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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口岸药品检验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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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25日 17:3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5日 17:36
评审专家名单 陈志民、张铭洪、蓝勇、赵友和、刘艺蓉
总中标金额 ¥43.6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丁勇、孔令垚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856995/5856233
采购单位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骆镇军0592-5619830
代理机构名称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丁勇、孔令垚 0592-5856233
附件:
附件1 JXFZ2021-XM0254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JXFZ2021-XM0254(招标文件编号:JXFZ2021-XM0254)

二、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禾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3号楼第9层90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3.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禾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食堂托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民、张铭洪、蓝勇、赵友和、刘艺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0―100] 1.5%注: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若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则招标代理机构按3000元记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33号

联系方式:骆镇军0592-561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

联系方式:林丁勇、孔令垚 0592-5856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丁勇、孔令垚

电 话: 0592-5856995/5856233

封面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JXFZ2021-XM0254 项 目 名 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第 1 页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18 一、说明...............................................................................................................24 二、招标文件.......................................................................................................25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9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0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34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3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39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40 二、服务要求.......................................................................................................40 三、投标要求.......................................................................................................42 四、报价要求.......................................................................................................44 五、服务期限.......................................................................................................44 六、考核办法及罚则...........................................................................................44 七、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45 八、合同签订.......................................................................................................45 九、付款...............................................................................................................45 十、附件...............................................................................................................45 第四章 合同文本(参考)......................................................................................5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一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60 第 2 页 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76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部分.....................................................................................77 第 3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 托对下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XFZ2021-XM0254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在线报名,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1 年8月5日至 2021年8月13日,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fjbidding.com) 进行实名报名,报名及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 可 直 接 在 线 预 览 项 目 标 书 主 要 内 容 。 注 册 网 址 : 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客服电话:0592-5856070。) 报名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592-5856311,传真: 0592-5856938。 4、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14:30(北京时间)之 前纸质文件提交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3 号创想中心 1801 单元)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地点: 2021 年 8 月 25 日 14:30(北京时间)于建信发展(厦门) 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3 号创想中心 1801 单元)开标厅。 7、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建信招标采购平台》(www.fjbidding.com)等媒体发 布通知信息,请投标人关注。 10、友情提醒:本项目投标人须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 件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 被拒绝。 第 4 页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逾期将不予受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 33 号 联系人:骆镇军 电 话:0592-5619830 招标代理: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3 号创想中心 1801-1805 单元 项目联系人:孔令垚 电 话:0592-5856233 传 真:0592-5856938 质疑受理联系人:林丁勇 电话:0592-5856995 邮箱:lindingyong@jianxinzb.com 13、投标保证金及服务费、文件费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帐 号: 418276512494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第 5 页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 品目 号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期限 一 1-1 食堂托管 服务 1 年 详见招标 文件 第三章 采购人指定 地点 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20天内提供服 务。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 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第 6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本须知前附表 1 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 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 33 号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JXFZ2021-XM0254 2 项目预算:人民币 43.8 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 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3 3 资格标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 条,以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有关内容。 4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厦门市吕岭路 1733 号创想中心 1801 单元开标 厅 接收人:孔令垚 6 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 元整; ①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两种形式提交(不收取现金、现金支票, 不能用个人卡在银联支付系统转账,否则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②若项目存在分合同包采购的,则投标保证金应按不同的合同包号 分别提交。 第 7 页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未按前述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7 1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 19.1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9 12.9 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注: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 付。若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 3000 元,则招标代理机构 按 3000 元记取。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11 22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在规定时间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12 其他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采购程序参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执行,其他要求内容以 本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第 8 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 2 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 会在评审过程中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项 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二 3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2 二 3.1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 材料: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投标人为企业的,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 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 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 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 报告。 