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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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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采购文件】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采购文件]

招标详情

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裕采 G2021H715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34140076900449XQ-20210824-001054-7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24 16:27:59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下载(.lazf招标文件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1 裕采 G2021H715-1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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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 (货物类) (不见面开标)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裕采G2021H715-3 采 购 人: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时间:2021年08月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8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16 一、总 则 ........................................................... 16 二、招标文件 ........................................................... 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2 五、开标与评标 ......................................................... 22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38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4 一、营业执照 ........................................................... 56 二、联合体协议 ......................................................... 57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 58 四、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 58 五、投标授权书 ......................................................... 60 六、标书响应情况 ....................................................... 61 七、技术标部分 ......................................................... 62 八、投标函 ............................................................. 63 九、开标一览表 ......................................................... 64 十、投标分项报价表 ..................................................... 65 十一、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 66 十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 66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 66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 ........................... 67 第八章 不见面开标相关规定 ................................................ 69 第 3 页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2022学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2022 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项目编号:裕采 G2021H715-3)的潜在投标供 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 09月 13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裕采 G2021H715-3 2、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2022 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5、预算金额:380万元 6、最高限价:380万元 7、采购需求: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2022 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其中米、食用植物油除外。具体内容见公告附 件。 8、标段(包别)划分:第三包:裕安中学,共计约 7500人,预算约为 3800000 元; 9、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服务约 195个工作日(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营业 第 4 页 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食用农产品销售或与食用农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食品经营许可证(须 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所有包的投标,同一供货商在同 一个乡镇中心学校只能中一个包,(如第一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参与第二包/第三包等 评审,但是不能作为第二包/第三包等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开标顺序按包别自然排 序:第一包、第二包……); (3)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六安市裕安区本学年度(2021-2022)同期各个乡镇中心学 校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但同一供货商中标服务乡镇中心学校食材采购不得超过三所中心 学校。(按照各中心校食材采购的实际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 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后,直接使用 CA 数字证书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录填 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第 5 页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 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 09月 13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四楼不见面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 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 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 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 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 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 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 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 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 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 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 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 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第 6 页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 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 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 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 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 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 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 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三)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 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 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四)特别提醒: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 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 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 2020 年 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 13 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 第 7 页 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投 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 (五)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若被六安串标投标分析系统数据比对 发现高级别预警,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联系方式:魏德祥 1386576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天盈大厦 A座 16楼 1621室 联系方式:0564-3382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3382728 2021年 08月 24日 第 8 页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天盈大厦 A座 16楼 1621 室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30天 4 项目类型 货物类 5 项目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 6 项目编号 裕采 G2021H715-3 7 付款方式 1、按合同价格和实际配送量核算货款;按月支付。 2、确定最终结算的标准: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 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依据*(1-投标下浮百分点),市发改委 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 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 格报告*(1-投标下浮百分点)。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注:结算时须在发票后附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 价格”及由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委托的第 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否则不予支付。 8 供货及安装期限 一学年,服务约 195个工作日(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9 免费质保期 / 10 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等费用按实 际发生收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包含该项费用,无需单列。 11 履约保证金 (非现金形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3 %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 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 9 页 12 勘察现场 请各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人自行勘踏。 