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2021年08月26日 11:4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行政区域 安居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11:4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568738203
采购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老师1356873820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61号3楼(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先生0825-2255281
附件:
附件1 附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CBDDY川遂竞磋(2021)036号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包1:蔬菜类、肉类、其他低值易消耗品参与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包1:蔬菜类、肉类、其他低值易消耗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联系方式:钟老师1356873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61号3楼(地址)

联系方式:邓先生0825-225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 13568738203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采购编号:SCBDDY 川遂竞磋(2021)036 号 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 生糕点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采购单位(盖章):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八月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3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第八章 评审方法.....................................................................................................................52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2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采 购人)委托,对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DDY 川遂竞磋(2021)036 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 80万元(其中包 1:约 40万元,包 2:约 40万元)据实结算。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函; 7.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2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 08:30- 11:45 14:3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 61 号 3 楼(地址)现场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 资格不能转让)。仅从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 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 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每日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我公司发布 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我公司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 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报名方式(以下二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持单位介绍信到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 61号 3楼(地址)现场报名;②单位介绍信 和身份证扫描件传至 1005681446@qq.com 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介绍信内容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 称、包号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 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 4. 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我公司可根据项目 情况和采购人要求顺延报名或获取文件期限,并予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9: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 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9:0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 十一、磋商地点: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 61 号 3 楼(地址)。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6873820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 61 号 3 楼(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邮 编:629000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80万元(其中包1:约40万元,包2:约40万元) 据实结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包 1:下浮比例不超过 100%,包 2:下浮比例不 超过 100%,超过下浮率 10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 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 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 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所属行业 零售业 5 定向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7 磋商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 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 保证金。 9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0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携带公司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或受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 到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61号3楼(地址)领取成交通 知书。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 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包1:6000+1500(需求论证费)大写:柒仟伍佰元 包2:6000+1500(需求论证费)大写:柒仟伍佰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的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电话:0285-2225229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 分的询问和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对磋商过程、结果的质疑由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55281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燕栖街61号3楼 邮政编码:629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 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单独密封递交的电子文档:壹份。 手持件的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到时须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的,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6 声明承诺提醒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 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 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 法律责任。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7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 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 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 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8 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 权。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 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 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 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 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9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 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 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 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注: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 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0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 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 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 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 5日前;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3 个工作日前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 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 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 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2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并按照本项规定印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叁份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递交的 “报价文 件”壹份 ,单独密封递交的电子文档壹份。 18.2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 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 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供应商名称。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3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 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原 件 1 份、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需 都加盖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手持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 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3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的原因。 20.4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5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 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 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 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 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 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 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4 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 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 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 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5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 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 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 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 当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 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 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 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6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 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 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贰份,分别送交四川博 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壹份、采购人壹份。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 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 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 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 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 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4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合同分包或转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 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7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8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退还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等相关资料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参 照采购法律法规及《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 [2020]3 号)等有关规定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 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19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 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2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 7.1 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承诺函; 7.