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 第 9 页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 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 、 1.2 条规定提供财务 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 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 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 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 案》(财库 [2011]124 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 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 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 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 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 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 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 第 10 页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 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 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 料。 注: 1、投标人提供的相应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 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 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 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 “信用承诺制 ”,供应 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 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 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二 16.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第 11 页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 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 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4 二 16.1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法人 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 二 3.2 3.2 投标人应遵守并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同时其投标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可本须知中的规定。 6 二 3.3 在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 等渠道对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 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 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7 二 3.4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8 二 3.5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 第 12 页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 9 二 3.6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 的委托参加投标。 10 二 3.7 3.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 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 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 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 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 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 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第 13 页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 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 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 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 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 为。 11 11.1 11.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 第 4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 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2 12.5 12.5 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符合性要求 项 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一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 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二 8.1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二 8.2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服务) 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采 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服务) 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二 13.7 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第 14 页 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二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 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 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 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6 二 14.7 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 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 被拒绝。 7 二 18 18.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8 二 18.2 18.2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 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 9 二 18.3.2 18.3.2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 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 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 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 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 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 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的; 第 15 页 (2)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 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0 二 18.3.3 18.3.3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11 二 18.3.4 18.3.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 被认定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 为,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 他投标人; (2)评审结果公告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 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按 18 条进行 的澄清除外); (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 便; (6)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2 二 18.3.5 18.3.5 出现 18.3.4 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上报 财政部门取消其采购供应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 罚。 13 二 20.3 20.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第 16 页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 投标文件中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否则该投标 人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 本项目以合同包为单位,对于每个合同包,投标人必 须完整地提供合同包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否则该投标 人针对该合同包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 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须作无效投 标处理的。 17 三 (1) 全文中带有“★”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 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带 “★”符合性条款汇总表 编号 条款 1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的公司应具有食品配送相关资质,投标 人应保留好与配送公司或货源采购公司所有往来票据及清单,采购人将不定 期查验。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无异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为本项目提供驻点服务的厨师应至少一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 调师三级(高级)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 码平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 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 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第 17 页 理。 4 ★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3.8 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由于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人的投标可能被视为 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第 18 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一、评审程序: 首先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合格投 标人满足三家或以上的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进入评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符合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只有符合性审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分。 二、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三、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权重。 详见附件 (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 个。 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 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排列顺序(请按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 从以下两项中选择一项打“√”):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四、定标原则: 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相关媒体上公告中 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及招标文件,并发出中标通知书,请投标人关 第 19 页 注。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附件:评标标准、权重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1、技术因素(满分 65 分) 1-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的服务理念是否完整可行性、科学合理进行 评价:服务理念完整可行,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3 分;服务理念较完整可行, 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服务理念、科学性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3 1-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整体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全面详尽,切实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详尽,较可行的得 2 分;方案有所缺漏但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1-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控制实施方案和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 不仅限于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周边环境保洁措施等)进行评价:制度全面 详尽,方案切实可行的得 3 分;制度较全面,方案较可行的得 2 分;方案或制度 有所缺漏但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 1-4 1.