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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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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J-FW-GK/2021048(招标文件编号:XJ-FW-GK/2021048)

二、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安保家政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西区新建路北段(松林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44.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明燕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长绿社区光复中路206号

中标(成交)金额:45.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洁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新城社区万新街149号

中标(成交)金额:4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佳木斯安保家政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优良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佳木斯市明燕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优良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佳木斯洁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优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彬、卢远兴、宋宏、冯维国、孙海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富强社区佳纺荣歌巷织锦胡同

联系方式:刘卓 17790688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

联系方式:张女士18845426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845426892

048招标文件: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发布为准).pdf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2021 年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 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J-FW-GK/2021048 招 标 单 位: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 二一年八月 招 标 文 件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餐 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 XJ-FW-GK/2021048 招 标 人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33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34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2021 年餐饮服务、保洁服 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黑 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大厦 1304 室)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W-GK/2021048; 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2021 年餐饮服 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46万元; 服务需求:餐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优良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 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 相关政策; - 2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并 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2)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被授予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查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投标人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情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至 2021 年 08 月 11 日,每日 08:30-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 1302 室); 方式: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或未报名、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只接 受现场购买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 3 - 售价:¥500.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 130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 行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富强社区佳纺荣歌巷织锦胡同 联 系 人:刘卓 联系电话:1779068845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45426892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富强社区佳纺荣歌巷 织锦胡同 联系人:刘卓 电 话:1779068845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 (财富国际) 联系人:张秀峰 电 话 18845426892 1.1.4 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电业局有限公司 2021 年餐 饮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项 目 1.1.5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以及 要求 保洁员:2 人,女性,50周岁以下; 门 卫:4 人,男性,在 55岁以下; 餐饮服务人员:4 人,在 50 岁以下,有健康证、厨 师证。 1.3.2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3.3 质量要求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优良标准 - 5 -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 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 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 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并有相应的售后服 务能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 所; (2)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 有资格被授予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 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自行 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行贿情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可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活动; - 6 -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将问题以纸质形式递 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在截止时间前未提出任何问题 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义,截止期后代理公司将不再受 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接到投标疑问后 2日内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 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接到投标疑问后 2日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7 - 2.2.3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3.2.3 最高投标限价 46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总报价不能高于此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 理。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000 元(人民币) 1、递交保证金账户: (1)户 名: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账 号:170218061569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备注: 1、汇款凭证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因 未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 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 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3、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其投标文件不予受 理。 3.4.2 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给他人造成损失或影 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3.5.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 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四章“评标 - 8 - 办法”。 3.5.2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以 U盘形式递交,应包含投标 文件的全部内容。 3.7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 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 注:每册采用 A4 纸左侧书本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 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面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1 投标文件密封 和标记 投标单位应将所有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4.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 密封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财富大厦 1302 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 9 -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财富大厦 1302 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供 货期、供货地址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限 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 似的条件,)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 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3.1 履约担保 □提交 ■不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担保可以是现金或由银行出具的履 约保函或其他合法的担保保证。履约担保提供现金 的,担保金必须在从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入到招 标单位建设资金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 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的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 10 - 10.13 招标代 理服务 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行号:104269000010 账号:170218061569 电话:18845426892 招标人按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 加。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交以下有效证件 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证 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至开标现场 (格式见附表);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须同时附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同时附有法定代表人、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证明文件等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交,以备查验。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开标现场需要投标人提交的 相关材料,投标人未能在开标现场提交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封装在 投标书中,不能现场提交的也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书未明确拟派项目负责人, 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与开标现场核查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不一致的,均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未采用胶 装,或投标文件份数未响应,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14 税费 税费 营业税改增值税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 11 - 投 标 须 知 一、说 明 1.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编制。 2.定义 2.1“招标人”是指本次项目的用户单位,也称招标人。 2.2“潜在投标人”是指对本项目有兴趣,愿意参加投标并按合法途 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投标人”是指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在 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全 过程的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 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 - 12 - 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并 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2)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被授予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投标人未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情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投标活动的 一切费用,投标文件不予以退回。在任何情况下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上述 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 13 - 5.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5.1 招标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 的现场考察。 5.2 投标人应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 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 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5.3 考察现场应该在代理机构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之前。 5.4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 文件之后,标前答疑会之前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委托 6.1 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统一格式)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提供授权书。 6.2 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编制。 - 14 -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 补充文件组成。 