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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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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包1蔬菜肉类、项目包2米油干货类、项目包3水果饮用奶类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包1蔬菜肉类、项目包2米油干货类、项目包3水果饮用奶类招标公告
:2021-08-26

受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LC-21083

采购项目编号:HNWD-GPA-C21014

项目负责人:熊齐玉

联系电话:15073139239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

金额

1

C23010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包1 蔬菜肉类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按实结算

2

C230102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包2米油干货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按实结算

3

C230102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包3水果饮用奶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按实结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 26 日至2021年 9 月 2 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 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 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0000元/标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6日 09: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 10:00。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16 日 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熊齐玉

电 话:15073139239

2、采购人

名 称: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罗勇浩

电 话:0731-28689772

邮 编:41200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平东路218号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04-512号

联系人:熊齐玉

电 话:0731-22861466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hnwd2005@163.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市分行长江支行

银行账号:5004142500013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王爱武

财务电话:0731-22291718

附件: 上网文件.rar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 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YLC-21083 采购代理编号: HNWD-GPA-C21014 采 购 人: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 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 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 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 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 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 14 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以前 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各投标人 投标时需提交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本承诺书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5 第二章 投标须知...............................................................................................................10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10 第二节 投标须知.............................................................................................................................16 一、总则................................................................................................................................... 16 二、招标文件...........................................................................................................................17 三、投标文件...........................................................................................................................18 四、投标................................................................................................................................... 22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 六、中标信息公布...................................................................................................................25 七、合同签订...........................................................................................................................26 八、政府采购政策...................................................................................................................27 九、其他规定...........................................................................................................................28 第三章 资格审查...............................................................................................................30 1.资格审查主体.....................................................................................................................30 2.资格审查.............................................................................................................................30 3.资格审查结果.....................................................................................................................31 4.其他..................................................................................................................................... 31 附表 1 资格审查表...........................................................................................................32 附表 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33 附表 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35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5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36 1.评标方法.............................................................................................................................36 2.评标程序.............................................................................................................................36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6 4.投标文件的澄清.................................................................................................................36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7 6.推荐中标候选人.................................................................................................................38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 7.编写评标报告.....................................................................................................................38 8.评标报告复核.....................................................................................................................38 9.停止评标.............................................................................................................................38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9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0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表..............................................................................................................41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2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3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44 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6 第五章 采购需求...............................................................................................................55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64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4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7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8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69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70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71 附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2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3 附件 1-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5 附件 1-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77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78 二、投标函............................................................................................................................... 79 三、开标一览表.......................................................................................................................80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81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2 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83 七、响应偏离...........................................................................................................................84 附表 7-1 合同条款偏离表...............................................................................................84 附表 7-1 采购需求偏离表...............................................................................................85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 八、企业综合实力...................................................................................................................86 九、项目业绩...........................................................................................................................87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88 十、服务方案...........................................................................................................................89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0 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91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LC-21083 采购项目编号:HNWD-GPA-C21014 项目负责人:熊齐玉 联系电话:15073139239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 金额 1 C230101-农畜产品批 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 采购项目包 1 蔬菜肉类 以实际采购数 量为准 按实结算 2 C230102 -食品和饮料 批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 采购项目包 2 米油干货 以实际采购数 量为准 按实结算 3 C230102 -食品和饮料 批发服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 采购项目包 3 水果饮用奶 以实际采购数 量为准 按实结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 序规定(株洲)》。 