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802-1023
二、项目名称: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
1174536.00元 |
上海金勤实业有限公司 |
金山区金山卫商务大夏7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
1.食堂餐厅必须保证工作日供应一日三餐,采购单位有桌餐、套餐、应急用餐以及节假日值班用餐等需求时,应服从采购单位要求随时提供相应服务。节假日需准备熟食, 需配合采购单位的要求。 2.用餐人数:约 250 人左右。 3.其他与餐饮管理服务相关的服务。 |
对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进行管理服务 |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每三年为一轮招标期,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服务满意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续签至第三年;若考核不合格、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则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
加强安全操作,无等级安全与工伤事故,无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保证食品卫生与质量,每周品种翻新信息反馈,菜谱预报合理搭配,准时服务,不误员工就餐时间、总体满意率达到 80%以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杰,邱家春,蔡俊,胡廷松,徐天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金勤实业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推荐理由:经综合评定,一致推荐上海金勤实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地 址:朱枫公路9880号
联系方式:021-5735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46号502室
联系方式:021-67227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晟怡
电 话:021-67227568
2021年08月26日
2021年08月04日
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pdf
983.1K
招标编号:SHXM-00-20210802-1023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1-054
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Tender Document For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ject
2021 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采 购 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服务需求书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
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8月 26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802-1023
项目名称: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180000元,为第一年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对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进行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见服务需求书。
包名称: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80000元,为第一年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进行管理服务。本
项目服务期限 3年(每三年为一轮招标期,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
核,考核合格、服务满意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续签至第三年;若考核不合格、
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则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
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
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05至 2021-08-13,每天上午 09:00:00~11:00:00,下午 13:00:00~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
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8-26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26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前来参加开标,另请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
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 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
采购网)。
2.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
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枫公路 9880号
联系方式:张依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联系方式:顾晟怡 021-67227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晟怡
电 话:021-6722756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目录名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2. 项目内容 详见“服务需求书”。
3. 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是否允许联
合体投标
■不允许
6.
项目划分包
件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7. 采购预算 人民币 118万元整,为第一年预算金额。
8. 最高限价 ■ 无
9. 采购人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枫公路 9880号
联系人:张依婷
10.
采购代理机
构
名 称: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 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联系人:顾晟怡
联系方式:021-67227568
11.
招标代理服
务费等费用
■投标总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评审费另付。
□投标总价不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费用。
12.
招标文件的
发售和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
1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4.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
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
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用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投
标时一并考虑。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延
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
对踏勘现场后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注: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
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
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5.
疑问提问截
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经过现场踏勘后,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
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之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67227588),原件可采用快
递方式送达。
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书中的技术、服务等相关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
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将对相关技术、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16. 报价范围
(1) 投标总价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
费用。
(2) ★供应商应针对本招标文件里所有的服务及相关货物(如有)
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及货物进行报价。若投标报价有缺项漏项
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若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
含在投标总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标价。如若中标,应按招标要求对全
部服务及相关货物进行履约。
17. 报价方式
(1) 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总价 □单价 □其他(比如折扣
率)固定不变的,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
风险,一旦中标,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
变更价格。
18.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9.
合同转让与
分包
(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 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20.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22.
投标文件有
效性
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
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3.
投标文件纸
质版份数及
编制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纸质
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若投标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中,但投标响应内容应
按包件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
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
24.
重大违法记
录情况的要
求
年份要求:前三年,
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25.
投标人的类
似项目业绩
的要求
年份要求:近 三 年,
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26. 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月 26日 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
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投标人应
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
成,投标失败。
27. 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1年 8月 26日 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弄金石湾 46号 502室
注: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 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
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
或解密的除外。
28.
投标开标形
式及注意事
项
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具体详见投标人
须知正文第 24.4款的相关描述。
29. 开标一览表
(1) 开标时仅对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唱标,采购文
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
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务必填写正确的
大写金额,以补救因报价金额“单位”差错造成的错误。
(4) 电子投标工具中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请务必核实无误
后再提交。
30. 格式
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
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31. 资格审查
(1)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a)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
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b)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 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
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12个月之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b)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电子缴款凭证或投标人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
纳税证明。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凭
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专
用收据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加
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
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③未提供缴纳凭证,只提供缴款通知书的
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
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
罚款数额);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a)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2) 信用查询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于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甄别,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由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工作人员应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2. 符合性审 (1) 投标人未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
查 (2)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3) 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且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
(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 87 号
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
(8)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
★条款,如有)。
33.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
■ 综合评分法
34.
