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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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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HXSZ-2021019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年

最高限价:240万元/年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食堂托管采取 1+1+1的形式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重新招标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页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513446541@qq.com,并致电(13275551186)告知,进行报名。逾期(以通过审核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进行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522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公示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2.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红)码、过去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

联系方式:翟校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一单元4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275551186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采购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HXSZ-2021019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盖章) 代理机构: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8月 目 录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1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三、获取招标文件......................................................................................................................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 五、公告期限............................................................................................................................. 3 六、其他补充事宜......................................................................................................................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7 一、服务需求............................................................................................................................. 7 二、商务要求............................................................................................................................. 7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 一、评标原则........................................................................................................................... 18 二、评审办法........................................................................................................................... 18 三、评审程序........................................................................................................................... 18 四、资格性审查表....................................................................................................................19 五、符合性审查表....................................................................................................................21 六、评分办法........................................................................................................................... 22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25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26 一、总则...................................................................................................................................26 二、招标文件........................................................................................................................... 28 三、投标文件........................................................................................................................... 29 四、投标...................................................................................................................................31 五、开标...................................................................................................................................33 六、评标...................................................................................................................................34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35 八、质疑与投诉........................................................................................................................36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37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38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38 二、合同条款........................................................................................................................... 38 三、合同格式........................................................................................................................... 45 四、合同特殊条款....................................................................................................................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8 一、投标函............................................................................................................................... 49 二、开标一览表........................................................................................................................50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51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52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53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54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5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6 一、营业执照........................................................................................................................... 57 二、税务登记证........................................................................................................................57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8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9 五、财务状况报告....................................................................................................................60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61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62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3 九、书面声明........................................................................................................................... 64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65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 网(http://www.ahtba.org.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HXSZ-2021019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年 最高限价:240万元/年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食堂托管采取 1+1+1的形式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 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如 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 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重新 招标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 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 ttp://www.ahtba.org.cn/)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页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 清。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513446541@qq.com,并致电(13275551 186)告知,进行报名。逾期(以通过审核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进行报名的,将不予 受理。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522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公示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2.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 截止时间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红) 码、过去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 联系方式: 翟校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一单元4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275551186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2 项目编号 详见招标公告 3 采购人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4 代理机构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5 采购内容和预算 详见招标公告 6 项目类别 □货物类 □单一产品采购 □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 ?服务类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有效最低价 8 中标人个数 1个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 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按照宿财购【2020】142 号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文件 中体现。供应商应当保证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约定, 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 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 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利益受损方可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 5 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财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加 大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未履行保证金承诺函约定的供应商,严格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4 投标文件份数 1、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 包号、投标人全称。 2、投标书五份(一正四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 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 损。 3、资格证明文件五份(一正四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如为一次性原件, 装订在正本中。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 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 4、存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全称。 注: 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现场核验身份证信息与递交文件信息若不一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文件,将不予接受) ②招标公告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2:疫情防控所需材料 ③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5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七章 16 交货日期 1.签订合同后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 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1 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3年。 