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 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 中使用 CA 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 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 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 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 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电子交 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 4、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5、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 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 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投标人应登 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0000 元/标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 09: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10:00。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 文件使用的 CA 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 (长江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 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 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熊齐玉 电 话:15073139239 2、采购人 名 称: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 联系人:罗勇浩 电 话:0731-28689772 邮 编:41200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平东路 218 号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 504-512 号 联系人:熊齐玉 电 话:0731-22861466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hnwd2005@163.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市分行长江支行 银行账号:5004142500013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9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王爱武 财务电话:0731-22291718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0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 1.1 款 采购项目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第 1.2 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 2.1 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 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熊齐玉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15073139239 第 2.2 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 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 联系人:罗勇浩 电话:0731-28689772 第 2.3 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 511 室 联系人:熊齐玉 电话:0731-22861466 第 2.5 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 产品 第 3.1 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 3.2 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接受 ■ 不接受 第 5.1 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第 5.2 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 疑会 ■ 不组织 □ 组织。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 地点: 二、招标文件 第 7.4 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 度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5 项,其 投标无效。 第 9.1 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株 洲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www.zzzyjy.cn)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三、投标文件 第 13.2 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项目以供货当日株百超市、天虹超市、华润万 家超市的平均价为最高限价,即投标人报折扣率 上限为 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 效投标。 第 13.8 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以供货当日株百超市、天虹超市、华润万家超市 的平均价为基准,报折扣率。 第 14.1 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 1、开标一览表(原件);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 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5、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 明原件。 第 14.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 格审查资料 包 1:提供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2:提供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 3:提供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 16.1 款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第 17.1 款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 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 现金方式和 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无效;投标保证金 托管账户如下: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 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 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0562059666666-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 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 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 前面字符”填入。)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 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3:00 前提交,并注意交纳 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第 18.1 款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进行分包,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内容: / ; 2、分包金额: / ; 3、分包单位资质要求: / 。 第 19.1 款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系统上传) 四、投标 第 21.1 款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00(北 京时间); 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长江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 24.1 款 开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 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 家牌路 111 号)。 第 24.2 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无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 28.2 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 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报折扣率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折扣率相同 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 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 第 29.3 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 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 联系人:罗勇浩 联系电话:0731-28689772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 516 室 联系人:张勤 联系电话:0731-22861466 七、合同签订 第 31.1 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九、其他规定 第 35.1 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人民币贰万元/标 包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 付。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账号: 户 名: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长江支行 账 号:500414 2500013 第 36.1 款 其他规定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其小微企规模 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执行。 2、本项目履约验收方式为: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6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 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 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 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7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 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 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 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 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8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 实质性偏离。 7.3 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相应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可以顺延提供 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 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 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19 11.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响应偏离 八、企业综合实力 九、项目业绩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封面 十、服务方案 项目理解 安全质量保障方案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供货清单 配送服务方案 应急处理方案 增值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2 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0 12.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 用。 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 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 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 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22.1 款的有关要求。 