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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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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80)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80)中标公告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80)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DH008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快客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增产道125号 911201056877179554 26784062 90.3470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向在校的390名左右新疆内高班学生提供日常早、午、晚三餐的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向在校的390名左右新疆内高班学生提供日常早、午、晚三餐的餐饮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清真餐品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慧宝,吴景义,姬全胜,张芝惠 王立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55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联系方式:13032219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联系方式:022-2832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燕
电 话:022-283208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7.23定稿.doc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1-DH0080

采购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7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23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5

合同特殊条款 39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委托,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1-DH0080

二、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1.采购预算:90.35334万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应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供应商参标时需将所有实质性要求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年7月26日 至2021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现金,电子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保证金汇款银行及账号:

1) 保证金10000元整。

2) 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4)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北大街支行

5)账号:122910159110801

6)财务部联系人:吴晓丽

7)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8320892

8)电子邮箱:dinghaogongcheng@126.com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下午14:0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提交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下午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022-28320898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赵红 13032219251

九、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320898

4.电子邮箱:dinghaogongcheng@126.com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未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实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采购预算:预算资金90.35334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应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中具体服务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费用;此外还包括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费用分割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时间要求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支付上一月度管理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服务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

(六)招标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程序

1.开标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开标。

2.参加人员及要求

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入场人员手机关闭或静音。

3.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附件:项目需求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我校占地50888平方米,建筑面积29040平方米。学校常年设有新疆内高班。为提高新疆内高班学生就餐质量及餐饮服务水平,经我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和行政会多次研究,决定使用2021年财政拨付的“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经费”对该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二、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三、项目性质:餐饮服务。

四、项目内容:

合同期内向在校的390名左右新疆内高班学生提供日常早、午、晚三餐的餐饮服务。

五、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项目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03533.4万元

2.资金来源:2021年财政拨付的“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经费”。

七、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应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八、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1.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中具体服务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九、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费用,此外还包括投标人企业内部日常运营费、税费、利润等以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十、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支付上一月度管理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供应商负责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食堂的整体服务,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工作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清真餐品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和保管。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完成校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二)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4名,其中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3名、面点师2名、切配工3名,服务主管1名、服务员2名,洗刷保洁员1名、库管员1名。

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

(三)供餐服务内容

1.供餐模式:

早、午、晚三餐均采用套餐加零点模式供餐,现场打餐,由中标人工作人员负责餐品发放。

2.供餐品种:

早餐:每餐稀食2种、副食品种2种、主食5种。

午餐:每餐套餐2种(每套餐中1荤菜,1素菜),主食2种,汤粥1种,小吃2种。

晚餐:每餐套餐2种(每套餐中1荤菜,1素菜),主食2种,汤粥1种,小吃2种。

节假日及改善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

菜单每周一更新,餐品必须全部为回民餐品,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新疆特色,口味丰富。

(四)采购人负责情况说明

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食堂场所、厨房、库房等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并提供办公室。

采购人负责食堂所用设备、设施的添置与更换。

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采购人负责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以及油烟道清洗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

采购人负责办理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标人协助办理。

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合格的食品原材料、调料。

(五)中标人负责情况说明

中标人负责后厨设备的维护、保养,食堂内公用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至餐厅水龙头上口,供电至设备控制闸上口,顶板,空调,墙壁,门窗,地板,家具,刷卡器,灭蝇灯、排烟系统等)的维修与维护由采购人方负责。

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中标人自行负责购置食堂运营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以及负责餐具、厨杂的正常耗损率内的补充。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的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应严格遵守已制定的新疆内高班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等),具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

投标人应根据食堂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投标人需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

中标人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工服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

投标人应报出满意度调查制度、投诉处理流程及投诉解决方案。

投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食堂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当日餐费的30%自愿接受处罚。

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中标人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中标人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附表1

评 分 表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第二部分 资信分(33 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2018 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业绩。

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②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用户出具的良好服务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每个业绩 2 分,最多10 分。