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 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 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6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20 公告公示媒介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21 其它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 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 240万 元进行填写;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实际结算时按照学校规定的单价标准乘以实际人数进行结 算)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第3条填写1095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疫情防控: (1)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 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2)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 发烧、安康码为黄(红)码、过去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 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 (3)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投标人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投标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7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 护全区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 康委员会令第45号)、《埇桥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规范学校食 堂托管工作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学校食堂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公益性、服务性、非盈利性”的 原则,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确 保全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 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 进营养健康,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价格可商,责任可究,满意可评”的学校食堂托管 机制。 三、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 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管理。 四、学生伙食费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性支出。 五、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六、中标公司必须要配合学校,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 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制定一周详细定量菜谱,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带量食谱 8 要进行公示。 菜谱执行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每份量) 每天每生至少一个鸡蛋,其中: 早餐:一个素炒菜,咸菜,主食至少两种(包子、馒头、油条等)不限量,提供稀饭或者汤等 不限量; 午餐:一荤(猪肉每份二两五以上,牛羊肉1.5两以上,鱼生的三两以上)、一素、一汤、主食 (米饭,不限量); 晚餐:一荤(猪肉1.5两以上)、一素、主食(提供稀饭或者汤、面条、水饺、馒头等,不限量) 七、中标公司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管,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必须满足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 项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全权承担,学校有权临 时终止合同。 八、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标准 序号 食品类别 质量要求 1 大米、粳米(质 量等级二级及以 上) 大米国家质量标准执行GB 1354-2009。米粒一般呈椭圆形,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 少;加工精度为背沟有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去净的占85%以上;碎米总量/(%) ≤5.0,其中,小碎米/(%)≤0.3,不完善粒/(%)≤3.0;垩白粒率(%)≤20%;杂质 最大的限量为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 /(粒/kg) ≤3,稻谷粒/(粒/kg)≤4 ;水分/(%)≤15.5;黄粒米/(%)≤1;互 混/(%)≤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 包装袋上有商标、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 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大米利用聚丙烯等材料制作的塑料编织袋作普通包装,规格为 25公斤/袋。生产至食用在3个月内。 2 一级食用大豆油 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一级标准,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20红2.0,颜 色为淡黄色,清澈透明.且无沉淀物,无豆腥味,口感好;符合GB/T 1535-2003标准, 桶装,每桶10升。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有商标、非转基因食品标志、 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 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生产至供货在6个月内。 9 3 特制一等面粉 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不含添加剂;执行专用小麦粉行业标准(GB-93)。质量标准: 灰分(干基)% ≤0.55 ;面筋量(14%水分)% ≥25.0 ;面筋指数≥60 ;稳定时间min ≥4.5 ;降落数值S ≥200 ;粗细度CB30全通过,CB36留存≤10% ;含砂量% ≤0.02; 磁性金属物g/kg ≤0.003 ;水分% ≤14.5 ;脂肪酸值mgKOH/100g(以干物计)≤50 ; 气味、口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并执行[馒头粉SB/T 10139—93]精制级,水分≤14.5%;灰份(以干基计) ≤0.55%;粗细度CB36号筛通过; 湿面筋≥25-3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降落数值≥250s 。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厂 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 行。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生产至供货在2个月内。 4 荤菜类(要求必 须是鲜肉,猪肉 交货时需配有动 物卫生检疫及屠 宰证明,其它肉 类应符合相应质 量标准,取得相 应的质量合格证 明材料) 精瘦肉 肉质紧密无淋巴瘤,色泽新鲜有弹性、无杂质、无异味。 鸭肉 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鸡肉 粉红色、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牛肉 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羊肉 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鸡腿 干净无毛、无淤血、每个125克左右。 鸡 干净无毛、无淤血、大小均匀。 5 蔬菜类 叶菜类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 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 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根茎类 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匀称。 农药残留不超标。 花果类 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 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瓜果类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 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 不超标。 6 水产类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粘液层,天然色泽鲜明而不浑浊, 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 透明的粘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眼球饱 满凸出角膜透明,腮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 10 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鲜鱼类 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 微蓝色。鲜鱼腮紧闭,腮片呈鲜红色,无粘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腮发暗, 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 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 仅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7 豆制品 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 8 禽蛋 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每斤7~9个。 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成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 无斑点。 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晰,无异味。 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 9 调味类 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 求;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料的出厂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10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说明:(1)本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同等品种替代,但这些替 代的品种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表中食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或正偏离本一览表中的食 品质量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 分批及时配送到指定地点。(3)以上技术参数若有唯一性、排他性此部分参数不做要求,以上参数 涉及的标准、规范若不是最新的须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须不高于供货当时市场同样等级(品牌)食品原材料的批发价格(以埇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为参照)。 十、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每周按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且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两次(具体交货时间由 中标供应商与学校另行商定)。 (2)交货(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验收: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采购人和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严格按 11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 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 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 “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 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4)安全责任:采购人保留随时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的权利,若经检测货物达不到招 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约定的数量及配送延误(不可抗力除外)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不 符合要求的货物退货,并对履约保证金处以5万元/次的扣除,对配送公司给予警告。供应商若在供 货期间受到三次警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食堂托管要求 1、建立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自建),并遵守执行; 2、具有完善的食堂机构设置,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 工作; 3、强化人员培训,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投标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 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预算制度、食 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以上所有制度内容需上报招标方备案留存); 5、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应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 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食堂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6、若因投标方的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 严重资产损失,投标方应全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 7、投标方负责正常耗损下食堂资产的维修、补充、更换; 8、招投标双方共同于每季度末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若发现存在正常损耗之外的资产 短少,投标方应予以赔偿,并在与招标方结算费用之前赔偿到位; 12 9、投标方如要对食堂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但装修、改造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合同到期或中途终止合同,投标方所装修、改造的设施、设备、材料 等,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10、投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 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退出经营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 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遗失,投标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食堂配电箱至用电器部分的维修更换、用水用电开关笼头的更换,由投标人负责; 12、未经招标方批准,投标方不得在规定的操作间、售饭间外再设置操作间、不得在售饭间进 行食品加工和售卖; 13、食堂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及餐具由投标方自行投资解决,承包结束后10日内自行处置, 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责任; 14、投标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一 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方工作人员、从业人员要合理配置,服装要求统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 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 16、投标方必须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及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经营出售饭菜; 17、招标方不定期地对食堂的经营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为确保饮食安全,招标方有权对承 包人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等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 见,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予以通告,中标方应无条件执行和改进, 直到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18、投标方不准面向校外经营; 19、中标方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办公秩序。招标方 有权对中标方项目经营进行日常管理,并有权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每学期对食堂进行考核、评分 和处罚。 13 20、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米、面、油、肉、禽类、蔬菜等原材料进 货渠道由招标方指定,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 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21、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食堂 受到损失或造成招标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视严重程度招标方将给 予1万—5万元的经济处罚,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22、投标方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 油腻、污垢、蚊蝇、鼠害等,油烟机定期进行专业清洗,同时投标方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 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卫生要求规范。因投标方经营造成食堂 受卫生、环保等部门处罚,由投标方完全承担,视严重程度招标方将给予经济处罚; 23、招标方将每月不定期对食堂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仓储以及后堂等范围,进行卫生检查, 对招标方检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投标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效果不佳者,视严重程度招标方将给 予经济处罚; 24、依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管理,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 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抓好落 实。 