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优良得8-10分、中等得4-7分,一般得0-3分。 |
0-20 |
3、管理制度及措施 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规定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优良得8-10分、中等得4-7分,一般得0-3分。 |
0-10 |
4、组织机构与运作流程 内部组织机构、内部体系情况说明、运作流程详细、明晰。优良得8-10分、中等得4-7分,一般得0-3分。 |
0-10 |
5、员工招聘及考核标准 员工招聘制度及考核标准完善合理。优良得5-7分、中等得4-6分,一般得0-3分。 |
0-7 |
6、员工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及员工培训方案 ①投标人经营团队项目经理50周岁以下具备职业经理人证书;食品安全员具备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厨师长55周岁以下、具备一级烹调师证;面点师55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技能证书;(提供1项得1分)(0-4) ②拟派驻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磋商文件发布日前有学校餐饮管理经验并且获得校方后勤餐饮管理相关部门好评的,提供校方好评证明材料;(提供1项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0-3)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0-8) |
0-15 |
7、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合理可行,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需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优良得8-10分、中等得4-7分,一般得0-3分。 |
0-10 |
8、管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的解决预案 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 |
0-5 |
三、价格部分(10分)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对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4)、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 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 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一、基本概况
为优化食堂管理,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我校伙食结构和质量,保障我校师生学习和训练的顺利进行,学校将食堂日常工作对外承包,由有相应资质或资历的企业经营学校食堂。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为在校学生及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方按照需方要求及供餐标准负责学生及教工餐厅菜品制作、食品安全工作和保洁工作,食材由需方采购。确保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符合大众口味。严格杜绝变质、变味饭菜。
2、服务预算:72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或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三、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或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经营期内我校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进行检查,如发现未达要求情况责令整改,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学校提供食堂及餐厅服务所需要的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承包期间设备厨具如有破损、更换、维修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方按要求缴纳质保金。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返还给承包方,承包方出现违约情况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4、各类食材由我校自行采购,食材加工制作由承包方负责,必须满足学校就餐标准,采购人有权就承包方食材加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如发现所购制作食材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承包方据不改正或情节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质保金。
5、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人身损失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学校对食堂发生的任何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除外)。
6、职工采用刷卡就餐方式、学生人脸识别进入餐厅就餐,承包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扣除风险抵押金,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7、承包方负责校内一日三餐,按照一周饭菜不重样,荤素搭配、卫生可口、量足和学生满意的要求自定食谱。(学校提供参照食谱,承包方饭菜不得低于参照标准),学校固定就餐人数,如遇活动或比赛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人数的,学校提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就餐服务。
8、学校有权利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达标要求或不合理情况,学校有权责令整改,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四、技术要求
1、承包方必须自主经营,合理规划,不得转包经营。
2、学校管理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3、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4、建立安全责任制,承包方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学校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5、建立承包方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一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承包方所有员工要与承包方签订卫生安全责任状,把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所有进入食堂员工都必须有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的健康证明。
6、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增加花色品种,完善保温措施,改善师生就餐质量。
8、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夹层保温设备作为盛售饭器具,保证学生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9、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聘请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出任的食堂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品种、数量及食堂卫生等进行检查,并向学校反馈。
10、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使经营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11、承包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学校亦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质保金:
(1)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承包方过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的;
(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学校书面通知整改在15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
(4)承包方如中途终止合约,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协商办理相关事宜,抵押金不予退还。
四、承包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承包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包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方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及特殊时期需要的证件,如: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登记等。
4、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5、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6、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确定;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
7、承租方在承包期间因业务需要而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8、保证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学校的监督管理。
10、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食品经营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
11、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章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设备(或服务)名称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服务)。
(具体服务或设备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件)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按甲乙双方约定)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提供服务)
1、交货(提供服务)日期:
2、交货(提供服务)地点:
六、交验
1、依据项目成交清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5、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为需方提供服务。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服务)均为标书承诺设备(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按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内容履行服务义务。
3、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大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国库支付中心及结算中心各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供应商可删掉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内容,按磋商文件格式中内容进行编制。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5.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格式)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指明的取费办法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六、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七、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九、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磋商保证金凭证;
十二、供应商企业简况;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
|
备注 |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如果报价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说明”一栏中说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二、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姓名 |
出生年月 |
管理职务及 任职时间 |
||||
专业经历 |
说明: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三、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