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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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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BDGCGL-2021-(ZC)047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0620

二、项目名称: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下浮率
一标段海原县学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宁夏海原县西安镇甘盐池管委会向北100m处 15009691282 2.80
二标段海原五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海原县三河镇(原海原县武装部办公楼) 0955-8801888 5.00
三标段宁夏回达滩羊肉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南村 13209535309 3.50
四标段宁夏涝河桥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批发市场41号库 13303590432 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畜禽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89000 39
畜禽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94000 39
畜禽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99000 38
畜禽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95000 38

五、评审专家名单: 侯学慧(组长)、辛红 、杜明 、刘国华、卢春梅;
采购人代表: 李志成、孙晓红(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7733.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08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一标段中标费率:比市场单价下浮2.80%;二标段中标费率:比市场单价下浮5.00%;三标段中标费率:比市场单价下浮3.50%;四标段中标费率:比市场单价下浮3.00%;2、代理服务费177733.00元,其中:一标段42181.00元;二标段44326.00元;三标段46471.00元;四标段44755.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海原县南街
联系方式: 1819550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中宁县 金宸 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方式: 199095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志成
电话: 1819550767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东铂
电话: 19909568777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BDGCGL-2021-(ZC)047号(论证定稿).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一标段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二标段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三标段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四标段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代理机构 :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8-26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 目 录 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八)质疑与投诉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廉洁投标承诺书 (九)其它材料 (十)声 明 书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招标公告 受(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BDGCGL-2021-(ZC)047 号、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0620 2、项目编号:BDGCGL-2021-(ZC)047 号 3、项目名称: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万零叁仟元整(¥:14703000.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标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配送地点 海原县学 校食堂大 宗食材采 购项目(牛 肉) 一标段 采购学校食堂用牛 肉,具体内容、数量 及详细参数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壹仟元整 (¥:3471000.00 元) 采购人指定 的学校 二标段 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陆仟元整 (¥:3666000.00 元) 三标段 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壹仟元整 (¥:3861000.00 元) 四标段 人民币叁佰柒拾万零伍仟元整 (¥:3705000.00 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 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和身份证);③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 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页面中 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④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⑤投标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3 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 件证明;⑥须缴纳投标保证金;⑦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投标人 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构 2021 年以来签订的定点屠宰 协议(须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点屠宰证、《清真食品准营 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 注:1、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 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2、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由 三个代理公司代理,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投标商能参与项目所有 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8 日每 日上午 8:30 -12:00 分,下午 14:30-18:00 分(节假日休息)登录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 间。(CA锁办理请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 ca锁如 何办理”,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律不予接收。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2、按中卫市交易中心通知,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 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 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2 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项目最终报价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4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 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 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公告期限:2021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8 日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海原县南街 联系人姓名:李志成 联系电话:1819550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时代万象商业广场 D 段综合楼 2 层 D3 联系人:赵东铂 联系电话:19909568777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07 月 21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 采购内容:采购学校食堂用牛肉,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志成 联系电话:1819550767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时代万象商业广场 D段综合楼 2层 D3 联系人:赵东铂 联系电话:19909568777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 -12:00 分,下午 14:30-18:00 分(节假日休息)登录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 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 时间。(CA 锁办理业务咨询请联系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 元);二标段陆万元 整(¥:60000.00 元);三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 元);四标段陆万元整 (¥:6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 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 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转入,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 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 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开标时显示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交易系统原路返回。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6 答疑时间、地点:(根据项目需要选择)。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2、按中卫市交易中心通知,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度集 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 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2 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最终 报价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 8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9 1、服务供货期限:2021 年秋季至 2022 年春季一个学年。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10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 投标人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6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无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查 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 关文件证明; 5、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6、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 定点屠宰机构 2021 年以来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须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 照、牛羊定点屠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 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 注:以上资料一律以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及要求 2.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2.3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页面中的 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4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 文件证明; 2.5 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2.6 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7 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 点屠宰机构 2021 年以来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须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 点屠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 公章)。 以上资格不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7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人分别在两 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不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 其他投标人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有上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告知,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须知。 4.3 合同主要条款。 