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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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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337 二、项目编号:HZ21-160 三、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B栋805 费率:98.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 按招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招标文件执行 1,8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油建军 潘启智 富瑛 谢满华

采购人代表名单: 谭凌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5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08-20

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16号评标室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广东富凯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健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其中广东省福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康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费率(%)

商务技术得分

经济价格得分

最终得分

推荐名次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1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98.00%

25.60

55.00

9.18

89.78

2

2

广东富凯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0.00%

23.40

55.00

10.00

88.40

3

3

珠海市健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95.00%

21.80

53.00

9.47

84.27

4

4

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98.00%

29.60

55.00

9.18

93.78

1

评委会成员一致建议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九十八(9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九十八(9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富凯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九十(90.0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桂山镇

联系方式:0756-222579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电 话:0756-2600320

十一、附件

1、HZ21-160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HZ21-160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 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337 采购人: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曾俊恒 日期:2021年 7月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 页 共 62 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 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八、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 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 组分别装订。 十、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 页 共 62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0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 页 共 62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 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337 项目编号:HZ21-160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桂山镇 人民政府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 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 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 的除外; 1.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 页 共 62 页 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 (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关材料); 1.1.4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1.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 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 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 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 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8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号 5栋 202-2号之 0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6 页 共 62 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8月 20日 09时 30 分 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 12楼 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 项: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5.1.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 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5.1.3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 1份。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5.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3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 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7 页 共 62 页 采购人: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桂山镇 联系方式:0756-2225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号 5栋 202-2号之 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电话:0756-2600320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07月 29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8 页 共 62 页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 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 该产品的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 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 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对标识“▲”的重要技术参数或要求逐 条响应并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它材料,还必须同时提供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对应项将不予以计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5.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 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人民币 1,800,000.00元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功能或目标:饭堂位于珠海市桂山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海岛的特殊地理位置,考虑运输方式、运 输成本等特定因素,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需求。 2.饭堂一周五天早、中、晚三餐用餐。具体采购食材以采购人每周的采购计划为准。 3.就餐标准:按每人每天 50 元标准(早、中、晚餐),平均每天约 70 人左右(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标 准配送。 4.用餐品种情况:早餐需必配项为粥、粉(面)、豆浆、杂粮、鸡蛋;中、晚餐均为 6 个以上品种,菜类 为 1个鱼、1个辣菜类、2个半肉类、1个纯肉、1个青菜,汤、饭不限。中、晚餐后均需提供水果一份。 5.工作性用餐及接待餐:无固定时间,需要无条件、及时按需配送(一般为临时通知)。 6.食材配送方式:所有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按实际采购费用核算。其中食用油需采用国家一级标准 国家知名品牌食用油、花生油和橄榄油交替使用,需在采购方认可的大型超市、中粮网点、军供粮站等粮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9 页 共 62 页 油类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购买(购买时需提供发票备查,必须严格实行采购索证制度。) 7.供应品种: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等副食 品。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 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8.供应方法 8.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 17时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派人到甲方 处领取该周的《食品采购计划单》。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供应商有义务提醒采购 人修正计划单。 8.2.筹措物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 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8.3.交货时间、地点: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计划,每日上午 8:0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 8.4.食品验收:供应商将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 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 有权要求供应商纠正。 9.供应质量: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 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 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 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 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 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 (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食品包装:供应商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外包装用纸箱包装; 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 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三、合同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地址: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卖方名称、地址:由招标确定 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0 页 共 62 页 2 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费、 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相关费用投标单位漏报或不报,采购单位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 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另予支付。 3 (1)付款方法和条件: 按月支付,用户方核对上个月份对账单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 20 天内支付上个月货 款,采购人按审核后的食品市场零售价格×中标结算率后得出的结算价格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为 1个月。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5 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中标人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品的品种、数 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签名确认);若发现有 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含退货、重新采购等)。 6 违约责任: (1)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中标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将用户 单位已经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合同款返还给用户单位(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 用),并对中标单位已经履行义务部分金额的 20%罚款。 (2)由于用户单位政策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中标单位将用户 单位已经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合同款返还给用户单位(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 用)。 7 争议解决途径: 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 30 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双方在合 同中确定。 