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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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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HXSZ-2021020

项目名称: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万元,曹村镇桃山中学180万元、曹村中心幼儿园16万元

最高限价:196万元,曹村镇桃山中学180万元、曹村中心幼儿园16万元

采购需求: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页面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513446541@qq.com,并致电(13275551186)告知,进行报名。逾期(以通过审核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进行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9月07日 9:00时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522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07日 9:00时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522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公示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2.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红)码、过去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联系方式:1396531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一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1327555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业主)、张强(代理)

电 话:13965315818(业主)、13275551186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HXSZ-2021020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 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盖章) 代理机构: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三、获取采购文件...................................................................................................2 四、响应文件提交...................................................................................................2 五、开启...................................................................................................................2 六、公告期限...........................................................................................................2 七、其他补充事宜...................................................................................................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6 一、服务需求...........................................................................................................6 二、商务要求.........................................................................................................12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13 一、资格性审查表.................................................................................................13 二、符合性审查表.................................................................................................14 第五章 评分办法.........................................................................................................15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8 一、总则.................................................................................................................1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21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3 五、磋商与评审.....................................................................................................24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6 七、质疑与投诉.....................................................................................................26 第七章 采购合同.........................................................................................................28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28 二、合同条款.........................................................................................................28 三、合同格式.........................................................................................................34 四、合同特殊条款.................................................................................................36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37 一、磋商响应函.....................................................................................................38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39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40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41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42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曹村镇桃 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 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HXSZ-2021020 项目名称: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 万元,曹村镇桃山中学 180 万元、曹村中心幼儿园 16 万元 最高限价:196 万元,曹村镇桃山中学 180 万元、曹村中心幼儿园 16 万元 采购需求: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 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 2 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 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1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 //www.ahtba.org.cn/)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页面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 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 513446541@qq.com, 并致电(13275551186)告知,进行报名。逾期(以通过审核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 准)进行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07 日 9:00 时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 522 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9 月 07 日 9:00 时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 522 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公示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 发布。 3 2.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 供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 为黄(红)码、过去 14 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 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联系方式:1396531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 C3 栋一单元 403 室 联系方式:1327555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业主)、张强(代理) 电 话:13965315818(业主)、13275551186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内容及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5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 60 天 6 成交人个数:1个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1 条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2 条 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22、23 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11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份数: 一正三副及电子版 U 盘一份,装订和封装要求详见本文件 第六章第 18 条; 13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 服务期:1年 15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按照宿财购【2020】142 号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 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供应商应当保证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磋 5 商保证金。承诺函的约定,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 作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 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利益受损方可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 信记录。财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未履行磋商保证金。 承诺函约定的供应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附件。 16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磋商保证金。。 17 公告公示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 1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三份(一正二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 2、存有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U 盘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投标人全称。 注: ①在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核验身 份证信息与递交文件信息若不一致,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不予接收) ②按照招标公告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 投标人。 19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4000 元,专家评审费据实收取。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函、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 196 万元进行 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实际结算时按照学校规定的单价标准乘以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3、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 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 (红)码、过去 14 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投标人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投标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服务需求 1.1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保障水平,维护全区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 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 号)、《埇桥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 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规范学校食堂托管工作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学校食堂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公益性、服务性、非盈利 性”的原则,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 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价格可商,责任 可究,满意可评”的学校食堂托管机制。 3、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 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4、学生伙食费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性支 出。 5、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6、中标公司必须要配合学校,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 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制定一周详细定量菜谱,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 执行。带量食谱要进行公示。 1.2 服务要求 1.2.1 承包范围、费用、期限、供餐标准 1、中标人托管范围为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学生食堂的经营管理。 7 2、食堂供餐为包餐制: (1)曹村镇桃山中学标准每生每天 18 元(早餐 3元、午餐 9元、晚餐 6元)。 (2)曹村中心幼儿园标准每生每天 8元(早餐 2元、午餐 4元、点心 2元),一学期 一次全员自助餐,老师的饭菜单独做。 3、托管期限:一年。 