4.4 技术要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 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招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 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 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 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货物来源、类型、技术参数等,投 标人需对所列内容完全响应;投标人所报产品性能质量需可靠,标价合理、服务优质、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招标人的利益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8 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的“12.6”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必须由投标人专户转入,现金交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 元);二标段陆万元整(¥: 60000.00 元);三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 元);四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 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 汇款缴纳。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转入,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 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 间以开标前交易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交易系统原路返回。 12.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 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无息退 还)。 12.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原 路退回(无息退还)。 12.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⑴ 投标人 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5”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有关投标 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0”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 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14.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证据文件和资格资质文 件必须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鲜章)。投标文件可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或 一起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或“资格审查资料”,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9 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15.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⑵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 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 8’)之前启封”字样。 15.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 时间送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6.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并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 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 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评标 19.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除采购人代表 2人,其他人员在开标前从中卫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5 人,共 7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 会)进行。 19.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⑴投标文件初审。 ⑵澄清有关问题。 ⑶比较和评价。 ⑷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⑸编写评标报告。 19.4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按正常要求盖章外,须 盖骑缝章); (3)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 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0 (11)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的; (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中所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和参数均为粘贴复制招标文 件参数,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投标货物说明或生产厂家资料来证明其投标货物 参数的。 (13)未对所投标产品货物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详细说明或同一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参 数在投标文件中前后描述不一致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15)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9.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序号 名称 分值 标准 1 投标报价(报 下浮率) 45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 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45 分。 2 商务要求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 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 的,每有一项加 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 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3 技术参数及 服务内容标 响应情况(技 术指标、要 求) 35 分 “★”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 标、要求的得 7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 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有 一项加 1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要求优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 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要求低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10 分) 从货物、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 施进行阐述;优于的得 4-5 分;较差和不完善的得 0-3 分。(5分) 因本项目需服务一学年,随时需要配送服务,为保障质 量,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运输配送及质量保障服 务方案,方案应详细、具体,体现及时、便利、准时、 保质保量、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冷冻保 鲜配送车辆、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地区有冷冻保鲜库, 优于的得 20-15 分;一般的得 14-4 分;较差和不完善的 得 3-0 分。(20 分)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1 4 类似业绩 3分 近三年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有一项类似进场项 目得 1分,满分 3分。(“业绩”系指政府投资项目同 类货物或服务,具有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缺一不可, 否则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12 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详细、具体、合理,有售后服务机 构及人员,售后服务迅速、及时、便捷,满足用户需求, 优于的得 12-11 分,一般的 10-3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 备的得 2-0 分。 19.6 评标细则: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如评委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 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2、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 后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的评标细则或排他性、歧视性条款、个别品牌个性化要求的,不 作为评标依据。 4、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 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评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类似业绩部分:属政府投资项目(货物或服务),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 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进场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①根据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工程项目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四条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 供应商主体类型作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五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第六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可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2 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 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 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 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 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2.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2.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 22.1 至 22.6 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3 合同的授予 23.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 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 应商名单、招标人及代理人名称和电话。 24.2 在发布中标公告 1个工作日后,代理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3 采购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 所有未中标供应商。 25.合同签订及履约 2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 原件;采购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5.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5.4 中标企业不得将中标任务二次分包。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劳务报酬收费标准 7.1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 规定执行。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 号) 文件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 为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 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三年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八)质疑与投诉 8.1 质疑 8.1.1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一次性提出 所有质疑。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0% 0.2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4 8.1.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8.1.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8.1.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8.1.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8.1.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1.7、质疑事项调查取证确实为诬告的,将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的处罚。 质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质疑受理单位: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电话:0955-5032326 8.2 投诉 8.2.1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8.2.2 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8.2.3 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8.2.4 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8.2.5 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提供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8.2.6 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8.2.7 投诉事项调查取证确实为诬告的,将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的处罚。 