8 其他: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注:上《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1 页 共 62 页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条款号为第六部分相应 条款的条款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1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1 采购人或招标人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8.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 9.2 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费、利 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相关费用投标单位漏报或不报,采购单位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 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另予支付。 12.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13.1 投标文件数量: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为节省资源,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分别用光盘或者 U盘存贮。 (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 注:评审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开标、评标、定标 18.1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19.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 无效投标处理: (1)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2)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3)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或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4)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2 页 共 62 页 (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交货期(服务期或完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报价范围的; (8)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9)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 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其操作程序为: 按照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经济价格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内容后部分)进行评分。 特别说明: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 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需要统一打分的客观评分,由主任评委组织各评委统一评审。 2.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19.4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 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 数点后 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 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0.1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 1名中标人。 授予合同 23.2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 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采购代 理服务费低于 5000元的按照 5000元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3 页 共 62 页 其他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 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 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 它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 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电话:0756-2600320,传真:0756-2600321。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号 5栋 202-2号之 09号。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602073/2653852;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663712/2525301;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799631/7263993;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253916/7253283;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8937663; (6)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3629027;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718582/7268660;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212650/2126273; (9)珠海市保税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8687134/8686528。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4 页 共 62 页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 标无效。 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和《经济价格评分细则》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 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5 页 共 62 页 附件 1: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 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 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 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 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 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6 页 共 62 页 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 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采购人代表签名: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7 页 共 62 页 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投标报价审查合格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 款(即标注★号条款)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 效投标条款的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 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8 页 共 62 页 附件 3: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满分 90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 35分 质量控制 方案 15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的来源、供应商的选定、 选材标准、加工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质量控制方案): 15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强、针对性强; 10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5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 0分。 配送方案 10分 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含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配送计划 方案、流程控制、质量管理、食材数量及总类管理、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时间管理、 安全管理、验货标准等): 10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强、针对性强; 7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3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 0分。 应急方案 5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评分: 5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针对性强; 3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1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 0分。 质量承诺 5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配送货物的标准、合格率进行评价: 5分:承诺配送货物的标准非常高,合格率非常高; 3分:承诺配送货物的标准高,合格率高; 1分:承诺配送货物的标准不高,合格率不高;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全的,得 0分。 商务部分 55分 车辆及设 备 6分 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货车(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进行评分: 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货车的得 1分,最多得 1分;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 冷藏车得 3分,最多得 3分。本项满分 4分。 注:投标文件中自有车辆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货车车辆行驶证,须提供车辆登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19 页 共 62 页 记证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货车车 辆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农残检测设备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台农残检 测设备得 1分,本项满分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农残检测设备购置合同(或清单)及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若设备为租赁,则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投入人 员 8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 2分;持有中 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 1分,本项满分得 4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持有高级食品检验工的,得 2分;持有中级食 品检验工的,得 1分;本项满分 4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人员证书,以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近三个月 (2021 年 4 月-6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生产加工 基地 11分 1.投标人自有或有合作的(蔬菜、家禽、生猪、鲜鱼)种养基地的,提供一种基 地得 1.5 分,本项满分 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土地产权证明资料或土地租地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配送分拣点(类似于营业网点)场地的共计面积: (2)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 5分; (3)1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的,得 3分; (4)1000平方米以下的,得 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 分。 相关业绩 15分 根据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食堂食材或 食品配送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每份有效合同得 3分,最多计算 5 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食品安全 保障 10分 1.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 4月-6月)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检验检疫行政职能部 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质检报告,检测品种包括:鲜禽类、鲜肉类、河粉类、面粉类、 蔬菜类、大米类、水产类、油类等,每提供一项上述的食品检验合格质检报告的, 得 1分,本项最高得 8分。 2.提供投标人为食堂或食品配送项目的食品安全投保且保单累计赔偿保额在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0 页 共 62 页 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每 份得 2分,满分 2分。 注:第 1项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第 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创新优势 5分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购买)知识产权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能实现智能下单、采购、 分拣加工、出运等环节的,得 5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智能化管理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 10分) 价格指标 (1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 《价格调整》;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一、价格调整 (一) 价格核准: 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 准; 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二)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不适用于本项目)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1 页 共 62 页 效投标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微企业享受上述第 2.1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4.