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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教育科技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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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XTBZC2021HW07271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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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SXTBZC2021HW07271
合同名称: 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阳财购备字[2021]062-066号
项目名称: 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阳高县教育科技局
代理机构: 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大同市牧同乳业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点击下载合同附件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招标公告
中标、成交公告: 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标书样本: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或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TBZC2021HW07271

 

采 购 人:阳高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6" 一、总则 5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7" 二、招标文件 6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8" 三、投标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52125717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0" 五、开标 14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1"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4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2" 七、签订合同 17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3" 八、保密和披露 18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4" 九、询问和质疑 18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5" 十、违约处罚 19

HYPERLINK \l "_Toc521257186"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0

HYPERLINK \l "_Toc521257190" 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 29

HYPERLINK \l "_Toc52125719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521257193"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5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1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BZC2021HW07271

项目名称: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9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共六包:第一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焙烤类)食品采购项目一,焙烤食品2230000袋,预算金额 230 万元;第二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焙烤类)食品采购项目二,焙烤食品 970000 袋,预算金额 100 万元;第三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鸡蛋采购项目,营养鸡蛋2560000颗,预算金额238万元;第四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奶采购项目,学生营养奶1920000盒,预算金额350万元;第五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干果类)食品采购项目一,干果制品1607600袋,预算金额:196万元;第六包:阳高县教科局学生营养餐(干果类)食品采购项目二,干果制品1600000袋,预算金额:19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各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交货地点:阳高县教育科技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中第三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熟鸡蛋商标注册证件、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合格证;第四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

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生产企业《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1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办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查询截图盖公章,查询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

4、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中第三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熟鸡蛋商标注册证件、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合格证;第四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生产企业《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

5、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贰套及各项资料电子版(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扫描做成一个PDF或word文档,用U盘保存),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1205室报名。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元整/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高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阳高县城区云林路

联系方式:武建国  1393477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 魏小叶 15386921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小叶

电  话: 1538692140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309万元。其中第一包: 230

万元,第二包: 100 万元;第三包:238万元,第四包:350万元,第五包:196万元,第六

包:195万元,报价高于此金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80号】。

6.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7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提交声明函的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评比时,按扣除6%之后的报价参与评比,如有虚假响应,后果自负。

6.8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的认定(如适用)

6.8.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6.8.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视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6.8.3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6.8.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要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评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如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6.8.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8.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服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8.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8.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8.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8.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须书面陈述恰当的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

(1)商务部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基本帐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中第三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熟鸡蛋商标注册证件、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合格证;第四包: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生产企业《中国学生奶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次纳税凭证(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任意一种)(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等任意一种)(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 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 货物清单及相关说明等资料;

* 供货方案、配货方案等;

* 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表及质量保证措施;

* 售后服务响应、仓储培训等承诺;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样品提供:货物名称:焙烤食品,规格型号:≥45克/袋;

货物名称:新鲜熟鸡蛋,规格型号:≥50克/颗;

货物名称:盒装纯牛奶,规格型号:200ml/盒;

货物名称:干果制品,规格型号:≥25克/袋;

需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袋/颗/盒以上;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装装订形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目录中的每一项内容均须对应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起自“1”开始编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4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包: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第二包: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三包: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第四包:柒万元整(¥:70000元);

第五包: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第六包: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西路支行

帐 户:153420774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单扫描件发至dtkfjl@163.com邮箱,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8.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版(U)盘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推荐两名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4名,采购人代表1人。

16.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符合性审核

1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按百分之百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售后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最低的不能作为中标的依据。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第一包、第二包:评分标准和方法表

一、商务部分(13分)

1、业绩证明 (6分)

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企业资信(3分)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AAA级等级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质量情况(4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57分)

1、投标产品拥有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厂家的商标注册证件(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分)

2、货物相关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焙烤食品的质量及其标识严格执行《国家焙烤食品标准GB/T20981-2007》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的重要营养指标优越、详细完整,得8-10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的重要营养指标满足需求、较详细,得5-8分;重要营养指标根据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符合要求,基本完整,得0-5分。(10分)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方式独到、包装材料安全、外观细致等,得4-6分;产品包装方式满足需求、包装材料较安全、外观较细致,得2-4分;产品包装符合要求,得0-2分。(6分)

4、货物质量保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生产车间、生产设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得6-8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满足生产需求,生产工艺较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得3-6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符合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得0-3分。(8分)

5、产品保质期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食用健康安全,得4-6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食用较健康安全,得2-4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符合健康安全标准,得0-2分。(6分)

6、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样品口感纯正、色香味俱全,得4-6分;样品口感较纯正、色香味较好,得2-4分;样品口感基本舒适、色香味基本符合需求,得0-2分。(6分)