评标形式
及注意事
项
现场评标:评标流程按系统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26至 31款内容。
35. 政策功能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
(2) 中小企业:
1)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享受 6%的价格折扣优惠。(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
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
则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联合体协议
书或者拟分包情况表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
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
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的,可以依法要
求投标人澄清修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原则上
不能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
货物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情况除外。
9)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
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36.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关内
容。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 900 弄金
石湾 46号 502室,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顾晟怡,
联系电话:021-67227568,电子邮箱:shanghailianshan@126.com。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1. 注册登记
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
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
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为确保云采交易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云采交易平
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
2.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的更正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
文件应在云采交易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云采交易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
3.
投标文件
的编制、
加密和上
传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云采交易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
具编制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
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 PDF 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
招标文件有关格式。
(3)投标文件须先以 WORD 编辑器编辑,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
转换为 PDF 文件。此 PDF 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
标工具抽取目录。WPS 转 PDF 格式的文档,在 WPS Office 软件中,先
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
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 PDF文件。Word 转 PDF
格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 PDF/XPS”,
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
生成 PDF文件(如第一次使用 Office 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
布前点击“选项”,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
(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
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5)供应商和云采交易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云采
交易平台,再经过云采交易平台加密保存。
(6)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
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 网上投标
(1)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
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
(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
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
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
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
检查。
(3)完成投标: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
输入 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
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
5.
投标文件
签收
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
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响应失败。
若项目未到达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项
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
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操作。
6. 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以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后云采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首次投标文件。
7. 开标
(1)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签名认证
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程序在云采交易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
云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
★(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 3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
到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
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
(4)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8.
投标文件
解密
云采交易平台显示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云采交易平台
对投标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
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 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
密操作,逾时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
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9.
开标记录
的确认
(1)投标文件解密后,云采交易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
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
(3)供应商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
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
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
应及时更正。
(4)供应商未对开标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据不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
标记录表的内容。
10. 其他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1)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2)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
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3)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11.
云采交易平
台获取帮助
提供工作日 8:30-12:00,13:30-18:00 的热线咨询服务
服务热线:400-881-7190。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发布的《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试运行通知》、
《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云采交易平台
系统进行。采购云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
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
标人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上海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须知”专栏中的有关
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采购人。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服务义务。
2.4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货物。
2.5 “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本项目的采购人 。
2.6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投标人。
2.7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3 招标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3.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并应当向
采购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
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使用牵
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
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在云采交易平台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
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6 联合体中标的项目,在中标公告中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信息均应一并公告。
3.3.7 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4. 投标费用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要求、技术规格书和合同条款。招标文
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服务需求书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6) 评标办法
5.2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活动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承对招标文件保密的义务。
