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YZB2021-GK1116(二次)
二、项目名称: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废标
废标理由: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篮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181915578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陈咪
电话:029-86210100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029-86210100
十、附件: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定稿.doc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项目编号:ZYZB2021-GK1116(二次)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注意事项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sxzyzbgs@163.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如实反应相关情况。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督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3
第五章 评审方法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09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1-GK1116(二次)
2、项目名称: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733,04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1项, 采购预算: 2,733,040.00元, 项目概况: 运动队、临时性观赛来宾、综合保障组工作人员接待酒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住宿、餐饮、会务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8 00:00:00 至 2021-10-20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星级饭店》三星级(或以上)资格或具备三星级以上接待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商务连锁酒店集团的直营店、加盟商、授权委托管理或特许经营模式的,提供相对应的直营店证明函或加盟合同或委托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6 17:00:00 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须现场报名,谢绝邮寄;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9 14:30:00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篮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181915578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陈咪
电 话:029-86210100转81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2.1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陈咪 电话:029-86210100转815 邮箱:sxzyzbgs@163.com |
2 |
2.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10.2 |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
4 |
12.2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含为完成服务提供的货物)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13.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3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4投标人具有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星级饭店》三星级(或以上)资格或具备三星级以上接待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 2.5投标人为商务连锁酒店集团的直营店、加盟商、授权委托管理或特许经营模式的,提供相对应的直营店证明函或加盟合同或委托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评标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投标人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6 |
15.1 |
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7 |
16 |
投标保证金:无 |
8 |
17.1 |
正本的份数:壹份; 副本的份数:贰份; 投标报价表:壹份; 电子版(U盘):壹份(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 电子版包括: 1.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扫描件; 2.word版投标文件。 |
9 |
19.2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密封包装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封箱中(共四个封袋/封箱,封袋/封箱不得有破损)。封袋/封箱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等信息。 |
10 |
20.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1 |
22.1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12 |
25.1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13 |
3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2744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2 605 604 |
14 |
31 |
履约保证金:无 |
15 |
分包 |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内容擅自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 |
16 |
同义 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和“投标人”、“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7 |
信用记录查询说明 |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甄别,并对查询结果以网站截图纸质版或网站截图电子版形式予以留存。 2.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网站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18 |
其他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公开招标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代理机构
实施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2.2.3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的;
2.2.2.4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2.2.5被责令停业的;
2.2.2.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2.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2.2.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2.2.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2.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1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2.2.2.12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2.13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关联企业投标限制
2.2.3.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2.2.3.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2.2.4关系企业投标限制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接收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4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产品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3.1投标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6.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疑义或异议的部分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法律责任。
6.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投标人。
7.4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影响后果自负。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9.计量单位
9.1投标资料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10.2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
11.2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报价
12.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含为完成服务提供的货物)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已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若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4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证明标的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评审中进行扣分的除外)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
