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潜采字[2021]248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潜集采[2021]312号
三、项目名称
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潜江市捷美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辉煌居委会七组47号
中标(成交)金额:62.461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保洁、食堂服务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月 服务标准:62.4615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尧,刘烈茂,刘云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8-23
2、评审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刘岭街4号
联系方式:18163089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纯松
电 话:18163089926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潜江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潜采字[2021]248号
项目名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9545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 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潜采字[2021]248号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潜集采[2021]312号
3.项目名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总预算金额(万元):62.55万元
6.总最高限价(万元):62.55万元
7.采购需求: 保洁、食堂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特种行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政府采购网
3.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供应商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彩色清晰扫描件,合并制作成单一文档格式,作为附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qjszfcgzx1@vip.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本公告后的附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8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刘岭街4号
联系方式:18163089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纯松
电话:18163089926
2021年8月9日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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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潜江市精神病医院保洁、食堂服务 |
2 |
项目编号 |
潜采字[2021]248号 |
3 |
本项目属性 |
服务 |
3 |
集中采购机构 |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qjszfcgzx1@vip.126.com 联系人:龚盟 联系电话:0728-6238550 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
4 |
采购人 |
名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刘纯松 联系电话:18163089926 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刘岭街4号 |
5 |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7 |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无 |
8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无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3)。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集中采购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二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签定合同后,采购人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
规格及要求
一、保洁服务
一、项目概况
综合科、精神科门诊及住院病区、公共区域、家属区、楚风阁院区。服务面积约1.7万平方米。
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采取包工、包料、包管理的方式。指人员招聘、工资福利发放、人员管理更换、保洁工具及清洁剂等。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各门厅、大堂、输液室 清洁要求及标准
(1)门厅入口处应铺设防尘脚垫,每天清理 2 次,确保脚垫无尘土积压;
(2)入口区域及时牵尘,随时擦拭脚印等污渍,每 30 分钟(视人流量及其他因素而定)巡回清扫一次,确保地面持续处于清洁状态;
(3)地面每天清扫拖擦 2 次,每 30 分钟巡回保洁 1 次,确保持续清洁,无明显杂物和污渍;
(4)门厅的玻璃门每天维护 1 次,确保无明显水痕、污渍;
(5)门诊1楼三间办公室及隔离区1个星期清扫拖擦1次,确保持续清洁,无明显杂物和污渍;门诊住院1楼医生办公室及换药室1个星期清扫拖擦1次(具体以医生需求为准),确保持续清洁,无明显杂物和污渍;
(6)垃圾桶每天清倒并更换垃圾袋 1 次,确保桶内垃圾不超过 1/2;
(7)墙面、地脚线、标牌、开关盒、壁灯等,每天掸尘 1 次,两天擦拭 1 次。
(二)各走道、楼梯、电梯 清洁要求及标准 :
(1)清扫楼梯应自上而下倒退作业,不能让垃圾、尘土等从楼梯边洒落, 拖擦时拖布不能太湿,不能让楼梯边侧留下污水痕迹,每天拖擦 2 次,巡视保洁若干次;
(2)走道每天拖擦 2 次,每 30 分钟巡视保洁 1 次;
(3)电梯内地面每天拖擦 2 次,每 30 分钟巡视保洁 1 次电梯内外壁为不锈钢材质,在使用的过程中易与人手接触留下印痕,应及时擦拭并定期用不锈钢光亮剂维护,确保不锈钢材质的清洁、光亮;
(4)楼梯扶手每天擦拭 1 次;
(5)垃圾桶每天清倒 1 次,并冲洗干净;
(6)廊内座椅每天擦拭 1 次;
(7)窗户、窗台、墙壁、地脚线、消防栓、开关、标牌等每天维护 1 次, 发现污渍及时清洁。
(8)各护士站只做玻璃(1周1次并巡视擦拭),不做地面及台面;换药室根据护士要求清扫拖擦(不包括医疗垃圾、台面清理);
(9)各平台垃圾及时清理,约1周清理1次。
(10)住院楼三楼按护士要求约1周保洁1次
(三)各卫生间清洁要求及标准:
(1) 及时冲洗便池, 确保无污垢, 每天定时清洗 2 次, 不定时巡视若干次;
(2)及时清倒手纸篓,篓内手纸不得多于 1/2;
(3)地面保持干爽洁净,每天拖擦 2 次,巡视保洁若干次;
(4)门窗、隔断、墙壁、窗台、云台、洗手盆及时擦拭、维护,确保洁净 无渍;
(5)每周喷洒除臭剂、清香剂 1 次,及时清除异味;
(四)病房清洁要求及标准:
(1)地面每天拖擦 2 次,每 2 小时维护一次;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
(2)室内垃圾篓每天清倒 1 次,确保篓内垃圾不多于 1/2;
(3)室内卫生间每天清洗 1 次,每半天维护 1 次;
(4)门、窗、窗台、墙壁、开关及时维护,无明显污渍。
(五)精神科活动区及餐厅
1、清洁要点 :
(1)地面的拖擦; (2)室内垃圾的清倒;(3)门、窗、窗台、地脚线、开关的维护擦拭,桌椅的擦拭;(4)为病人分送餐。
2、清洁要求及标准 :(1)地面每天拖擦 2次;(2)室内垃圾每天清倒 1-2 次,确保桶内垃圾不超过 1/2;(3)门、窗、窗台、墙壁、地脚线、开关及时维护,无明显污渍;(4)桌椅擦拭每天 2次,并及时维护。
(六)外围主干道及家属区(含门诊楼前)
1、外围及道路清扫以住院部后围墙为界,不含住宿区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次清扫的时间段以不影响工作人员通行为原则,并采取8小时维护制。
2、清扫道路要达到“三净”即: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垃圾集中收集(上午9-10点一次,下午2:30-3:30一次)后运到指定地点。
3、道路、绿化带垃圾及时检查,及时清理,路面基本无杂物和堆积物,绿化带无白色污染、纸屑等杂物,主要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在保洁员8小时工作时间内),次要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在保洁员8小时工作时间内)。
4、院内大公厕保洁(标准待建设完毕根据实际情况在定)。