5.4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
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
购人和最终用户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5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函后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并在其认为
必要时,将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补充文件如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发出,不足 15日的,应顺延开标时间。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标
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7.3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4 当后发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充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后发的
补充文件为准。
8.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和处理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依据本须知第 3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8.3 采购代理机构因处理质疑而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
文件的,依据本须知第 6条、第 7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编写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须知”专栏中操
作手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投标客户端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
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或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中提供的格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
报价表以及相关投标内容。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达到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若有漏
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价格不做调整;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服务数量,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
分费用。
13.2 其余要求详见前附表。
1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5. 资格证明文件
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
16.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服务或伴随货物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主要内容。
17.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要求。
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
19.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署
19.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9.2 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
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电子文件的录入和上传
20.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使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 “云
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
包件号。
20.2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
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
整度检查。
20.3 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 CA 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
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
行确认。
20.4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投标人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
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
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 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解密。
21.2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
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1.3 出现本须知第 6 条、第 7条和第 8条的情形,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
期时,投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修改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2.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3.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注:投标人可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大厅中
的“进行中的项目”标签页下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即可。如采购代理机构已签
收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撤销签收,再进行撤回修改。)
23.3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4. 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24.2 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并按电子平台
操作流程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开标流程。
24.3 投标截止时,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24.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4.5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4.6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25. 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
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2人以上组成。
25.2 资格审查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5.3 资格审查小组须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在资格审查表上详细记录审查情况;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还应注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理由。
25.4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
25.5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
变更采购方式。
26. 符合性审查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26.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和方
法。
26.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
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通过的服务及相关
货物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
人的义务。
26.4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无义务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如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
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材料作为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和之前递交的投标文
件共同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7.4 投标文件中如有其他错误(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除外),对于错误的内容,除招标
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时将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该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
按照对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原则签约。
28. 投标报价的修正
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9. 商务技术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估,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并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
29.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以外,还应考虑的各项因素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30.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31. 保密
31.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
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31.2 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
六、定标
32. 定标准则
3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
32.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为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32.4 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
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 终止招标活动
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34. 中标通知
3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
34.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5. 质疑与投诉
3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处理。
35.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代理
人提出质疑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
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补正并重新提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且应在
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招标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
处理:
(1)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澄清或