4、供餐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每份量) 学校 餐点 供餐标准 曹村中心 幼儿园 早餐 (1)蛋每天都要有(鸡蛋、鹌鹑蛋、鸡蛋羹、煎蛋) (2)主食不限量,提供粥或者汤等不限量 午餐 (1)主食不限量,提供粥或者汤(荤汤、素汤搭配)等不限量,每周提供荤 汤不少于两次 (2)一大荤(虾、排骨、猪肉、牛肉、鸡腿、鸡鸭肉)、一小荤、一素菜(蔬 菜注重种类、颜色的搭配) (3)油炸类食品一个月最多一次 下午点 心 (1)水果每天提供 (2)点心(面包、蛋糕、寿司、三明治、汉堡、蛋挞、肉夹馍、披萨等) 供应商服务期间,把餐点送至教室的温度不得超过 50℃(冬天可适当提高 5-10℃),以 避免学生意外烫伤 曹村镇桃 山中学 早餐 (1)每天一个鸡蛋 (2)主食不限量,提供粥或者汤等不限量 (3)一样小菜、一个炒菜 中餐 (1)主食不限量(米饭、馒头、粥),提供粥或者汤等不限量 (2)一大荤(猪肉每份不低于 125g/人、鸡肉不低于 175g/人、鸭肉不低于 175g/人、鱼生每份不低于 200g/人、羊肉每份不低于 75g/人、牛肉每份不低于 75g/人、鸡腿(70#)/人)、一素菜(每份不低于 200g/人) (3)提供免费的开水 晚餐 (1)主食不限量(米饭、馒头、粥),提供粥或者汤等不限量 (2)一小荤(猪肉每份不低于 100g/人、鸡肉不低于 175g/人、鸭肉不低于 175g/人、鱼生每份不低于 200g/人、羊肉每份不低于 75g/人、牛肉每份不低于 75g/人、鸡腿每份不低于 125g/人)、一素菜(每份不低于 200g/人) (3)提供免费的开水 1.2.2 采购人的责任 1、提供学校食堂厨房、餐厅等场地给供应商使用。 2、提供食堂现有厨房设备、厨具、用具和餐具给供应商使用由双方清点造册签字确认。 3、在开学的前一天向供应商通报当月的包餐人数,以后每月底前三天向供应商通报下 一月的包餐人数;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包餐人数的由采购人总务处或校领导签字确认,供 应商凭确认单向采购人收取包餐款项。 8 4、食堂的开业、停业及每天的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但须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 5、采购人的师生员工、职能部门对食堂卫生、质量、价格、服务等拥有检查监督的权 利,并有共同维护食堂就餐秩序的义务;采购人有教育学生节约粮食和对学生浪费及破坏 食堂纪律行为及时制止的义务;供应商应配合提供相关人员名单,交采购人职能部门处理。 1.2.3 供应商的责任 1、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供餐。每周按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且每 周配送次数不少于三次(具体交货时间由中标供应商与学校另行商定)。每次所购菜品要 确保新鲜、安全、卫生。另外所购菜品由膳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进行逐一称量, 若数量不足,供应商需及时补足,否则膳食委员会拒绝签字,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2、须按包餐人数准备饭菜,保证饭热菜香,有足够主食让学生吃饱,并保证每周除主 食以外的其它餐品不得重复。 3、在托管期间供应商不得将食堂转包他人经营。供应商应参加采购人召开的膳食会议, 虚心听取采购人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采购人若发现食物清洗不洁每次罚款 500 元;若发现供应商采购变质或过期食品,除有权要求供应商就地销毁外,并每次处以罚款 5 00 元,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供餐标准,除按标准补齐外,每次处罚 1000 元。 5、若因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 6、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规定,按有关规 定办理厨工健康证,严禁聘用有传染病的厨工。厨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售 饭时应戴口罩、手套,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认真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范,按有关 规定做好食堂用电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8、采购人设置在食堂的配电设施及配置的灭火器材,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不得随意移 动,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更换填料;供电供水及消防设备设施和房屋的维修改 造,应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派人负责完成,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改造。 9、食堂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与学生顶嘴吵架,更不得有打骂学生行为, 如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并立即辞退该员工。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给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9 所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及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与采购人无关。 10、必须认真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检查不达标,除按期整改外,市场监 督部门给予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负责食堂厨房设备的改造及异常维护和配置等,负责餐厅,厨房水电线路 维护,餐厅灯管,电扇等维修更换等费用。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备、厨具、用具、餐具、 消防器材等如有损坏,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 1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据实结算)。 13、学生餐具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配备,供应商负责餐具的清洗、储存和消毒,保证餐 具的清洁、卫生。 1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在每周四下班前,将下周食堂菜谱送至学校膳食委员会审 核,审核通过后允许实施。膳食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15、因学生食宿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4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标准 序号 食品类别 质量要求 1 大米、粳米 (质量等级 二级及以上) 大米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GB 1354-2009。米粒一般呈椭圆形,腹白较大,硬质颗 粒较少;加工精度为背沟有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去净的占 85%以上;碎米 总量/(%)≤5.0,其中,小碎米/(%)≤0.3,不完善粒/(%)≤3.0;垩白粒率 (%)≤20%;杂质最大的限量为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 (%)≤0.02,带壳稗粒/(粒/kg) ≤3,稻谷粒/(粒/kg)≤4 ;水分/(%) ≤15.5;黄粒米/(%)≤1;互混/(%)≤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检验按 GB 2715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 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大米利用聚丙烯等 材料制作的塑料编织袋作普通包装,规格为 25 公斤/袋。生产至食用在 3 个月内。 2 一级食用大 豆油 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一级标准,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20 红 2.0, 颜色为淡黄色,清澈透明.且无沉淀物,无豆腥味,口感好;符合 GB/T 1535-200 3 标准,桶装,每桶 5 升。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有商标、非转基 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 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生产至供货在 6 个月内。 3 特制一等面 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不含添加剂;执行专用小麦粉行业标准(GB-93)。质量 10 粉 标准:灰分(干基)%≤0.55;面筋量(14%水分)%≥25.0;面筋指数≥60;稳定 时间 min≥4.5;降落数值 S≥200;粗细度 CB30 全通过,CB36 留存≤10%;含砂量% ≤0.02;磁性金属物 g/kg≤0.003;水分%≤14.5;脂肪酸值 mgKOH/100g(以干物 计)≤50;气味、口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 GB2715《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并执 行[馒头粉 SB/T 10139—93]精制级,水分≤14.5%;灰份(以干基计)≤0.55%;粗 细度 CB36 号筛通过;湿面筋≥25-3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降落数值≥250s。 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 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生产至供货在 2 个月内。 4 荤菜类 1、精瘦肉:肉质紧密无淋巴瘤,色泽新鲜有弹性、无杂质、无异味。 2、鸭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3、鸡肉:粉红色、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4、牛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5、羊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6、鸡腿:干净无毛、无淤血、每个 125 克左右。 7、鸡:干净无毛、无淤血、大小均匀。 注:要求必须是鲜肉,猪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其它肉类 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取得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5 蔬菜类 1、叶菜类: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 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 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匀 称。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 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 不超标。 6 豆制品 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 11 7 禽蛋 1、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 2、每斤 7-9 个; 3、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成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 完整清晰,无斑点; 4、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晰,无异味; 5、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 8 水产类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粘液层,天然色泽鲜明而不 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 有一层清洁透明的粘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 固有气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腮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 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鲜鱼类 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 清,呈微蓝色。鲜鱼腮紧闭,腮片呈鲜红色,无粘液和污物。不新鲜 的鱼腮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 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 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9 调味类 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 关要求;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料的出厂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 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10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备注: (1)本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同等品种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种要 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表中食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或正偏离本一览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3)以上技术参数若有唯一性、排他性此部分参数不做要求,以上参数涉及的标准、规范若不是最 新的须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12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服务期 一年 2 供货要求 / 3 售后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 4 包装要求(货物) /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 付款方式: 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 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 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食费。 7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退还。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 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 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 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 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 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 手册(使用指南)。 13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 格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 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 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 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财务状况报告 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 近一年度纳税相关材料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 近一年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及技术人员 学历专业证明材料 7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 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出具 8 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磋商公告第二条第 3 款的要求 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 9 投标情况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 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函》] 登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其真实性 14 11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12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第 15 项要求 13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 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 书即可 15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第二、4.