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并上墙; 2.定期卫生检查记录并与奖惩挂钩; 3.建有必备的工作台帐(卫生检查记录、食品采购索证档案、食谱登记、健康证、 卫生许可证等); 4.食堂厨房 25 米内无污染源;保证后厨和餐厅外环境卫生良好; 5.厨房和餐厅内墙面清洁,无霉斑、无脱落、无积尘、污物及时处理; 6.下水道及阴沟畅通,排油烟机(罩)清洁不滴油;厕所清洁、有洗手池; 7.设置食品留样、专用冰箱、盛器及刀、墩板、抹布; 8.蒸饭器、消毒柜、保洁柜、绞肉机、案板、食品容器等摆放有序、清洁卫生; 9.有专用餐具消毒间及餐具清洗、消毒与保洁设施,公用餐具消毒后应存放专用 保洁柜内,经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和容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0.冷藏设施定期清理保洁,无臭无异味,不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投标人每提供以上一个详细承诺内容,并有具体详尽措施的得 1.5 分,有详细承 诺内容但措施有较大缺陷的得 0.5 分,没有详细承诺内容或未承诺的不得分;满 分 15 分。 15 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含采购、储存)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整、设 置内容详尽、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完整、设置内容较详尽、可行的得 2 分,方 3 第 20 页 案一般,设置内容一般,不够合理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1-6 根据投标人对突发事件(停电、停水)处置方案,考虑方案是否完整、是否合理、 处理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提供送餐服务的并及 时处理的得 3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基本可行性,尚且能够及时处理的得 2 分; 方案有欠缺,不够合理或可行性不强的得 1 分;方案有欠缺;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7 根据投标人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食物中毒、投诉等)处置方案,考虑方案是 否完整、是否合理、处理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 够及时处理的得 3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基本可行性,尚且能够及时处理的 得 2 分;方案有欠缺,不够合理或可行性不强的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8 根据投标人对如遇大型活动、紧急供餐、临时加餐情况的紧急预案方案,考虑方 案是否完整、是否合理、处理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整、合理、可行, 能够及时处理的得 3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基本可行性,尚且能够及时处理 的得 2 分;方案有欠缺,不够合理或可行性不强的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9 根据投标人对疫情期间的紧急预案,考虑方案是否完整、是否合理、处理是否及 时等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够及时处理的得 3 分,方案完整 性、合理性、基本可行性,尚且能够及时处理的得 2 分;方案有欠缺,不够合理 或可行性不强的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10 根据投标人在新冠疫情期间,承担过食堂供餐任务且制订相应食品安全工作预案 及供餐预案的,每提供一个完整材料的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疫情期间供餐的证明材料(该材料需体现供餐日 期)、采购人好评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相应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及供餐预案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制度(惩奖、仪容仪表、纪律、培训等) 进行综合评价:人员管理制度内容详尽、设置明确合理、有效可行、全面完善的 得 3 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较详尽、设置明确较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2 分;人 员管理制度内容一般、简单,各部门及人员设置不够合理、覆盖面窄且有待完善 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 1-1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承诺全面详尽, 切实可行且有利于采购人的得 3 分;服务较为全面可行的,较有利于采购人的得 2 分;服务承诺有所缺漏,对采购人没有太大影响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 1-13 根据投标人承诺本项目食堂午餐提供的品种:荤素分明、搭配合理、减少混合菜 的数量,投标人每提供一条详细承诺内容,并有具体详尽方案的得 3 分,有详细 承诺内容但没有具体详尽方案或者方案有较大缺陷的得 1 分,没有详细承诺内容 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3 1-14 根据投标人菜肴制作的标准化水平,即针对本项目大众菜肴设计至少 10 种大众 餐菜肴的生产过程标准化方案(该生产过程应具有可复制性,以保证菜肴的水准 一致性)进行评价:方案标准化水平高且全面详尽的 1 分,方案标准化水平较高 且少部份略不详尽的 0.5 分,方案标准化水平较一般且不详尽的 0 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1 第 21 页 1-15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 5 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的得 1 分;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年(从投标 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5 年)连续缴交医社保证明及食堂管理证明 材料,否则不得分。 1 1-16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的得 1 分,二级或三级(高 级)的得 0.5 分;满分 1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 (http://zscx.osta.org.cn/)的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从投 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文件等有效复印件。 1 1-17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二级或三级(高 级)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 (http://zscx.osta.org.cn/)的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从投 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文件等有效复印件。 2 1-18 投标人拟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中式厨师资格证书一级的得 1 分,二级或三级(高级) 的得 0.5 分;满分 1 分。同时具备西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加 1 分,满分 2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 (http://zscx.osta.org.cn/)的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从投 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文件等有效复印件。 2 1-19 投标人拟配备的面点师具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一级的得 1 分,二级或三级(高 级)的得 0.5 分。同时具备西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加 1 分,满分 2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 (http://zscx.osta.org.cn/)的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从投 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文件等有效复印件。 2 1-20 投标人拟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食品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 持有高级(三级)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具备有高级(三级)公共 营养师资格加 1 分,满分 2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 (http://zscx.osta.org.cn/)的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从投 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文件等有效复印件。 2 1-21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粮食安全(亚硝酸盐、甲醛)检测仪、水产组织检测仪及食品 安全分析系统软件、兽药残留检测仪、食用油类(地沟油)检测仪、重金属检测 仪、ATP 荧光检测设备等进行评价:每配备以上一项设备的得 0.5 分,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设备所有权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还须提 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査验平台( https : //inv - veri.chinatax.gov.cn/)上该发票的査验结果截图(如与投标当天查询结果 不一致,视为未提供),否则不得分。 3 2、商务因素(满分 25 分) 2-1 根据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价: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得 1 分, 6 第 22 页 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食品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得 1 分, 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 餐饮服务经营得 1 分,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 得分。 4、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 得 1 分,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得 1 分, 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获得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 得 1 分,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2 投标人在营或经营过的食堂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为 B 级,每提 供一个有效证明材料得 0.5 分;食品卫生等级为 A 级,每提供一个有效证明材料 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上查询结果及网址,合同复印件及政 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有效证明材料。 3 2-3 投标人承接过“九八贸洽会、金砖会晤”等重大活动的供应保障,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 发的感谢信或荣誉书等证明文件),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3 分,未提供证明 材料不得分。 3 2-4 投标人具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 2 分;投标人需提供具有“中 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2-5 根据投标人承诺为经营场所投保餐饮场地责任保险的得 3 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 分。 3 2-6 根据投标人承诺为经营场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 2 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 分。 2 2-7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业主单位对其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 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 1 份良好评价材料的得 0.5 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客户书面评价与相应合同原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②所提供的业主单位不得重复。 3 2-8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合同应在有效期内的)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 进行评价:每个有效业绩得 0.3 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 (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成交或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合同文本; (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 信。(2-10 与 2-11 同一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3 第 23 页 3、价格因素(满分 10 分) 3-1 各有效报价得分=10×(最低有效报价÷有效投标人报价)。 