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
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35.6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35.7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 94号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
3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
36.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7. 履约保证金(如有)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
38.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云采交易平台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
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操作须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
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
任。
第三章 服务需求书
服务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2.项目内容:对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进行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1180000 元,为第一年的预算金额。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食堂餐厅必须保证工作日供应一日三餐,采购单位有桌餐、套餐、应急用餐以及节假日
值班用餐等需求时,应服从采购单位要求随时提供相应服务。节假日需准备熟食, 需配合采
购单位的要求。
2.用餐人数:约 250 人左右。
3.其他与餐饮管理服务相关的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餐饮细目及服务要求
餐市 时间 品种 预计人数 备注
早餐 07:15-08:30 粥类、点心、面条等 50人左右
午餐 11:00—12:30
自选菜肴:大荤 3 种,小
荤 3 种,素菜 4 种,汤 1
份,水果或者酸奶,主食
米饭。
250人左右
分两批就餐,
分批出菜,保
证人员用餐
数量和质量。
双休日就
餐
11:00—12:00
自选菜肴:大荤 2 种,小
荤 2 种,素菜 2 种,汤 1
份,主食米饭。
30人左右
晚餐 17:00-18;30
自选菜肴:大荤 2 种,小
荤 2 种,素菜 2 种,汤 1
份,主食米饭。
30人左右
应急用餐 按具体情况安排 备用饭、菜 按实际
桌餐、套餐 按具体情况安排 按需要供应 预定
2.餐饮收费方式:用“一卡通”支付;临时就餐劵;桌餐“一卡通”和签单结合。
3.饭菜要求
(1)纯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品为主,不加任何辅料。
(2)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于 20%)。
(3)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
(4)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5)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4.对原材料采购的要求
食物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为卫生标准,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
5.食材储存的要求
每日采买之食材原料,分类储存于指定位置,干料仓库、冷藏库及冷冻库,并挂牌标示;
执行“生熟相离、成品与半成品相离、食物与杂物相离、食品与天然冰相隔”的要求。定期清
理储材库,取出食物时持先进先出原则。
6.食品质量要求
所供食品保证食品安全。
7.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 不
能准时开餐,投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 不
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餐厅经营服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
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管理要求
1.应合理搭配菜肴,不断改进菜肴质量,以适合大多数就餐者的口味。每周要制订菜谱,
提前交业主选定。
2.厨师长要根据蔬菜季节、行情、口味以及就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提前制订并通知食材 供
应商品种、数量,菜单与量单要相互对应,有效控制食堂经营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针对采购单位在餐饮保障中的特殊要求,每日对存备食材进行清理,本着先进先出、 备
份充足的原则,在充分保障临时性用餐供应的同时保持食物新鲜避免过期、变质,杜绝食品安
全事故的发生。
4.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餐厅 发
生突发问题,需有应急方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5.按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餐饮供应服务档案资料,及时向业主报告;当业主需要时,
须无条件地及时提供。若本合同期满,中标供应商须将档案资料全部移交业主。
6.员工在上岗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制服(包括工作帽、围裙、手套、口罩、工作鞋等),佩
戴上岗服务证。
(四)质量标准
加强安全操作,无等级安全与工伤事故,无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保证食品卫生与质
量,每周品种翻新信息反馈,菜谱预报合理搭配,准时服务,不误员工就餐时间、总体满意率
达到 80%以上。
(五)服务承诺
1.组织承诺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协调、沟通、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2)项目经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针对性地组建本项目团队,团队中的人员应
具有丰富的类似工作经验。
(3)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用户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用户方管理。如用户方对食堂人员
在技术水平或服务态度方面不满意的,项目经理将及时更换食堂人员。
2.管理承诺
采用“定期巡检”和“主动抽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每个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检查,
力争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岗位工作的详细记录,定期提供服务报告。
3.相应承诺
接到用户方电话后,5分钟内提供响应,视情况需要,可 1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
三、人员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对人员招聘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上岗工作;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必须
事先报采购单位政审合格方可录用;
2.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及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的能力;
3.岗位员工应具有劳动局颁发的相关岗位上岗证书,身体健康,餐饮服务员工必须每年至
少体检一次,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4.管理公司应建立培训机制:要对所有员工应定期进行业务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根据对
员工考核标准的要求,从“思想道德、尽职尽责、遵章守纪、实绩突出、工作提高”共五方面
对人员进行定期管理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继续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处理。
5.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岗位 人数
厨师长 1
厨师 3
厨师切配 2
点心师 2
服务员 2
普工 2
合计 12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3年(每三年为一轮招标期,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
行考核,考核合格、服务满意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续签至第三年;若考核不合格、
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则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五、其他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
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一年。投标人第二、第三年费用每年按照合同金
额进行 4%的递增,最低工资和社保费用不再做另外调整,投标人自负盈亏。
2.考核细则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3.餐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耗,低值易耗品,洗涤液、消毒液等洗涤用品;
添置餐具、工具和厨具,厨房设备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用户方承担。
4.投标报价需考虑到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含加班费、高温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国
家规定的工资性费用),社保费用、相关保险费用及相关经济型补贴,服务人员的服装、照明
等所需的基本用具,人员的培训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2021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托管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二、合同内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委托方)就镇政府食堂委托[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托
管方)托管。
三、服务模式
经双方协商,实行购买服务委托管理模式。
四、就餐人数
早餐 50人,午餐 250 人,晚餐 30人。
五、供应模式
供应模式自选自助:就餐人员可以根据自行需求在每天供应的菜肴中自由选择,根据消费
多少在一卡通上扣除相应金额。
(一)供应频率
周一至周五供应早餐、午餐、晚餐,周六、周日供应午餐,提供米饭、面点、自选菜肴,
由就餐者选择。根据就餐者需求提供桌餐和外卖服务。
1. 早餐:每日提供基本点心 5种,特色点心 5种(视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2. 午餐:每日提供大荤 4种,小荤 2种,素菜 4种。根据甲方要求适时提供汤,水果或
酸奶。午餐菜单以周报形式提前公布。
3. 晚餐:视具体情况而定。
4. 桌餐:按委托方具体情况安排。
5. 外卖:仅限周五和节假日前一天供应。
(二)就餐时间
早餐:07:30-08:30;
午餐:11:00-12:30(错时用餐,11:00第一批,11:30 第二批);
晚餐:17:00-18:30;
桌餐:视情况而定。
六、餐饮供应服务要求
(一)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委托
方的监督指导,遵守委托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接受委托方进行安全保卫方面的教
育。
(二)上岗:窗口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做到微笑服务、
开口服务,不断提高菜肴的色、香、味质量,使就餐人员满意。
(三)满意率:委托方采取一定形式每半年按就餐人员 30%的比例随机抽取人员,进行《满
意度调查表》形式的满意率调查,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托管方应做到及时调整、逐步完善。如
满意率不能达到 80%,双方对食堂的整体运行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托管方经整改后就餐人员的满意率仍达不到 80%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
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七、结算
(1)用“一卡通”支付和结算。
(2)客饭、桌餐用就餐联系单和签单相结合的方式。
八、添置设备
食堂的布局、添置设备由委托方负责承担。
九、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费用
(一)人员配备
综合考虑早饭开设和桌菜接待等因素,按餐饮行业人员配置的比例,250人用餐,配备工
作人员人。
托管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由委托方承担。
(二)托管服务费用