13.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 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1 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投标标的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标的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 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服务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服务承诺;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 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 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2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 (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 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 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2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3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 目。逾期不予受理。 (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 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 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2.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 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 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4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 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 人当场解密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4.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 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5 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 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6 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 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 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 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 带 责任。 30.4 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30.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 争 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 规 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 31.1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7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 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 分;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 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 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 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 价格评审优惠: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 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8 额 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4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 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 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 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 投标人符合本章第 33.1 款、第 33.2 款、第 33.3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 所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6 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 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29 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 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 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 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 构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 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 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 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 人资格进行审查。 2.3 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 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 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 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1 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 3.1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其他 4.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 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2 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 结果为 不合格。 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 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3 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 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 格。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 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 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 投标人资格声明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的,审 查结果为不合格。 6 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7 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 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结论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3 附表 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4 附表 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3 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 3.4 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的核心产品 本项目确定的核心产品为: / 。 第 4.2 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第二节第 4.2 款规定修正。 第 5.2(1)项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 价相同的 / 第 5.2(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 分相同的规定 由业主评委直接确定,业主方未委派评委的由评标 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综合评分法)。 第 5.3(1)项 价格评审优惠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的: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 例为 / %。 第 5.3(2)项 优先 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 境标志产品或 两型产品 最低评标价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 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综合评分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 策的:对于价格、技术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 分值的 / %分、技术总分值的 / %分、商务总分值的 / %分。 第 6.1 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 定中标人的方式 / 第 6.2 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 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 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6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 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 附表】)。 2.评标程序 2.1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 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 投标文件符合性。 3.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应予废标。 3.3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 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 3.3 款规定处 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 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7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 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 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 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 本节第 5.2 款规定处理。 5.3 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 一定的价格折扣。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8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 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 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 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 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 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39 9.1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 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0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 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 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 1.1 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1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 章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 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 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 不合格。 5 其他情形 存在不符合本章第三节第 1.1 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 者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 合性审查不合格。 