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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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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按实结算)

采购预算(元)

1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鸡、鹅、鸭肉类)

1批

¥1,200,000.00

2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猪肉、鱼肉、牛肉等其它肉类及冻肉)

1批

¥900,000.00

3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蔬果类)

1批

¥600,000.00

4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副食品类(含粮油))

1批

¥1,300,000.00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的任一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单个包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可兼中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不可同时获得多个包号的中标,即本项目包1、包2、包3、包4分别确定四家不同的中标人。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及中标人确定规则,见本项目评标办法部分。详细技术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合同包):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9-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指引: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使用账号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注:关于以上供应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点此下载),以便供应商能准确高效地完成相关投标操作。

2.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具体见“缴纳标书费方式”。

4.缴纳标书费。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后缴纳费用,链接: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100D20N3690

(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75号

联系方式:0750-8877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薛业生、施老师(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37860519、0750-8877604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pdf
招标文件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pdf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1 年 8 月 25 日 1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 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六、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七、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概况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2.标的数量:1 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按实结算) 采购预算(元) 1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鸡、鹅、 鸭肉类) 1 批 ¥1,200,000.00 2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猪肉、 鱼肉、牛肉等其它肉类及冻肉) 1 批 ¥900,000.00 3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蔬果类) 1 批 ¥600,000.00 4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副食品类 (含粮油)) 1 批 ¥1,300,000.00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的任一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单个 包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可兼中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不可同时 获得多个包号的中标,即本项目包1、包2、包3、包4分别确定四家不同的中标人。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规 则及中标人确定规则,见本项目评标办法部分。详细技术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合同包):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9-2020 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 4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标书下载确认回 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 35 号一楼)(投 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指引: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使用账号登录江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 登记”。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注 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注:关于以上供应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江门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点此下载),以 便供应商能准确高效地完成相关投标操作。 2.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具体见“缴纳标书费方式”。 4.缴纳标书费。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后缴纳费用,链接: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100D20N3690 (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 175 号 联系方式:0750-8877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6-18 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薛业生、施老师(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37860519、0750-8877604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标注“★”的条款为评标时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不满足者将作为无效投标。 2、标注“▲”的条款为评标时重要评分指标,不满足者将会被严重扣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项目介绍:本次项目名称为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本项目共分为 4个包,投标人 可对本招标文件中的任一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单个包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可兼中 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不可同时获得多个包号的中标,即本项目包 1、包 2、包 3、 包 4 分别确定四家不同的中标人。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及中标人确定规则,见本项目评标办法部分。 2.服务期:2021 年 10 月 1 日到 2022 年 7 月 31 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此轮服务期内,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所采购的食堂物料由本项目各相应包的中标人提供。 3.结算方式:①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②当月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投标人完成当月订货通知书核 对且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于次月 10 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 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30 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4.法律责任:①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人负责。②由于提供不符 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而使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增加的成本将由中标人补偿。③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投标时作出 的承诺,优先保证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所需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确保食材的保障。如因投标人 原因,导致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赔偿。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为规范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 堂物料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别是: 包 1: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鸡、鹅、鸭肉类); 包 2: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猪肉、鱼肉、牛肉等其它肉类及冻肉); 包 3: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蔬果类); 包 4: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副食品类(含粮油))。 3.核心产品、主要产品(标的): 包 1:鲜鸡、鹅、鸭肉; 包 2:鲜猪肉、鱼肉、牛肉; 包 3:蔬果; 包 4:副食品。 (二)食材质量要求 1.包 1: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鸡、鹅、鸭肉类) 供货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设立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所供货物应保 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质紧密而有弹性, 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 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肉类食品。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鲜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 7 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鲜鱼类鱼体饱满 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对 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 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学校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以上肉 类食材运输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包 2: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鲜猪肉、鱼肉、牛肉等其它肉类及冻肉) 供货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设立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所供货物应保 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冻肉类食品要求肉 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严禁 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肉类食品。 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 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 和 SC 认证等。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鲜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新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 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 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 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学校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以上肉类食材运输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 关规定。 3.包 3: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蔬果类) 供货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设立证明、《蔬果检验合格证明》等。所供货物应保持 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在交付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 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应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 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若是包装蔬果,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 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地址和采收日期等;所有蔬果必须是 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 4.包 4: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物料(副食品类(含粮油)) 供货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设立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等各类产品的行业标准和规定。所供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所有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 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保质期限不得 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外包装要完好,有 SC 标志,属非转基因食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等。 (三)交货要求 1.交货期:按采购人采购订单要求。 2.交货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或由采购人指定)。 3.采购人一般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向投标人提交采购订单,双方按约定程序确认后,投标人必须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地点。投标人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及资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4.投标人不得变更采购订单,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 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 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 日期。 6.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 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 8 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7.投标人食品配送车间至采购人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 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8.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 方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四)验收及验收程序 1.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投标人执行。投标人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 货。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合同当中 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2.货物的终验:终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验 收步骤如下: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满 足“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方法,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术指 标的准确性。每批次应保留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备查。 3.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采购人 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采购人 验收时审查。 4.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作为交 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7.投标人有义务主动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8.无论采购人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采购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告, 均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承诺: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验收。 2.在需要订购的物资中,若采购物资存在缺货的可能时,投标人承诺必须在配送时间 5小时之前回报 采购人,并依据反馈情况补货或换货。 3.投标人承诺对临时补充采购的物资及时回告是否有货,并在补订确认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达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 4.有全面畅通的供货渠道、品种齐全和长期合作的能力。 5.投标人承诺:在学校寒、暑假期间按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及送货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货。 6.投标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物资的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送货前应 预先用电话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搬运等服务。以“先送货和验收, 后结算”的方式进行。 7.投标人如不能够按采购人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送货,采购人可以视情启动应急采购预案,自行组织 人员从省、市大型批发市场或从鹤山市内的大型超市多渠道采购。 (六)报价要求、供货资格及定价程序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各相应包均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格式为百分比报价,精确到小数 点后 2 位(格式:XX.XX%)。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一计价费率,为含 税全包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投标人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算, 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 率为 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 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 9 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例如:某品种货物基准单价为 100 元,投标人费率为 85.00%,则折后的价格即供应商供货价格=100 ×85.00%=85 元。 (2)投标人的中标费率在服务期内不能作出改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服务期间价格波动引起 的风险。 注: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货质量追责程序 (1)投标人若被采购人认定为供货质量不达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处理,第三次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3.物料供应的定价程序 (1)供货和定价按供货周期管理,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30 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2)每个供货周期开始前,采购人按最终供货单价向投标人下采购订单。投标人按采购订单的内容 和要求供货。最终供货单价在当次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 (3)基准单价 A.物资目录: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编制最新的物资目录。 B.基准单价:每个供货周期,投标人协助采购人按物资目录进行市场价格调研,根据鹤山市城区市场 平均零售价格编制货物的基准单价,基准单价经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共同确认后执行。 (4)供货定价 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投标人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算,即各品 种货物供货单价=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包 1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包 2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包 3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 元整;包 4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 30000.00 元整。 2.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和期限: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 当向采购人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且在投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个日历日内,予以 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后到采购人处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考核机制 1.采购人每季度对投标人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有权要 求投标人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场所和设施、食材供应等。具体考核 细则详见附件《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考核细则》。 2.服务期内,如投标人出现考核不及格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进行整改,若出现 3 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附件: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考核细则 10 附件: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内容 评分细则 扣除分数 1 管理制度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建立 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 健全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 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每发 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 1分。 2 人员管理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明情况 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每发现 1人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扣 1分。 3 接触食材的搬运操作 人员情况 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每发现 1人不符合要求扣 2分。 4 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接触食材之前是否洗手、 消毒。 每发现 1人不符合要求扣 2分。 5 食品安全培训情况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 培训档案。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 立培训档案,1 分;无或档案不规范,0 分。 6 场所卫生和设施设 备情况 食材加工经营场所的 内外环境情况 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 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是否洁净, 是否有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垃 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存放设施是否密 闭,外观是否清洁;是否有昆虫鼠害。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分。 7 食材加工、贮存、陈 列、消毒、保洁、保 温、冷藏冷冻和防蝇、 防鼠、防尘等设备与 设施运行情况 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分。 8 食材采购、贮存、 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食材原料情况 食材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9 食材经营和使用行为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 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 签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 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在食品中添加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11 非食用物质。 10 食材贮存情况 贮存食材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 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材是否分类、分架、 隔墙、离地存放。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分。 11 加工操作情况 用于食材加工操作的 工具和设备标志、使 用、存放、清洁情况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 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12 其它有关情况 执行临时任务情况 执行监管机构、下达临时任务情况。 落实不到位,不积极配合执行,每次扣 2 分。 13 供货情况 是否按要求准时供货。 没有按时送达,每次扣 2 分。 14 投诉情况 有效投诉(属服务范围内的) 每宗扣 5分;不及时处理每宗再扣 3分 15 整改情况 未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 求。 每宗扣 10 分。 总体评价:(可附页)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备注:总分为 100 分,低于 80 分为不及格。 12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2.2“监管部门”是指:鹤山市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6 “投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供应商诚信管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作不良诚信记录,并报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江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网上通报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 要求。 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 工要求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包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采购预算/中标金额的各 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3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人民币 350 万元 人民币 300 万元 人民币 450 万元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用 途:“0724-2100D20N3690”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 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 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 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 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 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7.