8.2.8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的格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执行。 投诉受理单位:海原县财政局 投诉电话:0955-4013946 备注:①投诉质疑的供应商投诉质疑请提供事实依据,无事实依据将不予受理。②根 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区本级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的通知”自 6月 20 日起, 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按照《工作规程》要求上传相 关电子文档和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文档。招标文件在明显位置必须标明。祥见“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 价格; 2.“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 料。 (二)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 (三)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对可 能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5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 所引起的货物病变、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批产品到货应附一份详细装货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五)装运要求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合同款的支付 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卖方须按合同条款规定交货,买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货物验收,并出具《政府 采购验收报告》。 3. 实行买方直接支付的,当卖方忠实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 和相关文件,买方对卖方所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签订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 款。 (七)技术资料 1.卖方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在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 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检测报告等。 2.如合同标的货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外, 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八)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保证其货物的 正确养殖,在寿命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年质量 保证期内,卖方应对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负全责,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等责任均 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 天内,妥善解决完毕相关质量 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如卖方未能或怠于按上述第 2条约定的期限及内容履行义务,买方有权在该条约定 的期限届满后自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解决质量问题等),因 质量问题产生的风险、违约责任及卖方自行补救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九)检验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 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作为 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 (十)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 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方应 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⑴ 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 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所需的其他必 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6 货物价格。 (3) 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产品,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及 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本“合同主要条款”的相关规定,对更换件 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索赔要求将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将视 为可按照上述“索赔 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十一)卖方误期赔偿 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报价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相关各方验收 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 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及时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的,逾期 日内的, 卖方按日向买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 卖方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 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 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三)税费 1.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交纳的所有税费或进口关税。 2.如卖方经买方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未付合同价款 及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十四)买方的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 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 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卖方可以拒绝买方合同以外的任何无 理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 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十五)诉讼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 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买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十六)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相转 让给他人。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卖方、招标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 处)各执 份。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7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种类 标段 技术参数 数 量 去骨、去油 精选瘦黄牛 肉 一标段 ★1、新鲜度:必须为当天屠宰的去骨、去油精选瘦黄牛 肉(非奶牛肉); 2、色泽: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 3、组织状态:瘦肉切面纹理清晰、肉质结构紧密、肌纤 维韧性强,肉质柔软光滑,均匀,有弹性; 4、气味: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加热后肉汤澄 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牛肉汤固有的香味和鲜 味。 5、粘度: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不沾手; ★6、异物:肉不带皮,无内脏或成块的脂肪(严禁冷冻 肉,病死牛肉、注水、注胶牛肉),不得带伤斑、血污、 血淤、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 质; ★7、牛肉脂肪含量≤5%。; ★8、质量标准:经农业农村局检验检疫合格; ★9、清真保证:符合回族风俗屠宰、加工。 注:带“★”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达到招标参数 的承诺。 约 89000 斤 二标段 约 94000 斤 三标段 约 99000 斤 四标段 约 95000 斤 具体要求: 1、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随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指定处过磅并验收; 2、运输配送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配送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且配送车辆必须安装 GPS 定位及监 控设施;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 无关。 ★3、报价时投标人报单价比市场价的下浮率,市场单价以海原县发改局每期发布的监测市场价为主(发 改部门未发布监测市场价的,由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采购货物在海原县超市及农贸市场进行询价, 取市场平均单价,每月月初进行一次询价)。最终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总价格的计算以其实际供应数量 乘以海原县发改局每期发布的监测市场单价(或市场平均单价)×(1-下浮率)为准计算。招标时的数 量只是预估量,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采购人 2021 年秋季至 2022 年春季一个学年所需的牛肉,数 量最终以采购方签收确认的实际用量为准,货物质量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检测(送检专业机构检测的, 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检测不合格的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4、采购方将视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牛肉的质量进行检测验收。 5、采购方验收小组可以采取对牛肉现场取样。提取样品后由双方签字认定后送专业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每次供货卸车时,验收组成员(包括中标人)先进行目测。观看牛肉优劣、包装完好度,发现不符 合要求的全部予以退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采购方随机随地随时抽查中标供应商所供牛肉的质量,发现质量异常(如:气味、色泽、重量等不 正常),全部予以退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8 8、投标人必须使用箱式冷藏配送车辆按采购方要求定时、定点、定量配送,并且保证所供食材均为合 格新鲜食材。运输配送费及运送过程中破损造成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证无条件更换不合格食 材。每批次供应的牛肉必须具有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B)》,牛肉上 印《动物检疫专用章》,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或者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后再装入专用纸箱。 9、因中标人配送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与采购人无关。 10、包装要求 (1)肉品上不得有瘀血、伤肉、黑色素肉,不得带血、毛、污物。 (2)肉品上不得有粗血管和淋巴结;不得有粗组织膜及韧带;不得有碎骨及夹杂物;肉品无变质,变 色、变味。 (3)牛肉应该使用食品级塑料袋或者包装箱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4456-1984、GB9681、GB9687、 GB9688 和 GB9689 的规定。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6543-1986 的规格;包装箱应完整、牢固。底部应封 牢。箱外用塑料带捆扎牢固。 (4)每箱包(每袋)沿上下开口处必须全部封口。 (5)包装上需要标明产品名称 、重量、等级、企业名称、保质期、生产日期、储存方法。 (6)对有特殊要求的,包装要有明显的标记。 (7)内包装标志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6388 的规定。 11、售后服务要求: (1)当货物出现问题时,供货商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2小时应能到达现场。 (2)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在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12、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分别建立 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人的验收接受的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 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收接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13、其他未尽事宜,投标人一旦中标,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以上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作出达不到要求的实质性经济处罚承诺,未作出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19 五、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盖章)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0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等…………………………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廉洁投标承诺书……………………………………………… (九)声 明 书……………………………………………………… (十)其它材料………………………………………………………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1 (一)投标函 致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根据贵公司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我方所投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比市场价下浮(小写) %(大写)比市场价 下浮 ,供货服务期: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提 供优质服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 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 方将放弃要求贵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柒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2 背面正面 附件: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 采购人: 同志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代表 我单位办理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3 背面正面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书 采购人: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职 务: ;性别 ;身份证号 ) 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编号为 号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该同志提供 的一切数据、资料以及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4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率 (小写)比市场价下浮 %; (大写)比市场价下浮 。 