结论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2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3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4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 1.1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 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 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 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 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 4.2 款、第 4.3 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 5.3 (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 按本章本节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 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 投标报价评价 3.1 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 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 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 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 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 5.3(2)项以及本节附 页 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 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5 评标总得分=A 投标报价得分+A 技术项得分+A 商务项得分+A 优先采购加分 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 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6 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包 1: 附表 1、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报价(A1) 0.30 2 技术(A2) 0.50 3 商务(A3) 0.20 合计 1.00 包 2: 附表 1、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报价(A1) 0.30 2 技术(A2) 0.50 3 商务(A3) 0.20 合计 1.00 包 3: 附表 1、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报价(A1) 0.30 2 技术(A2) 0.50 3 商务(A3) 0.20 合计 1.00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7 附表 1.1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包 1:蔬菜、肉类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 (F=10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 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 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包 2:米油干货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 (F=10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 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包 3:水果饮用奶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 (F=10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 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8 2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49 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 1:蔬菜、肉类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技术评价项 (F=100 分) 项目理解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解决方案进 行综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析透彻, 解决方案合理的计 20 分;分析正确,解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 计 15 分;分析情况一般、解决方案不合理的计 10 分;未提供 的不计分。 安全质量保 障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货源渠道、检验制度、运输安全、 入库管理、产品储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服务质量控 制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式、售后服务、处理程序、 响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合理、 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供货清单 (15分) 投标人针对其所能提供的产品为采购人指定供货清单,供货清 单品类齐全,选择多样化的得 15 分;供货清单品类相对较少, 选择性一般的得 10 分;供货清单品类单一,选择性不强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服务 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 善合理、保障措施全面、充分结合实际情况的计 15 分;方案 基本可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计 10 分;方案描述模糊不清、 保障措施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应急处理方 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意外、紧急任务、重要节日、 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0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7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4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增值服务及 合理化建议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并承诺提供增值延伸服务及合理化建 议,增值延伸服务切实可行的每项计 2.5 分,最多得 5分;合 理化建议切实可行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能够予以采纳的每提 供 1 条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2 优先采购加分 (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0 包 2:米油干货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技术评价项 (F=100 分) 项目理解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解决方案进 行综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析透彻, 解决方案合理的计 20 分;分析正确,解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 计 15 分;分析情况一般、解决方案不合理的计 10 分;未提供 的不计分。 安全质量 保障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货源渠道、检验制度、运输安全、 入库管理、产品储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服务质量 控制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式、售后服务、处理程序、 响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合理、 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供货清单 (15分) 投标人针对其所能提供的产品为采购人指定供货清单,供货清 单品类齐全,选择多样化的得 15 分;供货清单品类相对较少, 选择性一般的得 10 分;供货清单品类单一,选择性不强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服务 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 善合理、保障措施全面、充分结合实际情况的计 15 分;方案 基本可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计 10 分;方案描述模糊不清、 保障措施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应急处理 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意外、紧急任务、重要节日、 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0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7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4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增值服务及 合理化建议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并承诺提供增值延伸服务及合理化建 议,增值延伸服务切实可行的每项计 2.5 分,最多得 5分;合 理化建议切实可行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能够予以采纳的每提 供 1 条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2 优先采购加分 (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1 包 3:水果饮用奶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技术评价项 (F=100 分) 项目理解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解决方案进 行综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析透彻, 解决方案合理的计 20 分;分析正确,解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 计 15 分;分析情况一般、解决方案不合理的计 10 分;未提供 的不计分。 安全质量保 障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货源渠道、检验制度、运输安全、 入库管理、产品储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服务质量控 制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式、售后服务、处理程序、 响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合理、 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5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的计 10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供货清单 (15分) 投标人针对其所能提供的产品为采购人指定供货清单,供货清 单品类齐全,选择多样化的得 15 分;供货清单品类相对较少, 选择性一般的得 10 分;供货清单品类单一,选择性不强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服务 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 善合理、保障措施全面、充分结合实际情况的计 15 分;方案 基本可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计 10 分;方案描述模糊不清、 保障措施不合理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应急处理 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意外、紧急任务、重要节日、 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 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 10 分;方案常规、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计 7 分;方案不合理的计 4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增值服务及 合理化建议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并承诺提供增值延伸服务及合理化建 议,增值延伸服务切实可行的每项计 2.5 分,最多得 5分;合 理化建议切实可行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能够予以采纳的每提 供 1 条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2 优先采购加分 (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2 附表 1.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 1:蔬菜肉类 序号 评标因素 (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商务 评价项 (F=100 分) 响应偏离 (20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条款的计 20 分,每偏离一项扣 4 分, 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需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否则不计 分。 企业综合 实力 (50 分) 1、投标人具有自购冷链车的得 15 分;投标人无自购冷链车但与第三方物 流公司签订冷链配送合同的得 10 分,其他不记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的冷链配送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配有能检测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计 5 分,配有兽药残留项 目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计 5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购买检测设备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设备使用说明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配有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软件的计 10 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购买管理软件合同或发票复印件、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软 件使用截图和功能说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4、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临时配送要求时的配送响应时效在 1 小时 以内的(含 1 小时)得 15 分,响应时效在 1-2小时以内的(含 2 小时)得 10分,响应时效在 2-3小时以内的(含 3 小时)得 5 分,3 小时以上的不得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项目业绩 (30 分) 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优先采购加 分(F优先采购加 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3 包 2:米油干货 序号 评标因素 (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商务 评价项 (F=100 分) 响应偏离 (20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条款的计 20 分,每偏离一项扣 4 分, 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需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否则不计 分。 