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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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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交易编号 DSXCZB-2021-100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杜玲霞 联系电话 18093356516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1-08-24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8-26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1-08-25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1-08-26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001 1 货物类 130000.0

    公告内容

    •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的委托对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DSXCZB-2021-100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

      名称

      种类

      质量要求

      干果类

      杏仁、巴旦木、开心果、腰果等预包装食品

      1.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2.无蛀虫、无霉变、无异味;

      3.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标准。

      小食品

      山楂糕、蛋卷、米果等预包装食品

      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

      1.以平凉市新世纪超市对应物资实时价作为基准价,干果、小零食等预包装食品单价优惠率不得低于3%。

      2.中标价不作为成交依据,中标后采购人将依据中标价及暂估价计算中标优惠率。

      3.本次采购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的保有量,采购人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具体品种、规格、型号、要求以实际供货需求品目为准。

      三、项目暂估价及评标办法:

      项目暂估价:13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暂估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秋季学期供餐结束。

      2.供货方式及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供应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价参照基准价和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中标价/暂估价*100%)执行。

      4.验收:验收准确率要达到1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交通配送车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和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的具体措施(卫生质量保证、食品数量保证、保证及时送货并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六、投标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8月24日18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7时3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2021年8月25日18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7时3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所有文件及报价表等纸质版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楼18层B180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平凉市隍庙巷16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9195001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楼18层B1803室