13 质疑与答疑 1、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 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于 2021年 08月 29日 17时 00分前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以便我们统一答复,我们的答复将在 2021 年 08月 30日 前发布在“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 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 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供 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4 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15 递交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立即 向采购人提供与项目评标时所使用的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 质版响应文件(陆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壹份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 件(光盘或 U 盘)。如若提供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与加密电子版响应 文件不符,将视其为弄虚作假,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6 解密要求 1、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用 CA 锁先行解密,然后由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分钟 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支持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 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 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 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 第 10 页 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 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 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 进行互动交流。 17 备注一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第 3条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对投 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 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8 备注二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 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 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 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第 11 页 19 网上招标投标 特别说明 1、请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 书后,直接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地址: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 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 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 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 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 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 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 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 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 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 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 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 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 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 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 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 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 010-86483801;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00-998-0000;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 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第 12 页 20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约定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 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 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签章) 即可。 21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采用)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6%-1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 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 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 (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工程项目为 1%-2%(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第 13 页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成交无效,视情节 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22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必须依法独立投标,不得围标串标,一经查实,除没 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领取并阅读与采购项目相关的 项目补充公告,因未阅读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行承担。 3、供应商准入制度: (1)本项目采购的食材供应商应有以人为本的理念,公益服务的认 识,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 法经营和投诉的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的固定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并做 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 物品。 (4)供应商具有相应的储存能力,其储存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 品卫生的要求。 (5)食材采购价应做到随行就市,低于本地同期市场零售价格。 第 14 页 (6)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7)严格执行与中心学校签订的《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协议)》,不 得私自更换配送食材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 出学校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 1月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4、供应商退出制度: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部门吊销、注销食品生产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的。 (2)供货期间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给学校配送《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 (4)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 (5)供货质量明显低于《招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及要 求标准》的,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规定或合同(协议)行为 的。 (6)不服从食材价格限制的,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 定时间、地点送货的。 (7)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 较为严重的。 (8)要求中标后实际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及配送车辆必须与投标时提 供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和配送车辆一致,服务期间,六安市裕安区 教育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检查,如发现不一致的,将 取消其供货资格。 (9)未按照供货合同(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 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的。 (10)未按要求填写《裕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供货清单》(采用机 打票 3联单,清单票样由区教体局统一样式),未按时提供正规发票 的。 (11)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向学校虚开销 售凭证的。 第 15 页 5、供货商必须无条件同意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所供食 材质量进行随机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时未获取超过 3所本学年 (2021-2022)六安市裕安区同期其他中心校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含 公示期内)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如若后期查验违反该承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至六安市裕安区教育 体育局,并在 3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 7、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先与具有肉品检疫合格证及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供货方及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即 SC证)的 豆制品供货方签订不少于本项目服务期时间的供货合同。供货时须 随食材提供相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检验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3)。 8、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 知(财购(2018)75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大于一家不足三家的情况下,现场可将招标 方式转为竞争性磋商。 8、本招标文件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 16 页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代理机构。 2.4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 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招 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 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 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 等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 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产 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在投标时已具备,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5近 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X”为“一”及以后的整数)起算。除 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第 17 页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资料。