16.投标保证金:无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规定数量及要求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各自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必须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方有效。
17.4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17.5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投标文件的装订
18.1投标人应采用胶装等牢固的装订方式,不得采用活页夹或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18.2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唱标记标,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封箱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装在单独封袋/封箱中,共四个封袋/封箱。封袋/封箱不得破损,否则不予接收。
19.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9.3.1 投标人的全称(盖公章);
19.3.2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9.3.3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等信息。
19.4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
20.2投标文件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对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或速递或快递的投标文件;
2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5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章第17条、18条、19条、20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2.2开标大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监标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读报价等内容。
22.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评审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3.3在评审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3.5投标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2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23.5.3在详细评审前,根据本须知第23.5.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23.5.4.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3.5.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
23.5.4.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23.5.4.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3.5.4.5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5.4.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3.5.4.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3.5.4.8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最高限价的;
23.5.4.9投标文件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的;
23.5.4.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5.4.11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6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5.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3.6.2详细评审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的方法进行评审。
23.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3.7.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应予废标。
25.评审方法
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25.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评标程序
按照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投标人被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7.定标程序
27.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7.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7.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27.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7.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8.中标与落标通知
28.1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中标合同的签订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9.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9.4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定额收取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27440.00元);
3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2 605 604
31. 履约保证金:无
32.其他
32.1开标后,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应予无效投标处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报告当地有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原则,做出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招标的决定。
33.质疑与质疑答复
3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公告)。
33.2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
33.3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4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5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33.6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回复。
33.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4.信用担保
32.1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篮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名称: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 |
名词解释:本章节中出现的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措辞为“投标人”;在项目招标结束,中标结果确定后,措辞由“投标人”转为“中标人”。 |
3 |
服务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酒店入住12天(具体服务期限以组委会下发的正式赛程为准) |
4 |
付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以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如需调整将在补充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付款方式和程序: 2.1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投标人必须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2付款方式: 2.2.1结算费用分为三部分:即住宿费、餐饮费及会议室租赁费,按照实际入住及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2.2.1.1住宿费: 接待活动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住宿名单、单据、流水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报销凭证,甲方有权派员与乙方对前述票据凭证进行核对。 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报销凭证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住宿费。 2.2.1.2餐饮费: 接待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其收取的甲方发放的餐劵交甲方核对无误并确认数量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餐饮费。 2.2.1.3会议室租赁费: 会务活动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室使用单据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报销凭证,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会议室租赁费。 2.2.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5 |
质量保证: 1、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2、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3、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 4、投标人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