企业 综合实力 (50 分) 1、投标人具有自购配送车的得 15 分;投标人无自购配送车但与第三方物 流公司签订配送合同的得 10 分,其他不记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的配送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配有能检测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计 10 分,未提供的不计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购买检测设备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设备使用说明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配有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软件的计 10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购买管理软件合同或发票复印件、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软 件使用截图和功能说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4、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临时配送要求时的配送响应时效在 1 小时 以内的(含 1 小时)得 15 分,响应时效在 1-2小时以内的(含 2 小时)得 10 分,响应时效在 2-3小时以内的(含 3 小时)得 5 分,3 小时以上的不得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项目业绩 (30 分) 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优先采购加 分(F优先采购加 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4 包 3:水果饮用奶 序号 评标因素(权重分) 评标标准 1 商务评价项 (F=100 分) 响应偏离 (20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条款的计 20 分,每偏离 一项扣 4 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需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合 同条款偏离表,否则不计分。 企业 综合实力 (50 分) 1、投标人具有自购冷链车的得 20 分;投标人无自购冷链车但 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冷链配送合同的得 10 分,其他不记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 订的冷链配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临时配送要求时的配送响应 时效在 1 小时以内的(含 1 小时)得 30 分,响应时效在 1-2 小时以内的(含 2 小时)得 20 分,响应时效在 2-3 小时以内 的(含 3 小时)得 10 分,3 小时以上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不计分。 项目业绩 (30 分) 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投标总价格 ×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 F1=F+ F 优先采购加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LC-21083 采购项目编号:HNWD-GPA-C21014 二、项目概况: 为安全有序推进云龙示范区中小学生营养餐工作,确保云龙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及 食材的配送质量,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现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专业配送公司,承担云龙示范区龙头 铺中学、云田中学、长沙市一中云龙实验中学等 10 所学校学生中餐食材及食堂用品的统一配送。 服务期限为二年(供货时段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项目 终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预计就餐学生人数为 4555 人,按照每生每餐 6.75 元的食材标准进行食材采购,所需食材数 量和品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单来确定,确保所供物资原材料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及地方 相关行业标准。 配送学校名单及就餐人数参考表 序 号 学校名称 在校人数(暂 定) 备注 1 龙头铺中学 204 人 2 云田中学 1602 人 3 长沙市一中云龙实验学校 450 人 2021 年秋季在校人数暂 定 260 人 4 朴塘小学 214 人 5 美泉小学 304 人 6 白合小学 303 人 7 龙头小学 337 人 8 三搭桥小学 498 人 9 西塘小学 172 人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6 10 云龙香江学校 471 人 合计 4555 人 备注:(1)在校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就餐人数以实际到校人数为准。 (2)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包,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标包信息自主选择标包。 三、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均按国家颁布 的最新标准执行,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 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四、供货范围及标准 包 1:采购清单主要包括蔬菜肉类等。 包 2:采购清单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干货、调料等。 包 3:采购清单主要包括水果及乳制品等 备注:详细采购清单根据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单” 包 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蔬菜类要求: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可提供的蔬菜清单,要求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1.2 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农药残留不超过GB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3 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1.4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5 必须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 1.6 所供蔬菜重金属元素不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标准;其中铅、 镉、汞、砷等质量标准如下: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7 1 铅(以 Pb 计) mg/kg 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类蔬菜、 豆类蔬菜、薯类除外) ≤0.1 芸薹类蔬菜、叶类蔬菜 ≤0.3 豆类蔬菜、薯类 ≤0.2 蔬菜制品 ≤1.0 2 镉(以 Cd 计) mg/kg 新鲜蔬菜(叶类蔬菜、豆类蔬菜、块 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 ≤0.05 叶类蔬菜 ≤0.2 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 茎类蔬菜(芹菜除外) ≤0.1 芹菜、黄花菜 ≤0.2 3 汞(以 Hg 计) mg/kg 新鲜蔬菜 ≤0.01 4 砷(以 As 计) mg/kg 新鲜蔬菜 ≤0.5 2、肉类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可提供的肉类产品清单,要求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 备查; 2.2 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小时(50 公里)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储存库,其储存量 应能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 2.3 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2.4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肉类产品检疫 合格证》、《肉类产品检验合格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自检合格证明》、 《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5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2.6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2.7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8 2.8 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 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2.9 重金属元素不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标准;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铅(以 Pb 计) mg/kg 肉类(畜禽内脏除外) ≤0.2 畜禽内脏 ≤0.5 肉制品 ≤0.5 2 镉(以 Cd 计) mg/kg 肉类(畜禽内脏除外) ≤0.1 畜禽肝脏 ≤0.5 畜禽肾脏 ≤1.0 肉制品(肝脏制品、肾脏制品除外) ≤0.1 肝脏制品 ≤0.5 肾脏制品 ≤1.0 4 汞(以 Hg 计) mg/kg 肉类及肉类制品 ≤0.05 2.10 必须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 2.1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 定。 包 2: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大米要求 1.1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 杂质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粒/kg ≤70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59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10 13 汞(以 Hg 计)mg/kg 稻谷 b、糙米、大米、玉米、 玉米面(渣、片)、小麦、小 麦粉 ≤0.02 14 色泽 气味 口味 正常 15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 第九款要求 16 镉(以 Cd 计)mg/kg 谷物(稻谷 a 除外) ≤0.1 谷物碾磨加工品(糙米、大米 除外) ≤0.1 稻谷 a 、糙米、大米 ≤0.2 17 砷(以 As 计) mg/kg 总砷 无机砷 b 谷物(稻谷 a 除外) ≤0.5 一 谷物碾磨加工品(糙米、 大米除外) ≤0.5 一 稻谷 a 、糙米、大米 一 ≤0.2 1.2 大米质量标准: (1)有“SC”标志或“QS” 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 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 定;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0 (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 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重金属元素不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标准; 1.3. 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25KG/包、15KG/包; 1.4. 大米要求的检测报告: (1)《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提供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2、食用油品质要求 项目 指 标 植物原油 食用植物油 酸价 * (KOH)/(mg/g) ≤4 ≤3 过氧化值 * /(g/100g) ≤0.25 ≤0.25 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 ≤100 ≤50 游离棉酚/(%) 棉籽油 一 ≤0.02 总砷砷(以 As 计)mg/kg ≤0.1 ≤0.1 铅(以 Pb 计)mg/kg ≤0.1 ≤0.1 黄曲霉毒素 B1/(μg/kg) 花生油、玉米油 其他油 ≤20 ≤20 ≤10 ≤10 苯并(a)芘/ ≤10 ≤10 农药残留(μg/kg) 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 * 栏内项目如具体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按已作规定的标准执行。 2.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或“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 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植物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 准》(GB 2716-2005),重金属元素不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标准; 2.2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1 2.3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2.4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3、干货、调料要求 4.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可提供的干货调料产品清单。 4.2 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 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 标明的其他事项。 包 3: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水果类要求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可提供的水果种类清单,所配送的水果必须保证质量、 新鲜等要求,配送内容可由采购人意愿制定,投标人应无理由遵守(内容包括配送次数、及数量)。 1.2质量要求:所有水果必须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优先 采购拥有绿色食品许可证或无公害食品证书的水果。 