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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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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25日 10: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5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 吴建荣、杨国平、郑健、李翔、李碧波
总中标金额 ¥1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娴钰
项目联系电话 63820186*8112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中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2068518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钦江路88号栋楼62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娴钰 63820186*8112
附件:
附件1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一、项目编号:2021-0067-ap(招标文件编号:2021-0067-ap)

二、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3幢二层南间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1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采购 每人采购节日慰问物资费用总标准900元,分2批次发放工会法定节日慰问物资,采取发放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两周内 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产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食品药监部门的审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建荣、杨国平、郑健、李翔、李碧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60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址:中科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2068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江路88号栋楼626室

联系方式:沈娴钰 63820186*8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娴钰

电 话: 63820186*8112

1 / 53 2 / 53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第八章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3 / 5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 海科技大学委托,对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 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67-ap 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预算金额:1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上海科技大学现有工会会员约 1300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结算数量 为准),本次每人采购节日慰问物资费用总标准 900 元,分 2 批次发放工会法定节日 慰问物资,采取发放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属性:服务类 所属行业:批发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 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近 三 年 ( 以 投 标 截 止 日 为 期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 53 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无接触报名 方 式 : 关 注 微 信 公 众 号 “ 教 建 咨 询 ”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陆 页 面 “https://zb.secm.com.cn/#/s/apply/search”进行供应商及法人认证通过后登 陆报名。报名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或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 名付费成功后招标文件会快递至报名提交信息中的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 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 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受。 地点: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上海科技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068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 邮编:200233 联系人:沈娴钰 电话:021-63820186*8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娴钰 电话:021-63820186*8112 5 / 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项目 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2 采购人 上海科技大学 3 采购资金来源 工会资金 4 采购内容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5 合格的投标人 资格要求 符合投标邀请“一、合格的投标人”中要求的供应商 6 现场踏勘 是否统一踏勘:□组织 █不组织 7 答疑 如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前,邮件至 totosaltfish@126.com,补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 单位邮箱(如有)。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 90 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壹份(光盘或 U盘,不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投标人。 10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地点与开 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10:30 投标地点: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 11 开标时需携带 资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 53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 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 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 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 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 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 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 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 地,并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7 / 53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 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上海科技大学信 息公开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 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 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 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 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 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 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 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 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5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 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 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 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 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 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 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 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 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 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 / 53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招标需求》和《评 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 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 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 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 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11.2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和“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并通过电子 邮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 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 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 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 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9 / 53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 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 现场。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份构成。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 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 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 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 履行完毕为止。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10 / 53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投标人关于报价等的其他说明(如有)。 (7)投标人情况简介;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投标承诺函; (10)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需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4)福利企业: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如有); (16)同类及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 等情况,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复印首、尾页即可);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 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 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 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 布。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 为准。 18.3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予以扣分。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 11 / 53 成本、税金、费用和利润。 19.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 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 成等。 19.3 除《项目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 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 拒绝。 19.4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 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5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 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 为准。 19.6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 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 要求。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 要内容索引表。 21.2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 时以索引表内容为准。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 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 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 保证及建议等。 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详见“第八章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 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4.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和装订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4.2 投标人应按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分别 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可使用活页装订),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或单独装订。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 12 / 53 准。 24.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 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4.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24.5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 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6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 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 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24.7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 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 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 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 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 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 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 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2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 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 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5.4、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6.投标截止时间 2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 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26.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 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 / 53 26.3 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 28.开标 28.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五、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29.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 人。 30.投标文件的初审 30.1 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 表》中的“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 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0.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资格条件及符合性 要求响应表》中的“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核投标 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 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0.3 没有通过《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 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0.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 容,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31.