10 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价格因素 备注:1、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 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2、技术商务评分中涉及排名情况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 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出排名。 第 24 页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系指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项目”系以合同包为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 求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并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投标货物 或服务也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对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 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 25 页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 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 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 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 26 页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文本(参考)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若有) 6、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 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 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 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至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 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 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 收到该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传真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6.3 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 不受本条约束。 6.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 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日历日前 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日期。 7、项目暂停 7.1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宣布项目暂停;并根 据项目实际进度,另行通知项目重新启动。涉及招标文件修改的,应当在新确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仅涉及投标截止 第 27 页 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的,应当至少在新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 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 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服 务)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文件不是中文时,应附 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 第一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2) 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 (3)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部分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4 项所规定的 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 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 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 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 第 28 页 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保证金账户缴交投标 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两种形式提交(不收取现金、现金支票,不能用个 人卡在银联支付系统转账,否则作未提交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到账。 12.5 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7 在中标供应商支付所有中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 构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第 22 条 规定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8)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9)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第 29 页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正本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 者签字,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 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 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 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 被拒绝。 13.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 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 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投 第 30 页 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字。 14.3 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 14.1 条至第 14.2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注明的地址送至接 收人。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 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 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 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 人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办理签到手续。 15.3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投标人共同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 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开标一览表”等规定内容。招标 第 31 页 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资格审查 1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6.2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者 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所述的资格性 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 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7、评标委员会 17.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组成,专 家人数不能少于 2/3。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 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 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 将导致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第 32 页 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于投标文件中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3 符合性检查 18.3.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 错误。 18.3.2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 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 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 (1)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2)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 证据。 18.3.3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要求,否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3.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采购人、招标代理 第 33 页 机构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评审结果公告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按 18 条进行的澄清除外); (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8.3.5 出现 18.3.4 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取消其采购供应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 罚。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20、比较与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 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 (缺)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也不予加分, 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0.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 34 页 20.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 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0.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 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1、定标准则 2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 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中标通知 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 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落标通知书发送给未中标 的其他投标人。 2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 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4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含保函),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3、签订合同 23.1 中标供应商必须凭中标通知书原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最迟应于 合同签订前缴交中标服务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网上对中标供应商“不按规 第 35 页 定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行为”进行公示。若自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仍 未缴交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每日 1%计取违约金。 23.2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文本签 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 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 还;情节严重的(如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出现此类情形等),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上 报财政部门,并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 关规定处理。 