8.2 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4)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 8.3 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 可以向招标人询问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后,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 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以后,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进行。 9.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进行。 9.3 对于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项目,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单位将就招标项 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等情况做出简介,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 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评分细则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 本项目标前会结束前用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应以《标前会答 疑纪要》的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标前 - 15 - 会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逾期将不被受理。 9.4 对于未采用标前会制度的项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也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书面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 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9.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 日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来修正 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会酌情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6 对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的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3 日前进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9.7 所有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 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到现场或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更正和补充均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8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16 -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 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其他语言文本与中文译本如有差异,以 中文为准。否则将不予采纳所引用的内容。 10.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各种计量单位及符 号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 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 进行核实的要求。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 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 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11.3 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 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11.4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本次服务的方案或方法,包括团队管理及服 务的内容、方法、目的、标准等。 1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11.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支付条款的偏差和服务 - 17 - 范围的偏差或投标人明确提出的缺漏项。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审查文件 6、★服务规范偏离表(必须有实质内容,不能是空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表 9、服务技术方案 10、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 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2 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 采用活页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投标价格应为完成本次项目的 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14.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服务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它 - 18 - 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完整地 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 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 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3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 价中。 14.4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 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5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 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 及时声明、澄清。否则,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6 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 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 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1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绝对保证。 14.8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无效标处理。 15.投标保证金: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项的规定; 15.7 注意事项: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 2、投标单位汇款后须向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经常 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项目保证金截止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 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 - 19 - 4、开标现场将对保证金转入账户进行核实,若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 地基本账户按无效标处理。 15.8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 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 15.9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生效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 1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投标人不接受中标通知书;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的; (4)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 的; (5) 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5.11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有效期 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无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 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 16.3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可按规定予 - 20 - 以退还。 16.4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6.5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6 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 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返还。 17.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 递交电子资料 U盘。若副本和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7.7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规格制作。 17.8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 合性检查 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 资格证明文件 - 21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相关 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来现场开标,授权书则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装订在标书里,并加盖公章)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如下 字样: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8.2 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由此造 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8.4 本项目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 订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备查。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递交地点: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项的规定; - 22 - 19.2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项的规定; 19.3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19.4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9.5 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 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 修改,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 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 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或“撤回”字样。“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 标人。 20.3 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 将受到根据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 23 -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开标的程序为: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记录并存档。 21.1 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 主持,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招标机构 将做开标记录。 21.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 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予以拆封、宣读。 21.4 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1.5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 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6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7 开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 22.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2.2 招标代理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24 -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 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22.3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评审专家管理 办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23.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投标人。 24、评标原则 24.1 据法律规定,评标原则如下: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 严格保密 (3) 独立评审 (4) 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所有投标人的 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为了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原则,评标 过程将进行全程电子监控。 25.评标纪律 2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 25 - (2)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 (3)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2 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 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 事责任。 26.评标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7.1 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由评委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 有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 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 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果 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 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7.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 26 -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作出响应。 27.1.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7.1.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服务时间和服务 地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 且限制了招标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 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1.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 件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27.1.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 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4)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号条款。