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诚信行为声明函; (3)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4)按照规定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可以参照《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为准 (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供应商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供应商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可提供 2018~2020 年任意一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 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供应商也可提供 2018~2020 年任意一年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供应商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 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提供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和纳 税证明复印件。 ②供应商也可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2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函; ①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①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 竞标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 ②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响应文件中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 2、诚信行为声明函;(原件,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诚 信行为声明函”) 3、供应商廉政承诺书;(原件,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4、代理机构将报名资料交磋商小组查验。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 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 供,且不影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 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学生糕点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总投资:80万元(其中包 1:约 40万,包 2:约 40万)据实结算。 3、最高限价:包 1:下浮比例不超过 100%,包 2:下浮比例不超过 100%,超过 下浮率 10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及清单 包 1:蔬菜类、肉类、其他低值易消耗品 序号 食材 分类 标准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冷鲜 猪肉 配送猪肉须为屠宰场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并经 过严格生产工艺处理后,必须完成猪肉分割和 包装,应符合生产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 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肉质检验的相关证 明。 肉质要求: 1、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 白色; 2、状态: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3、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符 合 GB9959.1-20 01 相 关 要 求。 2 生鲜 牛肉 牛肉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 理清晰、肉质细腻。配送产品应有动物产品检 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符 合 GB/17238-20 08 相 关 要 求。 3 生鲜 禽肉 鸡、鸭等品质好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 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配送产品应具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 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 明。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符 合 GB2710-199 6 相关要求。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4 4 其 它 肉 制 品 1、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产品,保持活体状态固 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 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水产品符合 GB2733-201 5相关要求,。 新标准执行 后按新标准 执行。 5 蔬 菜 类 配送供应的蔬菜须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 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 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 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 工制做。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配送所供应 食材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 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 7 规定。 6 其 他 低 值 易 消 耗品 包含学生餐具,厨房小型零星用具(包含锅 碗瓢盆等)及餐巾纸。 材质:不锈钢材质。 个/包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包 2:粮油辅料及糕点 序号 食材 分类 标准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米 1、大米等级须为一级或更高等级米,应符合 粮食卫生国家标准要求(GB1354-2018),取 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包装规格:25kg/袋。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2 食用 油 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要求(GB1 536-2004 菜籽油)的一级以上非转基因菜籽 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食用植物油卫 生标准 GB2716-2005,包装采用一次性 PET 中包装。 升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5 3 面粉、 面条 面粉、面条应符合 GB/T1355-1986 标准,有 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加工精度、粉色、麸 星、灰分、粗细度、面筋量、面筋指数符合国 家标准,标识清晰可见,包装完好,封口应牢 固、不得破损泄漏,质量等级为特级一等,每 袋面粉净重为 25kg。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4 禽蛋 类 配送供应禽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无异 味、无异物,色泽光滑,应有动物品检疫(或 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 测)合格证明。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符 合 GB21710-2016 相关标准。 5 干杂 类 1、调枓: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 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 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 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2、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 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 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干净、按统一标准加 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 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 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 批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配送所供应 食材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 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 7 规定。 6 水果 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 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 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并按 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在配送时提供农 药、杀虫剂 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斤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配送所供应 食材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 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 7 规定。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6 7 牛奶 及糕 点 (1)牛奶:1、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2、滋味和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 3、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 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2)糕点: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 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 品的包装须符合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则》标准要求. 调 制 乳 符 合 GB25191-2010 标准。灭菌乳 符 合 GB25190-2010 标准。净含量 为 200ml/盒。 包装注明国家 营养办批准的 “中国学生饮 用奶”文号和 标识。 三、服务基本要求(包 1、包 2) 一)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时间要求: (1)鲜肉当天早上 08:00前配送到学校。 (2)大米、面粉、菜籽油、、蔬菜等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 2、配送清单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清单进行配送。 3、配送服务人员要求: (1)至少保证 2 人上岗,采用双人双锁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 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 通讯畅通,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 包。配备与项目配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3)配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行业要求,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投 入本项目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4)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配送服务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服务人员换应 提前 10个工作日向到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7 (5)服务过程中,项目配送服务人员不再符合配送人员要求的,中标人应立即停止 其本项目工作并报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配送人员不符合 配送人员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投标人拟派入的本项目团队中所有人员需经过严格筛选,不得具有犯罪记录、 吸毒史、精神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单独提供承诺函, 承诺所有人员经过严格筛选,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 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须提供 24 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的办公电话,若出现产品质量等问题, 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2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处理完成,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所配送的原辅食材交付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 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4、配送服务车辆要求: (1)配备与项目配送要求相适应的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国家应的强制标准要求。 (2)大米、面粉、菜籽油采用专用的箱式运输车,肉类食材采用专用冷藏车运输。 (3)配送车辆应符合食品配送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5、配送质量保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国家及招标文 件要求,若因许可变更不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配送前应将所配送食材产品合格证明、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给采购人 备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控措施,对配送的所有食材实 行进库必检、出库必检的制度,作好质量记录,采购人将随机检查核实,存在弄虚作假 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食材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 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8 (5)每次配送到采购人处的原材料必须提供留样 1 份,并完善相关留样记录。 6、食材安全保障要求: (1)中标人对配送的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 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2)食材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人负责人必须立即到医院妥善处理并承担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法律 及经济责任。 二)其他要求 (1)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2)安全责任:服务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因投标人产品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配送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所配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 四、商务要求(包 1、包 2) 1、配送服务产品定价 1.1价格调整周期:粮油类、肉类、蔬菜水果类和干杂类食材以 1 个月为一周期。 1.2价格确定方式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投标折扣率。 (1)采用询价方式。在每个月的第四周星期五进行询价(如有特殊原因,采购人可 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询价),采购人派出专人对食材当时市场价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 按中标人报价下浮率,确定食材结算价格。 (2)基础单价:采购人牵头、供应商参加组成价格调查组,每个月第四周的周五由采 购人代表随机在遂宁城区几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和市场(不低于 3 家)等对粮油类、肉 类、蔬菜水果类和干杂类的市场零售价进行调查后,取同产品同等级的平均价确定为本 周期粮油类、肉类、蔬菜水果类和干杂类的基础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投标折扣率:指按投标人报出各食材的下浮率对基础单价进行下调,下调后的单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25-2225229 29 价占基础单价的百分比,即:投标折扣率=(基础单价-基础单价×下浮率)/基础单价 ×100%。例如:投标人提供食材收费下浮率为 2%,则其投标折扣率为:(基础单价 —基础单价×2%)/基础单价×100%=98%。 1.3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报出各食材的统一下浮率。 2、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起 1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食材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 5、验收标准: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按磋商文件质量要求采购人通知的送货品种、数量进行验收,所送食材不符合要 求的不予验收。