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26日 15:4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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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元市中心血站 | ||
行政区域 | 利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6日 15:45 |
评审专家名单 | 方建力 孟建利 李刚 候勇 蔡海艳 | ||
总中标金额 | ¥140.4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8398198 | ||
采购单位 | 广元市中心血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万育街1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先生 18608398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先生 0839-3300456 | ||
附件: | |||
附件1 | 中标确认函.pdf | ||
附件2 | 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上网(1).docx |
一、项目编号:SCWR20210011(招标文件编号:SCWR20210011)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件一 周口瑞昌服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中标(成交)金额:20.9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二 成都疾卫卫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9号9栋1层9号
中标(成交)金额:19.2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三 成都生昇泰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16层1606号
中标(成交)金额:20.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四 成都生昇泰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16层1606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五 成都圣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附26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24.2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六 四川共助客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天祥街59号1栋2单元1楼6号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七 东阑工贸(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龙岗大道(坪地段)4126号502
中标(成交)金额:16.7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包件一 周口瑞昌服饰有限公司 | 雨伞 | 雨丝丽 | 60cm*10k 自动三折 | 5000 | 41.9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包件二 成都疾卫卫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不锈钢汤锅 | 怀星 | 规格:24cm 型号:复合汤锅 |
5000 | 38.5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包件三 成都生昇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玻璃水杯 | 亚泰 | 360ml | 5000 | 20.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4 | 包件四 成都生昇泰保科技有限公司 | 超能植沐悦色洗衣液 | 超能 | 2.38千克 | 5000 | 39.7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5 | 包件五 成都圣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 指甲刀 | 黑蚁 | 九件套 | 5000 | 48.5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6 | 包件六 四川共助客科技有限公司 | 便当盒 | 华湖 | 材质:304不锈钢+食品级 PP 不锈钢厚度:37c 规格:164*148*163mm 容量:780ml*2 耐热:100℃ 耐冷:-15℃ 执行标准:Q/STDM3 |
5000 | 38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7 | 包件七 东阑工贸(深圳)有限公司 | 毛巾礼盒 | 洁丽雅 | 34cm*74cm*3条 | 5000 | 33.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建力 孟建利 李刚 候勇 蔡海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协议收取代理费,包件一:3142.5元;包件二:2887.5元;包件三:3060.00元;包件四:2977.5元;包件五:3637.5元;包件六:2850.00元;包件七:2512.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06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元市中心血站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育街117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18608398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0839-330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18608398198
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广元市中心血站
2021年8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中心血站(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WR20210011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采购包号、品名,单位及数量:
包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包一 |
雨伞 |
把 |
5000 |
包二 |
不锈钢汤锅 |
个 |
5000 |
包三 |
玻璃水杯 |
个 |
5000 |
包四 |
洗衣液 |
桶 |
5000 |
包五 |
指甲刀 |
个 |
5000 |
包六 |
便当盒 |
个 |
5000 |
包七 |
毛巾礼盒 |
盒 |
5000 |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服务共 7 包,即:(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8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60839819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04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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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包件1: 25万元;包件2: 25万元;包件3:25万元;包件4: 25万元;包件5:25万元;包件6:25万元;包件7:2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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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包件1: 25万元;包件2: 25万元;包件3:25万元;包件4: 25万元;包件5:25万元;包件6:25万元;包件7:2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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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包件1至包件7: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作业项目。 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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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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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三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给予6%的价格加成或扣分,加成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诚信情况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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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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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标情况公告 |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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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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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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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6008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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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60086697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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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标服务费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元市中心血站。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即时以公告方式予以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下载。
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三)其他响应文件
1.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具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的投标人可
只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投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子”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9)商务应答表;
(10)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投标人根据第四章第五章资格要求,第六章其他商务要求和第七章评分细
则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 培训人数、收费标准
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按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实质性要求)。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7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件投标的应分包件印制和签署投标文件(若有分包)。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当分别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任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补充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补正。
22.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三份)送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各一份)。
27.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4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验收标准: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36.1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列明的,双方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
36.2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XX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XX年XX月XX日
第二部分“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项目
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XX年XX月XX日
一、投 标 函
四川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包件 (包件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