1.3 所有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 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1.4 重金属元素不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标准;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铅(以 Pb 计)mg/kg 新鲜水果 ≤0.1 2 镉(以 Cd 计)mg/kg 新鲜水果 ≤0.05 1.5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 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饮用奶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可提供的饮用奶产品清单,所提供的饮用奶生产商应具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2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 标志),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乳与乳制品的卫生管理办法、生鲜 牛乳收购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白质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2.2 饮用奶保质期在常温密闭条件下不少于 6个月,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2.2 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仓储和食品配送能力。由中标人负责组织专 人专车按照各学校要求的供货数量及产产品,每周 1次足量配送到学校。同时对配送时出现的破 包、涨包、变质、过期、污染等要及时免费更换,确保学生按时安全饮用。 五、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其合同,情形 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一个年度为准); 2.1、学校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提出二次以上(含二次)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或学生 基本满意度达不到 70%的; 2.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2.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 2.4、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2.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2.6、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2.7、向学校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2.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针对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即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所属辖区的学校均不 得再次选择其供货。 六、其他要求说明: 1、投标报价 1.1 报价说明:以供货当日株百超市、天虹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的平均价为基准,报折扣率。 食品采购价的确定:食品采购价=最新市场价格售价×报价折扣率 例如:依据相关市场的价格,以 2.8 元/斤大米为例,若中标折扣率为 90%,实际结算大米 单价计算如下:2.8 元/斤×90%=2.52 元。 1.2 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充分考虑完成合同所需的货物成本、人工费、搬运费、包装、运输、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3 保险、税费、相关服务价格及其它附加费用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配送要求 2.1 招标人提前一天向中标人提供“采购计划单”,由中标人根据配送单所须配送实际时间 按时保质配送至各指定地点。 2.2中标人须具备完成配送所需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 安全运输。 2.3 中标人负责货物在交付地点的保管,直至移交查验合格。 2.4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结算方式:中标人每月 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招标人核对, 招标人在收到双方核算完成的结算清单及中标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后 10 日内依照对账结果一 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5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6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7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 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 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8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 1.1 款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 本章第二节 第 1.2(6)项 项目现场 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本章第二节 第 5.1 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 以招标人提供的每日“采购计划单 ”为准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交付。 本章第二节 第 9.2(1)项 质量保证期 / 本章第二节 第 9.2(3)项 响应时间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 13.5 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 式和条件 (1)中标人每月 5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需提供上月 配送结算清单送招标人核对,招标人在收到双方核算完成 的结算清单及中标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后 10 日内依照 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2)付款需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 本章第二节 第 14.2(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 /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 20.2 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本章第二节 第 23.1 款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69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响应偏离 八、企业综合实力 九、项目业绩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封面 十、服务方案 项目理解 安全质量保障方案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供货清单 配送服务方案 应急处理方案 增值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0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1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须 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 15.1 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 1-2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件 1-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1-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2 附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第二章第 14.1(2)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3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4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 号: ,采购代理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 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5 附件 1-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 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 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 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 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6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7 附件 1-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二章第 14.1(3)项要求提供。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8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79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 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 包 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 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 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0 三、开标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 折扣率 % 以供货当日株百超市、天虹超 市、华润万家超市的平均价为基 准,报折扣率。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 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_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1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2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3 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4 七、响应偏离 附表 7-1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 购 代 理 编 号 :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 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 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 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 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 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5 附表 7-1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 购 代 理 编 号 :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 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 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 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 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 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6 八、企业综合实力 备注:提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7 九、项目业绩 备注:提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8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 月 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89 十、服务方案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自行编制服务 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理解 2、安全质量保障方案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供货清单 5、配送服务方案 6、应急处理方案 7、增值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90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株洲云龙示范区中小学食堂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163.com 传真:0731-22885223 91 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 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 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 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_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规定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2.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结果 4.其他 附表1资格审查表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2.评标程序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9.停止评标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附表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件1-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1-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响应偏离 附表7-1合同条款偏离表 附表7-1采购需求偏离表 八、企业综合实力 九、项目业绩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十、服务方案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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