全年托管服务费用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如就餐人数增加,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按配备比例相应增加服务人员,服务费用也相应
增加。
(三)付款方式
托管方每月 15日前向委托方发出书面收费通知,委托方根据托管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于当
月 30日前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付款账户名:[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2]
税号:
开户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
付款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联系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十、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1.委托方有权对托管方进行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进行监督管理。特别要
禁止食物中毒和重大操作失误造成事故发生,万一发生类似事故,委托方有权追究托管方的责
任。
2.委托方有权对托管方提供的用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安全、日常相关设施设备的保
养和综合管理等进行监督。
3.委托方有权确定原辅材料采购渠道,核定菜肴价格,核算食堂成本,统计营业额和委
托方职工满意率的测评。
4.委托方有权对托管方因托管方工作不当造成误餐或停餐,委托方有权对托管方给予适
当的经济处罚。
5.委托方有权对托管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委托方应按期支付托管方相关服务费。
(二)委托方义务
1.委托方为托管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工器具的使用,提供设施的维修,维护
及厨房的用水和用电,并负责承担食堂运行所需的费用。
(1)食堂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能耗费用。
(2)厨房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3)餐具、日常易耗品、卫生用品等费用。
(4)灭四害,泔脚处理、废弃油脂处理的相关费用。
(5)涉及其他所需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委托方必须配合托管方提前预报就餐人数。
3.在协议期内,无特殊情况委托方不得无故随意终止和无故随意增加收费项目。
4.负责承担食堂经营所需菜金,每月提供采购所需的备用金。
5.协助托管方办理食堂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
6.在协议期间涉及厨具和餐具的更新、添置由委托方实施。
7.配合托管方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并达到预案中的约定。
(三)托管方权利
1.托管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工作人员,并可自行调整补充。
2.负责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所需的合格人员和制定完善的管理运作制度(符合国家和行业
相关标准的健康证与资格证书)。
3.托管方有权对厨房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4.托管方有权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选用和调动,但应事先与委托方进行告知,同时定期
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听取委托方的意见并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5.托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工器具的使用,提供设施的维修
维护及厨房的用水和用电等。
(四) 托管方义务
1.托管方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人为造成的事故(包括食品安全、人员和设备安全方
面等),均与委托方无关,由托管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
2.托管方应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及体检证明,所需费用自理。
3.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用餐质量和数量要求,承担聘用人员所有费用。
4.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控制好食堂成本,注重菜肴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所规定的食品安全
卫生法律法规。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做好灭“四害”工作,防止虫害发生,确保饮食卫生、加
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范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5.托管方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和委托方指定的管理人员每月应举行至少一次的情况反馈,
并提供每月的报告,以回顾上个月的协议履行情况。
6.托管方必须按委托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委托方规定,如有变动
事先通知托管方。
7.由于托管方管理上原因造成委托方各类损失的,托管方应根据损失金额进行赔付。
8.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托管方不得将协议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
个人。
9. 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并达到预案中的约定。
10.托管方负责主副材料的采购,由委托方负责原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委托方负责监
管。但如不满意委托方可以自行决定采购渠道。
十一、其他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方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时,托管方不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如
确属托管方过失造成物品的损失,托管方按委托方物品折旧后价值承担赔偿。
(二)在未征得托管方书面同意的情形下,委托方安排托管方人员至托管服务合同以外场
所从事任何服务的,如造成托管方人员损害或托管方人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相关责任均有委
托方承担。
(三)协议结束时,托管方应将委托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委托方,
配合委托方完成清算工作。
(四)合同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协议,双方均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
履行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一年。投标人第二、第三年费用每年按照合
同金额进行 4%的递增,最低工资和社保费用不再做另外调整,投标人自负盈亏。
(六)托管方在进入委托方区域服务的同时,必须与委托方安全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遵
守委托方的一切安全规则及托管方的操作安全规则,否则一切后果由托管方负责。如托管方人
员在工作中发生疾病或自身操作不当,或未按委托方安全制度执行而造成工伤等紧急情况,一
切损失由托管方自行承担,但是委托方有协助托管方抢救伤员的义务。
(七)托管方原则上根据厨房员工的能力协商安置委托方现有餐饮人员。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二)委托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终止时,应补偿托管方全部工作人员的解除合同经
济补偿费,即按劳动合同法解除员工的补偿金。
十三、协议争端解决途径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依法向金山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
委托方代表:[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托管方代表:[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_1]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招标编号: (□正本 □副本)
包件号: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二〇二一年 月
二、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提供扫描
件);
2.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投标人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授
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投标人自拟
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
位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 单位类型: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活
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
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
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手机: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
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扫描件)
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在
开标日前 12个月之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电子缴款凭证或投标人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
税证明;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扫描件)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的凭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是指
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专用收据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未提供缴纳凭证,只提供缴款通知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注:(1)上述内容请单独汇总编为一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
(2)资格审查小组须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在资格审查表上详细记录审查情况;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还应注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理由。
— 35 —
(二)商务标文件
1.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包件号: )的招标公告,签
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上传下述文件的电子投
标文件,并提交供备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
(1) 资格证明文件
(2) 商务标文件
(3) 技术标文件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授权代表宣布如下:
(1)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2)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
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
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5) 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
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
(6) 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
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
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7)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内容为准。
(8)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或相关货物,我方就本次投标有
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都是
准确的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