在合同签订前,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 以便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2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 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 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3.5 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项目、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按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 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 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同意与采购人按不高于其投标报价签订《采购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24、询问 2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第 36 页 25、质疑 2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 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 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 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 望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 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 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 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 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第 37 页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 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 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 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2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2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 重新提交质疑函。 25.3 对符合本章第 2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建信招标采购平台》上公开信息 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 件提供期限均以《建信招标采购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第 38 页 26、投诉 2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 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项目监督管 理部门提起投诉。 2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 范围。 第 39 页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提示说明: (1)全文中带有“★”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款的任何负 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以合同包为单位,对于每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完整地提供合 同包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否则该投标人针对该合同包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 (3)招标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系统/设备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 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 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要求澄清的证明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否 则其将不具有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5)本章所称“甲方”即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及使用单位;“乙方”即指本 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第 40 页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基本情况: 2.1 餐厅面积约:90 平方米。 2.2 食堂设备: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的设备。 2.3 管理模式:餐饮企业劳务输出方式运营。 2.4 就餐人数:96 人。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保障工作日职工午餐供应,按每餐 15 元标准进行供餐,供应 时间:12:00-13:00。 2、服务要求: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全管理的要求下, 应做到以下要求: 2.1 食堂劳务由中标人负责经营,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业 主资产搞不法经营。 2.2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但均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保持相对稳 定。 2.3 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 2.4 按不同季节安排适度的主、副食品种,花色品种应经常变化,满足职工 用餐需求。 2.5 食堂所需的食材、食品、原料等由采购人委托餐饮服务商提供采购供应 服务,餐饮服务商所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6 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1 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2.7 中标人须计划好食堂的日常用餐及值班执勤保障服务,杜绝浪费。同时 负责防台、防汛、防火、拆迁、执法、重要或大型活动、会议等应急工作用餐保 第 41 页 障,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确保加班及值班人员的就餐保障及公务接待餐的就餐 保障,中标人必须负责配送(报价中包含餐具、配送所需工具、交通工具、人员 等费用)。 2.8 中标人须保管好食堂的设备设施,并做好登记统计,每月报损。落实好 机关食堂每日的安全检查,严格遵守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并做好防火、防电、 防气等安全防范,确保员工人身安全。若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产生损 失,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2.9 食品贮存: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所采购的食材,食材贮存应符 合卫生安全标准。中标人应建立健全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遵循 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材。 食材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采购的食材以及待加工的食材应按照 食材标签要求进行保存,需要冷藏的要及时进行冷藏贮存;熟制品、半成品与食 品原料应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检查中标人的食材贮存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如中标人 拒不整改,出现管理混乱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必须接受 和配合政府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管,如食堂因管理问题被卫生部门查封,中标人负 责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10 食品加工: 中标人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需要熟制烹饪 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中标人不得提供腐 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用餐者健康的食物。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规 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 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2.11 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 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 48 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 不少于 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等。 2.12 餐具清洗与消毒:中标人应采用热力方法,对食品容器、餐具进行清 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 42 页 3、用餐方式要求: 3.1 采购人就餐采用自选套餐方式,餐饮供应商提供 2主荤 3次荤 1素菜、 炖汤 1个,由职工自选 1主荤 2次荤 1素菜、炖汤 1个。 3.2 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量高、 份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地区人群的口味。 4、人员要求: 4.1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 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 人、和蔼处事,着装统一,身体健康。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男员工不准留 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戴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 有员工工作时间不能着大衣和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不准带朋友、亲戚或与工作 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采购人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 4.2 所有人员在工作时,统一着工作服、工作帽,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 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供采购方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采购人临时开展的 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时,如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中标人应随 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 开展。 4.3 中标人需配备厨师长 1名:具有三级厨师以上资质,5年以上工作经验 (服务 100 人以上大锅菜的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文件;帮厨 1名:具 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健康证明资料。厨师可根据需求轮岗调换,采取菜 单多套轮替,确保菜品丰富多样。 5、食品供应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的公司应具有食品配送相关资质,投标人应 保留好与配送公司或货源采购公司所有往来票据及清单,采购人将不定期查验。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无异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厨师要求 ★为本项目提供驻点服务的厨师应至少一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 三级(高级)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入市必登 第 43 页 ★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 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标人须书 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 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切实可行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 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等,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实际需 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 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3、涉及与各相关行业部门的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食物中毒事件、重大火灾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其损失标准以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 估机构的评估为准。 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6、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制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 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 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可能导致的人身安全及 财产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骆镇军 0592-5619830。 7、特别说明及要求 8.1 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并承担项目服务人员的食宿费用。 8.2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所有设备、设施全面检查,做好验收及相关事 项的交接工作,而且相关人员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配备到位,并 进行相应的演练。 