10分

2

投标单位人员持证情况

拟派食堂服务人员,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文件内。

具备且持证率100%:得2分;持证不齐全、不具备或其他,得0分。

2分

3

项目经理评价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职业经理人证书、用户单位开具的具有3年以食堂管理经验证明(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文件内

每提供一项得2分,完全提供得8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8分

4

投标人相关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系列/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投标文件内

提供1个得2分,最高10分。

10分

5

公众责任险保障能力

供应商为所服务的客户投保公众责任保险,R:保额

R≥1000万元,得3分;

800万元≤R<1000万元,得2分;

500万元≤R<800万元,得1分;

R<500万元,不得分;

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文件内。

3分

第三部分 技术分(57分) 分值

1

针 对 本 项

目 特 点 的

专 业 化 管

理 方 案

从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菜品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库房管理方案、原材料存储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厨余垃圾处理、节能降耗、安全操作、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等方案进行评价:

专业化管理方案考虑全面,详细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具备可实施性,以上均具备且针对本项目特性:得 15 分;

专业化管理方案全面,具有可行性:得 10分;

专业化管理方案部分内容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5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5分

2

人 员 配 备

及 稳 定 性

方案

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清晰,服务团队有稳定性方案,以上均具备,全面保障项目稳定运行:10分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及稳定性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可保障项目运行:6分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或稳定性方案一般,保障项目运行可行性一般:2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0分

3

食堂设备、餐具管理方案

对食堂固定设备、实施合理正确使用措施及对公共餐饮器具要有详细的消毒措施等方面:

管理方案全面、消毒措施详细、操作可行强:10分

管理方案较全面、消毒措施较详细、操作可行性较强:6分

管理方案不够周全、消毒措施不详细、操作可行性差:2分

无对食堂设备、餐具管理方案:0分

10分

4

人员培训方案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素质态度,方案内容全面: 10分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素质态度,方案内容较全面:6分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素质态度,方案内容一般: 2分

无描述:0分。

10分

5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保 障

方案

从针对突发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及各类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详细,以上均具备具有可行性:得 7 分;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 5 分;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3 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7分

6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

针对客户投诉有完整的流程及解决方案、满意度调查制度方便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 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性一般: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可行性差: 1分

无描述:0分

5分

合计

100

(二)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中标资格。

(7)未按照开标规定时间到场、供应商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招标。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应使用电汇形式提交;

17.2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光盘两张,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页码连续、复印件清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office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并与电子文件(光盘两张放于正本中),一起密封完好。

20.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年月日时,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4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5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废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没有目录、无连续页码、复印件不清晰等。

(8)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9.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3.最终审查

33.1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中标通知

36.1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签订合同

37.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37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39.合同转让

39.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9.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采购人直接支付。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1-DH0080,)的招标文件要求及2021年 月 日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服务内容:

1、主要服务内容

2、人员要求

二、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三、服务要求及保障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合同额: 元(人民币大写: ),报价清单见附件。

五、验收

服务完毕且成果满足需方要求,需方开具“验收书”。

供方凭据“验收书”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验收标准由甲方对乙方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后进行评判。

六、违约责任

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行程安排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或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如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已签订的服务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造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乙方在甲方服务周期内如出现以下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服务费或解除服务合同,例如:

(1)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进入甲方明令禁止区域;

(2)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一次或多次的;

(3)乙方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部门调查、拘留等;

(4)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活动等;

(5)其他与安保工作目标相违背的活动等。

因为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个人生命和公共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乙方对承包食堂的食品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履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十、其他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供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日期: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份。

1. 资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被授权人身份证

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2. 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3供应商具有相应认证

2.4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5人员职责

2.6管理方案

2.7管理规章制度

2.8人员培训

2.9业绩情况

…………

3.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3.3中小企业声明函

…………

4. 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真诚投标承诺书

4.2承诺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开始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4. 招标开始后,如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公开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参与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

身份证号:

系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及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授 权 委 托 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样本: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样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

服务要求

1

服务期

2

服务地点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8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参照评分因素对照提供)


附件9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10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提供,如项目涉及到投标人提供培训,则还应将培训内容附于技术标内)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11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中小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4

监狱企业证明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15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

(4)资格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16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7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