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 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 36 —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2021 年枫泾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包 1
服务期限 其他优惠承诺 最终报价(总价、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注:
1) 投标总价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若有漏项则自
行承担相关风险;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数量,合同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分费用。
2)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 37 —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注:
1)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如果单价汇总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汇总为准,并修正总价。
3) 表格行数投标人自行增加。
— 38 —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付款方式
注: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 39 —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2. 地址:
3. 邮编:
4. 电话/传真:
5.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 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31日止):
1. 实收资本:
2. 资产总额:
3. 负债总额:
4. 营业收入:
5. 净利润:
6. 上交税收:
7. 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 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有专业职称人数及职称情况,其中有执业资格人数及职称情况,
其他人员情况等简介)
2.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 40 —
6.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委托内容 委托单位
所附证明材料
在本投标文件
的所在页码
1.
2.
3.
4.
5.
6.
??
注:
1. 本表后应附合同扫描件。
2.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类似程度,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具体判别由
评标委员会决定。
4. 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
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
5. 已承揽尚在履约期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
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 41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 42 —
各行业划型标准:
(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9) 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 43 —
型企业。
(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 44 —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2.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3.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优惠承诺书(如有,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45 —
— 46 —
(三)技术标文件
1.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2.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时间要求及相关服务承诺保证措施(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3.项目的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密措施(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 47 —
4.项目人员配置表;
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职称
履历
和业
绩
所附
业绩
证明
材料
页码
所获
荣誉
/证
书
本项目承
担任务和
角色
备注
一、项目负责人
1.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1.
2.
3.
4.
5.
6.
注:
1. 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2.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的有效证明材料(公司近三个月
任意一个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退休人员的,提交聘用合同和退休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 48 —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包件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 49 —
5.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6.本招标文件之服务需求中所需的全部内容;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以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 50 —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和原则
1. 本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经采购人认可,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
程中应遵照执行。
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
3.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商务技术部分最小打分单位 0.1
分,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
分。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分值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 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
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规
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托外部
证据。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
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报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标或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 本项目包含 1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 1个包件。
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记名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
委将商务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部分合计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注:若有多个包件且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包件的项目,则按包件顺序依次综合
评分,对每个包件推荐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作为该包件的中标候选人报采购人,如若出现包件
1 之后的其他包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已在前述某个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包
件的中标候选人按得分排名依次顺位提升推荐。)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排名第一的,按下述两种
— 51 —
方式中的一项方式执行:■按技术优先原则定标;□由采购人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邀请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到场监督并当场记录抽取
情况。
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当
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出现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8. 违反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无效。
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
A B C
分析因素
一、资格
资质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
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
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已提供投标
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12个月之内出具的资信证
明。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了投
标截止日前 12个月内任意一期电子缴款凭证或投标人所在
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②提供了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
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专用收据或加
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加
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企业缴费凭证(社
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③提供了缴纳凭
— 52 —
序号
投标人
A B C
分析因素
证,非仅提供缴款通知书。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也提供
了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④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也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
(四)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
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
数额时,提供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a)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二、信用
状况
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
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的。
1. 以上资格审查内容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评定。
2.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3. 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说明: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53 —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投标人
分析因素
A B C
1. 投标人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
2. 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3.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无重大
违法记录承诺书;
4.