供货服务期 日历天 备选方案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 将以本表为准。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25 (三)分项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说明: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注:此表可根据内容进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货物名称 货物来源或 产地 规 格 数 量 单位 当前市场单 价(元) 比市场价 格下浮率 (%)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26 -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27 -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及说明技术要求 技术响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本表可自行展开。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28 - (六)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等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29 - (七)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 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缴存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6、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 构 2021 年以来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须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点屠宰证、 《清真食品准营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 注: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 格并承担责任)。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30 - (八)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 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 项目的投标活 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 标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由投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 一并提交。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31 - (九)声 明 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32 -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33 -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可以提供,非监狱企业不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企业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的监狱企业; 2. 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DGCGL-2021-(ZC)047号 - 34 - 附件 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所投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填写)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 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品 牌 规格型 号 中国环 认证证 价格 境标志 认证证 书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单价 数量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3、后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图。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 35 - 附件 5:节能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所投产品如为节能产品填写)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3、后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图。 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序号 产品名 称 制造商 名称 品 牌 规格型 号 国家节 能标志 认证证 书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截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1 2 3 … 总计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 36 - 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名用) 单位名称: ,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 )到贵公司 报名 (项目名称)。 本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相关要 求,郑重承诺如下: 1、所委托人员均未去过疫区,未途经疫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 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 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所委托人员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 嗽等症状。 3、所委托人员配合贵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 体温监测工作。 4、所委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贵公司工作人员的 引导。 5、报名后 14天内,所委托人员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炎或出现疑似症状 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立即通知贵公司。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 37 - 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开标用) 单位名称: ,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于 2021年 月 日 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本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相关要 求,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郑重承诺如下: 1、所委托人员均未去过疫区,未途经疫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 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 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所委托人员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 嗽等症状。 3、所委托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 登记、体温监测工作。 4、所委托人员提前 2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按时参加交易活动,自觉做 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采购办工作人员的引导。 5、交易活动结束后,所委托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自本次活动结束后 14天内,所委托人员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炎或出 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立即通知宁夏博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 38 -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 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 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 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 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 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日 期:2021 年 月 日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 39 -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资料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40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服务名称: (二)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按合同第(一) 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服务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不合规定,暂由甲 方妥善保管,在 3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 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服务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 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收到合格的报告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格部分总价的 70%; 项目正常运行 180 天,无质量问题,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合格部分总价的 25%; 项目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格部分的余款(5%)。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服务,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 供服务、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 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Y(ZC)-2021-048号 41 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 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 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 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服务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 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服务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部门调解解决, 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新鲜度:必须为当天屠宰的去骨、去油精选瘦黄牛肉(非奶牛肉); 2、色泽: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 3、组织状态:瘦肉切面纹理清晰、肉质结构紧密、肌纤维韧性强,肉质柔软光滑,均匀,有弹性; 4、气味: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加热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牛肉汤固有的香味和鲜味 5、粘度: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不沾手; ★6、异物:肉不带皮,无内脏或成块的脂肪(严禁冷冻肉,病死牛肉、注水、注胶牛肉),不得带伤斑、血污、 ★7、牛肉脂肪含量≤5%。; ★8、质量标准:经农业农村局检验检疫合格; ★9、清真保证:符合回族风俗屠宰、加工。 注:带“★”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达到招标参数的承诺。 具体要求: 2、运输配送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配送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且配送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及监控设施 ★3、报价时投标人报单价比市场价的下浮率,市场单价以海原县发改局每期发布的监测市场价为主(发改部门未 五、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 采购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书 采购人: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等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附件5:节能产品明细表 (十)其他材料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5)