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1.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 方法进行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 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 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14 / 53 31.3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 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 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2.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 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3.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和比较。 33.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 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4.评标的有关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 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4.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 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4.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 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34.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六、定标 35.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8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6.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海科技 大学信息公开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36.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4 中标结果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 告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执授权委托书领取本单位的《未中标结果通知》,同时可 15 / 53 按《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接受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 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8.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 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 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海科技 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七、授予合同 39.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 35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40.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 内容和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41.签订合同 41.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41.2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 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累计递进法收费标准进行收 费,具体金额为:(根据项目情况,如业主不提供设备清单,需代理单位编制设备 清单的,则需依据沪价费[2005]056 号另外收取清单编制费)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100 以下 1.0% 100-500 0.7%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相对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0.68;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方式交纳:在签约前按上述规定,向招标代理单位直接交纳 中标服务费。 帐户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 / 53 开户银行:交行中山北路支行 帐号:310066700018010012644 17 / 53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 10 条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如参与投标的企 业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投标无效。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 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环境标志产品,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产品认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为准,不在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 证证书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 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 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本次招标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应当按 照规定提供由省市级以上监狱管理局、解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上述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8 / 53 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 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 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 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 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 号)精神,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试点开展 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 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shzfcg.gov.cn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 务简介 19 / 53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节日慰问品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 117 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周内 4、服务期:分为中秋国庆和元旦两次提供(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为了做好 2021 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工作,现提出采购需求。 上海科技大学现有工会会员约 1300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本次每人采 购节日慰问物资费用总标准 900 元,分 2 批次发放工会法定节日慰问物资,采取发放限时 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的方式,具体批次采购金额如下: 1、中秋、国庆:500 元 2、元旦节:400 元 投标人针对两次节日各准备 5个礼包供挑选,标明每个礼包中各产品的厂家指导零售 价及礼包总价,并承诺价格真实。 每个礼包产品品质精良,内容可包括肉蛋果蔬、粮油副食、零食乳品、个护清洁等体 现国庆、中秋和元旦慰问元素的产品。种类、规格及重量等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保证产品 生产日期都在近半年内。 (二)项目技术与商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 1.1 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符合慰问主题、品质和美誉度好的商品。 1.2 供应商提供的价物品清单,需注明市场价,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1.3 供应商必须清晰介绍发放整个流程,及商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4 供应商在进行福利发放时,必须列出商品清单明细,以及标注相应的市场价与售价, 不得高于同类型商品售价。 1.5 供应商应提供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必须保证发放整个流程,以及在商品保质期内的所 有时间段。 20 / 53 1.6 中标单位的信用程度及承诺:中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并针对本次投标作 出明确承诺,主要有:(1)保证投标文件与后期实际执行的一致性;(2)保证做好教职工 对商品提出的咨询事项的及时回复;(3)保证及时解决教职工对不满意商品的退换货问题 等。 2、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产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食 品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产品渠道不规范等情况,采购方将通知相关 部门处理。 (三)商务及其它要求 1、交付要求: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后在两周内将采购方要求提货凭证 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供货后收到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 3、违约责任 3.1 所有成交货物(服务)均需按照磋商文件指标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进行,不满足磋商 文件指标要求的货物(服务),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服务进行双倍罚款 或取消合同。 3.2 若非采购人原因,供应商逾期完成服务或质量不合格的,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为每天(或每次)1000.00 元人民币。 4、售后服务 4.1 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产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 受食品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产品渠道不规范等情况,采购方将通知 相关部门处理。 4.1.1 食品类 :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1886.1-2015、猪肉卫生标准等 GB 14891.6-1994。如发现供应以下情况,应接受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并承担由 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21 / 53 6)超过保质期限的。 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若因供应商产品 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质量问题换货而延误,给 采购人带来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取 消结算款,给予处罚并解除合同。 4.1.2 日常用品类:产品在供货、储存等方面需满足 SB/T 10618-2011 等相关标准,能 够安全使用。 5、如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凭证缺损、空白、不能正常使用等,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四)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按照固定价格竞争费率报价,固定价格 900 元/人。 2. 供应商应根据产品供应能力,对实物金额进行承诺,即在固定价格 900 元/人的前提下 提供金额不少于 900 元/人的提货凭证。 3. 每人实物金额平均值=5 个礼包总金额÷5 投标报价(固定价格竞争费率)=固定价格(900 元/人)÷每人实物金额平均值。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 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 / 53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本评标办法附表 《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分别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和符合性要求进行初审,投 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 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若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5、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 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 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 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 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3 / 53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 最高者的前 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 顺序。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价格分=10×(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对投标价中 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投标人中该项最高报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 其评审价;报价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修正后,修正价超过其投 标报价 10%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价格评分为 0 分。评审价不等于中标价,一旦中 标,仍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本项目合同。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果本项目接受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 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投 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 10 24 / 53 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2 服务方案 根据服务计划、供货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和紧急 事件处置措施综合评分,投标方案符合本招标项目服务的内容和 要求,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采购人特点。 15 3 商品品质 商品种类丰富,商品符合活动主题,商品品质、知名度和美誉度 高,物美价廉; 15 4 供货形式及电 子平台 1)供货形式的多样性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微信预定、电话预定 等多种预定方式; 2)电子平台界面友好,操作简单; 3)订单配送速度。 10 5 提货券版面设 计及发放形式 提货券版面设计美观,契合校园文化及节日主题 5 6 企业履约能力 1、企业履约能力包括资格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奖情况等(7 分) 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1 项得 1 分 10 7 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置;2.本项目人员设置;3.人员来源及 人员管理机制。评分标准: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的投入 是否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素质、管理和技术能力、经验、人员来 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机制情况。 5 8 类似业绩 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为期 36 个月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 件,有一项得 1 分。 10 9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方案 15 10 服务承诺及优 惠承诺 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针对用户 的实际需要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特色服务,是否有其他优 惠承诺等。 5 总计 100 分 注:?1.各项评标要素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的“主要评审内容”。 2.表中除客观项外的评标要素的评分标准可参照为: ?情况好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 ?情况较好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8; ?情况一般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6; ?情况较差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4; 未提及该要素的得 0分。 25 / 53 2.1 响应情况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系统、详 实、准确,针对性强;无负偏离或缺漏项;响应性表述清晰,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具体、 明确、有冗余;服务计划合理,类似业绩丰富;服务能力强、水准高,对项目的理解深入, 服务团队的人员充实、配置科学,硬件保障到位;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承 诺的违约责任具有约束力,对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有利。 2.2 响应情况较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比较系 统,针对性较强;无负偏离或大的缺漏项;响应性表述较清晰,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较具 体、明确、基本无冗余;服务计划较合理,类似业绩较丰富;服务能力较强、有一定水准, 对项目的理解较深入,服务团队的人员充实,硬件保障丰富;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承 诺的违约责任具较有约束力,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有利。 2.3 响应情况一般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基本完 整,针对性一般;有负偏离或较多缺漏项;个别内容的响应性表述不够清晰,技术方案或 技术参数较不够具体或明确、无冗余;服务计划基本符合要求,有类似业绩,但相对较少; 服务能力一般,对项目的理解一般,服务团队的人员较好,具有硬件保障;有实施计划, 但不够完整或科学;承诺的违约责任不太具有约束力。 