项要求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项要求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项要求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装订、标记和签署)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5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评审项 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 (90 分) 技术服务水平 (44 分) 一、体系认证证书(10 分)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彩 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二、从业人员证书(19 分)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 1、提供 1 名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5 分; 2、提供 1 名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 4 分; 3、提供 1 名持有效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得 4 分,每增加一名得 3 分,此项最多得 10 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一年(2 020 年 9 月-2021 年 8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 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否则不给予加分。 三、经营业绩(15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合 同(就餐人数不低于 200 人),得 3 分,此项满分 15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食堂就餐人数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 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须清晰可辩,否 则不予加分。 履约能力 (40 分) 一、原材料供应能力(8 分) 1、与正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购买米、面、油 的,一份合同得 1分,本项满分 4 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彩 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与资质齐全畜牧屠宰场(或证件齐全的经销商)签订合同购 买肉类食品的,一份合同得 1分,本项满分 4 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 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16 二、车辆配置(10 分) 1、轻型厢式货车:投标单位具有轻型厢式货车为注册在投标单 位名下的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 1辆得 2分,每增加 1辆 得 1 分,本项满分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 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该运输车辆彩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2、冷藏车:投标单位具有冷藏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 1 辆得 3 分,每增加 1 辆得 2 分,本项 满分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 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该运输车辆彩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三、抗风险能力(10 分) 1、投标单位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 (包括食品质量、交通事故等,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将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 2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单位承诺针对 曹村镇桃山中学、曹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投标产品购买供 餐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 须于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原件,如未达到承诺标准,则按虚假响应处理。承 诺购买赔偿总金额为(RMB)2000 万元(含)得 4 分,每增加 100 万 元(含),增加 1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食品质量安全管控方案(12 分) 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优得 3分,良 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餐厅环境设备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 理方案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其中必须包括在每个学校实行定点责 任人责任制度)、人员配置方案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 没有不得分; 4、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 17 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 材料等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分别 给予评分。 售后服务 (6 分) 1、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 人员配备情况、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售后服务程序、质量保证期, 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建立和完善应急供应机制(停水、停电、恶劣天气、食物中 毒等),积极响应和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应急性弥 补措施切实可行,完整、科学、合理。优得 3 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分别 给予评分。 商务分 (10 分) 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小微企业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 民法典》订立 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的价 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 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 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 后两位)。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函、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表中 投标总报价须按 196 万元进行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3%、【 】4%、【 】5%、 【√】6%、【 】7%、【 】8%、【 】9%、【 】10%的扣除(在括号中打√),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8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1.3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 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 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工程建设项目。 2.3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 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 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 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 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19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 供应商须报名并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否则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本项目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采购磋商,必须对该包别进行报名。报名时间 (即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 报名并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3.5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 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要求,本采购项 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 适用)。除非询价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 品,将被视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 3.6 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在标书内。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 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 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3.7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 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在标书内。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0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 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 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11.1 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 11.2 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发布,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磋商 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 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 范本。 12.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 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 息网上发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3.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 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1.1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 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1.2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 13.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 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磋商报价 14.1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2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 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等所有 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 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 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 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 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磋商保证 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 15.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 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资格的; 15.5.6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 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 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 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23 16.3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7.1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 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18.1 竞争性磋商文件三份(一正二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 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 存有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U 盘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投标人全称。 18.2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 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9.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 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不予退还。 19.4 采购单位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9.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 19.5.2 未按本文件 18.1、18.2 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 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0.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文件第 17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0.3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磋商保证金。 20.4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24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21.1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磋 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应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 21.3 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合体代表应负责 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 目中的磋商。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 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磋商;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 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 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 22.3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25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4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23、评审 23.1 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3.2 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3.2.1 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 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 23.