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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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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GXKLC20213079)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XKLC2021307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福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1号(白沙海鲜城)7#楼三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陆仟元整(¥43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成交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成交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成交供应商报价材料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海标、全 红、陈 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收取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贰元整(¥523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地 址:南宁市蓉茉大道3号

联系方式:陈工,0771 4792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欧明聪,0771-348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见采购人信息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uploads/soft/210824/1-210R4153614.pdf

2.成交供应商报价材料

/uploads/soft/210824/1-210R4154230.pdf

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成交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成交供应商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项目编号:GXKLC2021307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3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3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2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项目(本项目为目 录外标准下)(GXKLC20213079)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项目(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LC2021307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年(? 450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年(? 450000.00 元/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 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3 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工作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 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方式: 方式一:邮购。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 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88264094@qq.com(联系电话:0771-2273368)。供 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的电子邮箱。未按本公 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纸质版采购文件的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 按时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方式二: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采购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 【注: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邮费(如需邮寄)汇到广西科联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 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4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 元。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3. 购买采购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 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4. 磋商时间及地点: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 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以具体通知 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 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5. 公告媒体: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gxkl.com)。 6.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地 址:南宁市蓉茉大道 3 号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人),0771—4792035(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 联系方式:欧工(联系人),0771-3482237(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5 电 话:0771-0771-3482237 购买采购文件电话:0771-2273368 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0771-2203986 联系人:贺丹华、黄缨然 传 真:0771-2273500 邮 编:530007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项目编号:GXKLC20213079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年(? 450000.00 元/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 高限价 □无 ?有,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年(? 450000.00 元/年)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公告媒体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gxkl.com) 2 采购人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地 址:南宁市蓉茉大道 3 号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人),0771—4792035(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方式:李艳、刘鑫莹,0771-2273368 保证金到账查询联系人:贺丹华、黄缨然,0771-2203986 保证金退付、服务费缴纳联系方式: 贺丹华、黄缨然,0771-2203986 项目咨询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771-3482237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 %, 微型企业扣除 7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9 其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 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 8 定的时间及要求组织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原则上参加采购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 10 供应商须提供的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采购文 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 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11 澄清或者修改时 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个工 作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不足 2 个工作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 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9时 3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 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13 磋商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9时 3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 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14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元)(取整到 元), 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人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 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15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和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的封面注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装订要求: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在响应(磋商) 文件袋或纸箱中(如体积过大可分为几个包装)。 9 (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1 份,密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 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 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 (5)请供应商提前准备《最终报价承诺书》,无需装订,磋商 时如有要求再另行单独密封递交至磋商小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 应文件签收回执,无需密封包装(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 成》)。 17 响应文件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8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 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文件开启当日。_ 19 评定成交的标准 □ 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 □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且磋商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信誉业绩分由高到低、信誉 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0 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 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提供服务的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1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和时间 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 2.供应商每个月 10 号前,向采购人开具上一个月劳务费全额发 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3.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 日内支付上一个月劳务 费; 10 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2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10%,本采 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 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 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 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 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 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 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 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 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采购代理费 (1)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 基准价下浮 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 率未下浮 20%)。 注:采购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 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费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 采购 服务采 购 工程采 购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1 (2)采购代理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 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24 其他规定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 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 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 章。 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 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 签字。 3、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三楼 308 室 联系电话:0771-3486228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 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 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 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由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组建。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采购项目预算 12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的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以内的。 3.2.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 13 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 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 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4 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 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2 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此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偏离”、 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 12.2 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 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 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 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要求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 15 的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第五章) ★(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 参加磋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 (二) 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 (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 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 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 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 (复印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 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9.