5、如遇有外事活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或其它突发事件需要协助时,按要求积极配合,以确保事情的顺利进行。
(七)垃圾清运、机动突击 :对大楼内的垃圾每天清运 2 次,保证楼内无垃圾堆压;
注:日常保洁的玻璃擦拭不含二层以上玻璃幕墙外壁及公共区域以外的玻璃,不含二层以上玻璃的外壁。
二、工作时间要求
1、综合门诊及住院部: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岗位和具体班次将依据医院的作息时间及实际操作性而定;
2、 精神科:班次安排与医院值班人员同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岗位和具体班次将依据医院的作息时间及本方案的实际操作性而定;
三、所需人员要求
1、综合科门诊及住院部、公共区域、家属区安排保洁员4人,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2、精神科安排保洁员7人,年龄在55岁以下,身心健康,有爱心,有责任心。
六、管理考核办法
1、要求每周召开一次管理例会,每月开一次高层管理碰头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院方反馈意见、工作中采取的整改措施实施状况、改进意见等进行评审,落实。
2、医院将以每月填写的《考核意见反馈单》作为对供应商工作认可的依据。
3、医院对外包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主管经理前来接洽,要求及时整改,如在院方要求整改以后,供应商没有按照标准整改,院方有权按照当月服务费的 3%进行处罚。
公司提供以下工具、物料:1、厕刷 2、活动水桶 3、尘推及布拖把 4、垃圾铲 5、玻璃水刮 6、玻璃涂水器
7、伸缩杆 8、中性清洁剂 9、洁厕灵 10、抹布及钢丝球 11、扫把 、撮箕 12、酸性清洁剂
注:以上为公司提供物料清单;不包括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消耗品;环卫垃圾清运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食堂服务
一、服务方式:采取包工、包管理、不包料的方式。指包人员招聘、工资福利的发放、人员管理更换等,不包水电、燃气、菜品、配料等。
二、服务范围:满足医院员工及病人就餐,及对食品安全卫生、品种多样、实时调剂的需求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1、病人食堂开放早餐、中餐、晚餐为主,无客餐。就餐范围是:早、中、晚餐人员就餐人数约为440人正负10人左右;并负责送餐到病区,收回餐具;早餐只下面条或煮稀饭,中晚餐各两个菜。
2、医院免费提供食堂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各种易耗品;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3、医院承担食堂所需水、电、气的费用和设备投入及维修费用;负责伙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管理。
4、医院负责对食堂安全卫生,伙食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公司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建议进行调整;并向公司反馈就餐人员的意见,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5、外包服务人员应合理利用食材、避免浪费,不得不经允许私拿院方物资,否则将给予扣款处理。
四、工作时间要求:具体以保障医院对食堂要求的开餐时间为准。
五、所需人员要求
1、共需5人,50岁以下;男女不限。
2、有餐饮服务相关工作经验,需办理健康证。
六、管理考核办法
1、要求每周召开一次管理例会,每月开一次管理碰头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院方反馈意见、工作中采取的整改措施实施状况、改进意见等进行评审,落实。
2、医院将以每月填写的《考核意见反馈单》作为对供应商工作认可的依据。
3、医院对外包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及时整改,如在院方要求整改以后,服务方没有按照标准整改,院方有权按照当月服务费的3%进行处罚。
三、其它需求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本项目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评审 项目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商务 服务 (15分) |
企业 实力 |
2 |
磋商供应商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在潜江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办公场所地址、电话、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类似 业绩 |
10 |
磋商供应商近两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前推24个月)承接过办公物业与后勤劳务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关键部分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
3 |
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客户服务管理师和清洁行业管理师职业资格,且通过了专业化培训,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磋商现场备查) |
|
技术 部分 (55分) |
实施 方案 |
8 |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工作依据、程序及方法思路明确、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6分;合理、可行,得5-3分;基本可行,得2-0分。 |
8 |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组织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8-6分;内容完备、可行,得5-3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2-0分。 |
||
8 |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预控方法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6分;合理、可行,得5-3分;基本可行,得2-0分。 |
||
人员 配置 |
8 |
磋商供应商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描述清晰且合理、可行,得8-6分;描述基本准确,得5-3分;描述不准确,得 2-0分。 |
|
装备物资配备 |
8 |
磋商供应商具备服务本项目所需设备车辆等装备(提供采购发票彩色复印件)、物资配备齐全、有能力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针对性强,得8-6分;合理、可行,得5-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2-0分。 |
|
服务 标准 |
7 |
磋商供应商管理服务标准:服务总体方案分项描述清晰、具有可行工作计划且合理、可操作性强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5分;合理、可行,得4-3分;基本可行,得2-0分。 |
|
质量 管理 |
8 |
磋商供应商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控制风险点,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处罚措施,合理、针对性强,得8-6分;描述基本准确得5-3分;描述不准确得2-0分。 |
|
报价 部分 (30分) |
价格 部分 |
30 |
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说明: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算术复核并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中标的投标文件;
合同书;
合同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附件;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附件1
磋商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13)。
14、磋商供应商信用书(附件14)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服务)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
|||||
3 |
||||||
4 |
||||||
5 |
… |
|||||
6 |
其它 |
|||||
总计 |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自评结论 |
说明: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自评结论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9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附件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