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 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 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 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 14 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 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 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 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 无效。 11.3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 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质押融资 16.1 投标保证金 16.1.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2 履约保证金 16.2.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投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2.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 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2.3 履约保证金在投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3 融资担保 16.3.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3.2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6.3 质押融资 政府采购投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向相关银行融资,投标人可遵循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申请与办理。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 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 价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 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 15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 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 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 码,所有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 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包号: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 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 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 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 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 方案。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6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 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内 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 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 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 2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 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得分 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 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投标人:(1)技术商务评分 (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8.投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投标人。投标人 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 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 17 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环节 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 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接收质疑机构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邮编:510080) 质疑接收机构联系人:郭春曦、李守瑾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接收机构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29.6质疑函格式 详见附件。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财政局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投标人,或重新采购。 32.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 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3.1 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 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 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33.2 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 (2)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等信用记录; (4)金融机构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其他条件。 33.3 如供应商需要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指引可查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 6 号)等相关文件。 八、适用法律 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 规、规章、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4.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4.1.2 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 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4.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 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34.1.6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4.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 后果。 34.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9-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 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 根 据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19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 信息进行审查)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标书下载确 认回执》)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价格两 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两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商务得分占 70 分,价格得分占 30 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投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36.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 1)对合同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3)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 2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 5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二)比较与评价 包 1、包 2、包 3、包 4: 1.技术商务评分(70 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1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 措施(15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质量 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15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得 12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8 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得 4 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2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分 析及方案措施(10 分)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分析及方案措施: 1.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分析方案完善,实施到位,得 10 分; 20 2.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分析方案较完善,实施较到位,得 7 分; 3.有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分析方案,但不尽详细或不可行,得 4 分; 5.无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分析方案,得 0 分。 3 特殊情况应急供货方案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特殊情况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审。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的,得 10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的,得 7 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的,得 4 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5 分) 投标人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 5 分;没有的不得 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 不得分。 5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 (5 分)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6 配送能力(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配送能力进行评审。 1.拟投入每一辆货车得 4 分,最高得 8 分; 2.拟投入货车中有属于冷藏车的,加 2 分; 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 10 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且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需同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7 经营业绩(5 分) 根据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 类项目(包 1 为鲜鸡、鹅、鸭肉类;包 2 为鲜猪肉、鱼肉、牛肉等其 它肉类及冻肉;包 3 为蔬果类;包 4 为副食品类)的业绩情况进行评 审。 承担过上述项目的,每项得 1 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分为 5 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 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 页);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8 服务机构便利性、服务响 应措施及速度(10 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便利性、服务响应措施及速度进行评审。 1.服务响应措施可行,设置配送服务机构,配送便利、响应速度≤30 分钟的,得 10 分; 2.服务响应措施可行,设置配送服务机构,配送便利、响应速度在 30 (不含)-60 分钟(含)之间的,得 7分; 3.服务响应措施基本可行,设置配送服务机构,配送较为便利、响应 速度>60 分钟的,得 4分; 4.服务响应措施不可行,或未设置配送服务机构,配送不便利、响应 速度>60 分钟的,得 0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服务机构便利性、服务响应措施 及速度承诺及说明(响应速度以服务机构到项目地点的地图车程时间 截图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若租赁)等相关有效证明 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 2.价格评分(30 分): 9 价格评分(30 分)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 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 A.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 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10%),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 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3%), 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 (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 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 D.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E.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2)节能、环保产品: A. 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报价给予 C3 的价格扣除(C3 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 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 价×C3; B. 