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 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GRXH2021-021)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宏伟蓝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包头道16号增3号 | 91120101666109547M | 15510966693 | 69.1008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食堂外包 服务要求:食堂外包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食堂外包服务标准 |
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GRXH2021-02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委托,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食堂外包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GRXH2021-021
二、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 法。
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
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 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7.投标人必须是“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和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的供应商,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供应商公示的截图。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 2021年8月18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 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A座16A)。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领取文件。
5.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 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21年 月8日24下午2:30
(3)投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7D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韩越洋
2. 联系电话:022-28133070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5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海峰、022-23592290
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6A
3.联 系 人:韩越洋
4.电子邮箱:tjgrxh@1 26 .com
5.联系电话:022-28133070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食堂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食堂外包服务,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书。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
(三)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60天。
(四)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支付季度款
(五)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递交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且供应商应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保证金(汇款备注:GRXH2021-021保证金);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香水支行
账号:0302087419100058082
行号:102110001534
注:为了代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金及开具发票,请供应商将《保证金账户以及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五部分--附件)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携带此函原件于开标现场交付给代理机构。
(1)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 月 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将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② 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一份合同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 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投标保证金退还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无息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6)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9.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如采购人提出需求,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3.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五、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以上内容均需单独提供。
2. 开标
(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磋商步骤
(1)磋商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第一阶段磋商
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疑,评议出第一阶段合格供应商。评审的主要内容为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服务方案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第二阶段磋商
第二阶段磋商,即进行价格磋商。通过第一阶段磋商,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磋商。价格磋商是供应商在第一阶段报价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磋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六、评定成交的方法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90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业绩 |
投标人自 2017 年至今已完成相关类型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 2.5 分,最高得 10 分。 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第 A、B 项均提供才被视为有效业绩。因提供的证明材料遮挡涂黑,无法辨认合同金额等情况不予认定加分。 |
10分 |
2 |
供应商认证评价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以上证书提 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分 |
3 |
拟派服务人员评价 |
(1)主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2)副厨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三级或以上),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3)以上人员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相关承诺书;副厨及面点师工作年限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每提供一位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6分 |
4 |
食堂服务管理方案评价 |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对食堂制定服务管理规章 制度: (1)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2)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基本可行:6 分; (3)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2 分; (4)制度混乱或未提供的:0 分。 |
10分 |
5 |
项目人员配备及稳定性 方案评价 |
(1)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安排科学、配备齐全,人员数量充足,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 分; (2)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排、配备具有针对性,人员数量较好满足采购需求:6 分; (3)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及其他人员配备欠缺,人员数量仅能满足采购需求:2分; (4)未提供或其他:0 分; |
10分 |
6 |
食堂安全管理方案评价 |
针对本项目特点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具有食品 原料加工、成品食物保存、留样及存放等方案 并对此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详尽、科学性及合理性强,可行性强, 无漏项缺项:10 分; (2)方案较详尽、科学性及合理性较强,可行 性较强,无漏项缺项:6 分; (3)方案不够详细,针对性、可行性一般,无 漏项缺项:2 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够完整,无针对性、 可行性的:0 分。 |
10分 |
7 |
菜品菜色、烹调工艺流程 评价 |
(1)菜品菜色齐全,食谱制定科学合理,烹调 工艺流程科学,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10 分; (2)菜品菜色较齐全,食谱制定较科学合理, 烹调工艺流程较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6 分; (3)菜品菜色一般,食谱制定及烹调工艺流程 一般:2 分; (4)未提供或其他:0 分。 |
10分 |
8 |
食堂设备管理方案 |
供应商对平时所使用的设备等提供管理方案 (1)管理方案全面、消毒措施详细、针对性、 操作可行性强:10 分; (2)管理方案较全面、消毒措施较详细、针对 性、操作可行性较强:6 分; (3)管理方案不够周全、消毒措施不详细、针 对性、操作可行性差:2 分; (4)方案混乱、无操作可行性或未提供相应: 0 分。 |
10分 |
9 |
培训方案评价 |