6 |
考核验收: 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其内容包括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服务完毕。 其他事项: 1、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作为对本服务的最终认可。 2、服务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 3、验收依据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3.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3.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
7 |
项目团队要求: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专业、资格等级、技术职称等内容一致或高于原资格条件;同时,要求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将拟更换的人员个人资料一并上报,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
8 |
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投标人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供货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 |
9 |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
服 务 合 同
(示范文本)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篮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指定接待酒店服务项目(二次)将于2021年在陕西西安举办。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酒店接待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酒店接待服务合作内容包括住宿、餐饮、会务、提供停车位等。
(一)服务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酒店入住12天(具体服务期限以组委会下发的正式赛程为准)。
(二)住宿: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提供标准间、大床房供甲方使用,标准间价格为 元/间/天、大床房价格为 元/间/天(标准间含双份早餐,大床房含一份早餐)。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赛事期间,甲方用房时间为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乙方应预留标准间不少于 间、大床房不少于 间、套房不少于 间;甲方于 月 日前提供实际用房数量,住宿费用根据实际入住情况据实结算。
(三)运动队及临时性观赛来宾餐饮。乙方向入住来宾免费提供早餐,并按照甲方要求向运动队、临时性观赛来宾等来宾提供午、晚餐及夜宵,就餐标准为午、晚餐 元/人/天,夜宵 元/人/天。菜单以7天为1个周期循环,需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应当提供清真餐;入住来宾凭贵宾餐券到指定就餐区域就餐。乙方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反兴奋剂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甲方的要求为运动员提供餐饮。
(四)综合保障组人员餐饮。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工作人员用房及用餐服务。用房标准为 元/间/天(标准间、含双早),用餐标准为 元/人/天,甲方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餐劵就餐,乙方提供工作餐以及固定就餐区域,并根据甲方工作人员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甲方每日安排人员统计工作餐就餐人数并与乙方进行核对。
(五)会务服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会务服务和会议场地,会议室(多功能厅)面积需满足100人以上人员参会需求,会议室(多功能厅)租赁费用 元/小时,会务费用根据会议场地租赁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六)停车。乙方酒店专用停车区域优先供甲方免费使用,并且车位数量需满足甲方实际需求,其中大巴车位不少于 个,中巴车位不少于 个,小车车位不少于 个;对于甲方遇到的停车问题,乙方应当优先予以解决。
(七)入住来宾使用洗衣等其他收费服务,费用自理,由乙方直接收取。
(八)参赛运动队(代表团正编人员)伙食费自理部分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向酒店缴纳。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约定付款内容完成款项支付。
(二)甲方协调负责来宾在酒店居住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甲方如实提供入住人员名单,并为乙方收取相应费用提供帮助。
(四)乙方负责保持合作期间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乙方负责酒店服务人员培训等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
(六)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结算需要的各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据、流水,并保留各项费用小票。
(七)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八)按本协议属于甲方结算的费用,如甲方来宾在离开酒店时自行结算,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没有及时通知或在甲方结算时刻意隐瞒,从而恶意造成重复结算,甲方将扣除重复结算款的3倍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十)甲方入住时,乙方未按约定预留数留够房间数量,导致甲方部分人员无住所的,乙方应当负责与附近其它同等级或更高等级酒店进行联系,并保证甲方人员尽快入住,且住宿及餐饮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住宿及餐饮费用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
(十一)合作期间,乙方应设立工作专班,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十二)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有关的合同条款、入住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十三)因入住来宾个人原因造成酒店设备、物品损坏、遗失的,相关赔偿费用由入住来宾个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由入住来宾与乙方商议确定。
三、付款时间
(一)本协议项下结算费用分为三部分:即住宿费、餐饮费及会议室租赁费。
(二)住宿费:
接待活动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住宿名单、单据、流水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报销凭证,甲方有权派员与乙方对前述票据凭证进行核对。
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报销凭证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住宿费。
(三)餐饮费:
接待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其收取的甲方发放的餐劵交甲方核对无误并确认数量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餐饮费。
会议室租赁费:
会务活动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室使用单据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报销凭证,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会议室租赁费。
(五)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一)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执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乙方发生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来宾等入住人员的身体健康损害的,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向甲方按协议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总价款以甲方与乙方最后结算的总金额(含住宿费、餐饮费及会议室租赁费)为准。
(五)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协议约定要求的,须向甲方按协议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总价款以甲方与乙方最后结算的总金额(含住宿费、餐饮费及会议室租赁费)为准。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甲方有权在向乙方付款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赔偿款。
(七)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首页列明的联系地址(含授权代表及电子邮件)应为可送达的地址;一方变更联系地址的,应提前3日通知另一方,否则,因一方提供地址错误或未及时向其另一方进行地址变更通知而引起送达不能或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双方约定该地址同时也是纠纷发生后,司法机关的送达地址。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篮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赛事安排计划,轮椅篮球项目运动队运动员共计301人,轮椅篮球项目运动队随队教练员共计105人,临时性观赛来宾预计人数35人,酒店综合保障组人员预计44人。按照赛事人员相关食宿标准,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赛事接待酒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交通线路、硬件配套设施等相关要求,以标准间400元/间/天(含双份早餐),单人间400元/间/天(含一份早餐)、运动队午晚餐200元/人/天,运动队夜餐费30元/人/天、临时性观赛来宾伙食费200元/人/天,综合保障组工作人员伙食费60元/人/天的标准为上限价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测试赛接待酒店及食宿标准,最终酒店接待费用按照赛事人员入住情况据实结算。
选取原则及执行标准
1、满足赛事要求,兼顾地理位置、交通情况等因素、酒店距离比赛场馆车程在30分钟左右。
2、统筹考虑接待酒店硬件条件,停车、餐厅等设施齐全。
