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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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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07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SCG2021000304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2599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394400.00 元, 第 二 包 8655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2599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394400.00 元,第 二 包 8655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项目须同时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
5.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6.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诚信考核模块注册,注册未成功,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7.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09-07 14:00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6楼 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地址: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联系方式:8785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3楼

联系方式:8563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佳楠

联系方式:8563158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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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2021-02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 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编号:LSCG2021000304 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0 第四章采购需求 ............................................................... 11 第五章评标办法 ............................................................... 11 1.相关要求 ........................................................................ 16 2.评分标准 ........................................................................ 17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 20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 20 2.合格的供应商 .................................................................... 20 3.保密 ............................................................................ 21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响应有效期以及响应费用 ............................. 21 5.踏勘现场 ........................................................................ 21 6.询问及答复 ...................................................................... 22 7.偏离 ............................................................................ 22 8.履约担保 ........................................................................ 22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 22 10.磋商文件 ....................................................................... 22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 23 12.响应报价 ....................................................................... 24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5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25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 26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 26 17.质疑 ........................................................................... 26 18.投诉 ........................................................................... 27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28 第七章开启、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 29 1.开启程序 ........................................................................ 29 2.开启 ............................................................................ 29 3.磋商小组 ........................................................................ 29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 31 5.评审 ............................................................................ 31 6.澄清有关问题 .................................................................... 32 8.成交 ............................................................................ 34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 34 10.响应无效 ....................................................................... 35 11.废标 ........................................................................... 35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 35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 13.违法违规情形 ................................................................... 36 14.违规处理 ....................................................................... 37 第八章纪律要求 ............................................................... 38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38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 38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 38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38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39 1.签订合同 ........................................................................ 39 2.追加合同金额 .................................................................... 39 3.服务质量与验收 .................................................................. 39 4.合同主要条款 .................................................................... 40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 44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 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7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CG2021000304 项目名称: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25.99万元,其中第一包 239.44 万元,第二包 86.55 万元。 最高限价:325.99万元,其中第一包 239.44 万元,第二包 86.5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项目须 同时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 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 5.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 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 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 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6.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 v.cn)诚信考核模块注册,注册未成功,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7.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 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 月 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 6 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6楼 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 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 算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地 址:崂山区松岭路 396 号 联 系 人:王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96号和达新都汇 3楼 联系方式:8563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楠 电 话:8563158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 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 项目 4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成 交包数不受限制。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 100%。 6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 价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交纳 □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 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采购人支付 ? 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第一包 26155元,第二包 12983 元。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 料 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 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 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 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 商已收到。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 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 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 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7 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14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 15 最后报价 本次磋商报价为二轮报价,供应商有两次报价的机 会。磋商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 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 终报价。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按其前一次报价进 行评审。 16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 ?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 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 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 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 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 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 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 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7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8 进口产品采购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19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盖章 在磋商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 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 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8 作说明 2019年 7月 10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不再作为响应文件上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 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 响应文件。 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 响 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pd f(word)不再上传) 21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 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动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22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 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 场参加开启会议。若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应携带 上传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 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启。开启注意事项详见“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1小时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 签到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 通过 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23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 点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 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24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1组,其中:第1组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 专家2人。 2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 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27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7.1 书面形式的定义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 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9 购网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 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27.2 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 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 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 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 27.3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 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7.4 监督和管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的管理。 