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PXGJCG2021-116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 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
1 | 批 | / | 718950(元) | 无锡市金城环保炊具设备有限公司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双新经济园区雪丰路30号 | 91320211753249804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 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718950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巧珍,程扣娣,唐建英,周群,恽罗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78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
地 址: 无锡市永丰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315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方式: 0510-8283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红菲
电 话: 0510-82830057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8.2.docx
91.4K
中小企业声明函-金城环保.pdf
133.4K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1-116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合同书(格式)
五.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我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的委托,就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1-116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 |
3 |
招标项目概况、要求:(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5)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维修响应时间: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万元。 |
4 |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费证明; 5.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 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6 |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9日 (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档介质。 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
7 |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0:00时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8月10日16:00 答疑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 传真:0510-82830057 |
8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
9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13:3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14:0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楼101) 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如需调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供 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 |
10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楼101) |
11 |
定标时间:2021年8月25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楼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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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1本正本,4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不可擦写光盘)(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光盘内容名称) |
13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 联系人:汪妍 联系电话:0510-83159009 联系地址:无锡市永丰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燎原、吕红菲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830057 联系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邮政编码:214000 |
14 |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投标供应商应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3. 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mail:gc97662@126.com 传真:0510-82830057
%3. 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另附电子光盘一张。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 fzlm / zfcgjyxt/index .shtml )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文件部分:
①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②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的保证措施;
③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④质量保证措施;
⑤人员配备情况;
⑥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1份(不可擦写光盘)(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光盘内容名称),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有分册。投标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正本”;将所有商务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副本”;将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 “技术标正本”;将所有技术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技术标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需单独封袋,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原件资料”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0.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投标费用自理。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货物清单进行报价。
2.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本项目报价包括厨房设备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含所有设备、人工及耗材备件)、管理费、利润、税金、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所需的操作培训等采购文件已提到和采购文件虽未提到的但应该包括的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运输方案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现场联系人:汪妍,联系方式:0510-83159009)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8.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方案自主报价。
9.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采购人不能接受。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6.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9.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1.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2.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3. 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4.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9.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1.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2.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5.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7.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28.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9.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0.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3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2.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3.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4.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的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1)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事宜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原件资料封袋,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3 唱标:
3.3.1 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纪委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 唱标内容仅涉及响应函和投标报价文件。
3.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4.评标工作程序:
4.1信用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2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
4.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3.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 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答辩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4.4技术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4.5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6.评标标准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侯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综合情况 17分
(3)售后服务 6分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7分
(5)加分因素 2分
2.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综合情况(17分)
①企业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厨房用具)销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本项不得分)
②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不提供原件本项不得分)
③技术指标响应程度(9分)
根据《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等对投标产品设备的技术参数优劣进行综合评审。本项分值为9分,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投标产品对“★”功能要求的响应必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以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性,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不提供本项不得分。如所附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的,则扣减相应分数)
(3)售后服务(6分)
①投标供应商在本地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或者配备后续服务人员或者承诺能在应急情况下响应且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有房产权证明原件;租赁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有效期超过1年)、租赁发票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配备后续服务人员的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清单(格式自拟)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缴费证明;承诺能在应急情况下响应且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的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得3分】
②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此项最高得3分。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7分)
①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9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的保证措施; 8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8分
④质量保证措施; 8分
⑤人员配备情况; 8分
⑥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6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
(5)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强制采购的产品除外。
(九) 定标: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委托代建公司“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实施全过程,代建公司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代建公司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人跟踪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采购人做出相应处理。
(十三)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1.5%)。
(十六)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
2.招标范围: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5.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7.审减率小于等于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大于5%小于8%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大于等于8%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 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 20%(含 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2%作为让利。
二、项目结算依据:固定单价。
三、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
四、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应在《报价明细表》及《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详细说明。
五、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1、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1-116
2、 采购内容: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 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 交货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6、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7、 售后服务:/
8、 违约责任: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条“违约责任”。
9、 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 其它事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二条“其他”。
11、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
1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月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XGJCG2021-116)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1)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 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代理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2.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5.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2.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4.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5.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6.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7.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8.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9. 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见证后即生效。
2.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 审减率小于等于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大于5%小于8%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大于等于8%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 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 20%(含 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2%作为让利。
五.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二○年月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我们收到贵方采购编号PXGJCG2021-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的投标。
二、我方愿意提供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另附电子光盘一张。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 fzlm / zfcgjyxt/index .shtml )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
招标文件-无锡市梁溪区幸福家园改造提升工程(喜德楼)-厨房用具采购8.2.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金城环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