供应商如有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16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要求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的的 证明文件或材料}: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 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 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 价。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 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 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 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 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 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 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 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 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的密封、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 19.1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 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 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 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1 项条款的情况。失信情况 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19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 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7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 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 3 家,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 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原则上 3 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 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 20 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 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 正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 审报告。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 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者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除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的情形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 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 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 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 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 22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 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3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分、信誉业绩等方 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审方法 (一)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5 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 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35 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5 分 2、技术分……………………………………………………………………………………55 分 说明: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①运营服务方案(满分 21 分) a. 响应文件中有食堂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方案等内容笼统,无针对性, 或仅涉及部分内容。(满分 7 分) b. 响应文件中有提供食堂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方案,内容详细,有针 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内容详实,有针对性。 (满分 14 分) c. 响应文件中有提供食堂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方案内容详细,有针对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有具体保证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的保障措施;有详细的经营管理方案,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有明确的人 24 员分工安排方案;能针对本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建议等方面 进行阐述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满分 21 分) ②应急预案(满分 9 分) a. 供应商仅提供了简单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满分 3 分) b.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内容合理,包含人员应急预案、采购 应急预案等内容。(满分 6 分) c.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包含人员应急 预案、采购应急预案、停水停电事故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自然灾 害应急预案等内容。(满分 9 分) ③供应商质量保障方案(满分 18 分) a.供应商仅提供了简单的质量保证方案。(满分 6 分) b.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合理,包含详细的质量保证的实施办法、措施。(满分 12 分) c.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切合采购人特点,符合采购人需求,有详细、明确的质量保证 的实施办法,质量保证措施考虑全面,食品、食材、餐具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满 分 18 分) ④供应商管理制度(满分 7 分) a. 供应商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库房管理 等)不够全面、合理。(满分 2 分) b. 供应商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库房管理 等)基本全面、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满分 4 分) c. 供应商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库房管理 等)全面、科学合理,内容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满分 7 分) 3、信誉业绩分……………………………………………………………………10 分 供应商自 2016 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成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 准,上述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每有一份得 2 分,满分 10 分。 (四)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5 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方分由高到低、信誉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 成交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 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成交条件的。该等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 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竞标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磋商处理。 26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封面)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采购合同 (年度)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 包服务 合同编号:GXKLC20213079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甲方(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采 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磋商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 “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 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GXKLC20213079,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南 宁市邕宁区税务 局食堂劳务承包 服务 1 项 详见合同附件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一年,合同单价为 元/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 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 金后生效。 28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 甲方地址:南宁市蓉茉大道 3号 甲方联系人:陈波 电话:0771—4792035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3 提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 合同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服务时间、履行期:两年,具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 29 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 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质量保证期:无 7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磋商(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8 付款方式: 1.乙方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甲方签署项目验收书; 2.乙方每个月 10 号前,向甲方开具上一个月劳务费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甲方提出付 款申请; 3.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 日内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 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10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 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 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 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 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 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 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 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乙方的赔 偿范围,包括不仅限于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赔偿金、罚款、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全 部损失。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 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 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4 乙方每个季度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确保按照服务方案足额配备人员,如果 人员配备不足或其它服务质量与服务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按照人员费用标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 31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 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 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 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 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 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 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 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 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2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 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 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 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 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 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 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 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 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 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 33 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 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响 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 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34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 称 单位 数 量 金额 (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项 … (二)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35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项目验收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合同名称及编号 (三)乙方名称、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合同金额 (五)历次验收及已付款情况等 二、项目基本内容 (一)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付款对应的合同内容和所属阶段 三、组织验收情况 (一)验收情况,包括验收内容、验收期限等 (二)验收评价及结论,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是否通过验收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应支付合同款情况 依据验收结论,本次验收后应支付合同第几次付款及付款金额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验收牵头部门领导签字: 验收部门 (章) 年 月 日 36 (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3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38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9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 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 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 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 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 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 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40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 章)。 