7、根据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人员、设备、防污染措施)合理完整,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得4-6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较合理完整,安排组织较严密、各项措施较具体可行,得2-4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安排组织不够严密、各项措施针对性弱,得0-2分。(6分)

8、各类应急预案, 内容全面、预案有效得当,得4-6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预案较有效得当,得2-4分;内容不够全面、预案不够有效得当,得0-2分。(6分)

9、提供售后服务及回访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仓储培训服务响应及时到位,得4-6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较健全,得2-4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得0-2分。(6分)

三、价格部分(30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30%×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d、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包:评分标准和方法表

一、商务部分(13分)

1、业绩证明 (6分)

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企业资信(3分)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质量情况(4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57分)

1、投标产品拥有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厂家的商标注册证件(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分)

2、货物相关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指标严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GB2763),兽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微生物限量:致癌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重金属残留量符合GB2762-2012标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优越、详细完整,得8-10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满足需求、较详细,得5-8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符合需求、基本完整,得0-5分(10分)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方式独到、包装材料安全、外观细致等,得4-6分;产品包装方式满足需求、包装材料较安全、外观较细致,得2-4分;产品包装符合要求,得0-2分。(6分)

4、货物质量保证符合采购需求,生产车间、生产设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得6-8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较优越,生产工艺较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得3-6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满足生产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得0-3分。

(8分)

5、产品保质期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食用健康安全,得4-6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食用较健康安全,得2-4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符合健康安全标准,得0-2分。(6分)

6、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样品口感纯正、色香味俱全,得4-6分;样品口感较纯正、色香味较好,得2-4分;样品口感基本舒适、色香味基本符合需求,得0-2分。(6分)

7、根据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人员、设备、防污染措施)合理完整,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得4-6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较合理完整,安排组织较严密、各项措施较具体可行,得2-4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安排组织不够严密、各项措施针对性弱,得0-2分。(6分)

8、各类应急预案, 内容全面、预案有效得当,得4-6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预案较有效得当,得2-4分;内容不够全面、预案不够有效得当,得0-2分。(6分)

9、提供售后服务及回访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仓储培训服务响应及时到位,得4-6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较健全,得2-4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得0-2分。(6分)

三、价格部分(30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30%×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d、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包:评分标准和方法表

一、商务部分(13分)

1、业绩证明 (6分)

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企业资信(3分)

提供学生奶生产企业(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MP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质量情况(4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57分)

1、学生饮用奶源提供企业通过了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了专供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3分)

2、货物相关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要营养指标根据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进行比较。(10分)

① 灭菌乳(纯牛奶)蛋白质含量在国际(2.9g/100g)质量的基础上每增加0.1g/100g,加1分,满分5分。(以实际样品营养成分表为准)

②灭菌乳(纯牛奶)脂肪含量在国际(3.1g/100g)质量的基础上每增加0.3g/100g,加1分,满分5分。(以实际样品营养成分表为准)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方式独到、包装材料安全、外观细致等,得4-6分;产品包装方式满足需求、包装材料较安全、外观较细致,得2-4分;产品包装符合要求,得0-2分。(6分)

4、产品质量保证承诺,所投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无学生奶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保证措施细致,提出相应优越的承诺,得6-8分;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提出相应较优越的承诺,得3-6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产品质量保证承诺符合需求,得0-3分。(8分)

5、产品保质期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食用健康安全,得4-6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食用较健康安全,得2-4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符合健康安全标准,得0-2分。(6分)

6、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样品口感纯正、色香味俱全,得4-6分;样品口感较纯正、色香味较好,得2-4分;样品口感基本舒适、色香味基本符合需求,得0-2分。(6分)

7、根据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人员、设备、防污染措施)合理完整,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得4-6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较合理完整,安排组织较严密、各项措施较具体可行,得2-4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安排组织不够严密、各项措施针对性弱,得0-2分。(6分)

8、各类应急预案, 内容全面、预案有效得当,得4-6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预案较有效得当,得2-4分;内容不够全面、预案不够有效得当,得0-2分。(6分)

9、提供售后服务及回访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仓储培训服务响应及时到位,得4-6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较健全,得2-4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得0-2分。(6分)

三、价格部分(30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30%×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d、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五包、第六包:评分标准和方法表

一、商务部分(13分)

1、业绩证明 (6分)

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企业资信(3分)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AAA级等级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质量情况(4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57分)

1、投标产品拥有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厂家的商标注册证件(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为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3分)

2、货物相关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严格执行《干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优越、详细完整,得8-10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满足需求、较详细,得5-8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符合需求、基本完整,得0-5分。(10分)

3、产品包装,根据产品包装方式独到、包装材料安全、外观细致等得4-6分;产品包装整洁得2-4分;产品包装简单得0-2分。(6分)