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0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 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1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 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2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封面格式可参考使用,也可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的规定自行拟定。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3 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必须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 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4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1、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2、必须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5 三、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 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 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 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参照《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 规 [2020]3 号)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6 四、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 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7 五、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我公司及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主要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码)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8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封面格式可参考使用,也可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的规定自行拟定。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39 一、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参照《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 [2020]3 号) 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8.我方承诺,如我方提供了虚假的响应文件,我方愿意接受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没收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0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1 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 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参照《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 [2020]3 号)规定的记 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 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 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2 二、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 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3 三、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 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4 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5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6 六、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方保证 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 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7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债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XXXX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8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49 九、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 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的承诺函 致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对本 单位的失信情况进行承诺: 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截止日前受到财政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有 次; 同时,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截止日前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批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认定 的失信行为及认定次数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0 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监狱) 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未提供本声明函视为放弃享受相关政策,不做无效投标处理。 5、非资格性审查资料,用于评审价格分时使用。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1 十三、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响应文件已 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2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年 限 统一下浮率 备注 1 % 备注: 1、此表不列入响应文件中。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该项目总价,包括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 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获取非自有只是产权的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 费用。 3、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3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 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4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 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5〕124 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情况除外。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 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5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 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 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财政部文 件(财库〔2015〕124 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中的情况除外。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 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6 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5〕 124 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情况 除外。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 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 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7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 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符 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5〕124 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情况除外。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 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 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 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8 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包 1、包 2)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分 以(1-最高统一下浮率)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共同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基准价 /(1-统一下浮率)× 30。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监狱企业的产品 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 应商同时出现以上条件时,最多折扣 10%。按照《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出现以上条件时, 最多折扣 10%。 2.对参照《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遂财规 [2020]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 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 1、食材安全保障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安全 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 食材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材安全管控指标详尽;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59 项目服务 方案 36 分 ②食材安全管理岗位责任明确,食材来源追溯体 系完善;③食材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完整、食材安 全事故处理及时妥善。其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 行性强得 12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4 分;每 有一项描述 不完整或不够清晰或不符合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扣 2.5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 2、质量保障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 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食材 出入库作业流程规范、食材在库质量巡检及出入 库检验制度完善;②食材报废处理办法科学合理; ③食材运输途中保质保鲜措施切实可行;④食材 质量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具有完善的质保期管理 办法及快速的退换货机制。其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可行性强得 12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3 分; 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不够清晰或不符合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扣 2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 3、应急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 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出现车辆故障、 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的应急方案;②大雾、大雨、 冰雪恶劣天气的应急方案; ③采购人临时换货、 临时配送需求;④配送人员缺岗的应急方案;等。 其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2 分,每有 一项内容缺失扣 3 分;每有一项 描述不完整或 不够清晰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分,直 到本项扣完为止。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0 3 食材配送 方案 16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 于①配送人员岗位配置计划及人员组织架构图; ②配送人员岗位责任明确;③配送人员考核激励 机制健全;④配送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 人员管理制度完全包含以上内容,切实可行符合 本项目需求的得 16分;每少提供一项的扣 4分, 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够完整或不够清晰或不详 尽的扣 2分,扣完为止。 4 售后服务 方案 16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 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完整 的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 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其 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6 分,每有一 项内容缺失扣 4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不够 清晰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 分,直到本 项扣完为止。 5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 2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或贫困 地区企业的得 2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1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2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 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服务完成期限为 XX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内完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3 2.工作完成后 XX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X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 元整;XX 后 XX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X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 付手续。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 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缴纳人民币 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 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 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4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 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五、附件 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四川博达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5-2225229 65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3、最高限价:包1:下浮比例不超过100%,包2:下浮比例不超过100%,超过下浮率100% 二、采购项目及清单 包1:蔬菜类、肉类、其他低值易消耗品 三、服务基本要求(包1、包2)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