8.4 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服务周期内的市场经济综合因素,进行合理报价, 一旦中标,招标人在服务周期内将不再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8.5 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耗品耗材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包 括劳防用品(如一次性手套、口罩、厨师围裙帽子等)、清洁用品(如洗洁精、 第 44 页 拖把、抹布、百洁布等)、垃圾袋等,需采用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卫生环保产品; 垃圾袋需采用可降解垃圾袋,并符合厦门市垃圾分类要求。 以上投标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投标材料上加盖投标 人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 2、本次招标为国内招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本次招标为包干制,投标总报价应为承包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 作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工资、五险、法定节假日加班 补贴、餐费补贴、员工住宿费用等)、管理费用、服装费、日常办公用品、税收、 劳防用品费用(如一次性手套、口罩、厨师围裙帽子等)、清洁用品费用(如洗 洁精、拖把、抹布、百洁布等)、垃圾袋等所有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投标人必须对以上报价的构成进行说明。投标人 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做出其他补偿。 ★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3.8 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 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特别规定:服务外包人员(约 10 人)、实习生每天用餐时将额 外刷卡支付人民币 15 元,刷卡人员数量以每天实际用餐人数为准。该费用不包 含在投标总价中。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后,以年度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六、考核办法及罚则 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法规,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办法与考核标 准。考核时间为每月考评一次。具体考评内容详见附件《餐饮监督考核月报》。 考核总分满分 100 分,满意度应保证不低于 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中标人当 月费用总额的 1%。若连续三个月用餐满意度低于 70%,或一年内累计六个月用 餐满意度低于 70%,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罚则根据双方 第 45 页 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条款详见第四章)。 七、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1、中标人的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认定。 以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 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中标人应将合同副本(一份) 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九、付款 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十、附件 附件一、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餐饮卫生管理规定 附件二、餐饮监督考核月报 第 46 页 附件一、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餐饮卫生管理规定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饮食安全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肠道 传染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就餐人员及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院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单位的饮食卫生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后勤管理处督查管理、卫 生监督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 饮食卫生管理责任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是院内饮食卫生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饮食卫生法律法规,督促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饮业日常管理卫生档案》, 督促建立健全厨房、厅面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院内各项饮食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按院内规定汇同有关部门对院内发生的饮食卫生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对服务单位的饮食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 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饮食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一)饮食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 查,按规定建立健康卡,服务单位要对本单位饮食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二)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部门法规,定期考核,不断提高卫生知识 水平,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工作时间不得吸烟;要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五条 食品采购卫生管理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供应商的选择必须严格执行院内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到持有 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索取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食品检 验合格证及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索证档案和工作台帐。 (二)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1)未经有关部门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和食品标签规定的包装食品; 第 47 页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第六条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一)服务单位从原料到食品应层层把关,保证卫生质量。原料要新鲜、无毒、无害,符合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采购、储存、加工烹调腐烂、霉变等不洁的食品。 (二)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 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示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第七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室内外环境要保持清洁。烟囱烟道等排风排烟设施设备每年至少清洗两次,地毯、沙 发、椅子等设施设备污垢应及时处理。泔水每日运出两次以上,下水道、隔油池应及时疏通。 (二)餐具洗刷要做到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对不适宜洗碗机消毒的器皿可在卫生 监督部门的指导下,采用药物消毒。 (三)消毒后的餐饮器皿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并保持清洁。洗 涤、消毒剂须固定存放。 第八条 加工场所卫生管理 (一)加工场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 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二)凉菜间、面点间必须定期消毒;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进入凉菜间操作间需要在预进间洗手更衣;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 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三)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第九条 食品储存及运输卫生管理 (一)食品仓库存放要加盖、加罩、离墙、垫高,按种类分库存放,先进先出;杂物与食物、 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要分开。食品冷库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并标示清楚。 冷库应及时清除冻结物和洗刷干净。 (二)运输食品的工具诸如教工送餐车等应当保持清洁。 第 48 页 附件二、餐饮监督考核月报 2020 年 月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自评 得分 一、食品安全管理、与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合理有效落实 每月是否按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按照要求考核 是否遵守保密原则,不外泄甲方任何情况 组织纪律是否符合甲方管理部门要求,并服从 指挥 任务安排与人员使用合理并熟知管理范围情况 员工到岗人数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变动是否及时与甲方报备 员工证件是否齐全、个人信息是否完整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及时有效落实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合理有效落实 员工晨检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兼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是否到位且每年是 否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 餐器具洗涤、消毒、存放是否规范,设备检修 是否及时且记录完整 验收环节是否规范;是否规范做好入市必登。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是否落实到位,操作 人员等信息填写是否规范到位。 原辅材料及成品贮存环节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出现(贮存场所、设备未保持清洁;贮存 场所、设备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 品的;原辅材料及成品未分类、分架、隔墙、 离地、封袋贮存)。 食品售卖操作过程与售卖人员着装、配饰是否 符合规定; 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保持留样柜整洁卫生 与留样的完整性) 是否定期开展清洁计划与组织消杀,且及时记 录台账。 第 49 页 垃圾桶是否及时密闭,且按规定分类投放,妥 善处理废弃物 地面积水、油污、食物残渣、卫生死角等是否 及时清理,所辖范围内卫生整洁,安全警示是 否及时到位。 二、餐饮管理与服务 餐厅 工作中着装是否得体、整洁、统一、规范 服务中是否大方得体,使用礼貌用语 餐前准备是否规范,器皿是否整洁、摆放整齐 台面是否保持整洁,及时更换餐具与补充菜品 餐后收取与清洁是否规范与及时 菜肴主辅料搭配是否科学合理,色形味俱佳 菜系的更新是否及时,成本控制是否合理 后厨管理 操作人员着装是否规范(佩戴帽子、口罩、手 套) 出菜速度是否及时不断档 卫生清洁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按时、定期) 器皿的清洁与使用是否规范(生熟食区分) 管理是否规范与专业 切配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管理(粗细.大小均匀) 综合管理 是否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每月台账工作(成本核 算) 是否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宣传文案工作(定期) 是否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做好食材验收工作 是否定期组织业务内部培训(服务员、厨师) 是否按照要求按时归整与送达培训计划与菜单 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无不良之卫生习惯 原料、半成品、成品妥善处理,拒绝交叉污染 加工凉菜、热菜、熟食、生食工具不混用保持 清洁 器皿、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规范、保洁得当 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用专用工具分拣传递食 品 规范操作、准确记录留样时间、品种、数量 三、资产管理与能源安全 设施设备 责任到人、使用规范、维护保养得当 巡检到位、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记录及时完整 是否按照要求做好资产台账登记、编号清楚 耗品管理 是否按照要求做好,储备、领用、台账登记工 作 是否做到合理有效,控制耗品使用管理 第 50 页 能源管理 是否合理有效管理能源消耗,节约用水用电用 气 安全管理 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安全措施与安全程序是否有效应用 总分值 100 分,未包括附加考核当月得分合计: 四、附加考核 员工意见 是否定期进行随机调查,收集意见反馈(含投 诉)是否及时汇总征求意见簿(含口头反馈与 投诉) 部门及单位 协作 是否积极配合并提供协助甲方重要会议与大型 活动 应急响应 是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临检及恶劣天气的抗灾 响应 小 结 得分合计: 报告人: 餐饮主管: 乙方负责: 第 51 页 第四章 合同文本(参考)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 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 1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精神,甲方于 年通 过公开招标将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服务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服务。为了在委托管理服务期间双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特制订本合同。 