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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金家林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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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中标公告(绵涪政采招(2021)2号)

招标详情

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中标公告(绵涪政采招(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一、项目编号
510703202100012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四川绵阳涪城区科园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956138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3P 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型号:KFR72LW/(72536)FNhAcB2JY01 12台;大会议桌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BG021 1台;会议椅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BG101 40把;文件柜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BG221 50个;办公桌椅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BG325 10套;A4 黑白激光多功能(打印、复印、扫描) 品牌:因塔思(威海) 型号:LaserMFP 136wm 15台;无线 A3彩色激光复合机 品牌:惠普打印机(山东) 型号:LaserJetMFPM437nda 1台;速印机 品牌:宁波荣华 型号:VC575CS 1台;黑板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JS-010 56张;讲台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JS-015 56张;书包柜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JS-028 1138格;5P 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型号:RF12WQ/NhAN2JY01 20台;接待餐桌椅 品牌:四川英才 型号:YCST020 2套;壁扇 品牌:美的 型号:FWA40Y A 156套;校园路灯 品牌:四川莱宏 定制 40套;球场灯 品牌:四川莱宏 定制 4套;电源线YJV3*4 品牌:威诺通讯 型号:YJV3*4 3000米;施工辅材 国产 定制 1项;1.5P 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型号:KFR35GW/(35563)FNhAaB2JY01 110台;3P 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型号:KFR72LW/(72536)FNhAcB2JY01 6台; 5P 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型号:RF12WQ/NhA N2JY01 4台;阻燃布帘(含配件) 国产 定制 2600平米;六门更衣 柜 国产 定制 4台;不锈钢地架 国产 定制 16台;四层平板货架 国产 定制 13台;四门储物柜 国产 定制 3台;农残快检 品牌:北京艾美诺 型号:IMNNC16P 1个;四层平板货架 国产 定制 16台;双门推车式消毒柜 中山邦祥 定制 5台;长龙式洗碗机 品牌:山东美斯特 定制 1台;双头燃气大锅灶 国产 定制 4台;双门燃气蒸饭柜 国产 定制 4台;燃气可倾式汤锅 国产 定制 3台;厨房灭火系统 江苏雾龙消防 国产 定制 1套;包子机 河北冀工 定制 1台;电烤箱 品牌:广东恒联 定制 2台;双门电蒸柜 国产 定制 2台;冷藏冻库 国产 定制 1台;四层平板货架 国产 定制 1台; 冷冻冻库 国产 定制 1台;双门推车式消毒柜 中山邦祥 定制 4台;长龙式洗碗机 山东美斯 特 定制 1台;全自动节能开水机 中山市绿水源 30L 5台;风幕机 广州西奥多科 风量2000m3/小时 16台;不锈钢五 格快餐盘 潮州市宏伟发 定制 2600个;不锈钢面 碗 潮州市宏伟发 定制 1600个;筷子消毒车 国产 定制 3台;智慧黑板 品牌:北京文香 型号:WXB086042 2台;核心交换机 品牌:锐捷 型号:RGS6120-20XS4VS2QXS-L 2台;接入交换机 品牌:锐捷 型号:RGS2910-24GT4XS-L 18台;POE 接入交换机 品牌:锐捷 型号:RGS2910-24GT4XS-P-L 15台;无线控制器 品牌:锐捷 型号:RGWS6008 1台;吸顶 AP 品牌:锐捷 型号:RGAP820- A(V2) 136台;万兆光模块 品牌:锐捷 型号:XG-LRSM1310 68个;环境改造 国产 定制 1项;信息点 国产 定制 788个;录编播主机 品牌:河北中创 型号:ZCSBD4001I 1台;LED 显示单元 (P5) 山西高科华杰 型号: PM5-O 12㎡;LED 显示单元 (P2.5) 山西高科华杰 型号:PM2.5-I 20㎡;LED 显示单元 (P4) 山西高科华杰 型号:PM4-O 40㎡;LED 显示单元 (P2.5) 山西高科华杰 型号: PM2.5-I 30㎡;IP 网络音箱 四川湖山 型号: NT108 65只; 拥挤防范摄像机(含支架)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2CD234FWA3-IS/WJ(2.8mm) 66台;智慧音柱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2FH2022A-IW 66台;球型摄像机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iDS-2DE74BCMWR-A(S1)(B) 6台;全景摄像机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iDS-2DP16AHZIXS-D/440(F0)(P4) 1台;半球摄像机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2CD234GFWV3-LS 64台;PTZ 球机带音频摄像机(含支架)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2PT2D4AIW-DEC(C0)(S6) 63台;高空抛物摄像机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2CD8A4GF/PW-Z(2.8-12mm) 20台;LCD 液晶显示屏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D2055NL-B/Y 9台;解码拼控一体机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6910UD 1套;教育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ISC 1套;服务器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1600K 1台;设备网核心交换机 品牌:锐捷 型号:RG-S5750V2-28SFP4XS-L 1台; 设备网POE交换机 品牌:锐捷 型号:RG-S2910-24GT4SFP-P-L 11台;六类非屏蔽网线 品牌:威诺通讯 型号:VN-6008 62箱;线阵列主音箱 品牌:四川湖山 型号:LA205 8只;会议面光灯 品牌:四川湖山 型号:HLP354 M 20只;会议顶光 灯 品牌:四川湖山 型号:HS100L 20只;LED 投光灯 品牌:四川湖山 型号: HLP354P 77只;电脑摇头灯 品牌:四川湖山 型号:HG280 20只;LCD 液晶显示屏 品牌:杭州海康威视 型号:DS-D2055NL-B/Y 4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建超、魏世敏、罗力宏、申桂华、蔡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0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涪金路西侧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13320901517,0816-620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春燕;联系电话:0816-811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春燕
电话: 0816-81160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编号:绵涪政采招(2021)2号