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第 18 页 7.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 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 料。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品牌 9.1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 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 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 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采购信息的发布 10.1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第 19 页 (http://ggzy.luan.gov.cn)及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cn/yuan) 发布。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1.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文档 等)。 12.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 问”上传疑问文件。 12.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供应商及时通过“答 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 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 第 20 页 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3.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 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 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3.6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 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 可。 13.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4.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 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 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14.4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 21 页 14.6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 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 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4.8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5.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货物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投标文件份数 18.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第 22 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 20.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 件的解密工作。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采购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1.2开标时,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21.3评标前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4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 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 21.5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库的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22.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第 23 页 22.3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3.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 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3.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 数的; 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3.2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3.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2.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3.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3 若废标情形符合 23.1.1 条款的,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 式。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4.定标 24.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 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4.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4.3采购人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 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4.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5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第 24 页 理部门依法处理: 24.5.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4.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投标。 24.5.1.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4.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4.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4.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4.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4.5.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5.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 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6.中标服务费 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履约保证金 27.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 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7.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 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 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8.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 25 页 28.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28.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一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9.验收 29.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 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9.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 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9.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0.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办法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 30.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0.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0.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0.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0.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0.3.3被质疑人名称; 30.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 26 页 30.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0.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0.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0.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0.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0.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0.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0.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0.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 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 在规定期限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0.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六 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30.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0.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 的。 31.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2.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 27 页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 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 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 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 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 28 页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期: 询标内容 (由评委填写) 投标供应商的 意见 (作出确认或 说明、纠正、补 充、承诺等意 见)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 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代表的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 29 页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 100分。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投标供应商: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 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 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 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即可。