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更正公告 20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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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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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
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1-33
招 标 文 件
(第五-七标段)
采 购 人: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第七章 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第一卷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yggzyjy.cn/SQXWeb/)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1-33
2、采购项目名称: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229600.00元
最高限价:262296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五标段 |
下洼镇营养午餐供应采购 |
10912800.00 |
10912800.00 |
2 |
第六标段 |
桥头镇营养午餐供应采购 |
8496000.00 |
8496000.00 |
3 |
第七标段 |
饶良镇营养午餐供应采购 |
6820800.00 |
68208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本项目五至七标段供餐学生人数为:约10929人,供应标准为:每年每生均800元(中小学生均按4.00元/每生/每天,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约200天计算),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学生人数及供应天数仅供参考,项目结算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天数为准。
5.2采购人: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三年,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服务期内供餐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校方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个标段,其中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标段划分如下:
第五标段:下洼镇18所学校约4547人。
第六标段:桥头镇21所学校约3540人。
第七标段:饶良镇10所学校约2842人。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5供应商可同时投报该项目(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二十个标段中的任意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段候选人,则其只能选择靠前标段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其它标段则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4日 至 202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http://www.nyggzyjy.cn/TPFront/xzzq/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SQXWeb/左侧“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http://ggzyjy.nanyang.gov.cn:8090/BidOpening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http://ggzyjy.nanyang.gov.cn:8090/BidOpening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陆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nyggzyjy.cn/SQXWeb/),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ggzyjy.nanyang.gov.cn:8090/BidOpening ;)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6、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4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再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系人:宋玉省
联系电话:1589332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
联系人:黄婷
联系方式:13663776885
邮 箱:hntxjzb@163.com
3、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云
联系电话:13937720328
时间:2021年8月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系人:宋玉省 联系电话:15893328399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 联系人:黄婷 联系方式:13663776885 邮 箱:hntxjzb@163.com |
3 4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 |
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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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
8 |
*服务期限 |
三年,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服务期内供餐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校方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10 |
*合格供应商 |
详见“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4 |
*分包 |
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
15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17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供应商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备注: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CA证书办理时,信息采集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
18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供应商应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YTF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19 |
备份投标文件要求 |
1、供应商如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份。 2、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20 |
原件要求 |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审查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25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
22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北角) |
23 |
开标程序 |
1、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1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 3、开标顺序: ①供应商解密: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供应商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②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持有本单位CA锁进行解密。 ③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供应商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采购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④随机抽取参数(K值)(如有)。 ⑤采购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可进入原评标系统直接打印)签字确认。 ⑥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评标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并将招标文件和有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
2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7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2 人);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人数( 5 人); 按相关规定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同样情况时,依次类推。若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同样情况时,重新招标。 |
26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
27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28 |
*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方式:现金或转账。 2、中标单位同时应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 |
29 |
*中标候选人 评定 |
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高者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也相等的由采购人确定。 |
30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供应商投标总报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不予评议,同时,供应商投标单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单价的同样也按无效标处理,不予评议。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第五标段: 壹仟零玖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10912800.00) 第六标段:捌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8496000.00) 第七标段:陆佰捌拾贰万零捌佰元整(?:6820800.00)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单价为:4.00元/每生/每天 |
31 |
中小企业 |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餐饮业; 3.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在满足资格项规定的条件后,其投标报价扣除8%后参与评审。(注:多品目投标时所有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 (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2、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33 |
企业信用体系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
34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潜在供应商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35 |
知识产权 |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
36 |
付款方式 |
双方合同约定 |
37 |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似度 |
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作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3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供应采购项目(第五-七标段)”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2. 定义
2.1 采购人: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合格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市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及其他条件。
%1.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5 联合体投标: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 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1.7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投标费用
1.%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1 踏勘现场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货物安装、调试环境等因素而进行的现场考察原则如下:
(1)货物和服务招标一般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招标文件中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供应商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2)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供应商自行参加的原则进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车辆及人身安全等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投标预备会
5.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5.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5.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第七章 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6.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1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十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3 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 投标语言
9.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1 投标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主要货物分项报价表等,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报价
13.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2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3.4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3.5 除特殊情况,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单价为:4.00元/每生/每天。供应商投标单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单价的同样也按无效标处理,不予评议。
%1 投标货币
14.1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的相关内容。
%1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6.1 技术资料证明文件
16.2 运营方案及有关承诺运营服务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系、人员配置方案及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6.3 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要服务人员的资历及其证明文件
16.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投标货物的技术证明文件、资料
%1 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7.1 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的相关内容。
17.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要求证明资料。
%1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是保障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全过程时效要求,是招标、投标体现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18.2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3 在特殊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在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不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9.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20.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NYTF格式),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2 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0.3 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1 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
21.2 若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投标截止期
22.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交易系统。
22.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的补充、修改应按第20条规定加密上传。
23.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5、 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24.1 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ggzyjy.nanyang.gov.cn:8090/BidOpening ;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24.2 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40分钟内),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24.3 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4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 评标工作
25.1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按有关规定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 宣布评标纪律;
(3) 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