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27.1.2.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 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 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1.2.6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7 -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装订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 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 人公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投标文件中 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不唯一);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具有串通投标行为的。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投标人 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 形式如下: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 在 3 处以上(含 3 处);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 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两家以上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 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27.1.2.7 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 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详细评审。 27.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2.1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 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 - 28 -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 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 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2.2 初审中,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算数计算错误,按下列 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 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 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 值为准修正数字;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4 编写评标报告 27.4.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审后推荐中 标候选人。 27.4.2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 - 29 - 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集体签署并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7.4.3 招标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27.4.4 由招标人签署中标结果确认单。 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8.1 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 关的其它人透露。 29.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及授予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 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9.最终审查 29.1 招标人保留最终审查的权利。招标人可以审查第一中标候选投 标人全面履约的能力。 29.2 代理机构、招标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 式对投标人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服务状况、资格、信 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 29.3 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审查投标文件原件(如营业执照原件等) 以及代理机构、招标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 29.4 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评标委 员会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9.5 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将按候选中标投标人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 - 30 - 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中标投标人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中标投标人;如果 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中标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 义务作相同的审查。 30.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单位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5)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的。 30.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 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 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0.3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 评标结束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 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代理人将向中标投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31.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 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1 - 32.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3.签订合同 3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33.2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招标人不 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 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 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32 - 34.询问和质疑 34.1 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4.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34.3 招标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34.4 招标单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或者质疑,代理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招标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作出答复。 34.5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 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33 -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及《合同》范本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 34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有,并在有效期内 2 开户许可证 有,并在有效期内 3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有,并在有效期内 4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授权 书(无授权人不需提供) 有,并在有效期内 5 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网 站 查 询 网 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 询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cr/list) 网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 权 委 托 人 自 行 到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行贿情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可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提供网页截图 评审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 35 - 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 字盖章处应签字盖章 投标函 投标函填写完整,并由法人代表或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天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9000 元 结 论 合格或不合格 备注: 1、本项目接受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四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 位公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6 - 三、评标细则 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一)商务标评分(3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46万元,否则其投标按废 标处理。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价格权值。 技术标评分(满分70分) 项目 评审内容 技术 评分 (满分 70分) 人员培训 (满分15分) 根据培训时间及相关内容,要求内容合理可行, 具有针对性,横向比较,得0-15分。优得15-10, 良得8-4,差得4-0。 服务方案措施 (满分20分) 根据方案实施策略、重点环节和实施步骤的情 况得分,要求内容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横 向比较。优得20-12,良得11-6,差得5-1。不 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 (满分10分) 根据服务承诺内容及相关内容,要求内容合理 可行,具有针对性,横向比较。得0-10分。优 得10-6,良得5-3,差得2-0。 服务质量保障 措施 (满分10分) 根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内容,要求内容合理 可行,具有针对性,横向比较。得0-10分。优 得10-6,良得5-3,差得2-0。 突发事件预案 (满分10分) 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种类是否齐全、措施考 虑是否周全,有切实可行的预测与防范措施、 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强评分,在0~10分之间对 比打分。 投标文件编制 (满分5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 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清 晰,得5分;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 为止。 - 37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仅供参考,但实质性文字内容不得更改) 说明: 1、本章内容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里有规定的,投标 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2、若格式里没有规定的,投标人可以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格式,文件 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3、并请编制目录及相对应的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 价。 - 38 -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9 - 目 录 1. 投标函……………………………………………………………………(页码) 2. 开标一览表………………………………………………………………(页码) ……… ……… 注:此目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 40 -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被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据此函,我投标人同意如下: 1、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2、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 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合同履行期限: 。 4、投标保证金: 元,已按时缴纳。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 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9、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10、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1 -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 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备注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2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3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44 - 五、资格审查文件 后附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标准中资格要求后附资格证明文件 - 45 - 六、服务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详细说明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质量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 优良标准 4 投标保证金:9000 元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响应内容中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同时(包括正、 负偏离),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6 -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企业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主营范围 1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 企业简历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为废标。 - 47 - 八、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表 序号 姓 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 备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 日 期: - 48 - 九、服务技术方案 - 49 -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 标 须 知 一、说 明 2.定义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5.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6.委托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8.招标文件的组成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编写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格式 14.投标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2.评标委员会 23.评标方法 25.评标纪律 26.评标程序 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六、授予合同 29.最终审查 30.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1.中标通知书 32.中标无效 33.签订合同 34.询问和质疑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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