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无不良 信用记录承诺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 商电子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 投标供应商其他 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6 投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 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 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 印件即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7 标书响应情况 技术响应(无重大偏离)、 付款响应、交货期及安装 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 等与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 偏离。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 30 页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签字: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具体评分细 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标分 (70分) 食品保证 (6分) 投标供应商为所投食材办理有效期内的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的食材有效期内 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总额在 100 万 (含)-200 万(不含)之间的得 2 分; 在 200 万(含)-300 万(不含)之间的 得 4 分;在 300 万(含)及以上的得 6 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 1、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期需包含本项 目整个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 2021 年 9月 1 日-2022年 6 月 30 日,具 体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已购买并还在保 单有效期内的或保单最长有效期未达到 本项目截止服务期的须承诺(承诺格式详 见附件 2)在实际供货时续保保单(保额 与原保单一致),否则该保单不得计入保 单总额且不计分)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同时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办理针对 本项目所有食材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格式详见附件 3) 3、同种食材多张保单不累计金额,以最 高保单保额计入保单总额。(如:猪肉有 2张符合要求的保单,其中 1张保单保险 金额为 150 万,另 1 张保单保险金额为 250万,则以 250万为依据计分) 4、上述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签订合同 时提供给中心校,用于后期备查。 0-6 第 31 页 质量保证 (6分) 1、所投食材获得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认 证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证书或 在有效期内的有机产品(食品)认证证书 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的,所得证书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每提 供 1个证书得 1分;非本项目投标供应商 自有的,每提供 1个证书得 0.5分,同种 食材获得同种证书仅计分一次,同种食材 获得多种证书可累计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5分) 注:上述证书的获得方非本项目的投标供 应商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证书获得方 为本项目相关食材供货的供货协议。在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须提供上述证书、协议原 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供应商自有食材农残、兽残快检 实验室(须有快检设备、检验员)的得 1 分,须提供快检设备购置发票的扫描件或 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 1分) 0-6 业绩 (8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18年 7月 1 日以来)单份合同金额 50 万元(含 50 万元)及以上供应学校食堂食材(米、食 用植物油除外)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 得 2分。 本项最高得 8分。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销 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 描件或影印件、供货发票原件的扫描件 或影印件,另须提供每个业绩内肉类及 豆制品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采购发票;猪肉 供货方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及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豆制品供货方须具有食 品生产许可证(即 SC 证))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业绩金额以一个服务年度内投标供应商 开具给相关业绩的采购人(如发票购买 方与合同签订采购人不一致,须提供发 票购买方与合同签订采购人合同项内的 隶属关系材料)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0-8 第 32 页 信誉 (4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职业健康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1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 扫描件或影印件,并且提供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下属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上 查询结果真实有效的截图,评标过程中 将对以上提供的证件在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现场核对。 0-4 仓储能力 (5 分)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六 安地区(含县区)拥有仓库(面积 100 平方米(含)以上,房产性质为非住宅用 房)的,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场所得 1分, 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房产得 2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冷链冷藏库房(冷库) 的,为投标供应商自有 20 平方米及以上 冷库的得 3 分;为投标供应商租赁的 20 平方米及以上冷库的得 2分。 本项最高得 5分。 注:1、①自有房产(自有房产系指投标 供应商自有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 有或投标供应商在六安地区设立的分公 司负责人自有)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 效的房产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购房合 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②租赁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租 赁合同和所承租房屋有效的房产证的扫 描件或影印件或购房合同的扫描件或影 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 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投标供应商在六安地区设立的分公司负 责人名称一致。 2、①自有冷库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冷库 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②租 赁冷库的,提供出租方冷库设备购置合 同和发票及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 0-5 第 33 页 仓储位置 (4 分) 投标供应商仓库位置距本项目中心校的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位置的道路运输距离 在 50公里(不含)以内的得 4分,50公 里到 60公里(不含)的得 3分,60公里 (含)以上的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地图 网站截图,截图上须注明距离、仓库地 点、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0-4 配送能力 (8 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有利于本项目的食 材保管、配送的车辆。投标供应商自有 2 辆轻型箱式货车、1辆冷链车的得基本分 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车加 1分。 本项最高得 8分;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 照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的 扫描件或影印件。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 企业自有车辆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车辆 或投标供应商在六安地区设立的分公司 负责人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 或车辆登记证书为准)。 如果行驶证上不能体现冷链车(冷藏 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购车发票 或车辆合格证或者能够显示出冷链车 (冷藏车)的证明材料。 要求中标后实际配送车辆必须与投标时 提供的配送车辆一致,服务期间,六安 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 定期随机检查,如不一致,将取消供货 资格。) 0-8 第 34 页 项目人员配备 (8分) 针对本项目配置专项服务团队,服务团队 配置 4 个人员得基本分 6 分,每增加 1 个人员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8分。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 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证及投 标供应商为其缴纳在投标截止日期所在 月份前连续三个月(不少于 3 个月)的 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 印件。(要求中标后实际专项服务团队人 员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专项服务团队人 员一致,服务期间,六安市裕安区教育 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检 查,如不一致,将取消中标资格。) 例:项目投标截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10 日,则提供的社保(投标截止日期所在 月份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清单为:2021 年 6月、5 月、4月 0-8 企业实力(5 分) 投标供应商在六安市辖区内自有畜禽养 殖场的得 5分;在六安市辖区以外自有畜 禽养殖场的得 3分。 本项最高得分 5分。 注:自有畜禽养殖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 养殖证。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 件或影印件。 0-5 质量控制管理 方案 (4分)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质量控制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评比,质量控制管理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投标产品原材料的来源、产地、生 产、加工、存储、包装、运输等方面。由 评委横向比较打分,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3分,一般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0-4 仓储方案 (4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食 材的仓储、生产能力及仓储、生产条件, 包括生产基地及仓储地址、面积、设施等 是否利于食材保管、配送。由评委对于各 个投标供应商的仓库面积、仓库的整洁度 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3分,一般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文 字介绍资料、仓库内部图片、生产基地、 或音像资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0-4 第 35 页 配送服务方案 (4分)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 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比,配送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配送人员和配送车辆的安排、货源 保障、管理制度等。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 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3分,一般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0-4 应急处置方案 (4分)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制定的投标产品配 送应急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 性进行综合评比,投标产品配送应急处置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交通事故、 交通管制、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投标供 应商认为影响配送的其他因素等。