项目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

中国·四川(绵阳)

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

共同编制

2021年08月


目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7

二、总则 10

三、招标文件 11

四、投标文件 12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17

六、开标 18

七、中标 19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0

九、支付货款 22

十、投标纪律要求 22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24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8

第四章 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38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39

(一)投标报价承诺 39

(二)开标一览表 40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41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42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43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4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6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9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绵涪政采招(2021)2号

二、招标项目: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

三、资金来源:上年结转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00时00分2021年08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涪金路西侧

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13320901517,0816-6200081

采购代理机构: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9,630,000.00元(大写:玖佰陆拾叁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9,630,000.00元(大写:玖佰陆拾叁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

0.00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2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14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

履约保证金

付款前交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回

16

合同分包

17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涪金路西侧

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13320901517,0816-6200081

采购代理机构: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赵春燕

联系电话:涪城区政府采购中心0816-8116263

19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20

投诉渠道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地址:涪城区文庙街13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816-2263495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报价承诺”。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5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3)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14.6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

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

18.4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符合18.1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18.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18.6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标书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两个文件。“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BJL(文件后缀名为BJL),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XXX.BBL(文件后缀名为BBL)。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0.2除因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撤回后,将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未通过“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cz.my.gov.cn)”报名而获取了招标文件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方式和数额投标保证金的;

(4)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六、开标

23 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2)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但“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多个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3)如遇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4.1开标会开始。开标会主持人宣布采购人、会议记录人、现场监督等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并负责唱标;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及“参加开标供应商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及已递交投标文件未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名单。

24.2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解密,同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4.4 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可以离场但须保持手机畅通。

25 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

开标过程由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存档。

七、中标

26中标结果公告

26.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26.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cz.my.gov.cn)进入相关界面自行打印。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9 合同分包

29.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中小企业依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9.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项规定。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同意后,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中标公告(绵涪政采招(2021)2号)合同附件.doc 绵阳市金家林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采购中标公告(绵涪政采招(2021)2号)合同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