3、酒店供应的餐食应符合竞赛要求和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4、具备第十一届残运会轮椅篮球项目接待规模,供餐人数,供餐方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提供清真食品的接待酒店应符合相关规范。
7、赛事人员入住接待酒店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酒店不得接待非赛事人员。
8、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赛事疫情防控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接待标准(投标人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名称 |
消费类别 |
人数 |
限价(元) |
数量(间、人、小时) |
房型 |
天数 |
备注 |
运动队(运动员) |
住宿费(间) |
301 |
400 |
151 |
标准间 |
12 |
轮椅篮球项目运动队运动员共计301人。 |
运动队(随队教练员) |
105 |
400 |
105 |
单人间 |
12 |
轮椅篮球项目运动队随队教练员共计105人。 |
|
临时性观赛来宾 |
35 |
400 |
35 |
单人间 |
12 |
临时性观赛来宾预计人数35人。 |
|
综合保障组工作人员(常驻酒店) |
44 |
400 |
22 |
标准间 |
12 |
综合保障组(常驻酒店)工作人员预计人数44人。 |
|
运动队午晚餐 |
伙食费(人) |
406 |
200 |
406 |
- |
12 |
|
运动队夜餐费 |
406 |
30 |
406 |
- |
8 |
||
临时性观赛来宾午晚餐 |
35 |
200 |
35 |
- |
12 |
||
综合保障组工作人员午晚餐 |
90 |
60 |
90 |
- |
12 |
综合保障组工作人员预计就餐人数90人,含36名运动队综合服务志愿者和10名酒店接待志愿者。 |
|
其他:酒店会议室(多功能厅)租赁 |
会议费 |
面积需满足100人以上人员参会需求 |
2000(超时但不足一小时限价1000元) |
4 |
1 |
运动队、技术官员联席会议 |
备注:会议室(多功能厅)租赁费用限价2000元/小时,总使用时长约4小时,如会议超时但不足1小时的,租赁费用限价1000元。
四、赛事项目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10月8日-10月11日共4天为报到日,10月12日-10月19日为比赛时间,10月20日为离会日,酒店入住12天。(赛事项目时间以组委会下发的正式赛程为准)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二、评标程序
按照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综合评估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投标人被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初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审查: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
1.1 |
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1.2 |
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
1.3 |
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4 |
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1.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 |
特定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
2.1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
2.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2.3 |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2.4 |
投标人具有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星级饭店》三星级(或以上)资格或具备三星级以上接待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 |
2.5 |
投标人为商务连锁酒店集团的直营店、加盟商、授权委托管理或特许经营模式的,提供相对应的直营店证明函或加盟合同或委托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 |
1.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细则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投标文件构成无重大缺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报价 |
报价唯一,且没有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名称一致; |
|
投标有效期 (含授权有效期) |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投标文件响应性 |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 |
综合评估打分:
2.1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审细则(总分100分)
类别 |
总分 |
评 审 要 素 |
分项 分值 |
投标 报价 |
15分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并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 3.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的公式计算得分。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
15分 |
总体实施方案 |
13分 |
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涵盖本项目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内容完整详尽、思路清晰,实施方法及工作安排合理,涵盖内容全面,符合疫情防控,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9-13分; 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实施方法及工作安排合理,涵盖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疫情防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4-9分;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计0-4分。 |
13分 |
酒店服务方案 |
12分 |
②针对本项目的酒店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等)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内容完整详尽、方案可行、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8-12分; 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4-8分;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计0-4分。 |
12分 |
管理措施及制度 |
10分 |
③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及制度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项目管理措施完善、规范,能有效地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的衔接、保证项目质量,具有完备的质量保障系统、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和承诺,可行性高的,计6-10分; 项目管理措施较完善、规范,具有质量保障系统、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和承诺,计3-6分;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计0-3分。 |
10分 |
进度计划及措施 |
5分 |
④工作进度安排具体、有可操作性和必要的保障措施,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服务,满足采购要求得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难点 重点 分析 |
10分 |
⑤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分析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及重难点,逐条列出且分析全面、具体、透彻,解决对策针对性强的,计6-10分; 对关键点、重难点的分析较全面,但不够具体和透彻,解决对策较合理可行的,计3-6分;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计0-3分。 |
10分 |
项目人员 配备 |
5分 |
⑥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进行打分。 拟派项目团队配置齐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相关职称和资格、从业经历、参与经验丰富的,计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设施配备 |
5分 |
⑦供应商酒店设施设备的响应情况,设施设备齐全,搭配适当,方便运动员、临时性观赛来宾进出酒店及乘坐车辆的,计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⑧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质量管理机构健全,清晰的质量控制方法,措施得当,目标可控。质量控制方案内容的针对性强。 满足本项目需求,切实可行得3-5分; 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应急预案 |
5分 |
⑨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具有突发食品安全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方案、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专项服务方案、临时增加人员保证住宿餐饮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赋分。 应急预案方案合理可行的计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服务承诺 |
5分 |
⑩具有健全的运动员、教练员食宿服务体系,明确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保证等对服务期内人员到位情况、后期服务等做出实质性承诺(内容应当包含不能完全履行承诺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计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合理化建议 |
5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全面得3-5分;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计0-3分。 |
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