25、餐厅、操作间及食堂室外10米范围内等均属于承包人管理范围,承包人需负责承包区域内 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纪律规定,为师生提供 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6、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食堂的卫生防 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订的标准,招标方有权监督检查; 27、食堂要配备专职卫生安全员一名,全天候保持操作间、餐厅、卫生间等清洁卫生; 14 28、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疏于管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 视其情况予以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事故处理费用。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并同时终止合同; 29、食堂经营者应按规定到属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 按规定年检; 30、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1、制定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32、招标方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33、投标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火、关气、关水、关电、 关好门窗; 34、承包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食堂不得使用童工和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其从业人员 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体检。 十二、基本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 的方式加以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实施埇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学 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 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收终 止合同。或因政策、学生人数和学生流动情况等因素影响,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包段人数的 调整。 (2)投标报价包含了该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全部响应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要求。如为虚假响应,则扣除其 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 15 (4)成交供应商入场时须自备保鲜柜一台。 十三、学生伙食费按固定价为三餐19元/每生/天(其中早餐4元,午餐9元,晚餐6元)计算 (注: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会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最终据实结算;合同期 内包餐标准根据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可适当上下浮动)。 16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服务期 3年,食堂托管采取 1+1+1的形式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 管期满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 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 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 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 重新招标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2 供货要求 / 3 售后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 4 包装要求(货 物) /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付款方式: 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 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食 费。 7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退还。 17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 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 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 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 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 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 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 手册(使用指南)。 18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 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评审程序 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 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 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9 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 合比较与评价。 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 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 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 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的全部内容。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材料 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0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设备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证明等 7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或期限已届满 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 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出具 8 信誉要求 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 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 准) 9 投标情况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下载招标 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 联合体投标 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 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 份证明书即可 1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第二、4.项要求 14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 五、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 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 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 署) 4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 六、评分办法 评审项 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 (90分) 技术服务水平 (44分) 1、体系认证证书(10分)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得 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彩色 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2、 从业人员证书(19分)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 (1)提供 1名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5分; (2)提供 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4分; (3)提供 1 名持有效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得 4 分,每增加一名得 3 分,此项最多得 10 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一年(2020 年 9月~2021年 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 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否则不给予加分。 3、经营业绩(15 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合同 (就餐人数不低于200人),得3分,此项满分15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食堂就餐人数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 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须清晰可辩, 否则不予加分。 23 履约能力 (40分) 1、原材料供应能力(8分) (1)与正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购买米、面、油的, 一份合同得 1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与资质齐全畜牧屠宰场(或证件齐全的经销商)签订合同购买 肉类食品的,一份合同得 1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 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车辆配置(10分) 1、轻型厢式货车:投标单位具有轻型厢式货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 下的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 1辆得 2分,每增加 1 辆得 1分,本项满分得 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该运输车辆彩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2、冷藏车:投标单位具有冷藏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标单 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1辆得 3分,每增加 1辆得 2分,本项满 分得 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该运输车辆彩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3、抗风险能力(10 分) (1)投标单位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 (包括食品质量、交通事故等,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 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 2 分; 未承诺的不 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单位承诺针对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购买供 24 餐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 必须于签订合同后 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原件,如未达到承诺标准,则按虚假响应处 理。承诺购买赔偿总金额为(RMB)2000 万元(含)得 4 分,每 增加 100 万元(含),增加 1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未承诺的不 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食品质量安全管控方案(12分) (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优得 3分, 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没有不得分; (2)餐厅环境设备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 理方案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3)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其中必须包括在每个学校实行定点责 任人责任制度)、人员配置方案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1分, 没有不得分; (4)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 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 明材料等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分 别给予评分。 售后服务 (6分) 1、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 员配备情况、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售后服务程序、质量保证期, 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没有不得分; 25 2、建立和完善应急供应机制(停水、停电、恶劣天气、食物中毒等), 积极响应和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应急性弥补措施 切实可行,完整、科学、合理。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 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分 别给予评分。 商务分 (10分) 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小微企业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 民法典》订立 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的价 格给予6%的扣 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 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 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240万元进行填写;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 】7%、【 】8%、【 】9%、【 】10%的 扣除(在括号中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应当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26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 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 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 总称。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投标。 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放于投标文件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最后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 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 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 2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 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 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放于投 标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 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28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 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10.1.4第四章 评标办法; 10.1.5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10.1.6第六章 采购合同; 10.1.