提供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 标、培训费用等方案 (1)方案完整、专业、有科学性、不缺项。完 全满足:4 分; (2)较好的满足:2 分; (3)仅能满足需求、有一定的可行性,一般: 1 分; (4)操作性差、有明显漏洞,差:0 分。 |
4分 |
10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 度 |
(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 4 分; (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 行:2 分; (3)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 1 分; (4)未提供或其他:0 分。 |
4分 |
11 |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 保洁服务方案评价 |
(1)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实用性强:10 分; (2)服务方案较为全面,较为合理可行:6 分; (3)服务方案不全面,可行性一般:2 分; (4)不提供:0 分。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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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扣分条款 |
|||
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5. 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 |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网站。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编辑后盖上公章,于提交响应文件当天与资格性检查文件一并交齐。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分阶段提交响应文件(1正2副)和电子版两份(光盘)(包封详见第三部分22.1条要求),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纸型均须采用A4纸型,装订方式胶装,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一份;
第一阶段应包含内容: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
第二阶段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装并密封,封面注明所含内容明细,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三)其他
1. 响应文件开启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4.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该阶段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七、项目需求书
一、 项目背景
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坐落在南开区长实道5号,现就本单位食堂服务以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 、 项目预算 :70万元/年
预算包含食堂食材费用、人力成本费用和管理服务费用。
三、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工作时间 |
1 |
主厨 |
1 |
精通各类中餐制作,有厨房整体调动及管理能力,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上岗 |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
2 |
副厨 |
1 |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上岗,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
3 |
面点师 |
1 |
精通各类面食,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
合计 |
3人 |
服务模式
馆提供操作间设备、餐具等用品,并承担水、电、气的费用。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馆的就餐规模和餐标进行就餐服务和所需食材配送服务,负责各餐加工制作,保证按时、足量供应;负责保障馆值班人员的就餐;负责操作间、餐厅的卫生保障;负责各种设备、器具的安全并规范使用;制定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
五、服务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 “健康证”方能上岗。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卫生,在上岗期间需穿工作服、防滑鞋、带工作帽。如厕必须更换工作服。
2、餐饮服务单位须准时足量供应本单位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法定节假日除外),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并负责所需食材的配送。
餐饮服务单位需科学合理制定食谱,花色品种不重、不缺。定期征求就餐员工意见,每季测评一次,满意率达不到95%时调整工作人员。
3、水电气、炉灶、抽油烟机等机器设备由餐饮服务单位专人负责使用和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要对燃气灶具、水、电开关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关闭开关、阀门,预防跑、冒、滴、漏。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4、餐饮服务单位负责制定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培训并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设备使用责任到人,每次用完由专人进行清洗、组装,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修,不能影响使用。同时,餐饮服务单位有义务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运营。
5、加工制作务必精心细致,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做好当天的准备工作,调料数量储备合理,操作工具清洁完好。食品原料加工必须分类、分池、分台操作,分容器存放,并标示清楚;制作过程中择、洗、切等工序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制作精心,切除原料根据不同原料要求弃掉最少,块丁大小适度,减少浪费。标准制定清晰,培训到位,形成记录。 灶台干净整齐,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炒制符合标准的菜品,并做到安全生产,合理投放,力争节约,工作完毕后现场清洁。禁止出现食品夹生不熟现象,禁止发生不放盐或重复放盐的现象,禁止发生食品中出吃到蝇虫及其他杂物的事件。
6、餐饮服务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对成品食物进行留样,留存数量不少于100克,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标签上应注明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详细情况并留有记录备查。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后,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食堂现场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和记录,可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7、如遇断水断电断气等特殊情况,餐饮服务单位及时与馆沟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按时供餐。
8、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前后要检查水电气是否正常;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掉不用的电源。
9、餐饮服务单位坚持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包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精神风貌、操作技能以及创新能力等等,并将时间、人员、内容、目的、效果等,记录清晰完整后备查。
六、对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重大违纪,包括睡岗,脱岗,酒后上岗,在岗期间玩手机游戏,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等,每月出现次数3次以上,扣除食堂外包服务月合同服务费的0.5%。
2、合同约定的人数每日上岗率必须100%,如有缺勤每人每天扣除100元。
3、所负责的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如是餐饮服务单位责任造成损坏,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给馆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4、因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馆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由餐饮服务单位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七、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形象端正,无犯罪记录。除馆要求定期调换的岗位外保证项目员工的基本稳定,员工调换必须告知馆并备案信息,新调换员工须经馆面试合格方可上岗。馆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7*24小时服务响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馆对服务单位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八、费用分割
1、馆提供操作间设备、餐具等用品,并承担水、电、气的费用,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馆的就餐规模和餐标进行就餐服务和所需食材配送服务。
2、清洁工具、厨房杂品、清洁消毒消杀用品、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等相关费用由餐饮服务单位支付。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2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商务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加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加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参加磋商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磋商。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加磋商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8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 合格服务
5.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代理服务费用
6.1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