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 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 的价格扣除(C4 的取值范围为 1%)即: 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 产品核实价×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 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 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 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 22 评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权重 3.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TM+C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TM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审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得分; 注:T、M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依据各包最终评审结果,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本项目按照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推荐各子 包中标候选人,各子包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 选人。(2)如投标人被推荐为某一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推荐为后续子包的第一中标 候选人,后续子包顺延下一排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家时,据实 推荐。(3)如按上述规则,某一子包的所有投标人均被推荐为之前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子包采购 失败,重新采购。 3.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可兼中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不可同时获得多个包号的 中标,即本项目包 1、包 2、包 3、包 4 分别确定四家不同的中标人。 23 附件: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是否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是 □否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供应商(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注:本合同样本为采购人规定格式,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 25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 年 月 日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招标编号: ,包号: )的招标结果、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的品种、数量、基准单价、服务期 1、供货品种、数量:以甲方月计划为准。 2、服务期:2021 年 10 月 1 日到 2022 年 7 月 31 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种、 质量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供货资格及定价程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中标费率: %。乙方所投报的各品种货物 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 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货物质量及标准 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第三条 交货地点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或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 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 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第四条货物的结算方式 ①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②当月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完成当月订货通知书核对且确认无误后,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当 月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于次月 10 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 30 个日历日 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③若因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 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包 1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包 2 的履约保证金金 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包 3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 元整;包 4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30000.00 元整。 2、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和期限:乙方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 内,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币为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且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 个日历日内,予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及时到甲方申请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第六条 货物配送要求 1、交货期:按甲方采购订单要求。 2、一般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向乙方提交采购订单,双方按约定程序确认后,乙方必须在采购订 26 单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地点。乙方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乙方沟通、协调、 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及资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3、如果乙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前将货物 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乙方因为去采购时才发现部分货物缺货或数量不够,需提 前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以更改配送清单。 乙方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甲方的要求上交。 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 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还补 货。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5.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 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6.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乙方运输车 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7.冷藏、冷冻食品乙方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乙方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 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 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 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8.乙方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 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 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 辆温度,并记录存档。乙方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 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9.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个 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0.乙方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 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1.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乙方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乙方需及时更换,1小时 内送到。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 第七条 货物验收 1.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乙方执行。乙方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货。 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合同当中规 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2.货物的终验:终验由甲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验 收步骤如下: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 满足“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方法,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 术指标的准确性。每批次应保留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备查。 3.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甲方代表 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 查。 4.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作为交 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6.乙方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27 7.乙方有义务主动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8.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告,均 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本合同未约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第八条 考核、退出机制及相关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 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 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九条 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过磅为准。 第十条 货物包装标准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和国家相 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验收。 2.在需要订购的物资中,若采购物资存在缺货的可能时,乙方承诺必须在配送时间 5 小时之前回复 甲方,并依据反馈情况补货或换货。 3.乙方承诺对临时补充采购的物资及时回告是否有货,并在补订确认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达甲方指 定的地点。 4.乙方应有全面畅通的供货渠道、品种齐全和长期合作的能力。 5.乙方承诺:在学校寒、暑假期间按甲方的采购订单及送货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货。 6.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物资的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送货前应 预先用电话通知甲方,并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搬运等服务。以“先送货和验收, 后结算”的方式进行。 7.乙方如不能够按甲方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送货,甲方可以视情启动应急采购预案,自行组织人员 从省、市大型批发市场或从鹤山市内的大型超市多渠道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 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 乙方一次性赔偿 元违约金,若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 的实际损失。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达到三次以上的, 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须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赔偿 元违约金,若以上违 约金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 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 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因此造成的人员损害、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 方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上述情况出现第三次时,甲方取消乙方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 购监管部门。 3、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可在其他供应商供货, 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以上内 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以上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须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赔偿。 7、乙方按合同约定供货,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 用,乙方须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以上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按照甲方实际 损失赔偿。 8、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定。 9、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 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 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乙方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 须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赔偿 元违约金,若以上违约金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 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甲方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含考核细则)、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内容 自定)等。