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时间:2021-08-25 14:59:42
食堂服务托管采购合同
合同签署时间:2021-08-25 14:59:42
采购人名称 |
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威海美餐美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价款形式 |
金额 |
合同金额 |
569400.00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1-08-25 14:59:42 |
SDGP371082202102000175-A-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175
食堂服务托管
合同
甲 方: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
乙 方:威海美餐美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1 年 08 月 25 日
合 同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双
方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的原则,就食堂服务托管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
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试用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止,试用期为三
个月,合同期限届满前 3日内,如果甲乙双方均未对本合同的履行提出书面性异议,
则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三年,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止。
二、 委托模式,就餐标准及就餐时间
1、委托模式:甲方提供职工食堂、设施、设备、工器用具;负责水、电、暖供
应等。乙方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燃气费用、厨房设施维修与更换(包含但不限于厨房
厨具,厨灶,油烟机,净化设备,冰柜,工作台等)、用人费用、用工管理、食堂
原材料采购,为甲方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等。
2、就餐标准:
按照 12元(含税)/人/天的标准提供员工工作餐。
3、就餐时间
早:7:00--7:30 中:11:30--12:30 晚:17:00-17:30
三、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 5694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玖仟肆佰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 12元(含税)/人/天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结算人数以实
际就餐人数为支付依据。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人员工资、食材、交通、住宿、社会保险费、服务配套设
施、设备维修与更换、劳保费用、利润、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风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四、 结算方式
1、乙方负责于次月 5日前,为甲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服务费票据;甲方依
据票据,在 7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每月结算一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拖欠该项目
合作单位款项或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特别措施。
3、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
任和经济赔偿。
五、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设施设备、厨房灶具、餐桌椅等设备给乙方无偿使用,甲
方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保护权,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
则折价赔偿。
2、甲方负责提供操作器具(如:餐盘、汤碗等)给乙方使用,按照月度流失率
和定期更换为使用准则,实行月度盘点,非人为损坏无需折价赔偿。
3、甲方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拥有监督权;一是对进
货来源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实行定期检查索证、留样等制度。二是与乙方协商确
定每周的食谱,确保饭菜质量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
4、甲方每季度组织部分就餐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价,若有 50%(含)以上
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评价为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解除给双方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食堂所用水、电、暖和低值易耗品等,但乙方需合理使用并接受甲
方监督。
6、甲方负责对食堂的装饰、装修。
六、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餐厅整体经营。保证按照规定时间
且保质保量开餐,主副食品多样化,不销售剩饭剩菜,确保食品安全。对于个别员
工饭菜不够的情况,可以确保再次加餐。如厨房设施设备、厨房灶具、餐桌椅等设
备无法使用需更换的,由乙方购置。
2、乙方负责对餐厅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等;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
工资、工装、福利、培训费、体检等费用由乙方发放(负责);
3、乙方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体检,并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证明,经安全、
业务等相关培训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员工方可持证上岗;
4、乙方聘用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5、乙方食堂运营按照甲方作息时间和放假规定执行;
6、乙方质检品控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监控检查,对现场不
符合要求的事项立即整改完善,保证规范经营;
7、乙方对出售的主副食品实行 48 小时留样管理;
8、乙方负责食堂有关人员合格证件的办理;
9、乙方负责餐厅等乙方使用范围内的场所、水、电、气等的管理与使用安全,
避免浪费情况;
10、乙方对使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因菜品或安全管理发生的意外、
事故的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11、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另添置新菜,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但由此所产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2、双方以约定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如发生变更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承担通知不能的相关法律责任。
3、双方应恪守合同,如变更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有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威海美餐美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0631-7651001 电话:1506316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