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 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 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 29 修改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 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 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 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 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 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 30 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 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 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 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 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 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 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 31 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 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 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或者法定 代表人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 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9.1投标文件构成: 32 投标书(纸质版)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 书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证明 文件内容。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 19.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9.2.1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全 称。 19.2.2投标书五份(一正四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 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 包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 19.2.3资格证明文件五份(一正四副)胶装装订,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如为一次性原件,装订在正本中。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 封装,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封装应严密、不 易破损。 19.2.4存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 包号、投标人全称。 19.3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 位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9.4纸质版投标书由投标人现场递交,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20、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 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3法定代表人未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人未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 20.4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33 20.5未满足其他补充要求的。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 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 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 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始 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5唱标。 6进行资格审查 34 7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8宣布评标结果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 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 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 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 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 35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 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 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36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 给予处理。 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8、履约担保 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 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 应的补偿。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 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 容。 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 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 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37 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 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31、未尽事宜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 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38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AHHXSZ-2021020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2 付款条件: 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 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 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食费。 3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 定的服务内容。 39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 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 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 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 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40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一、服务需求”及“二、商务要求”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六章“三、合同条 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6%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 确认。 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 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 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1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 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 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 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 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 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 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 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 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 42 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 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 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 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 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 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 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 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 负担。 12. 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 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 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 43 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 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 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 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 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 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 44 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 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 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各执两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 个组成部分。 45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甲方通过招标代理机构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 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 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46 本合同服务时间: 1.签订合同后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 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1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3年。 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 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 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47 四、合同特殊条款 4.1甲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因食堂厨房、餐厅门窗或纱门纱窗缺失或破损,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置原因造成卫生或安 全检查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不能按规定日期拨付包餐款项,由此而造成的不能正常供餐责任由甲方承担;超过三 天仍不予拨付,乙方有权停止供餐,并向甲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有临时停止供餐或改变开餐时间,甲方未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的,则须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 浪费的损失。 4、若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则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2乙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食堂转包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和有权向 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无故停止供餐,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乙方不能按时供餐,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 4、若因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则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5、若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厨工健康证或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被有关主管部门处 罚的全部罚金由乙方承担。 4.3协议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乙方不再继续承包时,双方应进行财务清算,结清双方所拖欠的款项。 2、在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将甲方配置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按接收清单如数交还甲方,如有 损坏或缺失应照价赔偿。 3、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约束 力。 4、若因发生重大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 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 标 书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49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 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50 二、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51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序号 内容 总价(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 总报价保持一致。 52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 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 (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 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 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53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偏离及影响 响应情况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同上” 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 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54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55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57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5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59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60 五、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1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62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63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64 九、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5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66 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活动。 如在本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 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 购相关规定,以 及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我方 愿承担利益受损方的赔偿 责任。 我单位将全面、真实、有效的履行本承诺,如不履行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 信记录,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二、评审办法 三、评审程序 四、资格性审查表 五、符合性审查表 六、评分办法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八、质疑与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格式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财务状况报告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书面声明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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