      联系人:薛琴琴

      电 话:18093356516、0933-8487206

    采购文件

    • 附件1: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邀请章子.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 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采购前附表......................................................................................................7 第三章 采购需求..........................................................................................................8 第四章 合同................................................................................................................10 第五章 附件................................................................................................................16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 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2020—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 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凉市崆峒区 实验幼儿园的委托对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2021 年秋季学期干 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 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DSXCZB-2021-100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 名称 种类 质量要求 干果类 杏仁、巴旦木、 开心果、腰果等 预包装食品 1.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 关规定; 2.无蛀虫、无霉变、无异味; 3.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标准。 小食品 山楂糕、蛋卷、 米果等预包装 食品 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 1.以平凉市新世纪超市对应物资实时价作为基准价,干果、小零 食等预包装食品单价优惠率不得低于 3%。 2.中标价不作为成交依据,中标后采购人将依据中标价及暂估价 计算中标优惠率。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的保有量,采购人按照实际需要 确定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具体品种、规格、型号、要求以实际供货 需求品目为准。 三、项目暂估价及评标办法: 项目暂估价:130000.00 元,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暂估价的视为无 效投标。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秋季学期供餐结 束。 2.供货方式及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供应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 价参照基准价和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中标价/暂估价*100%)执 行。 4.验收:验收准确率要达到 1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 供 2020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 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采购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交通配送车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 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内 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和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的具体措 施(卫生质量保证、食品数量保证、保证及时送货并有 30分钟之内 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 函原件)。 六、投标及竞价时间 1.请于 2021 年 8月 24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 时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30 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逐页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2021 年 8月 2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 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所有文件 及报价表等纸质版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 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 2 号楼 18 层 B1803 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平凉市隍庙巷 16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9195001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 2号楼 18 层 B1803 室 联系人:薛琴琴 电 话:18093356516、0933-8487206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前附表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 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名 称: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朱园长 电 话:13919500189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0000.00元 采购人网上审核 正偏离(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1年8月26日17:30 截止日起 30 天(日历天) 最低价中标法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 名称 种类 质量要求 干果类 杏仁、巴旦木、 开心果、腰果等 预包装食品 2.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 关规定; 2.无蛀虫、无霉变、无异味; 3.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标准。 小食品 山楂糕、蛋卷、 米果等预包装 食品 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 1.以平凉市新世纪超市对应物资实时价作为基准价,干果、小零 食等预包装食品单价优惠率不得低于 3%。 2.中标价不作为成交依据,中标后采购人将依据中标价及暂估价 计算中标优惠率。 3.本次采购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的保有量,采购人按照实际需要 确定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具体品种、规格、型号、要求以实际供货 需求品目为准。 二、采购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秋季学期供餐结 束。 2.供货方式及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供应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 价参照基准价和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中标价/暂估价*100%)执 行。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4.验收:验收准确率要达到100%。 三、交付方式、交付完工期限及交付地点 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须将货物按招标人指定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 ,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 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商定后补充说明)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供 应 商: 招标机构: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 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 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1.3“人员”系指作为雇员由乙方所雇佣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 部分的人员。 1.4“成果”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项目建设成果 及服务成果。 1.5“服务”系指由乙方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 1.6“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服务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即 买方。 1.7“乙方”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即卖方。 1.8“天”系指日历天数。 2.服务内容 2.1 为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 3.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范围 3.1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秋季学期供餐结束。 3.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3 项目实施范围: 。 4.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有权指派专门人员或者单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1.2 甲方有权向提供同一产品的其他商家进行询价,若乙方报价高 于询价的平均价格,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的支付货款。如乙方 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未达要求部分的款项。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4.1.4甲方有权对所采购食材进行验收,如出现与合同要求条款不符 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门的业务负责人负责合作事项 的全程沟通及协调工作。 4.2.2 乙方应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如提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保质期。若生产日期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要求乙方退换。 4.2.3 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 4.2.4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供应货物、产品,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 送达指定地点。风险自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起转移。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送达的,可以在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后按 约定时间送达。乙方负责税收、检验、运输、配送、装卸、售后服务 等全部费用。 4.2.5 乙方提供的商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有权要求在合同 约定的时间内按实结账。 4.2.6 乙方为保证甲方人员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乙方必须克服不良天 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不 可抗力量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除外。乙方人员和车辆等在配送物 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出现损坏、事故等,甲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4.27 乙方对所供物资质量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有霉烂变质的原材 料、过期的食品,必须为开设清真食堂的学校提供符合规定的清真类 食材。乙方应提前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学 生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最远距离的不得超 过半小时)到达现场协同甲方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 任。 5.交付与验收 5.1 供货数量:以实际配送量为准。 5.2 供货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3 验收标准和方法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5.3.1 食材到达指定地点后,学校至少指定 2 人负责验收、过秤、 核对、入库,供应商配送人员和学校接收人员签字确认,作为乙方送 货结算凭证。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制式实物验收有效票据凭证,每月 末将正式发票送至接收单位相关负责人。 5.3.2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 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费用和损失,接收单位有权扣除有质量问题副食品 10 倍价款金额 。肉禽类依据学校需求可按一条、一只订购,如乙方不按招标人采购 单配送,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服务态度恶劣,反复整改不到位, 一 经核实,直接纳入黑名单,并终止合同。 5.3.3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出现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 不合相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日内负责调换或退货(如不能在 当日内调换或退货,需与甲方商定具体时间),如因订购物品断货, 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同等档次的货物替代,替代的货物市场价格低 于原约定货物的价格的,乙方应退还差价。但对于隐含的质量问题不 在此限 ,即使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亦不得以此作为解除质量保证责 任的证据。对甲方提出异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退货、更换等处 理。 5.3.4 乙方向甲方学校供货时必须出具当批次原料相关检疫、检验票 证原件、电子一票通等相关票据,并向学校提供与之相应的复印件存 档备查。对无相关检疫检验票据或与检疫检验票据不相符的原料,甲 方学校有权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供货。 6.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价款为: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6.2 本合同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供应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价参 照基准价和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中标价/暂估价*100%)执行。 7.服务质量考核条款 7.1 甲方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115 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 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教厅发〔2012〕52 号)《学校食品 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平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等文件规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如果乙方未能满 足项目服务质量承诺的要求,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或终止合同。 7.2 甲方定期召集家长、学生、教师代表会议,对食材配送及质量进 行评议。 8.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履约保证金 乙方以前期供货货款作为对甲方的质量、信誉履约保证金。 10.其它约定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供应商送货并解除合同: 10.1.1 因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10.1.2 配送的食品原材料有假冒伪劣或过期产品两次以上(含两次 )的; 10.1.3 中标供应商配送的原材料价格高于优惠价,累计达五次; 10.1.4 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0.2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公司改制、公司破产等原因导致不能继 续履行本合同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决定终止本合同,有关费 用以实际履行部分进行清算。 10.3 双方管理人员因故更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否则另一方可拒绝履行合同协议。 10.4 招标人拒绝转包、分包等与其中标资格相违背的履约情况,一 经发现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10.5 中标人不按照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商 签项目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 定处理,逾期造成的拒签合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6 中标人逾期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 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7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 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10.8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服务单位及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10.9 本合同中所带的附件,具备合同本身同样的法律效力。 10.10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壹份,幼儿园壹份,乙方壹份, 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中标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鉴证方: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楼18层B1803室 电 话: 18093356516 邮 箱:2475521277@qq.com 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 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前附表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干果、小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名 称: 平凉市崆峒区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朱园长 电 话:13919500189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0000.00元 采购人网上审核 正偏离(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1年8月26日17:30 截止日起 30 天( 日历天) 最低价中标法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21-08-24T08:43:47+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