27.5 关注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 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 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0 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证明材料 提供 形式 备注 必须 提交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 可证等 电子 文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 业许可证等) 是 2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 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电子 文档 格式见附件 是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子 文档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并且经 营项目须同时包含:散装食品 销售 是 4 诚信考核 电子 文档 供应商必须在开启截止时间前 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 aoshan.gov.cn)公共资源交易 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提供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完成注 册截图。 是 5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电子 文档 格式见附件 是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电子 文档 中小企业声明函 是 备注: 开启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1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采样检测服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所有检测服 务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评价报告等详细资料。 2.服务要求 2.1第一包:街道办事处餐厅食材配送;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街道办事处餐厅提供日常粮、油、米、面、蛋、奶、肉、果蔬 等农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业务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进行配送,配送地点为北宅街道办 事处餐厅。伙食费标准:早餐 6元/人,每天约 120 人;午餐 20元/人,每天约 280人; 晚餐 12元/人,每天约 20 人。 2.2第二包: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街道森林消防大队森防队员食堂提供日常粮、油、米、面、蛋、 奶、肉、果蔬等农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业务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进行配送,配送地点 为北宅街道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用餐人数 11月 1日至 5月 30日约 60人,6月 1 日至 10月 30日约 30人。费用不得超过 50元/人/天。 2.3 统一服务要求 2.3.1采购人在当天 17:00(北京时间)前向送货单位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 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 2.3.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订单后,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供应商应及 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2.3.3供应商每天 7:00(北京时间)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 2.3.4急需物资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积极响应并 2 在小时内配送。 2.3.5所有食材按净重过秤,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 2.3.6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 部分如采购人需要由供应商当日补足,如不需要,按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2.3.7如采购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满足 采购人的配送要求。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2 2.3.8果蔬、肉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车内温度达到食材 要求温 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使用专用周转箱承载。 2.3.9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无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腐烂 变质等情况。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性,须用品牌食用油,蔬菜、肉确保质量,大米、面 粉等无公害无添加。 2.3.10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应当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 否则成交供应商按单位货物货款的两倍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订单约 定的期限配送货物时,每延迟一天,按照当批应交货物价款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得合并计算。 2.3.11配送产品价格的确定:食材价格参考单价不得高于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网每 周同等质量农副产品监测价格或青岛市当日食材的平均价格(以当日大型连锁超市、城 区农贸市场等价格为参考);为防止投标人虚报价格,采购人会不定期进行供货价格抽 查,一旦发现送货价格明显偏高,将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2.3.1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证米、面、油为 非转基因食品。 2.3.13采购人如发现所供食材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给予退换,进行整改;第二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赔偿损失。 2.3.14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全部的责任。 2.3.15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 格, 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 商承担相应损失。 2.4 食材质量要求 主副食材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成交后食材根据采购人要求选定) 食用油(调和油)产品标准: (1)所供品牌食用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食用油生产厂家。 (2)符合国家粮油、食品行业标准的合格检验报告。 (3)产品标准符合: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 2004《菜籽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 证。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3 (4)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蔬菜类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 无明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大小基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 整 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 统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果类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新鲜洁净,无 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 米类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麦粉》、LS/T3202-1993《面条 用小麦粉》、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通过“QC”、“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肉禽类产品标准: 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2005《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GB2707- 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品标准符合 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 GB2710-1996《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水产类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 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标准》、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保 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 清理 彻底、无异味。 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蛋类产品标准: 符合 SB/T 10638-2011 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破损率低于 3%。 调味品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4 (2)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 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干货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 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 着物或衍生物。 饮料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 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 着物或衍生物。 大桶水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 GB19298-2003《瓶 (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2.5 食品安全等要求 2.5.1根据食品监管理部门要求制作好各项管理规定并严格实施,严禁违反管理规 定操作,严格把控质量关,严禁食物中毒等影响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2.5.2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任何因食材质量 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该配送商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5.3供应商所供产品如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 供货时须同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5.4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5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2.5.5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2.5.6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证件;着装整洁、身体健 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2.5.7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工伤、劳动纠纷等由 供应商全部承担。 2.5.8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报价及结算要求 采购人按照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公示中间价为基准,结合成交单价,与成交供 应商共同确定当日供应食材标准和种类及数量,最终据实结算。供应商可以以低于预算 价格成交,但是需要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标准进行供货。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可以根据服务情况以及政策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 同。 3.2服务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配送产品及开具的发票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供应商所报单 价依据实际用餐人数计算出的金额。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 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6 第五章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 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 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5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7 1.5.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 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5.3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7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45 55 100 分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磋商报价 12分 评标基准价 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 标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满分 供应商业绩 18分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签署的同类政府食材配送费项目,每 份得 3分,满分 18分。 须提供合同证明,签署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 不得分。 供应商认证 15分 供应商具有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 的得 8分,供应商具有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认证范围须包含食品、蔬菜销售)得 7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 明,否则不得分。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8 响应情况 10分 基础分为6分。 优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 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 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食品检验 18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食材快速检测的得7分,提供供应商与食品 检测机构签订的食材快速检测合同或协议以及检测机构的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双方来往的发票证明,未按要求提 供不得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蔬菜类“有机磷和氨基酸脂类农药”检测 报告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得6分;供应商能够提供水 果类“有机磷和氨基酸脂类农药”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项得1 分,最多得5分。 质量保障措 施 10分 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做到货物来源正规合 法有保障,能够追溯到源头。内容完善且有较强的可行性,得4 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 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齐 全完善得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供 详细的专项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与方案。应急预案完善科 学,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有丰富的突发 事件处理经验得3分。 服务方案 6分 拥有合理完善的配送方案,及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综合 性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且有管控协调服务能力, 得6分;配送方案可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配送方案内容不详细,服务能力较差,得1分。 内部管理制 度 5分 供应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制度、 奖惩制度、财务制度等及实施情况。