由评委 横向比较打分,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0-4 价格分 (30分) 1、荤、豆制品、禽蛋、水产品、调味品(15 分) 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食材市场平均价,每降一个百分点得 1 分,本项最 高 15分。(报价时 %前须填报整数且不得为负数) 2、水果(15 分) 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食材市场平均价,每降一个百分点得 0.75 分,本 项最高 15分。(报价时 %前须填报整数且不得为负数)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中标后严 格按照承诺书进行结算,如果不提供,该项不得分。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 平均价作为依据*(1-投标下浮百分点),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各 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有 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1-投标下浮百分点)。数量以实 际供货为准。 注:各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 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 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等需要的应有的全部费用。 3、技术标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 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 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标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 4、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 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 第 36 页 商。 第十条 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有效投标供应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供应 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 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 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 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 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三、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 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 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 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第 37 页 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 38 页 第五章 采购合同 XX 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项目合同(范本) 甲方: 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 方所需的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不含大米、食用油)供应配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不含大米、食用油)供应 2、产品清单: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甲方公章) 3、服务内容: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一、学生营养餐(新鲜生猪肉、牛羊肉)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C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每头猪必须为当日宰杀生猪,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保证是新鲜猪肉,按校方要求提供。 第 39 页 (3)猪肉、牛羊肉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二、学生营养餐(家禽)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07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橙黄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家禽为当日宰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肌肉柔润而发亮; (3)要求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 三、学生营养餐(水产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 (2)状态:具有水产品正常的组织状态,肌肉紧密、有弹性。 (3)滋味、气味:具有水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无死亡水产品,无异味。 (2)个体体重基本一致, 无其他杂类水产。 (3)按要求供货。 四、学生营养餐(豆制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 (参照《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第 40 页 (2)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 (2)干净、无灰尘、异味。 (3) 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 (4) 鮮豆腐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五、学生营养餐(调味品、干货)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 1、姜的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黄,表面无皱缩、无霉变,出芽现象,水分含量适中。 2、葱的质量验收标准 葱白乳白,无虫无病,葱叶较长。 3、蒜的质量验收标准 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 4、酱油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 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5、食醋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色泽,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及沉淀物, 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6、八角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棕红,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香气浓郁无霉烂,杂质破碎和 脱壳籽粒不超 10%。 7、花椒质量验收标准 色鲜红,麻味足,香味大,干燥,无长枝,无霉变,含籽不超 5%。 8、桂皮质量验收标准 第 41 页 皮面青灰透淡棕色,腹面棕色,表面有细纹,背面有光泽,质坚实,干燥, 味清香,略带甜。 9、陈皮质量验收标准 表面橙红或红黄,有无数凹入和油点,对光照视清晰,质稍硬面脆易折断, 气香,味辛苦。 10、未列产品验收标准 按照常规、通行办法执行 六、学生营养餐(新鲜家禽蛋)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 GB 2749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蛋与蛋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或橙色, 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2)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 异物,去蛋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具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 来异物。 (3)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外形完整匀称,无破损,颜色正常; (2)新鲜,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 七、学生营养餐(新鲜水果)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1、新鲜度: (1)水量: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 (2)色泽:正常,无变色。 (3)硬度:结实,无空心。 2. 机械伤: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第 42 页 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形 状:果实丰满,大小适中。 5、成熟度:适中,无过熟、腐烂。 6、包 装:有包装筐,完整,干净。 第三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1、价格: (1)价格形式:单价元/市斤(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含发票税费、运 输费和人工搬运费及其他。 (2)价格确定: 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 食材平均价作为依据*(1-投标下浮百分点),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 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方 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1-投标下浮百分点)。数量以 实际供货为准。 注:结算时须在发票后附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 及由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 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否则不予支付。(符合招标、投标文件)。 例如:本周五(2021 年 04 月 02 日)各中心学校发出菜谱清单,食材单 价参照市发改委最新一期发布的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发布的时间为 2021 年 03 月 31 日;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 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价 格报告,询价的时间须在 2021 年 04月 02日至 2021 年 04 月 09 日间完成。 第 43 页 2、支付方式:人民币结算,根据教体局营养办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凭甲 方经办人签字的食材供货清单与甲方核对金额,并开正式发票。甲方经费到账 后,应尽快打给乙方的对公账户。 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学校)规定的时间交货。 2、乙方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验收人员和乙方配送负责人共同对 食材的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3、若遇临时放假、调休,甲方无法供应营养餐,应提前或及时告知乙方, 如未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发生重大特殊情况,致使甲方暂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暂时无 足够食材提供给甲方时,均应提前告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可临时暂停履行合 同,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 (1)乙方配送的食村经甲方签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完成验货签 收单的签字,不得拒签。 (2)为了保障各校学生按时用餐,甲方签收负责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在约 定时间、地点开展验收,不得推诿、延迟。 (3)每周五下午四点前,甲方根据营养餐下周食谱、学生数和营养餐生均 配置标准,将下周《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订单》送达乙方。 (4)甲方必须按照每日实际需要制定采购清单,不得过量采购。 2、乙方: (1)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日按“生鲜食材‘一日一供’、调味品及禽蛋 类耗用周期不得超过一周”的方式,在预定时间、地点,完成配送。 (2)乙方配送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食材检疫、检验有效证件。 第 44 页 (3)乙方配有专职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持健康证配送。 (4)乙方配送的散装食材,必须经过具有保鲜功能的简单包装。 (5)乙方配送车辆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出具车辆清洗记录。 (6)乙方需制定有可操作性配送方案、应急预案。 (7)乙方须储备一定量的机动食材,以保障甲方增加配送需求。 (8)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9)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所供食材质 量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异议的解决办法 甲方在验收时,如果发现食材的品种、数量不符合要求,应当场与配送人 协商,进行调换或补足。若发现配送食材质量存在问题,要立即退货、更换, 并约谈供货商,再次发现食材质量出现问题,将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每日加收按滞延部分款额 %的金额(各 校可自定)。 2、甲方签收负责人违反工作职责,不能按时到岗,影响其他学校食材按 时配送,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通过第三方或私自直接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类食材 的(不含大米、食用油),视为违约,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 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配送的食材应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件,否 则,视其违约。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处罚金 元(各校可自定)。 2、乙方配送食材不符合配送食材质量标准的,甲方拒收,令其在规定时 间内调换产品,并处罚金 元(各校可自定)。 第 45 页 3、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营养餐不能正常供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5、如果乙方配送的食材,不符合配送食材质量标准要求,且沟通无果, 甲方按《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立即终 止合同。 6、如乙方不能严格按照“一日一供”配送生鲜食材或不能按时配送食 材而影响营养餐正常运营,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 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 明后,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效期一学期/学年,X 年 X月 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重新启动招标程序。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教体局一份。 5、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将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及开户行账号报等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报局营养办备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第 46 页 荤菜及调味品验收考核明细 合同附件:食材验收月考核明细 考核项目 考核明细 送货时效 配送服务商送货迟到 10-30 分钟(不含 30 分钟),扣 0.1 分/次 配送服务商送货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每超 过 10 分钟,加 扣 0.2 分/次 因配送晚点影响开餐的,扣 3.0 分/次 货品质量 肉类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扣 1 分/次, 不予验收 肉品出现异物、杂质扣 5 分/次(出现上述问题,应当立即 调换产品。)累积 2 次(含)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作关系 肉中有不良颗粒存在,肉质松散,指压无弹性,肉层不分明, 扣 2 分/次 畜肉表皮有毛发,不清洁扣 1 分/次 配送注水肉类,畜肉表面有积水、浸水现象,扣 3 分/次 禽肉类毛发未完全处理干净,扣 1 分/次 禽肉有不良颗粒存在,肉呈现暗红、黄黑色等不良色泽,禽 肉类指压无弹性,指压后有明显痕迹,扣 2 分/次 柑橘类水果:果实大小不均匀;有病虫害斑点、机械性伤痕; 果实萎蔫,色泽暗淡;果肉干瘪缺少汁液,有异味,扣 1 分 /次;超过 5%的每增加 1%,加扣 1 分 第 47 页 核果类水果:色泽暗淡、大小不均匀,果面有不正常斑点、 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扣 1分/次;超过 5%的每增加 1%, 加扣 1 分 仁果类水果:表皮不完整,色泽暗淡,有软烂坑洞、虫害斑 点;表面起皱,有裂口、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 口感干瘪缺少汁液,有异味;大小不均匀,扣 1 分/次;超 过 5%的每增加 1%,加扣 1 分 瓜类水果:表皮不完整,有坑洞、软塌;果肉软薄;切开暗 淡无光泽,筋多;有异味、 调味品类:包装破损,有渗漏,质保期不满足采购需求中的 要求,扣 1 分/次。 其他不满足配送质量标准的情况,扣 1 分/次 承装原材料的容器不清洁,扣 3 分/次 运输要求 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补货影响开餐的,扣 5 分/次 配送车辆不整洁,扣 1 分/次 配送人员衣着不整洁,扣 1 分/人/次 配送人员未佩戴本人健康证原件,扣 1 分/人/次 甲方对乙方实行月度考核,以配送服务中的送货时效性、货品质量、运 输要求等方面为考核内容。月度考核在 85 分(不含 85 分)的中心学校 将按照退出制度来执行,更换供应商。 第 48 页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 名称 分类 质量标准 1 荤 鸡(鸭)肉 (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鸭)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加工:屠宰后的活鸡(鸭)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 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任何化学合成的 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 (3)感官要求: 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肉固有的色 泽。气味:具有鸡(鸭)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 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鸡(鸭)肉汤固 有的香味。状态:具有鸡(鸭)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 力可见外来异物。 (4)鸡(鸭)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按 GB /2707-2016、GB /16869-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规格: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 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 5kg~20kg。 (6)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猪肉 (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猪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 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感官要求: 色泽:肌肉呈均匀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具有猪肉固 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 肉质紧密、弹性好,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猪 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猪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 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 GB /2707-2016、 GB /2707-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4)规格: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 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65%)。 (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第 49 页 牛肉 (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牛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 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感官要求: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具有牛肉固有 的色泽。气味: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 质紧密、有弹性,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牛肉 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牛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 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 GB/2707-2016、 GB/2707-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4)规格:新鲜牛肉(牛肉修除血管、骨头、淋巴等后, 剩下的部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牛 肉。 (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2 禽蛋 鸡蛋 (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壳外膜色白呈霜状; (2)气室小,高度在4-5mm之间; (3)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 (4)蛋黄完整,呈半球形,位居蛋的中央; (5)整个蛋微生物污染少,无细菌、霉菌生长发育。 鸭蛋 鹅蛋 鹌鹑蛋 3 调味 品(备 注:凡 进厂 的各 类辅 料外 包装 必须 统一 且注 明生 产厂 家、生 产日 期或 赏味 日期 以及 规格) 糖 品名:绵白糖; 等级:优级; 品质要求: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 糖块、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 异臭、异味、异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 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 食盐 品种:精盐。 品质要求: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 无异臭;水溶后无沉淀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 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味精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味精滋味,不得有异味。水溶后无沉 淀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 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酱油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 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 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米醋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米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 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 第 50 页 带有生产厂家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 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胡椒粉 品质要求: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 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 包装要求:外包装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鸡(鸭)肉 精粉 品质要求:米黄色颗粒,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 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 包装要求: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包装完整, 无破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辣椒粉 品质要求:固体粉状,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 杂质;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小苏打 品质要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异物; 包装要求:袋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 生 姜 品质要求:呈不规则的厚片,可见指状分枝。切面浅黄色, 内皮层环纹明显,维管束散在。气香特异,味辛辣。 