8.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无需提供。 9.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 供应商如有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附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本项目无要求。 (四)附件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附后)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 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 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 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4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本项目无分包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年 小写:?______元/年(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5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无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无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本项目无分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说明 服务期限: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 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 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 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47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号 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 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 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 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49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 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 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 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 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 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 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 保费证明(复印件)。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9.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 50 供应商如有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51 五、证明材料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后附有)和《财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52 53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 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 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 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 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国统字〔2011〕75 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54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 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 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 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55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 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 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 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 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 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56 函》,接受社会监督。 57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 回执,无需密封包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58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人”处,供应商不用填写 —————————————————————————————————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正文内容自拟) 60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 61 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62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 定为无效竞标。 采购内容所属行业:餐饮业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持续改善职工膳食质量,现引入外部食堂承包方,负责经营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职工食 堂,为保证服务水平,满足采购单位发展需要和职工消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向社会采购,选定具备员工食堂服务经验、有一定实力的、卫生管理、服务质量佳的膳食服务供应商, 来保障员工伙食水平。 二、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 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 准、规范执行。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服务地址有两处:①南宁市蓉茉大道 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②南宁市八鲤路 176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蒲庙税务分局。就餐总人数约在 100 人之间波动,食堂设备设 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负责承包的供应商。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更衣室、部分厨房设备、设施。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允许成交供应商在承包经营场地经营加工制作,只允许为采购单位全体 职工提供正常工作日早餐、午餐。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二、主要采购范围 采购单位职工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餐厅早餐、午餐伙食供应。 2.全天开水供应。 3.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4.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5.各种小型会务接待、招待就餐。 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须知: 1、采购单位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如有需要 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 装修方案须经采购单位后勤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房屋及设 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采购单位所有。 2、成交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3、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 63 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 准; 5、食堂场地及水电无偿使用,不收租赁及使用费,若无故损坏相应设施需照价赔偿或修缮完整,承包 期间厨房设备维护和使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食材由专门的采购公司负责配送,由采购人验收后方转交成交供应商进行加工。成交供应商实行有 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7、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予以供餐,工作日按时配餐。由于采购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晚上加班用餐 情况,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加班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核算。 8、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者,采购 人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9、采购人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饭卡的卡本金由采购人管理,负责食堂一卡通充值。成交供应商不 允许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收取现金,罚款 300 元。 四、本次采购的要求及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 2、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食堂经营经验,管理规范化。 3、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烹饪设施、设备。 4、水、电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厨房正常交付供应商后后期内部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的餐厅进行大改造。 编号 职务 人数(人) 主要工作内容 1 现场经理 兼厨师长 1 全面负责食堂的出品管理,作为食堂第一安全责任人, 管理出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研发新菜 品,提前安排下周菜谱,安排次日原材料需求单,把 控原材料成本,制作菜品,监督原材料的成本控制情 况等。 2 副厨 2 制作菜品,餐前的食材准备工作,餐后厨房的卫生工 作,按厨师长要求配合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3 切配 1 负责食材的质量验收,保证食材的新鲜,并将原材料 切配成半成品供炒锅烹饪或待用,配合厨师长做好食 堂各项工作。 4 面点师 1 负责制作点心、面食,安排面食菜单供餐厅总管汇总, 研发面点新品,配合厨师长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5 服务员 3 负责菜品分发、计费刷卡、蔬果清洗、餐具和厨房用 具清洗,食堂的卫生清洁、绿化养护、配合厨师长做 好食堂各项工作。 合计 8 64 商务条款 一、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1、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提供服务的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三、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①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 ②供应商每个月 10 号前,向采购人开具上一个月劳务费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③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 日内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 ④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四、质量保证: (1)食堂服务正式运行之日起 3 个月内,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成交供 应商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有权要求其退出经营; (2)在采购人连续三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3)如因供应商被连续检查且整改后仍不合格被采购人责令强制退出经营的情况,采购人将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服务标准 (1)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 3 遍以上, 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 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员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2)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 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3)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 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 (4)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 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 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6)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管人员,爱护员工,爱岗敬业,尽职 尽责。 (7)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做到 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珍惜食堂和采购人区域的一草一木。 (8)对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非正常情况,像重 65 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9)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10)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11)不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将油污水直排至采购人区 域地下排水系统,不污染采购人区域及周边环境,不将生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六、验收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具体承诺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项目(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GXKLC20213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人),0771—4792035(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欧工(联系人),0771-3482237(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