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 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的划分标 准为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评 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只有部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 6.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 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7.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 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 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 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2 页 共 62 页 (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 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 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 2.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所提 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 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 国家级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 1% 的价格扣除。 2. 贫困县域物业公司参与物业服务政府采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应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供应商 注册所在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劳动合同或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证实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材料,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3)如公司通过服务外包工方式聘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应提供公司与服务外包公司签 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该服务外包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贫困地区物业企业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贫困地区物业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50%以上的,联合体视同为贫困地 区物业企业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贫困地区物业企业 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 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3 页 共 62 页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 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 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 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 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 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 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 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4 页 共 62 页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 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 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 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5 页 共 62 页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 ______________合同(服务类合同参考范本)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公开招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 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第1条 服务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地点: 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第2条 付款方式: 第3条 服务期/完工期: 第4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 3.验收相关费用: 4.验收时间及期限: 第5条 合同价款:包干总价为 万元。 第6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6 页 共 62 页 第7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按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 第8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1.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监督和管理 1.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 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 关规定予以处罚。 3.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 第1条 投诉 甲方如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及服务提出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 公室有权取消乙方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质量保证金。 第2条 附则 附则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留存。(所有合同须经招标代理机 构见证) 采购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7 页 共 62 页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 变更。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8 页 共 62 页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本节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由于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资格性文件 1.1 投标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Z21-160)项目的 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 本 5 份,并附 2 份电子版。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2.3商务部分 3.技术文件: 3.1技术条款响应表 3.2技术部分 4.经济价格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2投标分项报价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 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 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 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陈述,谨守诚实、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29 页 共 62 页 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愿承担包括被取 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0 页 共 62 页 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粘贴处(反面)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1 页 共 62 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Z21-160)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2 页 共 62 页 1.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Z21-160)的投标 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 和真实的。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 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 的除外; 1.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 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 (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关材料); 1.1.4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1.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 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 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3 页 共 62 页 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 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1.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 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4 页 共 62 页 1.3.1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 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5 页 共 62 页 2.商务文件 2.1 投标人综合概况 2.1.1 投标人简介 2.1.2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及介绍: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6 页 共 62 页 2.2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投标有效期 2 合同价 3 支付方式 4 服务期 5 验收要求 6 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途径 8 其他 说明: 1.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 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 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 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对投标资料表、合同条款资料表和附加要求的条款按上列格式逐条说明。 3.项目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7 页 共 62 页 2.3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8 页 共 62 页 3.技术文件 3.1 技术条款(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关键技术 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说明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重要技术 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说明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其它条款偏离情况(一般技术参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说明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带技“▲”的技术条款、其他条款、功能、要求为招 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对应内容。 2.对“投标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39 页 共 62 页 也可填写“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于招 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4.投标人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0 页 共 62 页 3.2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1 页 共 62 页 4.经济价格文件 4.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项目名称 投标费率(%) 服务期 备注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 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小写: 大写: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 效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六部分“投标报价”及第二部分用户需求要求。如本项目包含多个包组,应 分别提供各包组的投报总价。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2 页 共 62 页 4.2 投标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HZ21-160 费用类别 费用项目 数量 投标单价报价 (人民币 元) 小计 (人民币 元) 合计 小写: 大写: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4.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5. 投标分项报价表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请在投标文件的其他 部分进行响应,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做脱敏处理,中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时同时公告, 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投标人请谨慎填写;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不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附件,将与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 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3 页 共 62 页 4.