包装要求:吸干水分,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八 角 品质要求:星状放射八角形,香气中有一股甜甜的味道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 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火锅底料 品质要求: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4 水果 苹果 (1)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 具有 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 裂口,无 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 液饱满, 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香蕉 (1)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 匀;色 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 无霉菌, 第 51 页 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梨子 (1)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 洁净, 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柑类 (1)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 绿斑、 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 实无萎蔫, 色泽自然。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桔类 (1)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 械伤、 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橙类 (1)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 难剥离, 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葡萄 (1)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 无斑痕, 果珠饱满,大小均匀,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桃子 (1)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 果面 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 害,无药 害,无破皮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西瓜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 清晰,果 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 茸毛脱落, 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 瓤。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哈密瓜 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 其无腐烂, 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香瓜 (1)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果身坚实,果面无裂痕、 腐烂、 水分、病虫害、药害,大小均匀。 第 52 页 二、供货方式: 1、以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学校供货,在保证质量 的前提下,每天每个学校供货不得少于一次。 2、乙方配送地点由中心学校统一分配,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中心学校的 分配安排,如不同意,中心学校有权更换成交供应商。 3、送货时间:供应商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及时为学校提供新鲜优质 的荤菜、禽蛋类等食材以及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心学校制订的菜谱供货, 数量由学校根据学生数据实提供,每天七点半前必须送到各个学校。 4、供货数量: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详细的清单,中心学校不定期结合实 际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实际供货数量与供货时提供的清单数量不一致,须通 知供应商据实核查汇报,并予以处罚相关人员。 5、验收应急方案:供应商供货验收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将在 1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5 豆制 品 豆腐 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软硬适度, 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有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 等不良气味。 豆腐干 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质地细腻,边角整齐, 有一定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有豆腐干特 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油豆腐 呈金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有弹性,无杂质,皮脆, 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有油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 涩等不良气味。 豆腐皮(百 叶等) 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致,富 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一致,不粘手,无杂质,有豆 腐皮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腐竹 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 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香味, 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6 水产 品 鲜活鱼类 鲫鱼、鲈鱼、多宝鱼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色、且 是鲜活的。 鲜活虾类 基围虾、对虾、青虾、河虾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 色、且是鲜活的。 水产干活 干鱼、干虾、紫菜、干海带、干虾类等,要求鲜艳光亮、 大而均匀、较干、无杂质、无异味,清洁干净。 水产冻品 冻小黄鱼、冻带鱼、冻带鱼段等,要求外形完整,无异味, 无断货、大小均与,物体表面均有薄冰做保鲜。 第 53 页 小时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给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 货物有学校验货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供应商在一不影响食 堂伙食供应为前提 1 小时内补送;如遇突发事件供应商无法及时送货,与学校 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由供应商配送员或学校派员购买,所产生 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发现质量问题的或月度考核在 85 分(不含 85 分)的中心学校将按照退出制度来执行,更换供应商。 6、供货商必须无条件同意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所供食材质 量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按合同价格和实际配送量核算货款;按月支付。 2、确定最终结算的标准: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 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依据*(1-投标下浮百分点),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 格,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 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1-投标下浮百分点)。数量以 实际供货为准。 注:结算时须在发票后附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 及由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 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否则不予支付。 例如:本周五(2021 年 04 月 02 日)各中心学校发出菜谱清单,食材单 价参照市发改委最新一期发布的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发布的时间为 2021 年 03 月 31 日;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 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价 格报告,询价的时间须在 2021 年 04月 02日至 2021 年 04 月 09 日间完成。 第 54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 包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第 55 页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一 营业执照 二 联合体协议(如有) 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五 投标授权书 六 标书响应情况 七 技术标部分 八 投标函 九 开标一览表 十 投标分项报价表 十一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十二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十三 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十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 56 页 一、营业执照 (自行上传市场主体信息库信息) 第 57 页 二、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 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 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 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 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 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58 页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 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 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第 59 页 四、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第 60 页 五、投标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全称) 授权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参加 某项目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即可。 第 61 页 六、标书响应情况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配置 品牌、型号、技术规 格及配置、材质 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序号 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偏离说明 1 技术响应 2 供货期响应 3 质保期响应 4 付款响应 5 其他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技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无重大偏离)、供货期响应、质保 期期响应及付款响应等须与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离,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 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 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 注明。 4、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第 62 页 七、技术标部分 (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此栏内按采购需求及技术标评分要求, 将所有涉及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三)因漏传或误传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63 页 八、投标函 致:___________ 根据贵方“ 某项目 ”的第 某编号 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 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 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货物与服务,并通过采购人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 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第 64 页 九、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第 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 最终投标报价 (填报下浮百分点) 荤、豆制品、禽蛋、水产品、调味品: % 水果: % 备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5 页 十、投标分项报价表(本表不采用) 包别:第 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其他费用 … … 合计(元)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 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 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 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第 66 页 十一、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方案请在技术标中体现,此处无需填写。