未出现下列情形: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
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0个日历天;
6. 投标人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
2)财政部第 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情形;
8.
未出现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
情形(标★条款,如有)。
1. 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2.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3. 符合性审查情况汇总说明:
四、详细评审及打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须一致。
评分项目
设置分值
(分)
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满分 90分
— 54 —
经验业
绩情况
(客观评审因素)经验业绩情况:提供近三年自身签订类似项目合
同,每提供 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得 1分,满分 5分。(有效
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
须提供显示合同名称及服务内容的合同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其余判定依据详见第五章附件类似业绩清单下的备注内容)。
0-5
技术水
平评价
(主观评审因素)整体服务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审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服务项目定位和目标
确定,以及项目实施各方案中工作计划、方法流程、时间安排等方
面的考虑。评价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操作性。
优: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操作性强。
良:方案合理、有针对性,但措施不具体或操作性不强的。
一般:方案合理,但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或措施操作性不强的。
差:方案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
优:35-26分;良:25-15分;一般:14-8 分;差:7分。
7-35
(主观评审因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综合评审对本项目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与措施,安全文明作业与
应急预案保密措施,质量考核承诺内容以及后期服务保障等方面的
考虑。
优:重点、难点分析正确,应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安全文明
作业与应急预案保密措施完整,质量考核承诺及奖惩措施明确,后
期服务内容清晰的。
良:重点、难点分析正确,应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一般,安全文
明作业与应急预案保密措施较好,质量考核承诺及奖惩措施不够明
确,后期服务内容不够清晰的。
一般:重点、难点分析欠佳,应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
文明作业与应急预案保密措施不完整,质量考核承诺及奖惩措施不
明确,后期服务内容不清晰的。
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
优:20-15分;良:14-9分;一般:8-5分;差:4分。
4-20
技术水
平评价
(主观评审因素)项目组织机构、负责人及成员配置情况:
综合评审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机制,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
员配置等人力配置情况,人员数量、任职资格、专业、学历、
类似工作经验等等情况满足需求的程度。
优: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人
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管理机制较完善,人员配备较充足,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具
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齐全。
一般:人员管理机制较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
3-15
— 55 —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一般,人员具
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多。
差:人员管理机制差、人员配置情况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
优:15-12分;良:11-7分;一般:6-4分;差:3分。
(主观评审因素)项目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综合评审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切实有效。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较好,但不够全面。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或相关预案及
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操作性不强。
优:8-6分;良:5-3分;一般:2分;差:1分。
1-8
(主观评审因素)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
强的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好;特色服务针对
性较好。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一般;特色服务针对性一般。
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7-5分;良:4-3分;一般:2分;差:1分。
1-7
(客观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得分 满分 10分
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 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投标价(B),B=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A)+修正金额。
其中: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报价给予 6%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投标价(B)为评标基准价。
4. 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价(B)×价格权值(10%)×100
招标文件封面
PO_12771_PM001SHPF009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15
OLE_LINK16
OLE_LINK17
第四章_合同条款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8017
PO_12771_PM001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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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_1000000619_CC001sup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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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_100000061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000000619_CC001supName_2
PO_1000000619_CC001supBankName
PO_1000000619_CC001supBankAccount
PO_1000000619_CC001supArea
PO_1000000619_CC001supPhone
PO_100000061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000000619_CC001supContact
PO_100000061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000000619_CC001supArea_1
PO_1000000619_CC001signTime
PO_1000000619_CC001signTime_1
PO_12771_PM001SHPF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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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_5ec11edd22de53da1OPEN_TABLE_TABLE
OLE_LINK20
2021-08-04T12:22:0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8-04T13:19:2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