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形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4 页 共 62 页 4.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5 页 共 62 页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6 页 共 62 页 4.6 节能产品及环保标志产品情况(如不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则无须提供)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号 金额 备注 节能产品 合计 环保标志 产品 合计 说明 注: 1. 节能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 人公章。 2. 环保标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7 页 共 62 页 4.7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无须提供) 类别 省 市 县 供应商名称 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所投农副产品 金额 农副产品 农副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元 农副产品金额所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注: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 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8 页 共 62 页 第三节 中标服务费承诺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Z21-160), 本签字人承诺: 1.若我方中标,将严格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2.若我方中标后拒绝如数缴纳或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缴纳中标服务费,则视为我方自动放 弃该中标结果,贵方有权重新确定中标结果,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49 页 共 62 页 第四节 通知函(投标文件可不提供该通知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Z21-160) 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3 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2600320 或者扫 描发送电子邮件至:hezhizhaobiao@qq.com。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0 页 共 62 页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 社会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当地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 2.8 合格的投标人 2.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 2.8.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允许联合投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 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 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 2.9 合格的货物 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 2.9.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 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9.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9.6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1 页 共 62 页 2.10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资料表 4) 格式文件 5) 投标人须知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 行修订。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 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 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 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 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5.4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2 页 共 62 页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 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 式》的所有内容。 8.投标文件编制 8.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报价 9.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9.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 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 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 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 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 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3 页 共 62 页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 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0.备选方案 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 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 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 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 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3.4 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或盖章。(暗标除外) 13.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4.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4.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4.1 条和第 14.2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拒绝接收其投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4 页 共 62 页 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以及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概不负责。 14.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投标截止期 1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 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 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 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 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6.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17.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 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 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 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参加的投标的投标 人较多时,也可以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7.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 致,或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18.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 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 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评标程序 19.1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初审)。初步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5 页 共 62 页 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 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依据或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19.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 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 标。 19.1.6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 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9.2澄清有关问题。 19.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进行 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 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 19.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 当否决其投标。 20.定标 20.1 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6 页 共 62 页 21.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1.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 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或者将重新组织招标 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22.评标注意事项 22.1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 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2.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 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 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采购代理服务费 23.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3.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按计算后的金额上浮20%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 项目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元) 货物 100以下(货物) 1.80% 0 100~500(货物) 1.32% 0.48 500~1000(货物) 0.96% 2.28 1000~5000(货物) 0.60% 5.88 5000~10000(货物) 0.3% 20.88 10000~100000(货物) 0.06% 44.88 100000以上(货物) 0.012% 83.76 服务 100以下(服务) 1.80% 0 100~500(服务) 0.96% 0.84 500~1000(服务) 0.54% 2.94 1000~5000(服务) 0.30% 5.34 5000~10000(服务) 0.12% 14.34 10000~100000(服务) 0.60% 20.34 100000以上(服务) 0.012% 68.34 工程 100以下(工程) 1.20% 0 100~500(工程) 0.84% 0.36 500~1000(工程) 0.66% 1.26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7 页 共 62 页 1000~5000(工程) 0.42% 3.66 5000~10000(工程) 0.24% 12.66 10000~100000(工程) 0.06% 30.66 100000以上(工程) 0.012% 78.66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4.合同的订立 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24.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 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5.合同的履行 2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 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5.2的规定备案。 七、质疑、投诉 26.质疑 26.1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 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27.投诉 27.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 公室提起投诉。 八、适用法律 28.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8 页 共 62 页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认定企业类型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59 页 共 62 页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 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 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 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 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 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 用资产总计代替。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60 页 共 62 页 附件2: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购编 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61 页 共 62 页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至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HZ21-160 第 62 页 共 62 页 2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