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方案请在技术标中体现,此处无需填写。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方案请在技术标中体现,此处无需填写。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 第 67 页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采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中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 予投标资格限制等处罚。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第 68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9 页 第八章 不见面开标相关规定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六公管[2020]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物理开标场所转换到以互联网为依托的 虚拟开标空间。开标当日,投标人(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不见面开标系 统均可在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交易文件在线解密、互动交 流、在线提疑、澄清答疑等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过程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有 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线监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 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条 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第五条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电子系统中所有 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操作程序 第六条 对实行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应提前预约不见面开标时间和场所,在招标(采购) 公告和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文件内容中对开标程序、操作内容和对投标人的要 求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 投标人(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交易文件(加密和解 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担任不见面开标室主持人。 主持人根据不见面开标程序和操作权限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 第 70 页 第八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即 CA专用锁)或手 机扫描(以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 投标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将无法参加后续开标活动,并被视为放 弃投标。 第九条 投标文件以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的电子交易文件为准。不见面开标室根据招标文件 规定的开标时间要求自动提取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在不见面开标室内公布投标人(供应商) 名单、签到情况以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等,并通过不见面开标室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 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第十条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采用双密码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供应商) 先行解密,再由招标(采购)人对交易文件进行二次解密,不见面开标室自动记录开标过 程。 第十一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期满前及时到证书颁发 机构办理续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至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 密,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需抽取系数的,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投标人(供应商) 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抽取结果由主持人录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可自行查 看。 第十三条 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 第 71 页 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开标、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 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 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内容均被 视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作出,投标人不得以交互内容不是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作出为由推脱责任,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 (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十五条 出现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交易中 心及时会商,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后可继续 项目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可依法中止开标,做好招投标资料的 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开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 72 页 附件 1: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如下承 诺: (一)我公司承诺截止本项目开标时未获取超过 3 所本学年(2021-2022) 六安市裕安区同期其他中心校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含公示期内)。如若后期查 验违反该承诺,我单位同意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同意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 至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并在 3 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 (二)如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我公司存在有失该承诺行 为,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 73 页 附件 2: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如下承 诺: 我公司已购买的相关食材的保单还在有效期内或保单最长有效期未达到 本项目截止服务期,现承诺在实际供货时将续保保单(保额与原保单一致)。 如若后期查验违反该承诺,我单位同意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并同意作为不诚 信企业上报至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并在 3 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农村义务教 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74 页 附件 3: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如下承 诺: 1、我公司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办理针对本项目所有食材的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如若后期查验违反该承诺,我单位同意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同意 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至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并在 3 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 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先与具有肉品检疫合格证及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的猪肉供货方及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即 SC 证)的豆制品供货方签 订不少于本项目服务期时间的供货合同。供货时须随食材提供相对应的《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如若后期查验违反该承 诺,我单位同意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同意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至六安市裕 安区教体局,并在 3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 堂食材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 75 页 附件 4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如下承 诺: (一)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最终结算的标准为: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 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依据*(1-投标下浮百分点),市发改委 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 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1-投标下浮 百分点)。如若后期查验违反该承诺,我单位同意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同 意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至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并在 3年内不得再参与裕安区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 (二)我公司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供所有食材价格严格按照《裕安区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中“荤素菜、水果、调味品等其他食材价格管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营业执照 二、联合体协议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四、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五、投标授权书 九、开标一览表 十、投标分项报价表(本表不采用) 十一、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十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第八章 不见面开标相关规定 附件1: 承诺函 附件2: 承诺函 附件3: 承诺函 承诺函 2021-08-24T14:55:52+0800 1页(126,288)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安徽合肥(区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项目定制@2038-1-19 3:14:7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8-24T13:31:30+0800 1页(302,276) 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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