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25日 17:3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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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 17: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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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5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8361891 | ||
采购单位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8100953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8361891 肖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GZDS2021-GZYH-G006-1(公开招标).docx |
项目概况 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2021-GZYH-G006-1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品目二人民币柒仟贰佰元),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户名: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 0001 0308 0009 658,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品目号及用途】,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797-8100953 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5层
联系方式:0797-8361891 肖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0797-8361891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GZDS2021-GZYH-G006-1)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2021-GZYH-G006-1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2021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供应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估金额(元) |
二 |
奶制品类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 |
年 |
3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请投标供应商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标
时间:2021年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品目二人民币柒仟贰佰元),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户名: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 0001 0308 0009 658,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品目号及用途】,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
电话:0797-8100953
联系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5层
联系方式:0797-836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97-8361891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
(一)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所有标的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服务要求
1、订货与送货时间的约定
1.1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品供应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个人健康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
1.2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供应商订购的原材料品种、数量以及相关要求。
1.3中标供应商每天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把所订购商品和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格证给采购人备案。到货后应协助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审验、过称、进仓。特殊情况需要补充采购配送的,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审验程序照常。
2、送货数量规格
2.1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实际送货不超出采购人预计量的 1%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货物等要求组织货源、代购和配送货物。
2.3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须取得采购人确认同意方可实施。
2.4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一般情况下手写的配送单无效,因特殊情况确需手写,需由采购人审核签字),供采购人收货人和验货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同时备份。
3、质量要求
3.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上的品名、产地、验收标准送货。配送所有物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
3.2供应商每天所提供的猪肉类、牛羊肉、鲜(冻)鸡鸭及副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市、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并盖章。
(3)应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3供应商所提供的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蔬菜确保有看相,无黄叶、无斑点、无霉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
3.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调料用品按采购人要求供货,严禁供假货。必须确保质量、等级、价格关。
3.5水产品必须鲜活(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眼隔膜有光泽,眼球突出;虾有一定弯曲度,虾壳发亮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6家畜类必须表皮有光泽、肌肉有弹性、无毛、无血水、无异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无注水。
3.7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采购人: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3.8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日用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
4、其他服务要求
4.1货物补送:采购人临时要加菜品时,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给中标供应商充足的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双方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所在地。
4.2中标供应商应认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中标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3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保持厨房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
4.4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出,否则按偷盗处理。
4.5中标供应商必须相对固定送货人员,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中标供应商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大楼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6食堂验收原材料后,供货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
4.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中标金额(中标金额=预估金额*折扣率)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合同结束后双方无异议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定价要求:
4.1粮油、奶制品、干货调味品等:以签订合同时市场价定价,如中途存在涨、降价情况,如需重新定价,可由申请方提出申请,并由双方市场询价后重新定价。
4.2生鲜果蔬类:每月询价两次,即:由双方共同至三家以上农贸市场或超市共同对波动价位较大的货品进行询价,以询价平均价确定该货品下半个月供货价。
5、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
5.1结算价格=定价*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若遇到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以市场价据实结算。
5.2折扣率报价方式如下:如打 9 折,折扣率为 90%;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例如:80.00%、97.50%、98.25%等);折扣率不得高于 100%,否则属于无效投标。
5.3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30 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中标供应商账户。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6.1验收要求
(1)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鲜肉类、粮油、干货、调味品、日用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格证给采购人备案。
(2)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由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采购人验收时须有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场,若有质量、数量等问题须在清单上当场注明,并双方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和要求中标供应商换货。
6.2违约责任
(1)如在规定时间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滞后半小时仍未送到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超时,将每次每超过半小时由中标供应商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2)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将由中标供应商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3)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办理和明显的缺斤少两,出现 1 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补齐;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中标供应商所得货款 200 元并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 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中标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乙方有比当日采购的蔬菜更低价格的蔬菜,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4)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办理的,出现 1 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中标供应商所得货款200 元并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 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
(5)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中标供应商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
(6)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人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现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采购人将每个月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价格进行抽查,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品目号: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邮箱: |
通讯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