2.4 响应情况较差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内容不 完整,针对性不强;有较多负偏离和缺漏项;部分内容响应性表述不清晰,部分技术方案 或技术参数不具体或不明确,导致评委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服务计划不太符合要求,无类 似业绩;服务能力较弱,对项目的理解不足或无,有服务团队的人员和硬件保障;未提及 实施计划或虽有提及但相关内容不具操作性;未承诺的违约责任。 2.5 未提及该要素是指未对该项评审内容作任何阐述或响应。 26 / 53 评标办法附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 性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 项(响应内 容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所 对应投标文 件页码 备注 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 的,不得评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 本项目的授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三种其中一种: (1) 最近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所有者权变动及其附注);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投 标截止日为期三个月内开具的),并同时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 (2)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并 附: A、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 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B、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3、其他: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 标; 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 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3)、投 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在投标 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27 / 53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 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 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 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 于成本报价。 交付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付款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 合同转让与分包 合同不得转让。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中标有“★” 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 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 秩序的行为。 备注:各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评标办法附表进行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 28 / 5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 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提交投标文件 5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报价(固定价格竞争费率): 。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 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 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 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29 / 53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 53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固定价格 (元/人) 实物金额平均值 (元/人) 投标报价 (固定价格竞争费率) 900 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固定价格竞争费率)=固定价格/每人实物金额平均值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 / 53 3、报价汇总表 节日类型 礼包种类 固定价格 (元/人) 市场价格 (元/人) 中秋、国庆 礼包 1 500 礼包 2 礼包 3 礼包 4 礼包 5 元旦 礼包 A 400 礼包 B 礼包 C 礼包 D 礼包 E 合 计 实物金额平均值=合计÷5 说明:供应商按二个节日共提供 10 个礼包方案。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 53 4、报价明细表 节日类型: 礼包编号: 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品牌 商品规格/型号 商品数量 市场价格 备注 1 2 3 4 5 6 … 本礼包市场价格总和: 元 说明:本表式每个礼包单独填写一页,并汇总至报价汇总表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 53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从事本类项 目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 53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 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职称及职 业资格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 历 联系方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 53 三、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 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 53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 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 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 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37 / 53 3、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年份 项目名 称 项目内 容 服务时 间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类似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复印关键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 53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 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上线运行,在 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各投标企业自查。 (6)批发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9 / 53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0 / 53 6、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 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41 / 53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 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 A、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42 / 53 8、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校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 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 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 53 第七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44 / 53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根据招标人提供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 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乙方完成 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 45 / 53 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期限: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4、服务/交付地点: 5、付款方式: 6、履约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 8、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 何人的合法权益。 1.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 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1.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1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 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 46 / 53 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 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之有关规定。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2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3 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 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5 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 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 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 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 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8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 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 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9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 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10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 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 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 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 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2 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3 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 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 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47 / 53 5.4 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 的要求。 5.5 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 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 的权利保留。 5.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 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7 甲方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 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8 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服务费用的支付: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 5%。 7.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 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7.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 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 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 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 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7.4 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按合同 7.3 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7.5 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 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 7.3 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争议解决方式 8.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 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9.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 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48 / 53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2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 准。 11.合同修改 1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 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9 / 53 第八章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 V2.2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 (3)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 2、投标保证金咨询 (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前台处 (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30 时~11:30 时和 13:30 时~ 16:30 时)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6*8003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 2021-0067-ap (2)本投标保证金:2 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 的票函。 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函的格式应 50 / 53 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否则 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详见附件)。 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的 3 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 3 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 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处理。 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有) 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 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 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章)的合同 扫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 (2)未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 (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退 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对采用银行 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 6、其他 (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51 / 53 责任。 (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 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 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2 / 53 附件一: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 (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 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 53 / 53 附件二: 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 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____[合同名 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 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称“招标代理”)支付 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 (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30 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代理的数额, 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代理证实他的要 求。 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 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 日期:_____年 ___月 __日 证人:(签字盖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其他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