各文件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一份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份送相关主管部 门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但实质性条款不得变 动。 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 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 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开标一览表》应与《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同时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30 江 门 市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1 目录 (投标人应自行编制目录)...... 32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9-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 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 审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 供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购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 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1.2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投标报价: 1)对合同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3)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起90天内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 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 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项目编号: 0724-2100D20N3690)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 关文件规定。 (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3)关于我方的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名单中。 (4)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附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9-2020 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 名/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企业 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www.gsxt.gov.cn)查询的信息一致。 37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0724-2100D20N3690)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天内,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 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 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 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单位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9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0 四、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公司简介 (二)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姓名: 电话: 传真: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注:投标人应按照评分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注:投标人按各自投标方案预计的时间计划填写。 41 (五)合同条款响应表 序号 合同条款要求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条款原文)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 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项目编号: 0724-2100D20N3690)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 定向贵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中代为 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A:(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 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缺一不可) B:(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 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 ; 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如开具专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 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43 (七)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应提供) 1.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 名称(规格型 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 在总报价中 占比(%)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 果公开。 45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中标、投标人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6 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 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 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 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 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 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 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 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 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 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 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 47 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8 五、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产地 供货商(投标人名称) 备注 注: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二)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1.用户需求书中实质性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人实际响应内容 (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 内容填写)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1)本项目各相应包均 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 投标报价,报价格式为百 分比报价,精确到小数点 后 2位(格式:XX.XX%)。 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 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 材的统一计价费率,为含 税全包价。各品种货物供 货单价按投标人当次供货 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 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 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 价=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 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 ×投标费率。本项目的最 高投标费率为 100%,投标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 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所投报的各品种货 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 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 供应、粗加工、包装、运 输、搬运、储存、调换、 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 费、保险、税金、利润等 一切费用。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 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 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 项技术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2.用户需求书中非实质性一般条款(非“★”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内容填 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非“★”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 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 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三)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产品、技术、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产品供货方案、措施 2.产品技术参数、质量、性能简介 3.产品技术特点、使用说明及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详细方案(包括投标产品图片及相应说明书等) 4.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六、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食堂物料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0D20N3690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按实结算) 1 报价内容 投标费率 (单位:百分比) 大写及小写 大写:百分之_______ 小写:_______% 2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 3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 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4.★(1)本项目各相应包均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格式为百分比报价,精确到小 数点后 2位(格式:XX.XX%)。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一计价费率, 为含税全包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投标人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 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当次供货周期内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本项目的最 高投标费率为 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报的各品种货 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 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例如:某品种货物基准单价为 100 元,投标人费率为 85.00%,则折后的价格即供应商供货价格=100 ×85.00%=85 元。 (2)投标人的中标费率在服务期内不能作出改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服务期间价格波动引起 的风险。 注: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 定义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报价 12.备选方案 13.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质押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开标 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8.投标人的确定 六、质疑及投诉 29. 质疑 30.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2.合同的履行 八、适用法律 九、资格审查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二)比较与评价 包1、包2、包3、包4: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考核、退出机制及相关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第九条 供货计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投标人应自行编制目录)...... 一、自查表 1.1资格自查表 1.2符合性自查表 1.3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文件 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二)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五)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七)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应提供) 1.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应提供) 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五、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 (二)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三)技术方案 六、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