4、货物质量保证,生产车间、生产设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得6-8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满足生产需求,生产工艺较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较齐全,4-6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符合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基本齐全,得0-4分。(8分)

5、产品保质期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食用健康安全,得4-6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食用较健康安全,得2-4分;产品保质期合理,产品符合健康安全标准,得0-2分。(6分)

6、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样品口感纯正、色香味俱全,得4-6分;样品口感较纯正、色香味较好,得2-4分;样品口感基本舒适、色香味基本符合需求,得0-2分。(6分)

7、根据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人员、设备、防污染措施)合理完整,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得4-6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较合理完整,安排组织较严密、各项措施较具体可行,得2-4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安排组织不够严密、各项措施针对性弱,得0-2分。(6分)

8、各类应急预案, 内容全面、预案有效得当,得4-6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预案较有效得当,得2-4分;内容不够全面、预案不够有效得当,得0-2分。(6分)

9、提供售后服务及回访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仓储培训服务响应及时到位,得4-6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较健全,得2-4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得0-2分。(6分)

三、价格部分(30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30%×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d、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

一、技术参数:

第一包、第二包:

1、规格、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预算金额

1

第一包 焙烤食品

2230000

1.03

2300000

2

第二包 焙烤食品

970000

1.03

1000000

3

合 计

3300000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1337千焦(kJ)

≧16%

蛋白质

≧10.9(g)

≧18%

脂肪

≧4.7(g)

≧8%

碳水化合物

≧57.5(g)

≧19%

≧740毫克(mg)

≧37%

焙烤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须在包装袋上标明单个重量。

3、焙烤食品质量要求:

(1)焙烤食品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焙烤食品标准GB/T20981-2007》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焙烤食品保质期不少于5天。

(3)中标供应商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焙烤食品到校时间距保质期限3日以上。

(4)生产供应商所供焙烤食品必须为本企业或本企业集团生产,不得提供委托其他企业代理生产的食品。

(5)中标供应商保证焙烤食品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焙烤食品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其他说明:

(1)中标价包含货物本身价款、运输费(送货到校)、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

(2)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次采购优先取得焙烤食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

(3)焙烤食品配送由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确定专人专车(车辆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配送。

(4)中标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焙烤食品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样品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①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焙烤食品

规格型号:≥45克/袋

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袋以上;

②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第三包:

1、规格、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预算金额

1

学生营养鸡蛋

2560000

0.93

2380000

2

合 计

2380000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能量

≧715千焦(kJ)

蛋白质

≧12(g)

脂肪

≧8.8(g)

碳水化合物

≧3.8(g)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GB2763),兽药残流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重金属残留量符合GB2762-2012标准。

(2)熟鸡蛋保质期不少于15天。

(3)供应商必须采用新鲜生鸡蛋加工且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熟鸡蛋到校时间不得超过5天。

(4)供应商为保证熟鸡蛋的质量,采取防污染措施,避免派送过程中出现污染变质,对熟鸡蛋必须进行真空无菌包装。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熟鸡蛋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其他说明:

(1)中标价包含货物本身价款、运输费(送货到校)、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

(2)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次采购优先取得熟鸡蛋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

(3)熟鸡蛋配送由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确定专人专车(车辆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配送。

(4)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加工、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样品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①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新鲜熟鸡蛋

规格型号:≥50克/颗

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颗以上;

②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第四包:

1、? 规格、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预算金额

1

学生营养奶

1920000

1.82

3500000

2

合 计

3500000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ml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260千焦(kJ)

≧3%

蛋白质

≧2.9(g)

≧5%

脂肪

≧3.5(g)

≧6%

3、质量及配送要求:

(1)学生饮用奶源提供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专供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

(2)供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对破包、涨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无条件更换;

(3)所供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五个月以上,并提供每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4)供方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中毒事故,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需方可终止合同。

(5)供方对每批次出厂的学生奶都留样备查。

4、其他说明:

(1)中标价格为盒奶到阳高县各学校的落地价,包括拟提供货物本身价、途中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税收等其他全部费用;

(2)盒奶的配送、贮存由中标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专车专人,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完成配送。每次配送到我县的盒奶必须免费向学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3)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次采购优先取得的学生奶生产厂家指定的、并且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

(4)中标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样品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①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盒装纯牛奶

规格型号:200ml/盒

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盒以上

②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第五包、第六包:

1、? 规格、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预算金额

1

第五包 干果制品

1607600

1.22

1960000

2

第六包 干果制品

1600000

1.22

1950000

3

合 计

3910000

2、质量及配送要求:

(1)执行《干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

(2)供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对破包、涨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无条件更换;

(3)所供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五个月以上,并提供每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4)供方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中毒事故,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需方可终止合同。

(5)供方对每批次出厂的干果制品都留样备查。

(6)产品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

3、其他说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