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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比选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08-25 15:53:53 | |
比选失败公示 项目名称:2021-2022年梅州电信大埔分公司自建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比选代理编号:05-12-04D-2021-D-A14445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2022年梅州电信大埔分公司自建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北京时间 09 时 00 分。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参选文件的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或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唱价、评选,如只有1家或无合格的参选人,则该次比选失败。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参选,评选委员会未否决全部参选的,应当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理由。”的规定,因此宣布本项目比选失败。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0时00分至2021年8月30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栋1201-1203 联系人:黄莉 电话:133765023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 电话:0753-2328738 电子邮件:mz-liaow.gd@chinatelecom.cn 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纪委开设以下举报联系方式: 邮政信箱:广东省梅州市0107号信箱 邮政编码:514071 举报电话:0753-232818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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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失败公示
项目名称:2021-2022年梅州电信大埔分公司自建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比选代理编号:05-12-04D-2021-D-A14445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2022年梅州电信大埔分公司自建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北京时间 09 时 00 分。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参选文件的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或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唱价、评选,如只有1家或无合格的参选人,则该次比选失败。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参选,评选委员会未否决全部参选的,应当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理由。”的规定,因此宣布本项目比选失败。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0时00分至2021年8月30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栋1201-1203
联系人:黄莉
电话:133765023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文
电 话:0753-2328738
电子邮件:mz-liaow.gd@chinatelecom.cn
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纪委开设以下举报联系方式:
邮政信箱:广东省梅州市0107号信箱
邮政编码:514071
举报电话:0753-23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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