第 2条 委托管理服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食堂托管服务 委托管理服务地点: 第 3条 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乙双方 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 4条 保障工作日职工午餐供应,按每餐 18 元标准进行供餐,供应时间: 12:00-13:00 第 5条 食堂劳务由中标人负责经营,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 用业主资产搞不法经营 第 52 页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 6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1年(到期如中标单位考核达标,可续签,一 次续签一年,如考核不达标合同自动终止。 第 7条 合同期限: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共 12 个月)。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 8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制订员工及外来人员各项守则规定。有义务负责教育各有关人员 自觉遵守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有关规定。 2. 审定乙方制定的经营管理中标方案,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 整。 3. 检查监督乙方各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食堂所需的食材、食品、原料等由采购人委托餐饮服务商提供采购供 应服务,餐饮服务商所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 求。 5. 根据本合同有关条例规定,定期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6. 甲方将不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 改不力或相同情况发生两次,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直至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 7. 乙方主管级以上(含主管)人员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 让乙方将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调离本项目工作岗位。 8. 负责协调院内部工作关系,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委托乙方对违反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处理,包括 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10.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所用各项设备设施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管 理服务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并负责保管管理,归还时除正常损耗外应保持其完好 性。 第 9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经营管理服务运作方案及各 第 53 页 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报甲方审定。 2.根据甲方委托管理内容要求,合理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并向 甲方报备主管级(含主管)以上人员。并承诺若法人发生变更在变更前一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驻院管理层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因此而影响乙方在本合 同中的义务履行。 3.如乙方为非厦门企业的需在厦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为分公司 或办事处,但不可以为子公司或有限公司)并在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 院内设立项目管理部门。分支机构须设置专门账户、账册、公章等,编制相应 会计报表,以备有关部门财务审查。 4.对甲方权属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及其他损害行为,如需完 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如发现影响物业和设 施及与正常运营相关的事项和隐患,乙方应当依程序立即并当日安排维修、养 护或采取相关措施。 5.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精神,负责院内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乙方需认真按 照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行使管理职能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作效果和服务质量必须符合甲方合理要求。 6.乙方保证公司及所聘人员已经取得能够接受甲方委托管理内容的相应资 质,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积极性,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员工岗位的调整应当向甲方备案。 7. 乙方在进行项目管理中应与院内其他管理单位友好合作。若发生纠纷, 应将甲方工作放在首位,并听从甲方的调解。 8.本合同签订同时,双方应当签订?资产交接清单?将甲方移交乙方使用、 管理的主要资产和相关文件资料等系数登记。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 的资产的安全。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七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返还、移交全部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料耗品的备件及经营管理的全部档案资等 (以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并保证移交、返还甲方设备保持其完好性;损害的 部分应当恢复和完善;缺失、毁损部分应当赔偿;同时应当在 10 日内清理撤场, 撤场后乙方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由处分该部分财产; 乙方的添附或新增物应当拆除或搬离,如经甲方同意的部分,按协议部分处置, 甲方同意留用的,按约定的价款补偿乙方同时权属归属甲方。 第 54 页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 10 条 注重质量管理,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应注重保证环保管理,在委 托管理服务期内不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 应至少达到餐饮 B级要求。 第 11 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书的承诺,实现管理服务 目标。 1.根据甲方单位的运行特点,建立符合条件、合适的组织结构、工作班次。 上岗员工必须具有健康证明及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保证甲方日常 办公活动正常开展。 2.在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下,建立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员工工作守则、员工培训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制度、卫生检查制度、考勤作 息制度、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服务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上岗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提供 服务,保证相同情况的投诉一个月内不重复发生。 4.就餐采用自选套餐方式,餐饮供应商提供 2 主荤 3 次荤 1 素菜、炖汤 1 个,由职工自选 1主荤 2次荤 1素菜、炖汤 1个。 5.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量高、 份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地区人群的口 味。。 6.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乙方应当自行负责协调和各机关、部门的关系,及 妥善处理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等,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消除。应努力维护甲方的声誉,不 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形象,负责乙方承当相应责任。 7.乙方服务、管理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税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由乙 方负责缴交,如因乙方未严格遵守此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及罚款责任等概由乙方 承担,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消除。 8.所提供其他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均达到甲方的要求。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服务费用 第 55 页 第 12 条 经营管理服务费 1.甲方按中标价每年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含税)人民币 元。该管理服 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管理服务费(含税)人民币 元。 3.服务期间,院内发生的水、电、燃气、易耗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 13 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服务事项 及要求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乙方有权终止 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 14 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或不能完成管理服务事项,达不到服 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 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影响到甲方日常工作正常运营的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乙方自甲方书面解除合同 通知书到达之日 10 日内 负责清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并保证维持运营至甲方接管。 第 15 条 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严格按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经常 检查、监督,若乙方达不到要求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解决 的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 第 16 条 在管理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受托财产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 方承担赔偿。委托管理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并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相关 损失由乙方解决。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管理佣金一定比例,若在自然年度内 发生两起中毒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 17 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 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 18 条 甲方后勤部门负责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 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挂钩,若考核结 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酌情扣除乙方当月管理佣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 56 页 第 19 条 本协议尾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 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尾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 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 7日视为送达。 第 20 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 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 21 条 甲乙双方关于经营管理服务的招、投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及制定本合同的重要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 22 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 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23 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并可就管理费用的支付比例进行协商解决。 第 24 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 25 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 26 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单位章) 乙 方:(盖单位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57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 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第 58 页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第 59 页 第 60 页 第一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 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 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 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2)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 (3)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部分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 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 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 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否则投标 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 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 担责任。 