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 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 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价格 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 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2.3 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按照最终评审 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4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 23.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 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24、异常情况处理 24.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 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 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 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 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 10%。 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 处理。 27、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 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 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7 28、质疑 28.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 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28.3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28.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 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 容作出书面答复。 28.5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 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29、投诉 29.1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8 第七章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AHHXSZ-2021020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中心学校 2 付款条件: 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 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 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食费。 3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 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29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 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服务需求” 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 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 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 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 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 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 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 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 30 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一、服务需求”及“二、商务要求”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六章“三、 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6%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 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 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 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 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 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 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 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 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 31 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 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 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 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 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 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 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 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 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 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 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条和第 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 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 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 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2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 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 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 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 负担。 11.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 标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 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 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 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 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33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 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 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 合同不能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 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 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 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 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 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 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各执两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甲方通过招标代理机构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 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 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35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服务期限为一年。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 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36 四、合同特殊条款 4.1 甲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因食堂厨房、餐厅门窗或纱门纱窗缺失或破损,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置原因造成卫生或安全检 查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不能按规定日期拨付包餐款项,由此而造成的不能正常供餐责任由甲方承担;超过三天仍 不予拨付,乙方有权停止供餐,并向甲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有临时停止供餐或改变开餐时间,甲方未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的,则须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浪费 的损失。 4、若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则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将食堂转包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和有权向乙方追偿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无故停止供餐,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乙方不能按时供餐,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 1000 元的罚款。 4、若因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则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 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5、若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厨工健康证或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全部罚金由乙方承担。 4.3 协议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乙方不再继续承包时,双方应进行财务清算,结清双方所拖欠的款项。 2、在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将甲方配置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按接收清单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 或缺失应照价赔偿。 3、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约束力。 4、若因发生重大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 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7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8 一、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 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总报价为人 民币(大写) ,(¥ 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 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 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 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39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 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 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 文件要求而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 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40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 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 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 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 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41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42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43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4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45 一、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46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 保持一致。 47 最终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 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需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填写内容后打印表格,加盖公章。于报价环节 由代理公司收取,递交评审专家组进行商务评审。☆) 48 附件 1: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以下格式供参考) 磋商保证金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发布的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 动,现郑重承诺: 我公司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约定,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 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利 益受损方可向本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服务需求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磋商与评审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七、质疑与投诉 第七章 采购合同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格式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函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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