制度科学、创新、完善可 行的得5分,制度较完善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制度不够完善、 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19 配送产品 情况 6分 供应商对拟配送产品情况(包括食材的品牌、食材市场价 及配送价、新鲜程度、卫生状况、食品安全、规格情况、包装 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完善详细,食品安全保障有效可 行,得6分;内容较详细,食品安全有保障基本可行,得3分; 内容较简单,针对以上内容缺漏项较多,得1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联合体响应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 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 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0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暂行管理暂行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同时响应; 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响应,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响应或者代理响应,不 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响应咨询。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1 2.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响应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响应有效期以及响应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响应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 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响应有效期 4.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响应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 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 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2 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 供应商对招标响应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 的 10%。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 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3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 整性,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3资格审查部分 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 1 要求的内容); 11.3.2资格证书(如有); 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11.3.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1.4商务部分 11.4.1响应函; 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4响应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 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 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 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4.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1.4.6商务响应表;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4 11.4.7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 11.4.8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3磋商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4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5技术部分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服务方案; 11.5.3应急服务措施; 11.5.4服务响应表; 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6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7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 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 照磋商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 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供应商若采用欺骗 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响应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四章“采 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 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5.8磋商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9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5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 文件进行比较。 12.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开启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启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 12.9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 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 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 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 响应文件。 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6 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 公共资源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 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响应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均不退还。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7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 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 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8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29 第七章开启、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启程序 1.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 会议继续进行; 1.4 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 文件开始解密; 1.5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启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启响 应文件结果; 1.6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2.开启 2.1 开启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 响应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启,所有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启,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 CA及可登 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启。 2.2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 2.3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 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4供应商不足 2家的,不得开启。 2.5 在评审结束前,响应单位请保持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 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响应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响应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 时的澄清。 2.6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告知。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0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 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 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 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 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 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 发现供应商在招响应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1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5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响应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 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 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 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 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澄清有关问题; 4.6磋商 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编写评审报告; 4.11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2 5.1资格性审查 5.1.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 审查。 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及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崂山政务网公共资 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http://qdls.ggzyjyxypt.com/)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 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 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 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1.3 在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 1)审查供 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 录。 5.3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 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 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3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磋商程序 7.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2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家。 7.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可以为 2家。 7.3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4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 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成交 8.1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 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 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人的 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4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5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 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6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 交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 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5 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 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5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7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 10.9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1 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 的; 10.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 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家或 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6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 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 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 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 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 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 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 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 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7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 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 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8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 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 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 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39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 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 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 中标供应商有融资需求的,可持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向相关银行申请政 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具体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继 续开展青岛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青财采〔2016〕14 号)执行,相关 银行名单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贷”模块中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合 作机构名单。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服务质量与验收 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 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 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0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采购人(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住所地: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 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 之配套的外业调查、数据调查、报告编制、检验审核、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技 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提供等)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 何费用。 …… 第三条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 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1 第五条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采购人,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采购 人,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 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采购人支付20%的 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 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采购人,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采购人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 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无。 …… 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在技术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 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服务范围:负责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采购人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采购人永久 免费使用。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2 …… 第十一条采购人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采购人 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 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 同时,乙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 逾期交付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采购人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 乙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因采购人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担。 ……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 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 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3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磋商文件规定且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 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区财政部门两 份,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份。 ……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 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 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响应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4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5 响应文件 包:第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6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 2、资格证书(如有);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 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7 附件 1: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 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 日期:年月日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磋商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8 响应文件 包:第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49 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2、响应报价明细表(见附件3); 3、报价函(见附件4);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7、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若有); 8、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0、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1、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2);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3); 14、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0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报价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1 总计 小写: 大写: 时间: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1 附件 3: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报价包:第一包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说明 单价(元/人/ 天) 1 早餐 每天约120人 2 午餐 每天约280人 3 晚餐 每天约20人 合计 时间: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报价包:第二包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说明 单价(元/人/ 天) 1 早餐、午餐、晚餐 用餐人数11月1日至5月30日约60人,6月1日至10 月30日约30人。费用不得超过50元/人/天。 合计 时间: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2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编号为)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3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4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 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 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5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报价包:第包包名称: 序 号 采购单 位名称 设备或项 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 价 合同 金额 (万 元) 附件电子文档是否上传 合同 采购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6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报价包:第包包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 障要求 服务时间以 及地点 付款条件 …… 政策性加分 条件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 绩要求 ……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7 附件 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青岛嘉信招标 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 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 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 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 年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8 附件 10: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采购人: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 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以 及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 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 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 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采购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 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采购人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59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 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印章):代理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采购人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0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1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2 响应文件 包:第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3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 14);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 15); 6、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4 附件 14: 服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第包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 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 偏离情况; 3、采购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时间: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5 附件 15: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第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年月日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66 附件 16: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否□ 分期情况 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格□ 不合格□ 按时□ 不按时□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格□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附录1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 页码1 - 通用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通用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100.00] 1 资格性审查 [合格制] 1.1 营业执照、登 记证书、执业 许可证等 合格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 业许可证等) 1.2 声明函 合格制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 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1.3 食品经营许可 证 合格制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并且经营项目须同时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1.4 诚信考核 合格制 供应商必须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公共资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完成注册截图 1.5 政府采购诚信 承诺书 合格制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6 中小企业声明 函 合格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符合性审查 [- -] 2.1 投标文件雷同 检查 合格制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2 对招标文件的 编制、签章要 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2.3 其他1 合格制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 其他2 合格制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 2.5 其他3 合格制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 商务部分 [45.00] 3.1 投标报价 12.00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 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 以上的,给予 3%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满分 3.2 企业业绩 18.00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的同类政府食材配送费项目,每份得3分,满分18分。 须提供合同证明,签署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3 企业认证 15.00 供应商具有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的得8分,供应商具有 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食品、蔬菜销售)得 7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否则不得分。 4 技术部分 [55.00] 4.1 响应情况 10.00 基础分为6分。 优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 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4.2 食品检验 18.00 供应商能够提供食材快速检测的得7分,提供供应商与食品检测机构签订的食材快速 检测合同或协议以及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双方来往的发票证 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蔬菜类"有机磷和氨基酸脂类农药"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 最多得6分;供应商能够提供水果类"有机磷和氨基酸脂类农药"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 项得1分,最多得5分。 第1页 共2页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 页码2 - 通用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4.3 质量保障措施 10.00 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做到货物来源正规合法有保障,能够追溯到源 头。内容完善且有较强的可行性,得4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齐全完善得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供详细的专项和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措施与方案。应急预案完善科学,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有 丰富的突发事件处理经验得3分。 4.4 服务方案 6.00 拥有合理完善的配送方案,及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综合性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一站 式服务,且有管控协调服务能力,得6分;配送方案可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得3分;配送方案内容不详细,服务能力较差,得1分。 4.5 内部管理制度 5.00 供应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制度、 奖惩制度、财务制度等及 实施情况。制度科学、创新、完善可行的得5分,制度较完善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制 度不够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4.6 配送产品情况 6.00 供应商对拟配送产品情况(包括食材的品牌、食材市场价及配送价、新鲜程度、卫生 状况、食品安全、规格情况、包装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完善详细,食品安全 保障有效可行,得6分;内容较详细,食品安全有保障基本可行,得3分;内容较简 单,针对以上内容缺漏项较多,得1分。 第2页 共2页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 页码3 - 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价??: 865500.00 专家个数??:3 投标人报价方式??:总价(元) 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 页码4 - 服务明细表 页 序号 明细内容 1 名称:街道办事处餐厅及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餐厅食材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1页 共1页 56 52 5C AA -1 A6 E- 4B 5A -9 07 9- 8E 05 5A CF EF 8E - 页码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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