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 不予退还。 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 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 61 页 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 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 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2 页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证明文件 对应投标 文件页码 说明 1 加载有统一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 2 (2.1、2.2、 2.3 三选一, 提供其中一 项即可) 2.1 财务状况报告 2.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 许可证 2.3 投标担保函 3 近期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等)的凭据复印件或完税证明 4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 网站打印的清单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6 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7 法人授权书原件 8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 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可按承 诺内容无需提供本表第 2、3、4项内容) 第 63 页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 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 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 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 (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 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4 页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 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 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 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 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 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 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 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 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 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第 65 页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 (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 列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 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 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 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 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6 页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 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 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 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 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 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第 67 页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8 页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 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 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 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 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 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 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 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第 69 页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70 页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 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 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71 页 法人授权书 (招标代理机构)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 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 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 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 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72 页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 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 状况报告。 第 73 页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 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第 74 页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执行。 第 75 页 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 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汇款、转帐方式 向贵司缴交中标服务费。 我司一旦中标,承诺凭中标通知书原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最迟 应于合同签订前缴交中标服务费,否则,我司同意贵司在网上对我司“不按规定 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行为”进行公示。若自公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我司仍未缴 交中标服务费的,我司同意按每日 1%计取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第 76 页 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注: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细列明,且表明所报各种货物和设备的数量、品 名和金额。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77 页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部分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投标响应 对应投标文 件页码 技术评分 1-1 1-2 1-3 1-4 商务评分 2-1 2-2 2-3 第 78 页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 求,投标人应逐条如实的进行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79 页 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响应对应的 页码 偏离说明 …… 注:1、投标人应将本货物或服务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质量、商务、服务、价 格要求逐条列明。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逐条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 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 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第 80 页 餐饮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81 页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拟任 职位 姓 名 职 称 学 历 工作/ 业务经 历年限 类似职 位工作 年限 岗位资格证明 其他 相关 资料 目前 受雇 单位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 号 专 业 注:1、工作/业务经验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业务的年限; 2、类似职位工作经历年限是指从事餐饮服务类似职位的工作经历年限; 3、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 4、提供所列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82 页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拟任职位 姓名 现任职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 间 毕业时间、 院校、专业 主要履历、业绩、技术管理经验及近几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 注:1、各关键职位(人员)应分别填写本表; 2、关键职位(人员)包括诸如主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人员、品质监管员等(岗 位名称可自行确定,仅供参考); 3、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83 页 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签订 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文本 复印件 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需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相应完整的业绩证明资料,不满足要求 的不得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84 页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带 “★”符合性条款汇总表 备注:由于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人的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 三、四、定标原则: 15 3 3 3 1 1 1 2 2 2 2 3 各有效报价得分=10×(最低有效报价÷有效投标人报价)。 10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项目暂停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9、投标文件语言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6、资格审查 17、评标委员会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20、比较与评价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1、定标准则 22、中标通知 23、签订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24、询问 25、质疑 26、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服务要求 三、投标要求 四、报价要求 五、服务期限 六、考核办法及罚则 七、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八、合同签订 九、付款 十、附件 第四章 合同文本(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表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法人授权书 资格承诺函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投标保证金 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部分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餐饮服务方案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 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文本复印件 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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